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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推进碳审计全覆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3-12-23欧阳晟楠

上海商业 2023年10期
关键词:双碳审计工作核算

欧阳晟楠

一、引言

气候变化、生态系统退化、冰川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等成了世界瞩目的重要问题,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产生了威胁,其中的关键性因素是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因此,“无碳未来”成为各国所追求的目标,碳中和无疑将是今后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话题。从长远来看,所有产业都将不可避免地趋向于低碳化,或者说无碳化。所有国家都希望在制定国际公认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标准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以确立国际公认的标准,并在其他国家设置环境技术壁垒。《巴黎协定》《2009 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绿色协议”等政策的宣示,可以看出各国已将减碳降碳作为战略性目标。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提出努力在2060 年实现碳中和,并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在2030 年之前达到排放峰值的愿景。要实现这一愿景必须加快对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对低碳前沿技术研究的开展给予深刻重视,并且加快减污、降碳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价和交易体系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而审计作为经济生活的有力监督和推动力,将参与实现中国的双碳目标,并发挥相当大的作用。审计工作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低碳化发展是我国未来的方向,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碳审计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它的机制是什么?都值得探讨和深思。基于此,本文在全面梳理碳审计和低碳发展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具体分析碳审计在促进“双碳”目标实现中发挥的作用。

二、“双碳”目标下碳审计全覆盖的制约因素

1.碳审计法律法规与准则尚待制定

我国的碳审计业务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法可依是开展碳审计业务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国政府先后发布了与碳排放相关的政策文件,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为碳审计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然而,我国现行的《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都没有将碳审计包括在内,无法为公司制定具体的碳信息披露标准,导致碳审计工作缺乏指导和依据。此外,我国尚未制定针对碳审计的准则,无法构建一个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程序规范、内容完整的制度体系,从而增加了审计投入成本,降低了审计质量。

2.业务标准不完善

我国的碳审计工作基本始于“十二五”时期,为助力碳审计更好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企业包括资源消耗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环境管理信息等在内的碳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A 集团按照国家政策及法规要求在碳审计方面做出了改进,为同行业碳审计工作提供了指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出现评价指标不准确、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重点不清晰、评价过程复杂等问题。具体来说,部分评价指标的选取过于抽象化,无法用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导致碳排放数据计算不准确;同时,由于集团在碳排放源认证方面存在困难,导致碳排放核算边界不清晰。以上种种导致碳审计人员无法对集团的减排效果进行评价。

3.碳审计组织机制单一

我国碳审计主要以政府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为辅,审计主体之间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从现实来看,碳审计在企业中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寻的目标,而碳审计不仅阻碍企业创造利润,还有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环保费用。因此,企业的内部审计仍然以财务审计为主,对内部碳审计积极性欠佳。至于社会审计,虽然已经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碳审计的案例,但是整体的机构参与度还不够。因此,我国的碳审计主要依赖政府审计,组织机制单一,未能有效发挥三大审计主体协同机制的优势。

三、“双碳”目标下推进碳审计全覆盖问题的对策研究

1.碳审计准则与碳规制之间的协同机制构建

首先,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有关碳审计实施方面的专项法律规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碳审计与鉴证机构、碳排放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义务,明确企业碳排放量核算的规范和计量方法,重点对碳排放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过程和结果提出明晰的规范性要求,实现碳排放过程和碳信息披露结果的“动静结合”。其次,应设立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包括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标准、转换标准,以及碳足迹的测算范围和测算方法,同时应构建起由多方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碳审计准则体系,将碳审计纳入审计准则中并制定相应的碳审计指南和碳审计程序,为碳审计实施提供专业指导。再次,应加强碳行业及关联产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研究,夯实和拓展碳审计理论体系、评价标准与实践指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碳关联的各主体在制定和发布各类与碳相关的规制时,应充分考虑国际碳规制的特点与国内实际情况。从制定碳规制伊始即需要与各类碳审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从碳规制的流程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等方面,注重碳核算方法与碳审计标准之间的连通性、碳排放评价与碳审计指标口径之间的一致性,让碳规制拥有良好的可遵循性、可实施性和可审性。

2.增强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意识

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需要及时并主动披露与其经营相关的信息,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等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需要借助企业披露的相关信息指导其活动。在此之前,企业所披露的信息大多为财务信息,近年来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也备受关注,不少企业主动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据调查,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可以显著改善企业的声誉,提升竞争力,如吸收残障职工、慈善捐助、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等。20 世纪以来,冰川融化、雾霾等极端现象的出现使得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企业发展不能再以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公众、政府都迫切希望看到企业披露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碳排放信息就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此外,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碳审计业务的开展也依赖于企业所披露的碳排放信息。因此,基于多方因素,企业都应增强碳信息披露意识,主动积极地披露真实可靠的碳排放信息。

3.推进大数据应用,规范碳核算标准

首先,将大数据应用于碳审计中。一方面,政府可以在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搭建全国性的碳数据采集平台,对各个区域、各个行业的碳排放进行全面监测和分析,从而明确碳排放主体责任和碳审计重点,为碳审计提供指导意见。另一方面,企业要对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实时监控,并将数据实时上传到云端。通过数据的横纵向对比,可以很清晰地看出企业在碳减排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改善。其次,规范碳核算标准。政府应当设立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统一计算标准,同时为了方便计算,可将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按照确定的标准转化为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统一核算。再次,积极推进碳审计专业化建设,鼓励各高等院校开设碳审计专业,进一步规范考核体系并且完善培训体系,为我国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碳审计人才。

4.培养碳审计专业人才

目前碳审计人才短缺,因此必须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首先,企业应当与高校合作,引进碳审计课程,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并参加考试;其次,企业应定期聘请碳领域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使员工从思想层面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最后,审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审计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只有通过各方努力,企业才可以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碳审计队伍,为碳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5.完善碳审计的法律依据

合法性是实施碳审计的前提。针对碳审计,我国应当立足“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从宏观层面规划和统筹,加强碳审计法律体系的建设。首先,应结合“双碳”背景考虑将碳审计的内容纳入《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中,保证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其次,由于碳审计主体及其载体具有特殊性,以及碳审计业务在碳排放治理中的重要性,社会对碳审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碳审计准则应该单独制定。国家应在进一步细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标准(例如ISO14064、PSA2060和ISO14068等),实现碳审计准则的标准化、法律化。最后,在政策的实施上政府可以采用“先局部,后整体”的策略,先对重点企业实施碳排放标准,并定期检验标准的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修订,当标准的使用成熟后便可推广至全国。

6.碳审计数据资源的协同机制构建

碳排放数据涉及碳排放企业的多个经营环节,包括生产流水线产出单位产品的能源及原材料等的耗用数据、管理及职能部门的资源消耗量、商务差旅行驶里程及燃料使用数据、废水废弃物的排放数据等,指标数据多源且不易进行交叉验证,同时还涉及多种排放计算及换算方法。具体措施可参照以下几点:第一,政府职能部门和国家审计机构可主导构建起分级碳审计信息数据库,可按碳排放企业经营生产全流程或碳产品的形成轨迹,统一计算、换算及折算标准,实时采集实际发生的碳排放及关联数据,减少碳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第二,可运用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和云技术等,将企业及其供应链中的原料开采、运输、制造、销售和回收等各节点的海量数据以电子形式在“云”端进行在线直报和储存,打破时空限制和构建起碳信息共享机制,各类数据用户可通过远程渠道发起碳数据的调用或使用需求,提升碳审计数据价值挖掘的效率和质量。第三,可运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实现对已有碳数据的整合挖掘和历史缺失值补充,构建起全流程、全覆盖和全审计体系的碳排放持续跟踪和反馈系统,推进碳审计数字化模型的构建和数据的快速交叉验证。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是碳审计实施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政府监管部门、碳审计机构与相关专业机构应针对碳数据的生命周期特征,从碳源确定、碳排放类别甄别、碳排放过程、碳排放核算、碳排放计量和碳排放评估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评估,协同运用相关匹配的信息技术手段、统计标准、换算口径、评价指标和监测方法,形成多方可共享共用的碳数据生命周期和循环图谱,从而确保碳数据流转的可视化及其质量,为碳审计的实施和客观评价提供及时和必要的支撑条件。

四、结语

碳审计业务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活动的开展,同时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但是碳审计的开展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共同配合,同时对信息技术的要求也较高。为了切实监管与指导碳审计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需要全面构建企业碳审计系统,从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要求企业开展碳审计工作,并通过文件指导企业克服碳减排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碳排放交易、碳审计指标体系,根据行业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意见,以期进一步提升企业碳审计效果,进一步丰富碳审计方式和碳审计标准,为保障中国企业的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为我国企业如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等总体目标,奉献一份坚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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