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叙事的历史反思与现实质询
2023-12-23张永峰
摘 要:刘玉栋小说的乡土叙事构成对乡村历史与现实的自觉回应。他的小说《雾似的村庄》是在1990年代以具有象征意味的艺术形式呈现了乡村困境的历史前提。《我们分到了土地》是在20世纪末通过回望和重述历史来表现对乡村历史命运的忧思。《跟你说说话》《早春图》《幸福的一天》等作品从不同的主体位置出发表现城市对乡村生活的支配并把这种支配关系问题化,《年日如草》揭示了城乡关系中进城务工者被给定的位置以及摆脱这种位置的可能性。
关键词:刘玉栋;小说;乡土叙事;城乡关系
中图分类号: 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217(2023)06-0127-09收稿日期:2023-09-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262):百年中国乡土文学与农村建设运动关系研究。
作者简介:张永峰(1974-),男,河北安新人,德州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文学博士,博士后,山
东省第三批签约文学评论家。
刘玉栋作为新乡土文学的代表作家,其小说创作引发了论者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讨论中有这样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思路:第一,把刘玉栋的小说分为农村题材和城市题材,并从乡土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关系、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城市化进程与城乡关系等角度展开讨论;第二,从道德化、伦理化写作的角度入手,论析刘玉栋小说的价值支撑和叙事策略;第三,从叙事艺术的角度出发,讨论刘玉栋小说饱含“温情”的美学风格。
上述研究思路注重对刘玉栋小说所呈现的思想内容、叙事特征和美学风格的论析,而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文学写作的历史前提和思想基础的追问,未能深入探讨刘玉栋的小说写作如何构成对社会现实问题的有效回应,而后者正是本文引入社会史视野、借助文本细读要着重讨论的问题。这种讨论要从刘玉栋的《雾似的村庄》和《我们分到了土地》谈起。
一、乡村困境历史前提的艺术呈现
《雾似的村庄》是刘玉栋“齐周雾村”系列小说中的一篇,发表于《山东文学》1995年第4期。小說讲述了革命战争中的战斗英雄汝东脱离部队回到家乡后的遭遇及其家人的命运。小说中写道,汝东曾经是“人们心中的英雄”,他杀死汉奸刘长在、率领全团战士剿灭“大城”的土匪,被人称为“黑旋风”。“他的那些事儿简直叫人给传神了。”但是,几十年后,回乡过着普通农民生活的汝东变成了“一个干姜似的老头子”,“人们不相信他就是当年杀死汉奸刘长在的汝东,更不相信他是骁勇彪悍的战斗英雄‘黑旋风”①。正是如此,不仅大人们不愿理他,孩子们还把他当作戏弄的对象。
这部作品以汝东及儿女的遭遇呈现了新时期倡导的启蒙现代性在乡村的失灵,从而揭示出乡村困境的历史前提。小说中强调,汝东装病回乡、脱离部队的原因是:第一,他想过“守着老婆孩子种庄稼”的温暖日子;第二,他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难以接受战争的残酷。关于后者,小说中写道:
大城是汝东率领一个团的兵力打开的。双方打了整整三天三夜。战斗结束时,天上下起小雨,土匪和战士的鲜血随着雨水流进马颊河,整个鲁北平原上浮动着血的腥气,当时在渤海湾打鱼的渔民都看到了从马颊河漂来的血水,嗅到缕缕腥甜的气味。那一次土匪输惨了,尸体横陈在街道上田野里,土匪的家人和受伤的土匪都哭爹叫娘惨不忍睹。①
正是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强调战争的残酷性,从反面确证了汝东渴望过上小农温暖生活的合理性。而人道主义正是新时期反思和批判阶级斗争残酷性的思想武器,是新时期启蒙现代性的构成要素。可是,汝东出于人道主义的回乡选择并未得到村民们的理解,并未换得村民们“人道”地对待。人们既不理解他参加革命战争的实质意义,也不理解他退出革命队伍的真正用心,人们只是把他的过去当做传扬一时的传奇故事。小说中写道:“汝东从部队上装病跑回来后,脾气却变得越来越和善,这与人们的想象差了十万八千里。人们不愿意理他,他也变得越来越孤独。”②人们对待汝东的这种态度恰恰表明了新时期倡导的人道主义在乡村的失灵。
不仅如此,小说还以汝东儿女的命运隐喻性地揭示新时期启蒙现代性其他要素在乡村的失灵。小说中,汝东的大儿子乃木后来成了盲人,他擅长两种技艺,一种是给妇女看病,另一种是拉二胡。前者让村中很多妇女无须任何花费就解除了病患,体现了乃木的人性关爱,后者更是乃木纯洁明净的人性和灵性的表达,其演奏的曲子连鸟兽都围在他身旁倾听。小说中,乃木是纯洁明净的自然人性的象征,倡导自然人性意味着对社会异化的反拨,其与人道主义密切联系,一起成为新时期启蒙现代性的构成要素。而乃木在小镇上拉二胡求乞时受到的污辱致使他绝望地死去,这正表明了自然人性面对野蛮冷酷的世道人心的失败。
汝东的三儿子乃森热爱科学,他小时候偷了高老八的收音机并拆得七零八散,正是这种爱好的体现。可是,村中没有人懂得乃森行为的原由和意义,为了平息高老八和村民们对乃森行为的愤恨,汝东当众毒打乃森,致使他落下抽风病。后来,痴迷科学的乃森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当他带着漂亮的女友回到村中时,成了人们眼中的西洋景,成了孩子们哂笑的对象。他和女友来到村长家提出建工厂带领村民致富的计划,却遭到愚昧粗鄙的村长的讥刺和教训。乃森只好绝望地离开了齐周雾村。小说中乃森的言行表征的是崇尚科学、破除蒙昧、通过发展科技和工业致富,这些同样是新时期启蒙现代性的构成要素,而乃森绝望地离去恰恰表明了这些要素的失灵。
汝东的女儿乃染受过教育,懂得什么是爱情,特立独行。她与下乡知青的恋爱和私奔,成为村里人教育自家闺女的反面教材。汝东的二儿子乃林在与恋人相会的美梦中猝然离世,表现了对爱情理想的渴求。对于老实巴交、从小尊重女性的乃林,村中的“娘们儿”和“爷们儿”以耍笑他、奚落他、欺辱他为乐。可以说,这些囿于传统陋习的男女都对乃林的死负有责任。众所周知,爱情至上、个性自由是新时期启蒙现代性的构成要素,村中人们对待乃染和乃林的态度同样表明了此要素在乡村的失灵。
综上所述,汝东一家的遭遇及其与乡村关系的断绝,隐喻性地呈现出新时期启蒙现代性诸多要素在乡村的失灵。这些要素包括:奉行人道主义;倡导自然人性;崇尚科学,破除蒙昧,通过发展科技和工业致富;爱情至上,个性自由。以往的政治实践退场和启蒙现代性失灵深刻地影响着城乡关系及乡村的走向,其构成1990年代乡村困境的历史前提。
从历史上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要实现工业化,需要通过农业合作化的方式提取农业剩余,农村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资金、粮食、生产原料、产品市场。新中国前三十年,农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这加剧了城乡差别及城市对农村的支配。但是,在那个时期,城市和农村共享相同的革命文化,城乡差别及城市对农村的支配是革命政治实践试图破解的难题(消除“三大差别”)。而且,因为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所以农村被视为革命精神的策源地和存续地,在革命政治实践中城市并不高于农村,而且当城市出现危机的时候,还寄希望于从农村获取解决的途径,从农村汲取革命精神资源——例如上山下乡运动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到了新时期,启蒙现代性取代革命政治实践占据支配地位,依据前者的逻辑,城乡差别成为现代与传统、先进与落后、文明与蒙昧之间的差别,因而城乡关系变成一种等级关系,城市对农村的支配被合理化了。不过,也正因如此,城市为农村提供了发展进步的方向。也就是说,在这种启蒙现代性的规划当中,农村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而且,因为国家无须再依靠提取农业剩余发展工业,开始实施分田到户政策,农民的生活得以改善,农民的自主性得以加强,农村沉浸在丰产增收、勤劳致富、文明进步的乐观想象当中——正如那时流行的歌曲所唱“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
随着1990年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变迁,资本、劳动力及各种资源一齐向城市聚集,这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差别和城乡分化,同时带来了贫富分化和社会关系重组。而且,伴随公众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冷漠,由城市“文化工业”所生产的大众消费文化开始兴起,参与建构一种放逐公共理想和精神追求、沉迷于消费生活的原子化的个人主体。在这样的历史前提之下,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务工,乡村失去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自主意识,“三农”问题凸显。正是如此,国家开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
《雾似的村莊》通过讲述汝东一家的遭遇及其与乡村关系的断绝,揭示了乡村困境的历史前提。小说结尾:乃木死去,汝东出走。多年后,乃森回乡一次,看到自家倒塌的房舍和被荒草覆盖的祖坟。村长向人们报告见到乃森的情景:乃森对村长置之不理,弃之而去。这表达的正是当时城乡分化过程中乡村的历史处境。“雾似的村庄”这个题目或许正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乡村前景模糊不清的隐喻。
二、对乡村历史的回望与忧思
或许正是出于《雾似的村庄》所表现出来的对时代的敏感和历史自觉,《我们分到了土地》这篇回望历史的小说不是像1980年代描写农村分田到户的作品那样洋溢着乐观的想象,而是借助一个孩子的视角表达了对乡村历史的忧思。
这篇小说以“我”这个名叫刘长江的孩子的视角展开叙述。一开始,“我”见证了爷爷分得枣红马的喜悦,见证了爷爷对于土地的珍视。正是因为这种珍视,爷爷担心自己手气不好,把抓阄的重任交给“我”。在爷爷看来,“我”是长孙,“手干净、脑子也干净”,一定会有好手气。结果,“我”抓到的却是五块地头子。因为这个结果,爷爷在分到的田地里悲伤地死去。埋葬了爷爷之后,“我”见证了母亲的悲愤。母亲说是“我”害死了爷爷,骂“我”是“杀人犯”,因此“我”遭到母亲的暴打。在此之后,“我”去拾柴火的路上遇到女同学马宁宁,帮她学自行车,见证了马宁宁的幸福生活。夜晚,“我”骑上枣红马走出村庄,来到田地里,再次见到了爷爷死去时的身影。小说中写道:“我看到月光下有一个黑影,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前面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那是我们刚刚分到的土地。”①
这篇小说在20世纪末重新讲述农村开始施行分田到户政策时发生的故事,其中包含着对于二十年后乡村处境的观察与思考。小说中,爷爷死去时的身影具有象征意义,象征着像爷爷这样珍爱土地、植根于土地的农民正在消逝。如果了解《雾似的村庄》中的相关描写,这一点就更容易理解,其中写道:
年年的这个时候,秋雨没完没了。街巷泥泞,臭气熏天。现在,谁还管这事?村长出去跑买卖,壮年的小伙子都去城里搞什么建筑,老弱病残在家中修“长城”。地里的庄稼叫秋雨沤烂了根。人们也不把这当回事儿,谁还稀罕这几棵庄稼?①
人们不再稀罕地里的庄稼是乡村状况的体现,同时也是城市中通行的资本化逻辑带来的结果,这种逻辑已经成为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依据这种逻辑,地里庄稼的意义仅在于值多少钱,人们不需要对其倾注感情,无须感受其另外的意义。如果“跑买卖”“搞建筑”能挣到更多的钱,地里的庄稼自然就不值得珍惜。这种状况从反面彰显出珍爱土地的爷爷死去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当然,这种意义不是《我们分到了土地》这篇小说讲述的那个时代所固有的,而是来自作者基于历史反思的追认。
依据小说的表层叙事,是“我”抓阄的结果致使爷爷死去。抓阄本来就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但母亲把爷爷的死归咎于“我”,骂“我”是“杀人犯”,而“我”则多次争辩自己“不是杀人犯”。这在表层叙事中是表现了母亲的悲愤和“我”的无辜,在深层叙事中则是把爷爷的死问题化,提醒读者思考爷爷因何而死或者说爷爷的死到底意味着什么。
实际上,关于爷爷的死,小说从始至终没有给出真正的责任人,没有写出村中这样分地是否公平合理。之所以没有写,是因为不重要。从以后的乡村历史来看,如果一家一户仅仅靠耕种分到的田地(即使是分到好地),很难过上富足的生活。而且分田到户之后,还面临着有些家庭投入农业生产劳力不足的问题。小说中写道:
我想爷爷把马牵回来,爷爷就死了,那以后谁来喂马呢?谁来为马扫身体,谁来饮它呢?……我听三爷爷说,我们家分到了八亩地,八亩地我不知道多大,但我想肯定不会少的。那以后谁来种地呢?母亲的本事再大,她也不可能种活八亩地。但想一想,也不能不种啊,我们还有这么多肚子,……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听着马甩尾巴的声音,睡着了……②
其实,当年农村出现互助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解决有些家庭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展开而得到更大程度的解決。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解体,这个问题又浮现出来。在以后的岁月里,随着像爷爷这样的农民逐渐消逝,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这个问题更加凸显。
如果说爷爷的死是珍爱土地的传统农民消逝的象征,是后来乡村状况的征兆,那么这也正是“我”的忧伤情绪产生的历史动因。也就是说,小说中,在爷爷死后,“我”的忧伤情绪实际上表达的是对于乡村历史命运的忧思,当然这种忧思来自作者的历史认知和情感体验的投射。可以说,作为视角人物的“我”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乡村观察者的作者的化身。
小说中,在遭到母亲暴打之后,“我”躲到猪圈里,“趴在猪以往睡觉的干草上”,“想老天爷你让我变成猪吧”。“我”的这种生活处境与马宁宁的幸福生活形成鲜明的对照和反差。马宁宁“是我们班穿着最好的学生”,她家有“凤凰牌”自行车,“我”帮她学自行车时,她穿着她爸从城里给她买来的漂亮衣服,拿出她爸从镇上买来的蛋糕分给“我”吃,蛋糕好吃得让“我”流泪。马宁宁的爸爸马东是镇上兽医站的兽医,“我”的弟弟因为向他学习总是“把头发向后梳得很整齐”。这个细节表明了马东的身份和生活与农民的差别。与马宁宁家相比,“我”的爸爸在城里工作,但他抛弃了农村的家庭。在“我”的记忆里,“他白白胖胖,脸比徐家铺子里炸油条的徐家丫头还白”,衣着讲究,穿着“毛料裤子”。他在城里又找了女人,不再回来,就连爷爷去世,也没有回来。这种情节设计表明,“我”家这种农村家庭的生活状况取决于在城里的父亲能起多大作用。实际上,与“我”家类似的农村家庭——男子进城务工、妇女、孩子、老人留守乡村——在以后更具有普遍性,“我”家是农村家庭未来状况的先兆。
小说以“我”骑着枣红马夜游村庄结尾。爷爷曾说马不是骑的,是用来犁地的。爷爷死后,由“我”照料枣红马,这意味着由“我”来填补家庭劳力的不足;而“我”骑着枣红马夜游则进一步表现了“我”的孤独和忧伤。夜游中,“我”想起白天去学校时马宁宁塞给“我”一个纸团,当时马宁宁“眼神怪怪”地说“别忘了我”。在月光下,“我”看到纸团里写着“来日方长”。马宁宁的惜别话语说明“我”不再上学了,此前“我”就已经告诉马宁宁“我不想再念书了”,在“我”帮她学自行车的时候。而马宁宁这种情窦初开的朦胧爱意更衬托出“我”的孤独和忧伤。当“我”再次看见爷爷坐在田地里死去的身影时,小说写道:
我望着月光下的那个黑影。
泪水搅碎了月亮的光泽。①
这篇小说通过描写作为历史隐喻的爷爷的死亡事件和一个孩子的忧伤,表现了作者对农村历史的回望和忧思。刘玉栋在接受访谈时说:“这篇小说写的是宏大历史事件,就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写的是改革,但我用一个孩子的视角讲述这个故事,效果就完全不同了。它给读者一种新鲜的感觉,并且有一种内在的张力。”②这里所说的“内在的张力”实际上既包括宏大的历史事件与一个孩子的视角之间的关系,也包括过去的历史事件与后来的历史忧思之间的关系。《人民文学》发表这篇小说时在编者按中说:“二十年前的旧事在他的笔下新鲜饱满,充满生命的汁液,宏大的历史事件化为个人的经验和命运,化为欢乐、伤痛、迷惘和梦想,但同时,历史并未消散,它在个人生活的诗篇中幽微沉静地运行……”③这个按语体现了编辑者的艺术敏感和文学观念,同时也道出了问题的部分实质。
三、对城乡关系及进城务工者社会位置的反思与质询
上述作品对乡村历史的忧思涉及城乡关系,城乡关系是刘玉栋小说创作的内在视野,也是其持续反思和探究的问题。《跟你说说话》借助一个名叫王大手的孩子的视角和口吻,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讲述了一个农村家庭各个成员的故事,借此揭示城市对乡村生活的支配并将这种支配关系问题化。
这个家庭中,爷爷是一辈子扎根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在他眼里,似乎只有地里的庄稼和家里的农具,当然,还有那头上了岁数的老黑牛”。用奶奶的话说,爷爷“整天就知道干呀干,天生一个牲口命”④。奶奶这种说法表达了对待农业生产的不同态度,奶奶总是让“我”和堂弟在院子里挖据说是早年埋下的银子,挖出来就能还清家里的债务,结果几乎把院子挖遍了也没有挖出半点银子。最终“我”得出结论:“也许银子只是藏在奶奶心里。这土地深处,根本就没有银子。”奶奶这个形象说明,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要想从乡村的土地里获得农业生产之外的“意外之财”只是一种想入非非,或者是出于生活无望的自我安慰。正因如此,进城打工成为村中人们普遍的选择。这种选择支配着这个家庭中人们的生活和命运。
小说中,父亲进城打工被压砖机轧掉了三根手指。为了拢住他的心,爷爷打算“明年春天栽上二亩烟叶,秋后能卖个好价钱”,到时让父亲做帮手。父亲却一点也不领情,“他的心对我爷爷跟对土地一样的冰冷”。当爷爷把烟苗儿栽好的时候,他不辞而别,“又进城里去了”。结果,这次进城不久父亲就因和别人一起偷牛而蹲了监狱。母亲是镇上牲口市的第一个女经纪,父亲出事后,她因为给人一张百元假钞而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此后,她也进了城,据说在城里给人算命。姐姐进城打工后能挣很多钱,但名声不好,她从不和“我”谈起“城市”。叔叔在城里发了财(后来又赔了很多钱),又找了别的女人,和婶婶离了婚,接下来把孩子也抢走了,婶婶痛不欲生。快过年的时候,婶婶“剪烂”了以前叔叔给她买的新衣服,给孩子做成棉衣,执意自己送到城里去,可是,她在城里转悠了两天也不知道孩子在哪儿。姐姐过年回来,婶婶让姐姐带她进城打工,姐姐的回答让婶婶觉得自己在城里没有任何立足之地,结果,在姐姐走后的第二天,婶婶在自家屋梁上了吊。
这篇小说中的爷爷可以说是《我们分到了土地》中爷爷形象的延续,他所坚守的植根于土地的生产生活方式丧失了感召力。小说中写道:“整个村子里,你转好几圈儿,也碰不到一个小伙子。种地的全是些老人妇女,地种得不好,也不像前些年似的,会有人笑话。可一个小伙子,要是到了过年回家,没赚回钱来,那才让人笑话呢。”①这种乡村人口结构和人们对生产生活的评价标准彰显出城市与乡村之间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我”的家人纷纷进城也正是这种城乡关系带来的结果。但是,他们进城之后却出现了各种问题。实际上,这篇小说正是通过讲述家人进城的故事将这种城乡关系问题化,将农民进城后如何谋生、如何合理地生活问题化。而这很大程度上是借助身在乡间的孩子的叙事视角完成的。
儿童的限知叙事视角本来就可以使成人世界变得难以理解而将其陌生化和问题化。这篇小说中,作为叙述者的孩子身在乡间,在其视角下,家庭成員进城后的情况只能得到间接的、有限的表现,孩子知情的部分和不知情的部分都作为问题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引发读者思索。婶婶的自杀使得问题变得更为尖锐。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这个孩子的视角下,爷爷在田间劳作以及乡间自然中的童趣得到直接的、细致的呈现,这在塑造爷爷形象的同时也表现了乡村的魅力。小说结尾,虽然“我”领悟到“这土地深处,根本就没有银子”,但接下来还是选择和爷爷一起劳动。小说中写道:
我想到了蹲在烟地里的爷爷,想到他那黝黑的肩膀,他那松软的肉皮,他那白胡子茬上悬着的汗珠,他那默默注视着土地的眼睛。
我要去找爷爷,跟他一块儿擗烟杈。②
当然,这个结尾并不意味着最终选择,此前在“我”和树的对话中同样表达了对城市的向往,声明自己将来也会进城,“我”不可能在城乡关系之外。但是,这个结尾表明了对植根于土地的乡村生产生活的珍视,提供了反思城乡关系的某种凭据。
以上作品中被问题化的城乡关系在小说《早春图》中有进一步的呈现。这篇小说借助坚守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冯宝才的视角,主要讲述了早春的一天冯宝才家经历的三件事:其一,冯宝才和二儿子二厚浇麦地;其二,在城里定居的大儿子大厚回来搬家,把媳妇和孩子接到城里去;其三,二厚离家跟着包工头去天津打工。
对于两个儿子进城,冯宝才具有不同的态度。大厚在城里搞安装,生意越来越红火,已经在城里买了房子,他要把媳妇和儿子都接到城里去。对此,冯宝才说:
“这可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事呀,如今咱冯家也有了城里人,给祖宗脸上贴金不说,我冯宝才再跟人家说话,那底气也足啊。”③
既有的城乡关系和城乡差别会生产出城里人与乡下人之间的等级关系,冯宝才的感受建立在这种等级关系的基础之上,他为自己的儿子成为城里人感到荣耀。
对于二厚进城打工,冯宝才则是出于生存的考虑,因而更多的是感到担忧和无奈,小说中这样描写他的感受:
二厚就要跟着包工头进城打工去了,听说在城里,这么冷的天,二厚他们都是搭地铺睡帐篷,哪能睡个囫囵觉?但这有什么办法,冯宝才当然不会指望二厚留下来帮他种地,不是现在的年轻人学野了,是你不进城赚几个钱回来,那今后的日子怎么过?④
同一个父亲面对两个儿子进城具有完全不同的感受,这自然是两个儿子进城后境况不同造成的。但这种境况不同实际上彰显出城乡差别与贫富分化、劳资矛盾之间的某种同构性。
大厚能够成为“城里人”,是因为他做生意积累了资本,在城里购置了房产;而二厚进城,只能出卖劳动力。他们的进城意味着资本和劳动力都集中于城市,这一方面加剧了城乡差别,另一方面也喻示着贫富分化和劳资矛盾。小说中写道,冯宝才本想让二厚跟着大厚干,“大厚那里缺人手”,可二厚不领情,“他说还是个人干个人的吧,免得将来闹出过节来”。实际上,二厚所言非虚,大厚和二厚进城以后处于不同的社会位置,如果二厚跟着大厚干,就把兄弟关系置于劳资矛盾当中,的确难免“闹出过节”来。当然,这些不是冯宝才意识到的内容,冯宝才只是在家庭范围内考虑问题,他把二厚的“不领情”归结为兄弟二人性格脾气不合。
对于大厚接家人进城和二厚进城打工,冯宝才有一个感受是相同的,那就是种庄稼没有了帮手。尤其是能干的大厚媳妇“这一走,把他闪得不轻”。他“也是快六十岁的人了,瞅着眼皮底下这十来亩地,不打怵是假的”。可是他也清楚:“如今这庄稼地里的活,不都是老人干吗?”①这里再次表明在既有城乡关系之下农业生产中劳动力的再生产遇到了危机。
这篇小说借助冯宝才这样一个传统农民的视角,展现在既有城乡关系之下两个进城儿子的不同身份和命运,揭示城乡差别与贫富分化、劳资矛盾之间的某种同构性,同时展现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再生产面临的危机。但是,这些历史内容在冯宝才的思想意识和生活视野内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理解。小说中,冯宝才对于衰老病弱的母亲的孝敬,对于孙子的疼爱,对于勤劳能干的哑妻的不弃,对于让大厚把村中房子借给二厚结婚的盘算,都表明他固守着家庭的阵地和乡村的传统。小说结尾,辛劳了一天的冯宝才在晚饭后怀想起几十年前乡村充满生机的春日图景,这在与冯宝才的理想生活构成鲜明反差的同时,也说明他并不能真正理解身边发生的一切。这篇小说揭示的城乡关系问题与农民思想意识的局限,体现了作者思考问题的深度。
如果说以上作品都是借助固守乡村者的视角表现城乡关系,因而对进城人员生活的表现具有一定的外在性,那么《幸福的一天》和《年日如草》则是从进城者的视角出发揭示城乡关系如何支配着人们的生活。
《幸福的一天》描写的是每天进城贩菜的马全对于幸福生活的想象。这种想象是假托马全死于车祸后其魂灵度过“幸福的一天”来表现的。这一天的生活内容包括进城坐出租车、去凤都楼吃早餐、买新衣服、到天河浴池洗澡、在滴雨美发厅享受服务、到天堂大酒店吃饭。在马全的意识中,这“幸福的一天”,是体面的城里人的生活,这对人家来说不算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是非常难得的,因此有这样一天就够了。小说中写道:
人不能光受苦受累,也得体验一下幸福生活。当然,人不能比人,你的幸福在别人那里也许一钱不值。但谁让你是马全?一个卖莱的农民。这就够了。②
在这“幸福的一天”开始之前,小说详细描写了马全贩菜的辛苦劳累。他每天凌晨四点就要起床骑上“三马子”奔向城里,天黑才能回到家,他天天拼死拼活,就像在战场上一样。如果说生活就是战场,那么他是这战场上的失败者。小说开头描写马全做了一个“苍凉的梦”,梦境中有一种古怪的声音飘来,“似乎是打了败仗的散兵在荒野上的呜咽”。这种声音把马全惊醒,一直纠缠着他,揉搓着他的心灵,马全正是被这挥之不去的声音纠缠,才在进城贩菜途中出了车祸。如果说这种声音表征的是马全在现实生活中的痛苦体验和失败感,那么也正是出于这种声音的激发马全的“魂灵”决定那天不再贩菜,“得好好生活一天”。于是,其不再以菜贩子的身份进城,开始了“幸福的一天”。
这“幸福的一天”中所有生活内容都是城市的消费生活,都是消费主义文化所倡导所定义的生活。这代表着马全这种进城谋生的劳动者对幸福生活的想象,代表着他们的生活理想。可是,这种生活理想更加巩固了现有的城乡关系和消费主义文化的支配性。这正是这部亦真亦幻的作品所揭示的问题的严峻性。
《年日如草》是刘玉栋2010年出版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内容丰富的作品中蕴含着一个重要问题:即城乡关系中进城务工者被给定的位置以及摆脱这种位置的可能性。这个问题通过小说主人公曹大屯的进城经历呈现出来。
曹大屯在乡村长大,他在县城上高中时对班花、校花储小青的迷恋包含着他对城市人的羡慕、对成为城市人的渴望和作为农村人的自卑。曹大屯的父亲在省地质大队工作,依照“农转非”的政策,曹大屯随父亲来到省城,成为化肥厂的一名工人。在工厂车间和师傅结识后,曹大屯经常出入师傅家中。他发现师傅的女儿袁婷婷和储小青长得很像,一样地漂亮,就迷恋上了她,但高攀不上。他去师傅家还有一个任务就是给开蛋糕店的师母义务帮工。师傅死后,出于袁婷婷家的需要,曹大屯与袁婷婷结婚。袁婷婷怀了男友的孩子,而男友因暴力犯罪被捕入狱,袁婷婷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给男友留个后。在这种情况下,有了这婚姻的掩护,袁婷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孩子生下来,师母也不必再因为女儿的名声问题而寻死觅活。当然,为了叙事上合乎情理,小说中还给出了曹大屯之所以这样做的一个理由,就是在造成师傅死亡的生产事故中他負有责任,这样做是弥补罪过。曹大屯与袁婷婷结婚后,把师母的蛋糕店开起来,不再去工厂上班,后被工厂除名,“经过几年打拼”,“蛋糕店已经小有名气”。袁婷婷生下的儿子在曹大屯的爱护下健康成长。袁婷婷在一个公司里上班,收入颇丰。接下来,被判了八年徒刑的袁婷婷的男友刑满出狱,这时曹大屯结束了与袁婷婷的婚姻,及时让位,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净身出户。
依据小说中的叙事逻辑,曹大屯融入袁婷婷家的经历是融入城市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袁婷婷家成为城市的缩影。这样,曹大屯的这段经历就表明了城乡关系中进城务工者被给定的位置,即:其一,满足城市的需要;其二,作为城市的向往者,眩惑于城市发展的幻象,与城市人关系不平等;其三,在失去利用价值时被抛弃。
或许有人说,曹大屯有城市户口,曾经是国有企业的工人,与一般所说的进城务工人员不同。实际上,随着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型社会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型社会转变,曹大屯与一般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多大区别。
计划经济时期,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的激励机制主要依靠单位体制的生活保障和思想政治动员,而不是物质刺激,这样,通过单位体制将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一体化。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生产者的集体身份在人们的身份认同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拥有城市工人身份就是城市人的主要标识。随着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单位体制解体,消费型社会逐步建立,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似乎生产不再是主要问题,而消费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样,在社会分配中所获得的财富以及以消费为中心的日常生活在人们的身份认同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对于城市的外来者而言,拥有相当的财富,在城市繁华地段购置房产,能够参与城市中的高档消费,习得城市日常生活方式(如城市方言、饮食习惯及各种民俗)等,就一起成为城市人的标识。
从这些标识来看,被国企除名的曹大屯也就等同于一般进城务工人员。而且,小说中,曹大屯写的那首散文诗《黑色的诗·化肥厂》(小说附录)以讽刺的笔调揭示单位体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预示着单位体制的解体,意味着工人身份不能作为城市人的主要标识,意味着曹大屯和一般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差不多相同的社会位置。
这篇小说不仅借助曹大屯的进城经历揭示了城乡关系中进城务工者被给定的位置,而且还揭示了摆脱这种位置的可能性。这一点从曹大屯与储小青、袁婷婷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体现出来。本来,在曹大屯眼中,他所迷恋的储小青和袁婷婷面容极为相似,这说明她们都是曹大屯对城市虚幻想象的投射,后来曹大屯发现“她们俩一点像的地方都没有”,这说明他正从这种想象中走出。接下来,小说中写道,作为市长夫人的储小青请曹大屯雇凶好好教训丈夫的情人,曹大屯被“这头愤怒的母兽”惊呆了。而后,他对储小青的欺骗和保护——拿了储小青的钱却不给她雇凶——说明他与昔日偶像的位置关系发生了变化。曹大屯与袁婷婷的关系也是如此,小说结尾,袁婷婷为了证明自己房子的产权请曹大屯出庭作证,曹大屯向她索取报酬,这同样说明他正试图摆脱原来的位置。
当然,这部小说只是呈现了曹大屯这种进城务工者摆脱原有位置的可能性,他们到底走向哪里并不确定。而且,城乡关系中进城务工者的位置改变不仅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更依赖于城乡关系自身的改变。这部小说中存在这样一种叙事思路,即表现曹大屯如何融入城市并把这种融入寄托于下一代,这种思路可能带来对城市的本质化理解。实际上,城市以何种面目存在取决于历史实践。
刘玉栋小说的乡土叙事隐喻性地呈现乡村困境的历史前提,展现对农村历史的回望和忧思,反思城市对乡村的支配关系,揭示进城务工者被给定的位置以及摆脱这种位置的可能性,经由这些,他的小说写作有效地回应了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三农”问题。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城乡关系的改变,相信刘玉栋会写出更多深切回应现实的佳作。
Historical Reflection and Realistic Inquiry of Local Narrative
—— On Liu Yudongs Novel Creation
ZHANG Yong-feng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 School,Dezhou University,Dezhou 253023,China)
Abstract:The local narration of Liu Yudongs novels is a conscious response to the rural history and reality. His novel“The Foggy Village”presents the historical premise of the rural dilemma as a symbolic art form in the 1990s. We Have the Land expresses the worry about the fate of rural history by looking back and retelling history 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Some works such as Talking to You , Early Spring Picture and Happy Day show the dominance of cities over rural life from different subject positions and make this domination relationship problematic. Years Like Grass reveals the given posi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possibility of getting rid of this position.
Key words:Liu Yudong;novel;local narrative;urban-rural relationship
[责任编辑 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