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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视角下数字化身的“赋神”之路

2023-12-25于千惠

文化学刊 2023年9期
关键词:肉身宇宙主体

宋 妍 于千惠

元宇宙就像一个数字社会的创世神话,不断迭代的数字化身技术对应的是对人类内在属性的隐喻[1]。在元宇宙中,[2]“赛博人”是技术与人的融合创造出的新型主体,甚至可以被视为一个终极的媒介,具有连接可见之物与不可见之物的作用,打通的是实体世界与虚拟世界。元宇宙中没有真正的性别意义上的男女,数字化身用功能替代了外显的性别,实体世界是阳,虚拟世界是阴,赛博人则成为化育的中心。主体在场的方式被彻底更新,人们根据数字化身来获得对主体的首属认知,而不是相仿。

数字化身(Avatar)[3]也称虚拟分身或替身,元宇宙场景中四要素之一,“是现实社会的人在元宇宙中的数字身份标识。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元宇宙中创建一个身份,自我定义其数字替身的性别、外貌、阶层、角色等等。”[3]就内嵌技术机理来看,数字化身采用的是[4]镜像神经元式的自下而上的深度学习路径,这进一步打破了肉身与数字化身之间的介质障碍,这个过程是动态的,主体在具身实践过程中不断通过数字化身“预留”的交互接口与之分享“记忆”和“惯习”,形成一种动态共生关系。

一、数字化身的神偶认知回溯

人类的认知取向是回望式的,人们通过身体与环境相互作用中生成内部图式,然后再据此去认识外界事物[4]。在心理学上,弗洛伊德(Freud)[5]将之称为“死亡驱力”,意为“有机生命中固有的、以恢复事物早期状态的一种冲动”,生命体努力通过它的发展所遵循的迂回道路返回到初始状态……“所有的生命目标就是死亡和往后看……无生物存在于有生物之前”,数字化身的“具身性”以及“跨码性”[6],使人类的文化肌肤突破肉身,向外、向内拓展,最终指向主体自我驱动式的再造。伴随着元宇宙技术的逐渐成熟,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整合为一张增强现实地图,数字化身就是进入这张地图的界面。

(一)以“关系”为中心的复杂认知体系

列维·布留尔[7]在《原始思维》中提到原始人拥有近乎神奇的空间认知能力和记忆能力,在原逻辑思维中,记忆是根据不同的形式和取向来完成的,原始人凭借“关系”来区别认知对象,即将与之相关的任何可能事物之间建立联系,而不仅仅依据现代人习惯的时空位置,或者抽象的逻辑分类方法去判断。巴西西北部一位叫安东尼奥的巴卡伊利部落成员,能够准确地记住一切河湾,他的记忆是通过若干立体细节来保持的,例如“这里是树,那里放了一枪,更远点地方有些蜜蜂。”[7]布留尔将这种认知特征称为“互渗律”[7],用以表达原始人认知存在物和客体的关系时所依据的一般定律,这是交感巫术或者说交感认知形成的基础。

数字化身的认知是主体跨越生命介质的嵌套,其认知效果的实现要通过个体[7]“排他性注意”才能完成,即以“我”看到、听到、体验等方式,完成对认知对象的价值分类和位置建构。个体必须以自己作为实践中心,才能完成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人和物的互渗式认知实践。这种关系认知是依靠复杂、立体的符号搭配实现的,它既是十分准确的,又是含有极大情感性的,或者说,是需要建立在充分体验基础上的。

(二)人类学关于神偶认知的分类及依据

作为人与多维时空的对话介质,原始神偶是人们沟通情感、祭拜祖先、感知宇宙的重要介质,在各类宗教活动、仪式展演,部落聚会中均能找到它们的身影。

原始社会的神偶分为三类,1.那些(曾经)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我们的祖先或者部落成员)神偶。2.那些我们“阅后即焚”的(在仪式中使用后就要被处理的)神偶。3.那些我们“邀请”来的(引领我们、与我们合作的)神偶。

神偶的灵力强弱往往关系到巫师的身份,比如萨满巫师与他的专属神偶,“萨满的特殊技能在于他能够在尘世与超自然世界间穿行,而其所属群体的其他成员则只能待在尘世当中。在超自然世界里,萨满可以见到各种神灵,制作描绘这些神灵的面具是萨满返回凡间通过视觉再现其经历的一种方式……表示萨满具有沟通人类与掌控人类的虚无世界的能力。”巫师的“劳动”使偶获得了某种神灵的力量,也成为巫师标志性的“职业技术证书”[8]。

二、为偶“赋神”的触发之路

作为神灵的居所,偶的赋神之路是族群历史烙印在身体上的记忆,是一个在实践中建构的过程。原始思维离自然最近,是一种将宗教、艺术、政治、劳动、游戏等种种类型的活动杂糅在一起的思维行事逻辑,偶的神性触发与传递过程也包裹在其中。如果一定要从中拆解出为偶“赋神”的步骤,可以大致分为命名(视觉呈现)——讲故事(充实内容)——参与仪式(交往体验)三步走,就如同我们交朋友一样,先混个脸儿熟,再了解成长经历,最后在交往中收获友谊。

“赋神”在此指探索使数字化身拥有主体“灵韵”的结果及可行性路径,人与神的交往起源于巫术,神是人创造的,规范着人的宗教行为,也使人可能达到神的成就。“人的思维能力经历了由巫术到宗教再到科学的进化过程”[9],宗教学家雷蒙·潘尼卡针对当下人类的现状提出[10]“宇宙—神—人共融的实在观”,“这一意识植根于传统,是一个原初的意识形式,因为他在人类许多传统中发现以三个世界来想象整个实在的词,如神、人、世界,天上、人间、阴间,天、地、天地之间,过去、现在、未来,心灵、精神、肉体,等等。这些无不提醒人们要意识到整体,人若与宇宙和上帝切断关系就无法生存。”特别是,潘尼卡调整了当下关于“神”的认知,这里的神是指“无限的超越性和无限的内在性”,这正是后人类时代的认知情境,甚至暗合了扎克伯格为Meta所设计的Loge符号∞(寓意无限)。

偶的赋神之路也是族群达成认知共识的交流之路。从接受的视角来看,神偶的拟仿对象作为本体,将神性“让渡”给偶,从而确立了神偶的合法性,在此过程中,族群共享的传说记忆、共同参与和体验的仪式情境,都是族群成员与神偶“合谋”与“共情”的内容。

三、神偶认知范式下对数字化身的解读

一旦现实世界中的个体拥有了数字化身,那么数字化身便成为了增强现实世界中多重关系的载体,对于肉身主体来说,数字化身延展与互嵌的不仅是空间,还有完全可以超越肉身的时间。

(一)“关系”式认知在元宇宙的增强复现

从认知主体来说,元宇宙构建了一个以“关系”为中心的数字环境,用户可以拥有数量众多、形象各异的数字化身,以满足其在元宇宙中不同领域的行为需求。区块链技术将数字化身在数字时装、NFT、交易、外观等方面的各种细节都一一备案,确保了个体间交往的信任前提。元宇宙中的空间节点是数字化身,而不是现实空间意义的位置,所谓的“物理”位置。如商店、会议室、游戏室等,其实是可以被即时“传送”到达的,送达的路径就是算法,数字化身才是真正的空间位置,作为一个界面式的存在,是数据内容生产的元动力。

数字化身的交往活动是数据化的,通过兴趣、关系、价值等要素来综合标识出自身的外显特征,并据此驱动数字主体间的关系发展。根据化身使用情境及遵守秩序可以将其分为角色扮演化身、数字孪生化身和身份共生化身三类。

(二)数字化身的赋神之路

数字化身的价值建构是一个连续不断实践的过程,他们将是更妙的自己。关系式认知注定了数字化身的赋神之路也如神偶一般,是复杂、多元的动态体验过程,如果一定要从中梳理出阶段性的步骤,可以分为主体与化身之间的“自交流”、数字化身与主体关系的交感过程和数字化身获得“自视角”三条路径,这三条路径彼此渗透,是历时性的叠加关系。

1.主体与化身之间的“自交流”

在元宇宙中,人类就是数字化身的骨骼与血肉,我塑造我的分身,我的分身也反过来代表和塑造我,这个过程就是“自交流”。如同原始部落中战绩辉煌的首领会获得最珍贵的面具一般,数字化身账号是元宇宙中的“不动产”,具有可培育、可交往的货币价值。

数字化身是主体在元宇宙中的合作伙伴,不再需要一个萨满式的主持人来认证神偶的身份,“观看主体”与“依附主体”合二为一,对“神性”的发掘与认知过程成为一个极具个性化和具身经验特征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网民个体“照见”了神性闪耀的瞬间,也间接地体验到了萨满的魅惑。数字化身将中“偶”的功能从中介物升级为了“合作者”,“神”从超验的存在矮化为可期待的动态互动实践。数字化身会在深度学习的过程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数字之灵, “我‘在我身上’又重新发现了作为全部我思活动的永久界域”[11]。

2.数字化身与主体关系的交感过程

肉身主体对数字化身的认知逻辑是交感的,人们不会以单纯实用的或技术的层面去看待数字化身,即使明知道数字化身的“创造”是在数据挖掘技术下,“以可视性、可预见性和可输出性”[12]为核心标准建立的虚拟成像,然而主人很快就会在日以继夜的数字实践中向数字化身投注情感,并更加沉浸其中。

数字化身的空间实践是一种原始思维状态下基于“装假性”前提下的数字生产。网民当然知道自己获得的皮肤、形象、交往情境,都是虚拟的,是数字代码的产物。但是,一旦主体参与数字化身的内容生产,就会在真实的实践过程中,生发出亦真亦假,虚实掺杂的统合情感。网民非常清楚数字化生产的“装假性”,只有“假装”投入充分的劳动和情感,才能体会到真实的数字“神性”。

如果说人类对数字化身以及数字化身所依附的技术环境在认知上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变形的法则”。人类要学会以化身视角为第一视角重新整理自己与未来技术环境的关系,从而在自身与化身主体的互构过程中确认作为赛博人的自我在社会中的立体位置,在这个过程中,建立情感关联以确定肉身主体与数字化身关系的唯一性。

3.数字化身获得“自视角”

从时间视角看,数字化身可以独立“生活”,并独自在元宇宙中经营关系涵养数字账号,从而实现双主体的实践。如此一来,当我的化身“独立生活”时,其他共时交往的数字化身成为了它的视角,那么它就可以“反观”主体—“我”,有了视角的数字化身便拥有了灵性,反过来刺激主体与自己化身之间的增强互动。这其中不可控的成长空间来自于深度学习的自主性和与他者交往的程度,这个成长空间将为数字化身注入灵韵。

在数字化身的“化育”过程中,数字化身的力量来自于日以继夜的数字化实践,“伦理系统是内置于机器人的,它们做出的判断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12],元宇宙空间是通过关系和意义组织而成,数字化身需要在数字交往编织的网络空间中寻求属于自己的“位置”,只能这样才能使这个空间是可交流的,在此过程中数字化身学习并完善内置程序的设计伦理和生产规则。

这是一个集体协商的过程,没有任何一方被忽略,但是也没有任何一方可以擅自托大,关乎情感与社区的“可持续的极限”,这一无限超越的极限实际上是交往活动的产物,尽管表面上看充满了神奇的创造魅力,实际上依托的是社会交往的逻辑,规则与伦理是来自于无穷多的他人,即最大公约数的认同,所以,元宇宙必然会勾连起能够引发大多数人共鸣的族群、家国的文化记忆与集体记忆,从而掀起文化认同的热浪。

一旦数字主体脱离了肉身主体,就完全成为了多元关系与技术耦合后的产物,数字化身通过智能学习和技术导引,会形成了自己的认知,进而同肉身主体区别开来,形成双主体的宇宙实存。就如同哆啦A梦之父最终也无法完全控制哆啦A梦在大家心中的形象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受到的喜爱一般,即使我们曾经与自己的数字化身相依为命,即双主体的情境下,肉身主体最终将失去对数字化身的控制权,甚至要担心在数字空间中被导引和反制,这其中存在的无限可能性会带给人们惊喜,当然也有惊吓和实质性的影响。作为主体的数字化身,其本质不是肉身主体的人格化,而是多元关系主体的双向建构[13]。技术对人类身体的“技术殖民”,促使技术逻辑植入到人的主体意识中,人被技术所驯化,且在技术的促逼中,导致人的主体性的异化。

四、结语

传统神偶与数字化身认知范式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传统神偶的“神”是“不可知”的经验过程,数字化身的“神”是“不确定”的经验过程,两者一字之差,“神力”便差之千里。传统神偶的神性是被感知、被祈请的超验存在,数字化身的神性是被预设、被合作、被规约的存在。萨满神偶“存在的时间,远远超过某种所依附的躯体的存在时间,不会殒灭”[14],具有承袭性。神偶的“神性”是可传承的、可迁移的,具有记忆的递归性,在这一点上与区块链的数字内容生产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机器们有着自己的时间性,通过‘一代代’发展相传:它们包含着自己的虚拟性和未来性。”[12]最终,一切的痕迹将注入数字化身,人们在与数字化身交往所感受到的智慧,体验到的情感,以及享受到的便捷等等,都被视为“神性”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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