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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士实用主义准则的意义问题

2023-12-21卢德平

哲学分析 2023年4期
关键词:实用主义区分信念

卢德平

皮尔士在实用主义准则里提出了意义问题,关乎其思想精髓。实用主义意义并不等同于观念本身,而是指从观念到对象的结果这一“有意义”的认知过程。意义的“有意义”基于观念到信念、信念到习惯、习惯到行动的创新性功能。创新不是用甲观念替代乙观念的“元观念”转换,而是指创新了不同于观念本身的行动及其效果。创新的结果是从观念外展、创新出来的行动后果。观念的创新性价值不在于观念本身,而在于触发行动,改变观念之外状况,产生观念之外后果的动态特性。从“意义”角度解释实用主义准则,有助于破解皮尔士“任何观念其全部意义存在于可构想的实际效果之中”①EP2:145. 参见C. S. Peirce,The Essential Peirce: Selected Philosophical Writings (1893—1913) (EP2), Vol. 2,The Peirce Edition Project (ed.), Bloomington & Indianapol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8。考虑到国际皮尔士学界的引用惯例,本文的EP1/2 为书名首字母缩写,冒号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为引文页码。这一实用主义思想之 谜。

一、意义的诞生

在“哈佛实用主义系列演讲”(1903)中,皮尔士指出:“实用主义可被视为这样的准则,即任何观念其全部意义存在于可构想的实际效果之中——未必是针对可预料的具体场合影响我们行动的后果,而是在任何可构想的场合决定我们应该如何审慎行动,以及如何采取实际方式行动的后果……”①EP2:145.从这一实用主义论述可以看出,关于观念与对象的关系,皮尔士提出了不同于康德的思考方向。②参见I. Kant, Critique of the Pure Reas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在康德看来,观念综合了感知的多样性,并将多样性还原为统一性,达成了对对象的认知。这条线索从对象延伸到观念,完成于观念本身。皮尔士反之,将关于对象的认知,从观念转向围绕对象实践之后的效果。换言之,即从对象到观念,再返回对象自身,返回的验证是对象产生的效果。这一过程经过了观念产生信念,信念引导习惯,习惯设定行动,行动激发效果等几个关键环节。

皮尔士所谓对象的效果,意味着插入上述四个环节,将过程的时间性引入对象的空间性,将关于对象的静态观照转变为动态的过程性实践。观念不再是认识的终点,而是出发点。在这种差异之中,诞生了认知的意义。就皮尔士实用主义意义的指向而言,对于对象效果的指涉,产生了意义,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效果异类于观念,外化于对象,是异构性差异构成的意义“区分链”。“区分链”是将意义从观念场域外移出来,经由行动,作用于对象,落实于效果而构成的;二是在意义的实现方式上,不单纯停留于差异本身对意义的彰显,而是在逻辑上勾勒了一条从观念开始,经由信念、习惯、行动,最终达到效果的“因果驱动链”。这是皮尔士实用主义意义观的两个主要特征。

观念与行动、对象、效果之间的异构转化说明,意义的生产在于“新”。也就是说,异构产生了动态的变化,摆脱了静态性,构成了意义在于“新”的必然内涵。意义是准则的核心内容。在区分和联系的双维轴线上,从观念到对象的效果的“区分链”,实现了“有意义”的认知转化。“有意义”,在于区分出的差异预设着新意,瓦解了旧的认知条件,构造着新的认知形态。“区分链”说明了意义的动态发展特性,以及差异中的连续性。一个差异等于“探究”的一个阶段,由“怀疑”引发,而破除怀疑,实施探究,力图实现的就是认知。探究的意义就在于这种替代性的区分。对象是认知“区分链”的枢纽,使得各种探究、各种区分、各种除旧布新围绕着须臾不可偏离的中心进行。同时,意义的产生又需要承接先前的条件,“因果驱动链”推动着意义的逻辑生产。对意义的认知以共同体的“最终意见”为目标,实现了统一性的联系,其中蕴含着从前提到结论的逻辑关 系。

可以看出,皮尔士探寻意义,实质上是重新定位观念和对象的关系,认为以其他更“有意义”的方式才能显示出观念的意义,并予以科学精神的确认。这种确认,是对意义“宽度”的延展,而非对其“深度”的下沉。意义的“宽度”在实用主义准则里有充分的体现。将观念的意义设定为观念之外对象的实际效果,就将意义转化为包括观念、对象、行动、效果等多个意义外延在内的“宽度”,从而走出观念的“深度”沉思。

意义产生于“宽度”上的区分①参见J. Derrida, Margins of Philosoph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82. pp. 1—28。,而非“深度”上的自我论证。也就是说,新的样态区别于此前的状态,使前一种状态消失,而以新的样态彰显出意义的创新。意义本质上在于创新,意义的实质内涵在于“有意义”。有意义的区分在于:将观念从认知的目的转变为手段,产生了信念,信念成为观念的目的。同样,将信念转化为习惯,也实现了从目的到手段的转化,习惯成为信念的目的。习惯到行动,行动到效果,同样也实现了手段和目的的轮换,产生了有意义的区分。在这样的区分中,每一环节都不再是单项的节点,而是相对于前一环节的新环节,同时后一环节是对前一环节的推进和发展,使新的意义获得了证实。因此,意义的“有意义”,不仅仅在于皮尔士继承于康德但又区别于康德,而且在于其为实用主义准则提供了支撑和具现。

在康德那里,对象分化为感知的对象和理解的对象。当感知上升为观念,多样性被还原为统一性时,感知的对象消失,观念的对象产生。观念的对象不再是语境限制下的具体感知对象,而是经过观念的加工,获得普遍性,成为可以传播、共享的知识。康德认为,观念是对对象的表现(中译本译为“表象”),相对于感觉,诉诸更高级的认知能力,围绕对象的认知要求,需要表现清晰化②参见康德:《实用人类学》,李秋零译,载《康德著作全集》 (第7 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7—131 页。,实现认知的统一性。值得注意的是,康德的这些思想,在皮尔士《新范畴清单》 (1867)、《关于人的一定能力的问题》 (1868)、《四种无能的后果》 (1868)、《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晰》(1878)等论著中残留不少痕迹。③参见EP1:11—55;124—141,C. S. Peirce,The Essential Peirce: Selected Philosophical Writings (1867—1893)(EP1) Vol. 1, Nathan Houser and Christian Kloesel (eds.), Bloomington & Indianapol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2.例如,在《新范畴清单》中,皮尔士指出:“观念的功能是将感觉印象的多样性还原为统一性,其有效性在于,倘不引入观念,就不可能将意识的内容还原为统一性。”④EP1:1.

另一方面,随着知识的扩散,对象成为一种抽象的范畴,可以运用于同类性质的具体对象。认知由此走向了实践。正是认知向实践的转向,将形而上学的认识问题转化为实用主义的实践问题。可以说,意义诞生于这一转换的“无间道”界面。例如,在认知和实践的“无间道”界面,皮尔士提出“习惯”,一方面具有心理的倾向性,和信念紧密衔接,另一方面又和行动密切相关,直接诱发、调节、规范着行动。也就是说,习惯一方面属于心灵侧面,另一方面又和心灵之外的行动连接。①卢德平、梁昱:《解释项”及意义的认知》,载《外语与外语教学》2022年第6 期,第60 页。正如皮尔士所言,“习惯是什么,取决于‘何时’和‘如何’引发我们行动。就‘何时’而言,对行动的每一种刺激都源自感觉;而就‘如何’而言,行动的每一种目的都在于产生某种可感知的结果”“我们的行动绝对指涉影响感觉的因素,而我们的习惯具有和我们的行动同样的效果;我们的信念就是习惯,我们的观念就是信念”②EP1: 131.。皮尔士这一理论设计,就性质而言,一是试图解决意义过程中诸环节合理衔接的问题,二是回答从观念到对象效果之间的异构转换问题。

正如上文所说,观念的对象通过还原而成为共享性知识,在皮尔士的实用主义思想那里,属于认知的第一阶段,表现为“直接对象”,以“直接解释项”呼应。随之产生的“动态对象”则处于认知的第二阶段。③参见EP2: 477—491。第一阶段是借用已有的知识,对象是既已表征的对象。这一阶段是已经完成的认知。“直接解释项”作为知识,其传播本身标志着完成了先前的认识。但第一阶段“直接解释项”所体现的关于对象的认知,实质上也来自对无数语境抽象的结果。第二阶段则是对当下语境化对象的认识,涉及的是“动态对象”和“动态解释项”,开启了新的认知。可以看出,第二阶段相对于第一阶段,以差异显示出认知的新意义。显然,关于对象的认知,不仅仅是为了生产知识,更是为了产生意义。当意义获得共识,处于流通,就转化为知识。知识是对意义的临时告别,但知识的不断丰富又取决于意义的不断建 构。

被符号表征的“直接对象”成为当下语境认知的基础。“直接对象”和当下的“动态对象”形成可知识类比的相似关系。也正是在这种相似关系之中,“直接对象”在功能上转换为“动态对象”,成为后者的参考知识。也就是说,“动态对象”的出现,使表征的对象嫁接到新的语境,实现了现实性的转化。与“直接对象”相比较,“动态对象”置身于当下的语境,不仅是认识的对象,而且是体验的对象。体验向效果延展,解释了“动态解释项”之于“动态对象”效果的关联。“直接解释项”所提供的知识仅仅限于符号本身承载的内容。“动态解释项”所彰显的,则是对现实性对象的认知,归拢于效果,体现出实用主义思想的实质指 向。

依托新的语境,对相关对象开展认知,一方面是借鉴“直接解释项”抽象出来的共同知识,另一方面在具体语境下产生了新的意义。可以看出,“直接对象”和“动态对象”的差异,以及从共识性认知转到对具体语境下的认知,催生了意义。必要性在于,“动态对象”在和“直接对象”重叠之后对后者提供了新的补充意义。因此,“直接对象”和“动态对象”经历了一个二合一的过程。对“动态对象”的认知,以关于“直接对象”的知识为基础,本身构成新的认知目 的。

归纳而言,将外在于观念的对象的效果作为意义的坐标,反映了皮尔士在探求“实在”真理性的过程上,依据逻辑,却又走出逻辑的实用主义思路。虽然皮尔士始终认为逻辑是通向实在真理的规范途径,但聚焦于具有实际关联的效果,使观念的“清晰性”指向了对“实在”的确证,从而走出了单纯在观念之间进行思辨和论证的困境。这一贡献正如阿培尔所阐明的,“皮尔士从意义批评入手,其原创性思想正在于此”①Karl-Otto Apel, Charles S. Peirce: From Pragmatism to Pragmaticism, Amherst: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81, p. 25.。

二、意义的符号运行

可以看出,在皮尔士实用主义思想里,对象构成认知的起点,是探寻意义的坐标,同时又是意义的归结。起点和归结不是原封不动画等号,而是为了勾画全部意义的探寻过程。符号是表现对象的手段。符号作为知识的载体,虽赋予对象以特有的视角,但根本上受制于对象。围绕同一对象,呈现出多种“符号视点”情境。②J. Randsell, “Kinds of Determinant of Semiosis”, Transactions of Charles S. Peirce Society, Vol. 49, No. 4,2013, pp. 541—552.不同的符号,其间有形式的沿袭,但更多是内容的延伸。这样的内容延伸,通过“解释项”的转介构成了认知的交换平台。关于对象形成了多少认识,其间有何差别,都可以在解释项里找到答案。那么符号在皮尔士实用主义意义问题上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符号是对对象的表征,是外化观念的方法,也是传达意义的载体。对于对象的表征,是将符号视点投射过去的表征,也是以符号所携带的知识为前提对归结于对象的逻辑结论的探寻。离开了符号的运行,关于对象的各种认知,由此获得的各种意义,都无法实现汇通,做出新旧认知的对 比。

需要注意的是,观念的创新,蕴含着从心灵到行动两种场域的转化。不仅存在场域内外不一致的问题,而且存在从观念如何转化为行动的复杂路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从心理动因向社会功能转换的问题,主体性选择和共同体规范关联的问题,内在意向与外化符号汇流的问题等。统一性作为皮尔士规范科学的宗旨,又深藏于这些问题背后。意义是实现实用主义准则内在统一的目的性驱动,而符号则是其外在统一的转换线索。符号作为“转换线索”是指,符号中介观念、传播观念,使观念向信念,乃至习惯、行动转化,获得了社会性特征。观念和对象之间存在质的区分,人们借助经验,通过感知,以主体为枢纽形成关于客观对象的观念,但通过符号的转介,观念和非观念的习惯、行动及其效果才能实现统一的汇通。

作为“转换线索”的符号,和皮尔士实用主义的概念工具存在内在的联系。对于观念、信念、习惯、行动、效果等的理解,可以看出,皮尔士依据“直接解释项”“动态解释项”“最终解释项”等符号中介,对这一认知过程进行了因果论的回溯。

第一,效果是对对象的改变,甚至包括对对象所依托语境的调整;作为一种动力学结果,效果必然追溯到形成效果的行动。这一步骤解决了状态和过程的汇通问题。第二,行动之所以能实施,又取决于信念孕育的习惯。第三,信念是观念的目的,而习惯又被设定为信念的目的。这样一条因果链,构成了皮尔士实用主义准则得以实践的理 由。

意义的归结点是对象,对象是认知的目的,但同时又是认知开发的资源,总是向不同的认知阶段、认知能力敞开不同的潜能。对象仅仅是被开发的资源,而非认知的接受站。它不能接纳,而只能输出。也就是说,观念在衍生,认知在深化,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认知的能动性上,是认知在传递、延伸、深化,而非对象本身在演变。正是因为对象未改变,无论出现多少种符号,都是符号主体围绕同一对象开展的交流,是在用不同的符号表征同一对象。表征出来的对象,是进入符号之中的对象,随着符号的变化而不同,但对象本身依旧不变。因此这里出现的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对象:一种是对象本身,一种是符号加工过的对象。前者同一,后者差异。虽然由符号转述、传递、聚焦过的对象发生了符号学的变化,但就表征的原初形态而言,对象依旧。可以看到,正是由于对象成为意义的归结,各种符号才能据此形成有机的联系。人们探寻的意义如何丰富,探寻的路径如何复杂,都不能脱离共同的对象这一前提。符号化的对象产生了变化,但作为认知目标的对象并未变更。否则,相关的认知就脱离了坐标,失去了联 系。

皮尔士指出:“符号的对象是一件事,其意义是另一件事。对象是事物或场合,但不确定,而符号则是对对象的应用。意义是附加于对象上的观念,或通过假设,或通过命令,或通过陈述。”①CP:5.6,小数点前面数字为卷期,后面数字为节数。参见Peirce,C. S. The 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 (CP), Vol. I-VI, Charles Hartshorne and Paul Weiss (eds.), 1931—1935; Vol. VII-VIII, Arthur W. Burks (ed.)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8。皮尔士的这段论述阐明了意义和符号的关系问题。“或通过假设,或通过命令,或通过陈述”是运行意义的符号方式,而意义的内涵是观念认知,是“附加于对象上的观念”。皮尔士的实用主义意义观,不仅仅局限于对符号“表征”(representation)作用的说明,而是要揭示出符号在整个意义“区分链”或“因果驱动链”中的重要功能。也就是说,对象需要借助符号进行认知和表征,“符号则是对对象的应用”。同样,对于对象的意义附加,又不得不借助假设、命令、陈述等典型的语言符号来运行。显然,区别于康德,皮尔士关于意义运行的符号方式的论断,显示了实用主义意义观的推进。

虽然皮尔士认为符号学在其规范科学体系里属于逻辑学范畴,但我们从逻辑学、伦理学、美学这三个规范科学的核心成分就可以看出,所有关于知识的探寻,都是在回答意义问题的前提下才能构成成立的理由。①参见J. Liszka, Charles Peirce on Ethics, Esthetics and the Normative Sciences, 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2021。也就是说,规范科学需要回答的是知识探究的目的性问题,而目的性又分解为目的的价值、达成目的的手段、实现目的的路径,以及目的是否获得确证,目的在确证之后是否成为进一步延伸的前提等诸多环节。皮尔士从规范科学的角度设定符号学的位置,说明从观念到效果之间的复杂“区分链”,在叠加上符号之后,牵涉多个方面。置身其中的意义运行需要考虑到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等不同视角。既要考虑“区分链”和“因果驱动链”的逻辑印证,也要考虑信念受干扰的伦理学因素,还要考虑符号介入之后对“直接对象”和“动态对象”的美学对接。

皮尔士的符号学理论,也只有放在实用主义意义观的前提下才可考察其成立的理由。也就是说,符号过程、解释项、三性,以及对象对于符号的决定关系,符号对对象的表现关系等基本符号学思想,与意义问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为破解意义问题,皮尔士提出了实用主义准则,而破解实用主义意义的工具或手段,则是运行意义的符号。就符号和意义的关系而言,皮尔士指出:“通过直陈句表达的判断属于思想的模糊形式,其唯一的意义在于具备施行实际行动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是通过条件句表达的,条件句内含归结子句的祈使语态。”②EP2:135.语言符号的意义不在于表述既有的事实、状态,乃至后果,而是创造出一种不同于既有状况的后果。皮尔士对直陈句和条件句的功能区分,说明了语言符号既和观念联系,也和行动联系,通过直陈句表达一种判断,而通过条件句实施一种行动。

可以看出,语言符号具有双重介入能力,既能衔接观念层面,也能衔接行动层面。语言符号的中介性决定其介入于从观念到效果这一意义过程的特殊价值。这也是皮尔士为其实用主义思想构建符号学体系的重要原因。语言符号介入观念和衔接行动的双重特性,在后来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那里获得了长足的推进。③参见J. Austin,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 1955。这一发展线索说明,符号作为意义运行的载体,构成了皮尔士实用主义意义观的独特价值。

符号的基本功能是替代他物,传递关于他物的知识。①CP: 1.339.符号的这种能力来源于人们对符号赋予的知识。换言之,符号是承载认知成果的媒介。依据符号,意味着可以借鉴其中盛放的知识,通过对符号肌理的辨析,清晰得出既有知识的轨迹和方法。

关于符号和对象之间的关系,皮尔士还阐述道:“符号首先因为参与对象的特性而决定于对象,这种情况就是我说的‘图像符号’(icon)。其次,就与个别对象的关系而言,符号是真正、个别存在的,这种情况就是我所说的‘标引符号’(index)。再次,按照或多或少的确定性,符号可以作为习惯(也包括自然倾向)的结果解释为指涉相关对象,这就是我所说的‘抽象符号’(symbol)。”②CP:4.531.图像符号、标引符号、抽象符号三种符号表征方式,实质反映了认知的类型。这些类型要么是依据符号的知识肌理与当下对象在外表、结构、组织、过程上进行类比,展开对对象的认知;要么是依据因果链中的时空维度,控制符号一端,来表征另一端对象的规律性变化;要么是依据共识性意见来规定对象的逻辑结论,或标记社会所认可的意义边界。

符号的引入,使对象成为符号可以雕琢的对象。“直接对象”与“动态对象”重叠,实质是符号的重叠,也就是用现有的符号来对当下语境下的对象进行新特征的雕琢。语境下的对象既是“直接对象”又是“动态对象”。这一双重身份,正是符号赋予的。既有的符号是对其他无数对象的范畴化概括,适用于当下的对象,说明其与此前其他对象存在性质上的相似。认识的安全性依赖于符号既有的知识。经过逻辑论证,经过共同体的辩论,在区分和差异中寻找到确定性知识,是知识安全的保证。也是利用既有知识,从“直接对象”走向“动态对象”的前提。但是,当下对象处于特定语境,又产生了现实语境影响下的新属性、新特征。雕琢出这些新特性、新特征,或者说,通过从观念到行动的挤压,使得当下的对象孕育出新特性、新特征。这说明,皮尔士实用主义准则的意义问题处于安全和创新的统一关系之中。

认知是一个冒险的过程。从安全走向创新,通过差异和区分实现意义。这一矛盾的冒险过程,离不开符号的辅佐和运行。是符号将一定的观念标记为信念,可以供行动者参照、检验,也为行动者的行动习惯提供了合理化依据。例如,制定一个年度计划,分别用符号清晰标记,那么后来的行动就会按照这个符号链运行。这说明,行动者认为一年之内可以成功实施这些行动,并且拥有成功的信念。行动的先后次序既是时间坐标上的设置,又受制于内在的逻辑线索。这样论证过的计划表就反映了行动者的信念体系。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一定的信念受到其他因素干扰时,人们可能会动摇信念,或改变信念,其行动轨迹由此发生很大变化。计划表是用符号外化出的信念,在时间向度上规范着未来的行动,也时时刻刻发挥着校准信念的作用。可以看出,在意义运行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包括信念、习惯、行动等,都离不开符号的辅助、规范、调 节。

简而言之,符号既是对观念的规范性约束,又是对习惯的向导性提示,同时还是对对象效果的记载、传递、分析、比勘。符号由此督促行动,使得行动主体角色凸显,并标记、识别、诱发出效果,来衡量认知的进展,验证雕琢的成效。可以说,意义在符号的替代中运行。符号虽决定于对象,但有别于对象。通过符号的运行,产生了关于对象的新角度、新侧面、新态度,由此生产出新的意义。

三、意义的开放

皮尔士指出:“……归纳规则从长远看能成立,这一点可以从实在是最终意见的对象这一原则里推导出来,最终意见可以通过充分的探究来实现。”①CP:2.693.他的这一经典论述,不单纯是把“最终意见”确立为逻辑论证的终极标准,而是对逻辑和社会两个方面进行了理论整合。但这里隐藏着的问题是,意义面临着开放和闭合的矛盾状况。

一方面,皮尔士所追求的“最终意见”仅仅是逻辑意义上的,可以视作对真理的无限探寻。从这一意义上说,是将“最终意见”当作意义创新的目标,需要将意义不断置于开放的状态。无论观念向信念开放,还是信念向习惯开放,或习惯向行动开放,都是在创造差异,使得意义在区分中得以实现。

另一方面,从共同体的构成特性而言,“最终意见”构成共同体的认知基础。也正是由于存在一定的共识性意见,才能形成共同体成员的纽带。但为了共同体纽带而谋求统一的“最终意见”,又终结了意义得以产生的区分性。当社会将逻辑上的“最终意见”现实化时,则封闭了现实中的差异,使意义创新封闭于现实语境。不难看到,“最终意见”的现实化通常获得制度性保护。也就是说,制度设计总是倾向于将逻辑的“最终意见”转化为现实中的准绳,成为现实化的“最终意见”。现实化的“最终意见”消弭了意见的不同,使得意义的产生失去了区分的条件,实质上是将逻辑理想变形为对意义的现实限制。

意义的这种现实制约又和人的发展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在区分或差异中构建意义,关联到行动主体“有意义”的发展。在皮尔士看来,观念对于对象的表现,不仅仅停留于确证对象是否真值,也不仅仅是一种反思性观照,更重要的是观念要和行动产生联系,要以行动的结果来证明和落实观念的意义。观念的价值或意义,在于要和其他活动要素合作,改变对象认知的条件,调整对象既有的属性,使之更好地符合主体人的需求。①参见EP1:109—141;EP2:133—225;331—433。

可以看出,意义的不停顿构建,蕴含着意义的开放性。在皮尔士实用主义思想里,“最终意见”作为认知探寻的理想点,表面看指意义的归结,但就目标而言,实质意味着意义的开放。皮尔士认为共同体是无限和不确定的,说明任何共识性意见都是为了协作而达成的一种暂时的状态,对于对象的认知和探究是无穷尽的。这样的观点在皮尔士关于“最终解释项”的解释里有大量表述。

在皮尔士哲学里,意义的不停顿构建是通过符号运行的,符号的分离和组合,目的是以符号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来构建意义。从当代社会符号使用的趋势看,语言交流方式的多样化,交流手段的技术化,实现了符号最大限度的分离和组合,为意义创造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其中不仅包括语言符号,而且包括其他多模态符号。时代的这一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植根于人们对于意义开放性的需求。可以说,皮尔士的意义开放性主张,是用“最终意见”阐述真实意义的开放。

解释表达的规律,预测未来社会的意义构建轨迹,是研究实用主义哲学的使命。这是本文探讨皮尔士实用主义意义观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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