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行业支撑高端制造业还需加把劲
2023-12-23王楚雯
◎文 王楚雯
目前,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国内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已经结合行业特点进行了业务模式创新,但金融租赁在助力制造业领域渗透率方面的作用相对较低。相比国外应用在制造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系统的租赁业务模式,我国金融租赁机构在支持制造业领域的发展上还存在一定距离。
笔者认为,金融租赁行业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内外部双重因素对企业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缺乏与金融租赁业发展配套的制度环境,缺乏专门的金融租赁管理部门,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遍较差。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优化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业务,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和涉农企业的支持;支持向新兴产业企业提供租赁服务;完善相应监管机制,降低金融租赁业务风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引导创新。
全面放开制造业市场对金融租赁行业的机遇
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预示着我国自上而下奋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壮美画卷。在 2023年10月18日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我国宣布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以助力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这一重大举措预示着未来中国制造业在持续转型升级的道路上,外资准入将不再受限。
随着我国高端制造业与金融租赁商业模式的探索不断深入,取消外资限制将使中国制造业有机会充分利用全球优质资源。产业需求与国际商业配套将实现双向互动,金融租赁行业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背景下,行业内的合作、进步及优胜劣汰将成为必然趋势。
金融租赁行业服务制造业的国际比较
金融租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它是一种基于商业信用的模式,主要服务于三大目标群体:设备制造商、设备的购买者(出租方)以及使用者。出租方会将其设备出租给实际的使用者,租赁期满后使用者获得使用权,但其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方。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将公司与其相关的设备和资金连接在一起,实现三方的共同投资并从中受益。
从发展阶段来说,国际金融租赁发展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产生阶段:融资方提供资金但不负责租后资产的处置;发展阶段:存在一些创造性的租赁结构,例如杠杆租赁等,出租方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经营性租赁阶段:出租人通过承担风险更大的经营性租赁来提高竞争力;结合金融创新的阶段:租赁模式与金融创新的结合,例如专门投资于租赁交易的投资基金、与债权证券化相结合的租赁债券化,以及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风险租赁等;成熟阶段:金融租赁产品已经变得几乎同质化,产品之间的差异性逐渐消失,出租人之间的收购将较常见。
我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阶段:1928—1981年:引入现代租赁制度,邓小平强调银行改革,开启金融改革新时期,荣毅仁创办国际租赁业务,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成立,开启我国现代租赁业进程。1982—1987年:快速发展,以政府项目为主,购置先进设备,浙江租赁等一批以内资为主的租赁公司成立,各大银行开始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蓬勃发展。1988—1998年:行业困顿,经济主体转变导致系统性风险,欠租问题频发,《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介入租赁行业,外资撤出,整个租赁行业步入困顿。1999—2006年:规范发展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企业会计准则——租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为租赁行业恢复活力打下基础,行业开始快速发展。2007—2018年:跨越式发展,中国银监会颁布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降为1亿元人民币且银行可作为主要出资人重新介入金融租赁业务。商务部下放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发文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公司数量大幅增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从2018年至今,银监会与保监会在调整发展阶段合并,共同监管租赁公司,使得租赁行业进入了一个更为冷静的发展阶段。《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行业内的杠杆、抵押品以及资产的集中程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迅速,经营租赁占比较高,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达3.78万亿元,同比增长5.60%;租赁资产余额3.64万亿元,同比增长9.27%。金融租赁公司在绿色经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2022年绿色经济业务额达到7560亿元,先进制造业务余额达1736.93亿元,同比增长40.11%。对比发达国家经历的五个阶段来看,目前我国租赁发展处于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转型的过程:即由经营性租赁阶段向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阶段,专门投资于租赁交易的投资基金与项目融资相结合的项目租赁等创新商业模式将成为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转型方向。
国外在金融租赁模式与制造业的融合上,以农机租赁领域为例,美国农机金融租赁的主要方式包括资本租赁、灵活租赁、合同租赁、赎回式租赁,以及组织内部租赁。资本租赁是一种长期租赁形式,农民可以通过支付固定租金来使用农机设备。租期通常较长,农民在租赁结束时有选项可以购买设备。灵活租赁是一种根据农民需求灵活调整的租赁方式。农民可以根据种植季节或特定项目的需要,在需要的时间段内租赁农机设备。这种租赁方式通常用于短期或临时使用。合同租赁是一种基于合同约定的租赁方式,根据农民和金融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农民可以租赁特定的农机设备。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多个性化的选择和灵活性。赎回式租赁允许农民在租赁期结束时以预定的价格购买农机设备。这种方式让农民能够在租赁期结束后获得设备所有权,并有助于降低购买设备的负担。一些农业合作社或农场合作组织也提供农机设备的租赁服务,称之为组织内部租赁。这种方式通过共享农机设备,使农民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所需设备。
目前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国内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已经结合行业特点进行了业务模式创新。针对制造企业存在的三大问题:一是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不足,原材料供应商难以及时提供所需货物,将给企业的生产带来风险;二是下游买家持续性不确定,企业的库存容易积压,企业资金流容易出现问题;三是企业难以短期跟上技术变革速度,由于资金压力等原因将难以迅速更新生产设备,进而难以及时研发和生产出新产品。平安租赁助力传统制造企业稳定生产经营,通过“产业租赁”和“生态租赁”寻找上游供应商和下游买家。此外,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多元化场景服务,如生物识别、智能质检等,并实现7×24小时跟踪监管租赁设备。在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远程解决租赁业务与资源整合需求的解决方案。
交银金租与多家航运企业合作开展外币船舶租赁业务,包括集装箱运输船、LNG运输船等。截至2023年6月底,其商业船队规模超450艘,租赁资产余额超1200亿元。金融租赁公司支持先进制造业,推动“国轮国造”,涉及气体船、散货船等船型。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年底,金融租赁行业业务余额达1736.93亿元,同比增长40.11%。但目前我国金融租赁在助力制造业领域渗透率上相对较低,相比国外应用在制造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系统的租赁业务模式,我国金融租赁机构在支持制造业领域的发展上还存在一定距离。
金融租赁行业当前问题与政策建议
内部和外部双重因素对企业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在外部因素方面,经济结构调整对金融租赁公司构成挑战,新经济转型条件下需要金融租赁行业转变思路,增强产品与服务的适配性。另外,国际形势对租赁业务全球化展业布局产生深远影响,地缘冲突考验租赁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在内部因素方面,某些金融租赁公司直租和经营性租赁业务占比偏低,设备租赁领域创新有待深化。
缺乏与金融租赁业发展配套的制度环境经济合同法中对于设备使用方、设备购买方、设备生产商等角色的定位不够清晰,导致在出现矛盾和纠纷时,难以维护各方权益,甚至出现无人索赔的情况,增加租赁企业破产风险。
缺乏专门的金融租赁管理部门当前的租赁管理有多家单位参与,主要为三家国家所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出资人所属金融机构的资质审批和经营管理等业务,外经贸部负责国外出资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国家贸易部负责调动国内金融租赁市场。但这些管理单位之间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使得金融租赁模式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和有效性。
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遍较差根据回报率可以分为三档:低回报率一般为7%至8%、中级为10%至13%、较高为15%至17%。低回报率主要为银行系统下的金融租赁公司,其投资金额较高但回报率较低。而我国大部分租赁机构存在偏离经营业务的情况,主要业务在贷款方面,导致金融租赁的资产占总资产的额度不到30%。这限制了金融租赁模式的开发,未能更好地服务于制造业市场。此外,我国自有的租赁行业业务仍在下滑,不良资产比例较高。今后,金融租赁的发展亟须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建议如下:
首先,优化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业务,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和涉农企业的支持。支持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帮助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激活设备资产,推动企业实现创新和升级。引导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集中于主营业务,更好服务于普惠金融的重点领域。其次,支持向新兴产业企业提供租赁服务。健全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机制,支持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加大对专精特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拓展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另外,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降低金融租赁业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的业务监管规制。探索更为便捷的处置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不良资产的司法路径,健全普惠金融领域新业态、新产品的监管体系和规则,加快补齐风险预警处置问责制度短板。最后,加大政策支持并引导创新。一方面,需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加速转型,集中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还应优化政策环境,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更多的支持,例如制定针对性的贴息、补贴政策,以及将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