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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驻外使节制度的形成

2023-12-20谢斯杰蔡文婕

经济社会史评论 2023年4期
关键词:使节教宗外交

谢斯杰 蔡文婕

美国学者加勒特·马丁利(Garrett Mattingly, 1900-1962)著《文艺复兴时期的外交》开创性地探讨了近代早期外交使节制度的起源。他认为,常驻外交使节起源于意大利半岛,最先由米兰等北部城邦设立;1454年《洛迪合约》(Pace di Lodi)营造了近40年的“均势平衡”(Equilibrio),在此期间,“常驻大使”(ambasciatore permanente)在半岛各国普遍设立;1494年意大利战争(Guerre dItalia del XVI secolo, 1494-1559)爆发,常驻外交使节制度从亚平宁半岛推广到欧洲各国。他指出:意大利的外交模式是西方近代外交的起源,近代外交成熟的标志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Pace della Vestfalia)的签订。

马丁利的著作是近代早期外交史研究的经典之作,但它仍存在两点不足:一是他的关注点在意大利的世俗城市国家,忽略了教宗国的特殊性;二是他缺乏对外交史其他维度的考察,局限于政治角度。英国学者凯瑟琳·弗莱彻(Catherine Fletcher)所著《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外交:常驻外交使节的兴起》弥补了这一空白。弗莱彻追溯自阿维尼翁之囚(Cattività Avignonese, 1309-1378)后罗马常驻外交使节的确立过程,并对“常驻外交使节”的概念进行梳理。她着眼于常驻外交使节身份的“双重性”和外交关系中的仪式和礼物交换等主题。意大利史学家马西莫·德·莱昂纳尔迪斯(Massimo de Leonardis)在《条约与国际政治史》中详细阐述了常驻外交使节的诞生与发展,并联系基督教信仰与外交的关系,突出了教宗国外交的属灵特性,揭示了近代西方常驻外交使节制度形成的内在逻辑。

我国对近代早期欧洲外交的研究散见于几篇论文。他们多从宏观层面讨论近代早期的外交原则和机制,并未深入分析常驻外交使节制度形成的历史动因,也未将其置于近代早期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探究其特殊性。本文拟从概念着手,以亚平宁半岛各邦国所构建的国际环境与外交实践为起点,梳理近代西方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发展脉络,通过其间的变化揭示近代早期欧洲政治转型的特征。

一、外交的定义及词源

首先要明晰本文所指的“外交”和“常驻外交使节”的具体含义。《大英百科全书》将“外交”(diplomacy)定义为“通过对话、谈判和除战争或暴力之外的其他措施影响外国政府和人民的决定和行为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外交并不等同于“外部政治”(Politica Estera)。法国学者卡洛·拉罗什(Carlo Laroche,1907—1973年)认为“外交是面对外国政府时代表本国政府和本国利益的技艺;确保本国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处理国际事务时,根据收到的国家领导人的指示进行外交谈判”。法学家保罗·普拉迪尔ˉ福德雷(Paul Pradier-Fodéré, 1827-1904)进一步阐述说,外交是谈判的艺术,是妥善处理国家间公共事务所必需的一套知识和原则,“外交是处理国际事务的一种方法,处理对外关系,保障代表了人民及其政府的国家利益”。而“外部政治”,政治学家埃尼奥·迪·诺尔夫(Ennio di Nolfo, 1930-2016)认为“外部政治应该被理解为在每个国家内部详细阐述自己对外投射、在国际社会中采取行动的方式的具体概念。国际政治应被理解为不同外部政治相遇、相互作用、导致趋同或冲突、和平与战争的时刻”。

“外交”一词源自于古希腊语δ?πλωμα(拉丁语为diplōma),是由δ?πλ(diplō)和后缀-ωμα(-ma)构成。δ?πλ意为“折叠成两个”,后缀-ωμα的意思为“一个物体”。在古希腊语里δ?πλωμα指“折叠的文件”,包含介绍的信件、允许旅客使用公共邮寄的指令等。君主将一些特权赋予那些持有“折叠的文件”的人,即他们能够持有这些文书通行,类似于如今的护照。

在中世纪,“diplōma”逐渐被用于任何授予特权的文件。到文艺复兴时期,该词指教宗的委任书,而“diplomatarius”则被用于指代撰写这些文书的书记员。1693年莱布尼茨(Leibniz, 1646-1716)出版的Codex Juris Gentium Diplomaticus,是条约和其他官方文件的集合。所有文书(diploma)经过审查和整理后,都被归到diplomatique之下。18世纪中期,“外交群体”(corps diplomatique)一词指的是委派到一个特定宫廷的全部大臣(minister)。在法语词典中,diplomatique最早见于第四版的《法兰西学院词典》(the Dictionnaire de lAcadémie Fran?aise,1762年。以下简称《词典》),但在这里该词仅指辨别真假文书的技巧。diplomatique与diploma有关,diploma虽然由君主授予,具有权威性,然而它们却不一定完全真实,可能存在着表里不一的情况,因此diplomatique也隐含欺骗的意思。此外,由于diplomatique与diploma相关,diplomatique也与同盟、战争与和平问题以及这些条约的保密性有密切关系。

1790年,法國制宪议会成立了外交委员会(Comité diplomatique)。虽然它侧重“政治”的外部组成部分(The external component of ‘politics)而非外交,但仍不失为一个创举。成立该委员会是为了研究条约,但它也越来越多地处理外交事务。“diplomatique”一词的含义迅速发展,不仅包括对文件的检查,还包括属于外交委员会职权范围的所有活动。自法国大革命开始“diplomate”和“diplomatie”这两个相关的词更多指向行为而不是文件。林格埃(Simon-Nicholas-Henri Linguet, 1736-1794)于1791年首次用“diplomatique”一词来形容外交,并于次年再次提及。随后该词伴随着法国大革命的发展和印刷业的普及传遍欧洲。1796年英国学者埃德门·伯克(Edmund Burke, 1729-1797)首次在英语世界中明确“diplomatic”意指“外交”。1798年第五版的《词典》增加了“diplomatique”的第二层含义,涵盖了“外交群体”的含义,而“外交群体”则被定义为居住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外国公使的统称。同时,“diplomatie”也首次在第五版《词典》中出现,被定义为国家间关系的学科。直到1835年第六版《词典》,这个词才涵盖了制定条约和撰写报告的人。在这个阶段,“diplomatique”也通常被认为是涉及与“diplomatie”有关的事宜。

综上所述,“外交”是指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准,运用非暴力手段与他国进行交流的方式。在西方语言中“外交”一词最早与授予特权的文书或条约等相关,而18世纪中期出现了集体名词“外交群体”(corps diplomatique),意为委派到一个特定宫廷的全部大臣。随着时间的推移,“diplomatique”不仅包含对文书真假的辨别,还囊括了进行外交活动的群体。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外交“diplomatie”首次出现,并迅速传播至欧洲其他国家。

作为外交事务的实践者常驻外交使节,正是在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逐渐形成职业化、制度化。他们在外交舞台上纵横捭阖,应对国家间的博弈与调和,处理复杂且微妙的外交关系,在外交事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中世纪时期外交使节的发展

近代早期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中世纪外交使节的运转模式。外交使节的职能起初仅局限于传递消息,随着西欧国家疆域的变动和外交事务的繁多,象征君主的新外交使节(Procurator)出现。中世纪的外交任务具有临时性特点,发起主体呈多样化,人员也非专业化。只有罗马教廷的外交体系较为完善,为近代早期国家之间常驻外交使节的形成提供了借鉴。

中世纪初期,最常见的用于描述外交使节的词语是“Nuncius”,它的原意指携带信件的人。他们的任务主要是传递信息,他们必须完全代表委托人的意见,不能阐发自主的见解。换言之,他们就是一封“人型”信件。1236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Henry III,1216—1272年在位)在国书中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II,1220—1250年在位)传达“……关于我们与法兰西国王之间其他的事务,我们请之前提到的外交使节(Nuncius)通过口头向您解释……”。由此可见,国王除了将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写成书信,同时还委派外交使节口头代为传达。为什么要专门派遣一位使节传递信息,而不是随意委派一位仆从或委托商人顺便传达?奎勒认为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使节能根据对方的语调、态度和措辞,作出相应的回应,而这些都是书信所不能传达的信息;二是出于安全考虑,由于旅途中可能出现信件丢失或被劫,因此派遣外交使节以增加安全保障。

“Nuncius”除了传达信息外,几乎没有君主的代表权。中世纪早期国家间的谈判主要由国王亲自出面,“Nuncius”只负责安排双方君主会面。921年,通过使节的安排,东法兰克国王捕鸟者亨利(Henry the Fowler,919—936年在位)与西法兰克国王查理三世(Charles III,898—929年在位),在萊茵河中游的一艘船上会晤。那时,国家之间的关系时断时续,而且外交事务多局限于附近邻国;后来外交事务越来越频繁,“Nuncius”单纯传递君主的意愿已经不满足外交需求,于是能够代表君主的外交使节“Procurator”出现。“Procurator”不仅传递君主意愿,同时也能表达自己的主观意见。法兰西国王查理六世(Charles VI,1381—1422年在位)请勃艮第公爵代表他签订《特鲁瓦条约》(the Treaty of Troyes),明确指定公爵代表他本人。在谈判过程中,勃艮第公爵能够针对局势的变化作出自主判断。但需要注意的是,“Nuncius”和“Procurator”两种使节在中世纪中后期是同时存在,并非后者取代前者。

中世纪时期的外交任务具有临时性,外交人员不固定也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通常由君主指派特定人选,他们在外交任务结束后随即卸任。而当新的外交任务出现时,君主再指派其他人担任外交使节。中世纪早期,各日耳曼蛮族王国缺乏合适的人材,外交人员数量较少。卡洛林王朝直接选用受过教育的教会人士担任外交使节。此外,由于界限不清晰,除了君主外,许多群体也可以派遣自己的外交代理人(Agente)。在13、14世纪,不仅君主、自由市镇和大封建贵族,甚至商镇、大学和手工业行会,有时都会派遣正式的准外交代理人。没有人质疑他们这样做的权利,也没有人察觉把他们称为外交使节很奇怪。到了近代早期,随着民族国家意识的增强,向别国派遣外交使节的权力仅限于君主或国家的统治者。

上述特点常见于中世纪的世俗国家。与世俗国家相比,罗马教廷的外交有其独特的特征。基督教在欧洲有完整的组织体系,罗马教廷与各地教会保持着密切联系,因此它的外交体系发展较为完善。为了保持与君士坦丁堡的沟通,自5世纪中期至8世纪早期,教宗定期派遣一位或多位教宗代表“Apocrisiarius”(?ποκρισι?ριο?)前往拜占庭宫廷处理帝国与教会间的事务。1054年东西方教会分裂,这种外交形式随之终结,但出现了新的外交使节“Legatus”并得到进一步发展。罗马教宗任命“Legatus”前往欧洲中、西部新皈依基督教的地区。他们是天主教会在与某些国家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时派遣的代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作为天主教会在该国的联系人,其使命是巩固新兴教会的信仰和培植教会机构,代表人物是日耳曼宗徒圣博尼法斯(San Bonifacio, 672-754),他曾在加洛林初期的法兰克王国扮演过举足轻重的政治角色。

从11世纪中叶开始,教宗使节“Legatus”在宗教、外交和政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Legatus”因此可细分为三种不同类型:

“Legatus missi”, 其意是“派遣使者”,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在罗马帝国时期,该词通常用来描述由皇帝派遣的高级官员,他们的任务是检查和管理特定的省份或领土。在基督教历史上,这个术语则被用来描述教宗派遣的代表,以协调教会内部事务或解决教会与政治领袖之间的矛盾。这些代表通常由当地主教或其他教士担任,被授权代表教宗行使某些权力。

“Legatus a latere”, 意为“教宗密使”,自中世纪发展起来。教宗通常派遣一位枢机主教或大主教担任这个职务,以代表教宗处理特定的外交事务。这些大使通常在特定的地区或国家驻扎,并代表教宗与当地政治领袖和教会领袖进行谈判和协商。在某些情况下,“Legatus a latere”还可能被授权在教会内部处理纷争或执行教宗的政策。

“Legatus natus”,历史上也被称为“代理主教”,通常用来描述教宗在一个特定地区或教区派遣的代表。这些代表通常是当地主教或其他高级教士,他们被授权代表教宗行使某些权力,例如解决教会内部的争议或协调教宗与当地教会之间的关系。

这三种职务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地区的用法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教宗派遣代表處理教会事务的不同方式。在许多情况下,这些代表还被授权代表教宗在政治和外交事务中发表意见,“Legatus a latere”甚至成为宗座使节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以外,还有相当于执政官的“Legatus Guvernamentalis”,指拥有民政权力的教宗代表。通常情况下,这个职务由枢机主教担任,他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教宗统治教宗国。

总而言之,天主教会历史上主要有四种教宗代表职务,Legatus a Latere、Legatus Natus、Legatus Missus、Legatus Guvernamentalis。每个代表职务都有特定的职责和责任,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背景下发挥作用。

随着克吕尼运动的兴起,罗马教廷成为中世纪欧洲至高无上的存在。这种霸权既体现在精神层面,也反映在政治和世俗方面。这导致欧洲大陆逐渐形成基于基督教信仰和原则的国际秩序,即基督教国度(Respublica Christiana)。在这种国际秩序下,欧洲国家之间的合作和团结应建立在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而不是以地缘政治、族群和经济利益为基本原则。天主教是唯一的宗教,教宗被视为所有天主教国家的精神领袖,他的职责是维护天主教的信仰和原则,同时确保天主教国家之间的和平与合作。教宗可以行使一定程度的世俗权力,以确保天主教国家的安全和福祉。

中世纪的教宗致力于构建“基督教国度体系”,由教宗在基督教君主之间促成和平、解决争端(ad Papam pertinet facere pacem inter principes christianos),以最有力和最广泛(validissima et amplissima)的权威确认君主的承诺,对违反承诺的君主施以绝罚(Excommunicatio)的制裁,解除君主的誓言。1049年,利奥九世(Leo IX,1049—1054年在位)在兰斯会议中明确肯定了教会司法秩序的独立性和罗马主教的首席权。格里高利七世(Gregorio VII,1073—1085年在位)希望“以封建模式取代帝国模式,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联盟,其形式是通过法律和政治联系将国家与罗马教廷联系起来的附庸制度”。尽管“基督教国度”的概念出现在中世纪,但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它的影响仍然存在。

教宗所派往各国的教宗使节在教会内外部拥有双重职能。在教会内部,教宗使节作为教宗的代表,可以召集和主持主教会议,推动教会改革议程。他们协调不同地区和教派的宗教仪式,规范和整顿教会纪律,打击教会腐败,促进教会中央集权,增强教会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教会外部,他们被派驻到当地政府,代表教宗进行外交和行政事务。他们在当地教会中享有荣誉地位,在主教会议以及和平、停战会议上担任主席,从而在外交场合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些议会中,教宗使节被授予主席职位,他们能够在议会中发表意见并影响决策。

总体来看,中世纪外交体系存在几个特点:使节职能单一、其代表权受限、任务临时性且不持续、人员非专业化和外交任务发起主体界限不明。这些迹象说明中世纪的外交处于不成熟阶段。然而罗马教廷的超然性和普世性使其不断往外派遣使节,加强与世俗君主的联系和处理宗教事务,这使罗马教廷的外交任务相对连贯,且教宗使节都是由受过教育的教士担任,有别于世俗国家的外交。虽然罗马教廷的外交任务主要着眼于宗教事务,但其模式为近代早期的常驻外交使节提供了参考模板。

三、近代早期驻外使节制度的形成

除了中世纪的传统外,建立常驻外交使节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是日益繁多的外交事务和动荡不安的国际局势。这迫使君主必须派遣特定的使节常驻他国收集和传送信息,以便掌握别国的最新动态,从而采取有利于保障本国安全和利益的措施。此外,各国政府也陆续建立了负责处理外交事务的部门,外交制度逐渐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然而,出于泄密的担忧,罗马教廷起初并不愿意采纳常驻外交使节制度,最后迫于形势,以常驻使节制度为基石的宗座大使(Nunzio Apostolico)制度形成。

西方教会大分裂期间(1378—1417),教宗国在意大利的影响力衰落,亚平宁半岛各世俗邦国崛起,米兰率先在维斯孔蒂家族的带领下走向集权国家。与之相对的是强大的威尼斯开始扩张大陆领地,改行大陆政策(Politica di Terreferme),双方的冲突导致亚平宁半岛走向动荡与不安。

1379年,吉安·加莱佐·维斯孔蒂(Gian Galeazzo Visconti,1395—1402在位)继任米兰统治者。他在位期间,米兰的势力达到顶峰。他上任后将整个米兰的统治权收归己有,随后进行领土扩张。他将治下的所有领地全部纳入一个统一的集权王国。1395年,他被神圣罗马皇帝授予米兰公爵(Duca di Milano)称号。相较于意大利其他地区的战乱和动荡,米兰的安定有序和经济繁荣有利于开展政治活动,米兰有能力推进外交活动的进程。吉安·加莱佐不断派遣和接收特使,还雇用间谍和密使,收集大量国外信息,利用外交手段挫败敌人的行动,以保证自身安全。1387年4月19日,吉安·加莱佐与帕多瓦的弗朗切斯科·达·卡拉拉(Francesco Da Carrara,1350—1388在位)联手,约定在彻底驱逐斯卡拉家族势力后,分享双方势力范围之间的维罗纳(Verona)和维琴察(Vicenza)。然而,吉安·加莱佐不幸于1402年患热病去世,他的儿子菲利普·玛丽亚·维斯孔蒂(Filippo Maria Visconti,1412—1447在位)继任。虽然菲利普·玛丽亚继续推行其父亲的政治及外交政策,但是依然无法抵挡威尼斯的扩张。威尼斯人在推翻卡拉拉家族对帕多瓦的统治后,于1405年占领了维罗纳。15世纪初,威尼斯通过政治投机、灵活的外交和敲诈勒索等手段在大陆站稳了脚跟,获得了东起塔利亚门托河,西至加尔达湖,南到阿迪杰河,北抵巴萨诺山间的广大土地。

为了抵御威尼斯的扩张和拉拢盟友,菲利普·玛丽亚将使节派往阿拉贡和勃艮第,并在1425—1432年间,与匈牙利国王西格斯蒙德(Sigismund von Luxemburg, 1368-1437)互相派遣常驻外交使节(Diplomatico Permanente),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有明确记载的互派常驻外交使节的案例。在北意大利各国积极派遣使节之际,马丁五世(Martino V,1417—1431年在位)却颁布教令,规定出使教廷的使节不得在此停留超过6个月。这主要是源自于他对大使的不信任,担心他们是来自别国的间谍。在马丁五世逝世后,这条规定的时间限制逐渐宽松。1417年东西方教会大分裂结束,教宗马丁五世将教廷由阿维尼翁迁回罗马。随后,他着手重建教宗国。1435年,威尼斯出于联合教宗国对抗米兰的目的,派遣扎卡里乌斯·本博(Zaccaria Bèmbo,生卒年不详)至罗马,由此开启了威尼斯在教宗国设立常驻外交使节的先河。到15世纪40年代,各国之间通过外交手段合纵连横,在亚平宁半岛形成了米兰公国、佛罗伦萨共和国、威尼斯共和国、那不勒斯王国和教宗国五大国相互制衡的局面。

1447年,菲利普·玛丽亚去世,没有留下合法继承人。威尼斯趁米兰国内混乱之际,再次发动对米兰的战争。1450年,菲利普·玛丽亚的私生女女婿、雇佣兵队长弗朗切斯科·斯福扎(Francesco Sforza, 1401-1466)夺取统治权力,成为米兰公爵。他与佛罗伦萨结为同盟对抗威尼斯,威尼斯则拉拢那不勒斯进行抵抗。連年战争导致双方损耗巨大,加之1453年君士坦丁堡沦陷严重威胁威尼斯的海上贸易活动,双方决定达成和解。1454年,米兰与威尼斯签订《洛迪合约》,弗朗切斯科·斯福扎的米兰公爵地位得到承认,威尼斯重新收回布雷西亚(Brescia)和贝加莫(Bergamo)等城市,战争结束。该和约还规定各国应该维护彼此在亚平宁半岛上的领土不受任何侵略,从而阻止了各国侵略扩张的意图,结束了意大利战乱不断的局势。1455年,米兰、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缔结意大利联盟(Lega Italiana),随后拉拢那不勒斯与教宗国加入,不久意大利其他小国如费拉拉和曼图亚也纷纷参加联盟。该联盟旨在防止任何一个较大的强国吞并较弱的邻国以壮大自己,同时维护一个共同的民族阵线以对付外来的进攻。亚平宁半岛随后进入近40年的相对和平阶段,形成“均势”局面。

正是由于这时期意大利处于相对和平的局势,意大利各国的外交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常驻外交使节制度在亚平宁半岛普遍推行开来。常驻外交使节的主要职责是广泛收集一切信息,特别是威胁“均势”的消息,及时传达给本国统治者,提醒他们留意。1455年3月,教宗尼古拉五世(Nicolas V,1447—1455年在位)去世。米兰驻罗马教廷使节尼科德莫·特兰切迪尼(Nicodemo Tranchedini, 1413-1481)在向米兰公爵弗朗切斯科·斯福扎汇报的信件中说,“罗马城陷入混乱,罗马人民正在准备叛乱”。罗马城无主也引发了教宗属地的叛乱,在内外交困的状态下,罗马教廷通过常驻外交使节向各国发出警示,提醒他们坚持服从教会,做“安静、和平、善良和忠诚的教会之子”,为选举新教宗做准备。罗马教宗作为基督教世界的代言人,与欧洲各国政治关系密切。教宗派往各地的神职人员为罗马送来的报告也使罗马成为欧洲情报的集散地。出于泄露情报的担忧,教宗并不愿意接受各国派遣常驻罗马外交使节。庇护二世(Pius II,1458—1464年在位)扬言,凡居留超过6个月以上者降级为一般代理人,将丧失其外交特权。他希望以此减少使节人数,但没有成效。在意大利各邦国积极推行常驻外交使节制度期间,教宗国虽然接受来自他国的使节,但并未往国外派遣常驻的宗座大使。

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亚平宁半岛的和平局势维持了近40年。米兰公国内的权力角逐最终打破了平衡局面,将意大利卷入了欧洲争霸战争的漩涡。吉安·加莱亚佐·斯福扎(Gian Galeazzo Sforza, 1469-1494)在其父遇刺身亡后继承米兰公爵之位,但米兰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其叔父卢多维科·斯福扎(Ludovico Sforza, 1452-1508)手中。吉安·加莱亚佐不满大权旁落,欲与教宗国和那不勒斯联盟夺回统治权。卢多维科转向与教宗国、威尼斯缔结同盟条约,还请求法国出面干涉。1494 年 9月,法王查理八世(Charles VIII,1483—1498年在位)率领大军,越过阿尔卑斯山,进攻意大利,拉开意大利战争(Guerre d'Italia del XVI secolo, 1494-1559)的帷幕。

战争期间,情报和消息在国家政治和外交决策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常驻外交使节不仅能够在驻地国广泛收集信息,而且还能深入了解了该国的社会与文化,据此为母国统治者的决策提供建议。因此,常驻外交使节制度随着意大利战争逐渐被欧洲各国采用。例如,米兰向西班牙、英国、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派遣了常驻外交使节,西班牙向威尼斯、米兰、英国等国派驻了使节,法国也派使驻教宗国、米兰、威尼斯等国。

教宗国汇聚了来自欧洲各国的常驻外交使节。然而,出于对常驻外交使节的担忧,教宗国并不积极接纳这一制度,仍只派遣常规的教宗使节。16世纪以来,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欧洲局势的变化和大量的世俗性外交事务催生了教宗国的宗座大使。与世俗国家的常驻外交使节不同的是,宗座大使既肩负政治使命,又承担着属灵任务,尤其是与罗马宗座利益攸关的圣、俗事务。宗座大使的主要职责是在教宗的指导下代表教廷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开展外交活动,以及维护教会的权益和声望。宗座大使往往来自显赫的教会家族,他们在外交和政治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有效地代表罗马教廷。

目前史学界对历史上第一位宗座大使的任命存在争议,很多学者认为第一位宗座大使的具体人选已经无从考究。但仍有几种主流说法,如1450年教宗尼各老五世(Nicolò V,1447—1455年在位)派驻马德里的雅各布蒙席(Jacopo de Veneris);1500年教宗亚历山大六世(Alessandro VI,1492—1503年在位)派驻威尼斯的安杰洛·莱奥尼尼(Angelo Lentini,生卒年不详),或派驻西班牙的普拉兹(Francesco dei Prats, 生卒年不详)是第一位宗座大使。此后,教宗利奥十世(Leone X,1513—1521年在位)设立了常驻神圣罗马帝国、法国和葡萄牙的宗座大使。保罗三世(Paolo III,1534—1539年在位)为宗座大使打上了更具宗教色彩的烙印,即宗座大使须由主教或至少是教会神职人员担任。16世纪中后期,罗马教宗扩大遣使范围,先后向波兰、意大利各邦国及科隆派驻了宗座大使。驻科隆的宗座大使由教宗格里高利十三世(Gregorio XIII,1572—1585年在位)设立,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新教改革时期的德国西部和北部地区。

同时,欧洲各国开始在政府中设立专门处理外交事务的部门。1487年,教宗英诺森八世(Innocenzo VIII,1484—1492在位)建立了宗座秘书处(Secretaria Apostolica),这是未来教廷国务院的雏形。15世纪下半叶,阿拉贡在费迪南二世的统治下,米格尔·佩雷斯·德·阿拉曼(Miguel Perez de Alamàn, ?-1514)专门负责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首次承担了类似于外交部长的职责,1556年这个职位被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制度化。1709年,神圣罗马帝国的约瑟夫一世设立了一个处理外交事务的常设委员会,1721年该机构进行重组,到这个世纪中叶又进行了更大范围的改组。1782年,英国建立了外交部,取代了之前的北方和南方部,尽管理论上这两部门有地理分区,但实际上它们的职权互相重叠,甚至在一些情况下,两部门都在同一个宫廷派驻外交代表。在政府中设立负责外交事务部门表明外交在政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也彰显了近代外交的职业化进程。

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形成过程意味着中世纪以来“基督教国度体系”的逐渐崩塌。世俗国家不再以天主教会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而是以本国的实际利益为着眼点。亨利八世建立英国国教与查理五世确立神圣罗马帝国“教随国定”的原则加速了该体系的瓦解,最終被“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取代。此后,欧洲其他国家纷纷建立起常驻外交使节制度。1648至1815年间,各国常驻外交使节的数量大幅增加,大不列颠由原先8位驻外使节提升至30位,其中有25位在欧洲各国;俄国原先无派遣常驻外交使节,至1721年有了21位驻外使节;法国的驻外使节则遍布全欧洲。

近代早期的意大利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地理位置,成为众多邦国和国家的竞争之地。国家之间军事态势的复杂多变使外交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和紧张,外交事务越来越需要专业的外交人员来处理,由此催生了常驻外交使节。在此之前,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主要是通过特使或临时代表进行,缺乏持续性和连贯性。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建立使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变得更加稳定、持久和正规化,从而打破了罗马教廷的“基督教国度”体系,为近代国际关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近代早期驻外使节的特征

较之中世纪的外交使节,近代早期的常驻外交使节通常由受过教育的贵族或人文主义者担任。他们在接受任务后即刻启程,抵达驻地国时会受到隆重的欢迎仪式。他们的日常起居和工作都在驻地国的“大使馆”内进行。然而,出使的路途通常充满艰辛,耗资巨大,许多常驻使节不得不通过书信请求君主施以援助。

尽管外交活动由来已久,但到18世纪才出现专业的外交人员培训。此前的常驻使节多由贵族、教士、人文主义者或法学家担任。在威尼斯,“常驻使节从贵族中挑选”已成惯例,例如出使罗马的威尼斯常驻使节安东尼奥·朱斯蒂尼亚尼(Antonio Giustiniani, 1466-1524)、马泰奥·丹多洛(Matteo Dandolo, 1498-1570)和吉罗拉莫·索兰佐(Girolamo Soranzo, 1569-1635)均出身于威尼斯的贵族家族。其他国家的外交使节也不例外,1509年,英格兰的亨利八世委任克里斯托弗·班布里奇(Christopher Bainbridge, 1464-1514)常驻罗马教廷。班布里奇接受过利奥好的法学和神学教育,在1508年成为约克大主教(Archbishop of York),后擢升为枢机主教。除了出身良好外,常驻外交使节还需要掌握许多知识与技能。16世纪服务于外交事务的奥塔维亚诺·马吉(Ottaviano Maggi, ?-1586)在其书《使节》(De Legato, 1566)中描绘了他理想中的常驻使节:他们需具备丰富的知识,如神学、哲学、法学(包括教会法和民法)、数学(包含建筑学、几何学、天文学等)、历史和语言(如拉丁语、希腊语和其他当代国家的语言)。意大利学者沃尔皮尼(Paola Volpini)总结道,常驻使节要了解历史、政治、不同的语言和其他技艺,如语法、辩证法、修辞和演说。学习历史和政治有助于常驻使节了解驻地国乃至整个欧洲的基本政治局势,以便开展外交工作;掌握与语词有关的三艺对使节的日常交流与书面写作大有裨益;除了熟练运用拉丁语外,常驻使节们还需通晓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甚至土耳其语,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融入当地社会。贵族由于出身优越,得以从小接受良好的人文主义教育,而他们所习得的知识与能力正好符合外交实践的要求。因此在没有出现职业外交人员培训的情况下,他们成为统治者挑选外交使节的重要候选人。

在被选中成为常驻使节后,他们需即刻收拾好行李准备启程。在出发前,常驻使节会收到一份指示(Istruzione)。保罗·普罗迪(Paolo Prodi, 1932-2016)对此进行了详细地说明,“指示是一份备忘录,是统治者在使节离开之际交给他的笔记,上面列举了使节必须面对的问题,建议使节以其政府的名义说什么、采用什么语气和语言,试图预测对方的举动、决策和回应,以及可能出现的困难的应对方法”。指示是统治者在出发前给予使节一份简要文件,提醒使节需要注意的基本事项,并不涉及处理具体事件,也不会将此次出使的目的明确写入指示中。除了指示外,使节需要国书(Lettere Credenziali)以证明身份。马丁利具体阐明了15世纪前国书的形式:

它是用拉丁语写在羊皮纸上的,采用了最好的样式,并盖上了国家印章。它以收件人的所有头衔来问候收件人,并以发件人的所有头衔签名,但中间的文字通常不超过几行,其含义是恳求收件人对持证人(通常是指名的)代表签名人所说的话给予充分信任。有时会提到一个具体的主题,更多的时候没有。通常会有一个精心设计的赞美性结尾。

指示和国书都是使节在出使途中携带的公开性文件,并不涉及过多的隐秘。君主的具体意见、指示和其他机密则更多在他们与使节的信件中。

在常驻使节抵达后,驻地国通常会举办隆重的入城仪式。贵族、大臣甚至君主亲自出城迎接,城内装饰华丽,还会举行游行活动和公共宴会。入城仪式的隆重程度反映出不同国家和使节的等级和地位,以教宗使节为例:

国王亲自骑马前往接近宫门的地方迎接教宗的全权代表(legati de latere del papa)。国王手持礼帽,向特使致以问候,骑马进行其他迎接仪式。经过一番交涉后,国王握住全权代表的右手,并随行至主教座堂。国王从未下马,他将全权代表留在那里,命令一位大臣代他护送全权代表回家。有时,国王会要求全权代表与一些人一起进餐和享受他的仆人的服务,而对于其他人,则没有进行任何这 样的举动。对于常驻和特殊的教廷使节(nuntii ordinarii et estraordinarii),他不会进行正式的接见,而是在觐见当天派遣他的一个总管去迎接他们。

国王以最高礼遇接待教宗的全权代表,接待其他代表则派人代表君主迎接,体现了不同使节间的等级差异和地位高下。各国迎接不同国家使节亦是如此。是故,外交仪式的流程规范和隆重程度往往暗含了国家的等级和地位,尤其从15世纪开始,随着宫廷礼仪变得越来越严格,外交使节的优先权问题时常引发摩擦甚至冲突。一般而言,在同等级别的外交使节中,第一位是教皇的代表,第二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代表,后续的位置没有明确的规定。1497年,在皇帝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 I, 1459-1519)的宫廷,佛罗伦萨的大使不愿给威尼斯的大使让道,威尼斯的代表将他推倒并进行羞辱。1504年,教皇朱利叶斯二世(Giulio II,1503—1513年在位)根据国家的历史和其加入基督教世界的时间为准则,于1504年颁布《基督教国王》的顺序“Ordo Regum Christianorum”通谕,规定了君主和国家之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了外交使节的座次,第一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其次是罗马人的国王(即帝国指定继承人),然后是法国、卡斯蒂亚、阿拉贡、葡萄牙、英格兰、西西里、苏格兰等。然而,随着意大利战争中神圣罗马帝国皇权的加强,教宗的权威被打破,这一顺序并未得到实际应用。

常驻外交使节在抵达驻地国后要入住“大使馆”。近代早期的“大使馆”并不完全等同于当今意义的大使馆,它通常仅指常驻使节的居所,使节们经常将他们的住所设为处理外交事务的处所。常驻使节的住所大多是由自己或家族购买、租赁或借住朋友家和由驻地国提供。“大使馆”的空间一般被划分为公共场所和私人住所,公共场所用于使节接待客人和处理其他外交事务,私人住所则是使节及其家人和仆人日常居住的地方。“大使馆”经常接待和宴请政府官员和高级教士,因此它不仅成为信息和文化频繁交流的场所,也成为展示使节和出使国地位和声誉的象征,所以“大使馆”内部往往装饰得富丽堂皇以彰显高贵。例如,热那亚大使的住所必须有家庭空间(餐厅、书房或藏书室),配有挂毯和精美的家具,他可以在其中接待客人和组织宴会,并摆上珍贵的陶瓷餐具。

常驻外交使节在出使过程中耗资巨大,但他们的工资却不稳定,常常入不敷出。使节在出使路途中会遭遇许多艰难险阻,如极端天气、土匪横行甚至战争爆发等。在克服重重困难抵达驻地国后,常驻使节的衣食住行及日常工作等开支巨大。出于礼节和收集信息的需求,他们还要经常招待和宴请贵宾,并向君主赠送贵重的礼物。但他们的收入并不固定,薪水大多取决于他们的君主,他的社会地位和所在国外交的等级,也影响他们的收入。尽管教宗每月都会给教宗使节发放津贴,但教宗使节也需通过出售赎罪券和其他福利扩充自己的收入。在格里高利十三世时期(Gregory XIII,1572—1585年在位),教宗使节才拥有了固定工资,但这些工资也不是定期支付,那不勒斯和西班牙的教宗大使仍然从他们收取的教会税中获取一定比例的报酬。早期的常驻使节通常依靠自己或家族的财产开展外交活动,因为各国君主为使节提供的资金和薪水,难以应付外交的巨额开销。马基雅维利曾写信向统治者哭诉生活的拮据,他不得不伴随到处巡游的国王而没钱备马,经常出入宫廷而无力添置洁净服装,频频发送文件而付不起信使的费用。因此,被委任成为使节的贵族拒绝接受使命的情况也不时发生。

结   语

西欧民族国家形成之前,王朝国家的主权和疆域意识淡漠。当本国与邻国发生矛盾冲突时,君主才会指派某位大臣临时前往他国解决事端,任务结束后即刻卸任,不存在专人专任外交使节的情况。到了近代早期,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外交事务在国家政治中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由此诞生了常驻外交使节。常驻外交使节最初都是接受过人文主义教育或出身外交世家的贵族担任,任期通常为1—2年。他们积极地为本国统治者收集和传送最新的国际情报和消息,有助于本国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常驻外交使节的重要性,要求国家设立专门处理外交事务的机构。

罗马教廷向拜占庭派遣常驻外交使节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早期。随着社会进程不断推进和东西方教会大分裂,罗马教廷的常驻外交使节逐渐消失在中世纪的历史长河中。在14世纪末15世纪初西方教会的分裂后,罗马教廷对意大利的影响遭到削弱,亚平宁半岛各邦国出现了民族意识的萌芽。罗马教廷结束阿维尼翁之囚之际,邦国之间的斗争已日益激烈。常驻外交使节在“洛迪和平”期间,成为维系意大利诸国之间平衡的重要工具。重返罗马的教廷起初对这一制度心存疑虑,随着意大利战争的爆发,帝国皇权占据上风,罗马教廷开始做出转变。历任教宗接受并采用世俗国家的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由此衍生出宗座大使。之后,随着宗教改革而兴起的新教教派与1527年的罗马之劫,一同摧毁了罗马教廷的普世权威。这标志着严重阻礙社会进步的基督教国教体系走向崩溃,也标志着以常驻外交使节制度为表征的民族国家意识逐渐形成。

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出现,预示着近代西方国家主权和国际关系的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此前,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主要是通过特使或临时代表进行,缺乏持续性和连贯性。常驻外交使节作为国家之间外交交往的正式代表,具有明确的身份、权力和特权。他们在外交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交涉、签署条约、传递信息和获取情报等。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建立使外交活动不再是个别人物的行为,而是一种制度化和正规化的方式,使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得以深入和拓展。国家可以通过派遣常驻外交使节与其他国家建立更加密切和持久的外交关系,进行更为频繁和复杂的外交活动。常驻外交使节制度的建立使外交权力得以集中和职业化,提高了外交活动的效率和专业性,更好地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和形象。

常驻外交使节通常象征着君主的权威和国家的地位,揭示了近代早期主权国家观念的形成。通过常驻使节代表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展现独立和权威、维护国家利益、规范外交往来往、签署国际條约等,在国际关系中逐渐确立了独立的主权地位。常驻外交使节制度展现了新的国际关系,西欧各国逐渐以本国利益为主要考量,终结了以罗马教廷为中心的“基督教国度体系”,催生了以平衡原则为基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常驻外交使节制度为不同国家之间建立稳固的外交联系提供了可能,促进了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助于推动国际关系的进步与发展。

本文作者谢斯杰,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蔡文婕,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广州  510275

(责任编辑   任世江)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西方政教关系核心文献整理、翻译与研究”(18ZDA216)的阶段性成果。

(1) Garrett Mattingly, Renaissance Diplomacy,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Inc, 1955.

(1) Catherine Fletcher, Diplomacy in Renaissance Rome: The Rise of the Resident Ambassado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2) Massimo de Leonardis, Storia dei Trattati e Politica Internazionale, Milano: Educatt, 2015.

(3) 参见王挺之:《近代外交原则的历史思考——论马基雅维里主义》,《历史研究》1993年第3期;周桂银:《意大利战争与欧洲国家体系的初步形成》,《史学月刊》2002年第11期;邱美珠:《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外交》,《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陆悦璘:《近代外交机制的形成及其动因研究——以1450—1495年间意大利外交实践为研究起点》,硕士学位论文,外交学院外交学专业,2006年;刘国鹏:《教宗使节的历史源流及当代形式》,《基督宗教研究》2020年第1期。

(4) Sally Marks and Chas. W. Freeman, ‘diplomacy,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13 Mar. 2022,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diplomacy, 2023-03-07.

(5) Carlo Laroche, La Diplomatie Fran?aise, Paris: Pres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46, p. 5.

(1) Paul Pradier-Fodéré, Cours de Droit Diplomatique à Lusage des Agents Politiques du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trangères, Voll. I-II, Paris: A. Durand et Pedone-Lauriel, 1881, p. 1.

(2) Ennio Di Nolfo, Prima Lezione di Storia Delle Relazioni Internazionali, Roma-Bari: Laterza, 2006, p. 107.

(3)Sally Marks and Chas. W. Freeman, ‘diplomacy,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diplomacy.

(4) Halvard Leira, “A Conceptual History of Diplomacy in Costas M. Constantinou”, in Pauline Kerr & Paul Sharp, eds., The SAGE Handbook of Diplomac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Ltd, 2016, p. 31.

(5) Halvard Leira, “A Conceptual History of Diplomacy in Costas M. Constantinou”, in Pauline Kerr & Paul Sharp, eds., The SAGE Handbook of Diplomacy, p. 32.

(1)Halvard Leira, “A Conceptual History of Diplomacy in Costas M. Constantinou”, in Pauline Kerr & Paul Sharp, eds., The SAGE Handbook of Diplomacy, p. 32.

(2)Halvard Leira, “A Conceptual History of Diplomacy in Costas M. Constantinou”, in Pauline Kerr & Paul Sharp, eds., The SAGE Handbook of Diplomacy, p. 33.

(3) Donald E. Queller, The Office of Ambassador in the Middle Ag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7.

(1) Donald E. Queller, The Office of Ambassador in the Middle Age, p. 7.

(2) Donald E. Queller, The Office of Ambassador in the Middle Age, p. 14.

(3) Donald E. Queller, The Office of Ambassador in the Middle Age, p. 39.

(4)Massimo de Leonardis, Storia dei Trattati e Politica Internazionale, p. 38.

(5) Garrett Mattingly, Renaissance Diplomacy, p. 24.

(6) 该时期的常驻使节侧重于处理教宗国与东罗马帝国间的宗教事务,不涉及世俗事务。

(1) Matteo Cantori, Diplomazia della Santa Sede Compedio, Roma: Editoriale Romani, 2019, p.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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