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政课培育实践力的教学探索①
2023-12-21卢邦柱许甫琦黄伟强
◎卢邦柱 许甫琦 黄伟强
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高中思政课强调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建构学科逻辑与实践逻辑、理论知识和生活关切相结合的活动型学科课程[1]。这要求教学注重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着眼学生的真实生活和长远发展,转变教学方式,着力培育学生的实践力。以此,引领学生在活动历练和自主辨析思考中感悟真理的力量,更好地落实核心素养培育。
一、内涵辨析:高中思政课实践力培育要义
实践力,是指个体综合运用已有知识与技能作用于实践活动之中,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综合性的能力。[2]具体而言,包括个体认知能力、知识运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行为思考能力。核心素养的内化、知识技能的育成,与学生实践力的形成密切相关。具体到高中思政课教学,培育学生实践力即立足课程标准要求,引导学生习得学科必备知识、必要技能,培育其在课程活动任务和社会活动中运用知识技能,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培育。其至少包含如下要点:
其一,价值指引明确目的性。与其他学科相比,高中思政课价值指引的目的性突出表现在本学科独特的课程性质。根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版2020修订版)》(下简称新课标)的表述,本课程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社会理解和参与能力的综合性、活动型学科课程”[3]。在价值指引层面,即要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坚定认同国家发展成就,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在高中思政课教学中培育学生的实践力,最终以其学会认识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为旨归。
其二,教学形式体现多样性。新课标提出要建构活动型学科课程,这要求教学既有课堂内的探究合作,也包括课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换言之,既要体现思政课的理论性,更要突出思政课的实践性。结合当前“五育并举”“五育融合”的要求,高中思政课的教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访谈活动、调查研究、志愿服务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同时以议题式教学为活动型学科课程的依托,实现知识、活动、情境三者的有机结合,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
其三,教学过程发挥能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思政课教学离不开教师的主导,同时要加大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处于主导地位的教师,在课堂活动设计与开展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程度,考虑个体能力与兴趣。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积极完成活动任务,教学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双方的主体能动性。
其四,教学空间呈现广延性。一般而言,教学空间指的就是课室这一常规的教学场所。但实际上,课室以外的空间,只要有教学行为的发生,就可以成为教学空间的存在形态。教学空间,除了是一种显性、物理上的空间,更是一种隐形、浸润式的情境。培育学生的实践力,必须联通课室内外的教学空间。在空间呈现方面,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融合起来;在情境构造方面,将个人身边事与国家大事相结合,使思政课教学空间呈现广泛的延展性,为学生的价值探究与体认提供更广阔的场域。
二、教学尝试:培育实践力的思政课教学理路
实践力的培育以思政课活动型学科课程的实施为依托,强调以活动设计为教学设计和承载学科内容的主要形式,将结构化的学科内容转化为序列化的活动设计。这要求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与对学的评价,跟着相互协调,内在一致[4]。教学不仅要考虑学科知识的落实,更要注重思维与能力的进阶能力,引领学生在实践情境中深入体验探究,提升能力,落实素养培育。实践中,我们注重提炼大概念,以此统领教学设计及其实施全过程。在此,以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第六课第三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例,阐述我们的探索。
(一)以大概念统领实践活动设计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框旨在引领学生领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深入体认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而奠定学生政治和法治思维的基础。其指向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素养培育。据此,本课教学以“基层自治”为大概念,梳理素养培育目标:
政治认同:知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认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科学精神:能够辨析基层自治中的不同现象,区分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五种途径。
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公共参与:对照基层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初步运用公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和方式,解决真实性或模拟性基层自治问题。
以此为统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聚焦实践力培育,注重以真实或模拟性的实践活动贯穿课前调研、课堂探究和课后实践。由此,引导学生结合已有的知识经验,学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知识,科学辨析基层自治中的典型现象,解决真实性或模拟性基层自治问题,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基层公共参与能力等。
基于此,围绕大概念“基层自治”,教师通过随机提问、聊天等调查学情,发现多数学生对自己所处的居(村)委会有一定了解,但很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际过程,加之社会阅历尚浅,对居(村)民自治的形式与内容等知之甚少。据此,了解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组织形式及其内容,尤其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种形式,成为课前调查及课堂探究学习的重点内容。教师将全班分为五个小组,其中一个小组由教师带队,到学校附近的XX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调研;其余小组则完成课本知识清单、时政新闻阅读等学习任务。以此引领学生基于已有的知识经验,初步感知“基层自治。”
(二)以结构化活动激发探究论证
实践力的培育关键在于学生运用已有知识与技能作用于实践活动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促进其将学科核心素养与已有知识技能外化于行,实现价值体认和升华。这要求思政课教学要落实新课标“教学评一致”要求,聚焦“实践”,切实将活动作为贯穿教学全过程的主线。实践中,我们以表格的形式(见表1)引领教师对课堂探究作出结构化梳理,从而更好地聚焦活动激发学生展开实践情境的探究与辨析论证。
表1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教学评活动列表
表2 课堂行为评价量表
依托“教学评一致”的活动表,引领教师在教学中切实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留出充分表达、思考的时间。学生在汇报讲述社区实践调研的成果过程中,对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组织形式及其内容等,实现了理性梳理,对“基层自治”便有了直观的感悟。在此基础上,针对学生在调研中发现的社区生活实际问题“社区拟在出入口处安装人脸识别门禁测温系统”,创设“民主协商”探究情境。以此,引领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和社区调研经验,模拟展开基层民主实践。
这一情境立足真实的社区民主生活,将学生设定为社区居民代表,对这一事务进行小组讨论,发表看法。学生分为赞成方、反对方充分表达和理由,发表观点,教师则注重引领学生以居民代表的立场和身份去思考问题。立足情境探究实际,师生设计了如下课堂行为评价表:
这一评价设计指向描述、解释与论证等学科任务,引领学生注重表达的逻辑和语言组织,要求理由充分。如此,以“教学评一致”的基层自治情境探究与辨析论证,引领学生深入体认“基层自治”。
(三)以进阶实践促进实践力提升
高中思政课培育学生实践力须实现课前、课中、课后的有效贯通,在教学空间上实现课内、课外的有效融合。这要求教学不能局限于课堂,而要立足学生的生活实际分层设计课后实践活动。我们基于新结构教学评框架,以活动测评(见表3)引领学生的社会实践。
表3 新结构教学评框架下课程效果测评对照表
新结构教学评框架将课程水平维度分为“认识”“认可”“认同”“认定”四方面,学生认知进阶分为“习得性学习”“应用性学习”“拓展性学习”“适应性学习”四方面[4]。以此为指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框设计了进阶性的课后实践。基础达标即根据课前调研和课堂探究所学所悟,完成本课练习题;在此基础上展开拓展进阶:请利用周末时间,查找资料或到所在社区调研,思考以下问题:(1)本地村(居)委会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先进做法;(2)收集近年来当地村(居)民参与基层民主实践活动的生动案例。如此,紧扣国情、社情、党情、民情,激励学生走进广阔的社会生活,在实践中验证课堂所学,进一步提升实践力,坚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提升法治意识和基层公共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