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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百年历程演进及其当代启示

2023-12-20殷晓元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特权斗争监督

殷晓元,赵 旭

(湖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特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少数人凭借优势地位而谋取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特殊权利或权力,是超脱于法律和制度之外的不合理的权利或权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部分重申了反特权,并强调“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1],彰显了党对反特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中国共产党把自身建设视为重要工作,认识到如果任由特权滋生蔓延,会败坏党的风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给社会公平和社会风气带来巨大冲击。中国共产党把破除特权视为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把反特权作为自身建设和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百年来持之以恒地推进反特权斗争。反特权贯穿百年党史,但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的特点有所不同,侧重点也有所差异。梳理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的历史,总结不同时期反特权的特点和突破,有利于继承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从中得到启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反特权斗争,永葆党的性质宗旨。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初创时期反特权的发轫

(一)反特权斗争由外向内延伸

中国共产党初创时,规模较小,没有独立掌握的政权和军队,党内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并未明显地表现出来,反特权斗争重点是反对国内阶级特权和国际上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特权。1921 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提出了“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2]1这一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口号,特权正是阶级社会中产生的糟粕。中国共产党在初创时便意识到要想从根本上破除特权就必须铲除特权滋生的社会土壤,明确反特权的历史使命,指出“社会革命底目的,在推倒有阶级、有特权的旧社会,组织无阶级、无特权的新社会”[2]496。由此可见,党将社会革命视为反特权的手段,以实现社会重塑来从根本上破除特权。中共二大批判了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经济特权,提出了推翻列强对中国的欺压,实现中华民族彻底独立。中国共产党初创时期的反特权斗争以“刀刃向外”为突出特点。

党的壮大使中国共产党开始注意到党内特权的存在,并且展开了坚决斗争。1926 年,党中央制定了第一个党内反贪污腐化的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这个文件彰显了党对党内不良现象的高度警觉以及对自身纯洁性建设的高度重视。1927 年,中共五大产生了党史上第一个中央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开始“刀刃向内”。中共五大还将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这有利于权力的规范运行。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特权开始由外向内延伸,反特权理论也逐渐发展为实践,积累了反特权的初步经验。

(二)推行军队反特权

武装斗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形式,这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把自己领导的军队建设得坚强有力,才能赢得革命胜利。这一时期党领导的军队,很大一部分脱胎于旧国民党军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旧军队的不良习气,如打骂士兵,官兵不平等。此外,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的部队在转战过程中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的追击堵截,四面受敌,很多官兵思想上混乱,产生了对革命前途悲观消极的情绪。这种条件下,党领导的军队内反特权成了军队战斗力生成和党在艰难环境下生存壮大的重要保障。

1927 年,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部队在江西省永新县三湾村进行了改编,史称“三湾改编”。三湾改编在军队内实行民主主义,确立官兵平等的原则,打破了旧军队存在的特权流毒。党还在连级及以上建制成立了士兵委员会,形成了监督机制,保障了官兵平等原则落实。朱德、陈毅在“赣南三整”期间强调官兵必须遵守群众纪律,并且以身作则,和战士们同甘共苦,冲击了旧军队遗留的官兵之间等级森严的特权壁垒[3]。井冈山时期,红军进一步落实了禁止打骂士兵、官兵待遇平等、经济公开且受监督、废除繁琐上下礼节等政策。1929年,古田会议指出我军军官与士兵只有职务分别,而无尊卑差别,军官与士兵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并提出了一系列落实官兵平等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军队内反特权原则,将反特权融入政治建军当中。党在军队内部的反特权斗争,打破了特权合法化存在的旧军队制度,实现了人民军队的焕然一新,对建设新型人民军队,赢得革命胜利,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革命的发展和党的壮大使中国共产党开始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执政。根据地局部执政期间,党在严惩腐败和违法乱纪现象、法制和制度反特权等方面作出了初步探索,为日后全国执政条件下的反特权斗争积累了经验。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全国执政条件下的探索

(一)专项运动与制度化反特权并举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党内滋生特权的条件在客观上有所加强,反特权更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政治任务。

政治运动是中国共产党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后,党进行了多次政治运动以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950 年,面对部分党员干部的恃功而骄、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乃至贪污腐化、堕落颓废、违法乱纪等不良情况,党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以实现整顿全党作风的目的。1951 年,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指出理论学习欠缺是“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倾向以至功臣思想蜕化思想的根本原因”[4],并就加强理论学习进行了路径规划。中国共产党由诸多基层党组织构成,基层党组织的纯洁直接关系到全党的纯洁。1951年,根据刘少奇的意见,中共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提出了要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以克服思想组织上的不纯洁现象。1951 年到1952 年,党和国家开展了“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还将“三反”运动与整党运动结合起来,清除党内的堕落分子,维护了党的纯洁性。1957 年,党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国全党范围内开展了整风运动,反对领导干部特殊化,打击和特权密不可分的贪腐现象。1963 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甚至毛泽东晚年错误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客观上都包含反对官僚主义、破除特权的目的。开展反特权斗争,纯洁党的队伍,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毛泽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指出要“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5]。

这一时期除开展政治运动之外,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也在有序推进,为反特权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持。1949 年,党中央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朱德指出了纪律和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及党内亟待解决的不良现象,提出纪检机关要“将视条件、需要和可能,逐步地把机构和人员充实起来”[6]。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五四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否定了任何人有超脱法律的特权,党员干部更不例外。1952 年,国家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对贪污的惩处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反特权的法制依据。1955 年,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拓展了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提出了反特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1956 年,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总结了执政条件下党面临的新考验,包括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等,提出为应对考验必须强化党的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相应制度,特别加强监督和监察制度建设。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使党内监察机构和制度得到加强,反特权斗争与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程度大大提高。

政治运动和制度化反特权的并举,遏制了执政条件下党内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膨胀。但是因法律和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后来“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导致反特权斗争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重运动轻制度的倾向。

(二)高度警惕特权阶层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执政党,建立起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新中国,但由于现实的经济、思想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一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蜕化变质、滥用特权乃至形成特权阶层的趋势。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提出“不当李自成”的号召,划清了革命与传统农民起义的区别。党领导人民推翻以“三座大山”为代表的旧特权阶层,绝非要取而代之成为新的特权阶层。新中国成立后,很多党员干部成了国家公职人员,掌握了公权力,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与人民群众相脱离,形成特权阶层的现象和趋势。党和国家领导人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现象,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特权阶层意味着脱离群众,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对官僚主义作风以及有潜在危险形成的脱离人民群众的特权阶层给予了高度警惕,并告诫全党“要破除官气”[7]378,并告诫全党要破除官气,官职大小只是分工不同。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提出:“一切共产党员,不论职位多高,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都应该把自己看成普通劳动者,没有任何特权,都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和群众同甘共苦。”[8]反对特权阶层的思想一定程度上源于党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教训的汲取,“九评苏共”严厉批判了苏联内部特权阶层的滋生。为防止特权阶层的滋生蔓延,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预防和遏制。毛泽东汲取了马克思“廉价政府”的观点,提出要“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机构庞大”[7]36,号召对党政机构进行必要的精简。精简党政机构,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公职人员人浮于事、不事劳动而享受待遇,滋生特权思想。毛泽东认为过大的待遇差距会导致特权思想产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党为了防止滋生特权阶层采取的措施。1956 年底,中央推行了工资制度改革,规定国家行政五级以上的干部不进行工资增长。党和国家还做出了干部参加劳动的决定,这一举措对于破除官僚主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防止党员干部特殊化具有重要意义。

毛泽东还认识到要使得特权阶层不代代延续下去,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子弟的教育,防止其特殊化。毛泽东要求领导干部子弟树立平民意识,反对领导干部子女依仗其父辈而享受特权、谋取私利。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新的社会环境下的新探索

(一)法治化和制度化反特权得到恢复和推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因全国执政经验不足,国家的法治和制度建设一直处在摸索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和制度在国家治理方面的作用,更加注重以法治和制度反特权。

1979 年,党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这一文件,批评了过去存在的以权压法、以政策代替法律等轻视、破坏法制的现象,重申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超脱于法律的特权。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特殊化问题,同年,党和国家制定下发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使得高级干部生活待遇有了明文规定,邓小平指出这个规定的制定正是通过对高级干部生活待遇做出规定以实现克服特殊化的目的。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9]。这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法规,使得反特权更加有规可依。同年8 月,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点明了存在的各种形式的特权现象,将其列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的主要弊端,明确了特权范围,即超脱于法律和制度的政治经济权力,明晰了制度在反特权中的地位,并提出了厉行法治、建立群众监督制度、明文规定各级干部的职权和待遇等措施。改革开放初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推动了党和国家法治和制度建设,采取如机构改革、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完善党内法规、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等措施,增强了反特权斗争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是管长期利长远的有效措施。

江泽民和胡锦涛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以法治和制度反特权的观点,继续推进法治和制度建设,实施了将依法治国纳入治理国家基本方略、制定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将反特权斗争纳入法治化和制度化轨道。

(二)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特权的新挑战

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根据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我国的反特权斗争,面临新的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特权有了新的表现,也给反特权斗争提出了新要求。因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国门的开放,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不断冲击和侵蚀着社会以及党的风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价值观影响了很多党员干部,使他们在头脑中滋生了特权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得社会利益分化,领导干部生活水平被富裕商人拉开,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其贪欲,使得一部分领导干部运用自己手中权力,钻市场经济的漏洞,通过权力寻手段谋取不法利益。面对新的经济体制带来的新的社会风气,这一时期党高度强调作风建设的意义。江泽民在第十四届中纪委全体会议上提出要保持艰苦奋斗传统,号召高级干部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上发挥垂范作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仍然要讲理想、讲大局、讲奉献,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10]这强调了党在变革中的“不变”之处,即优良作风和品格永远不变。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江泽民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明晰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胡锦涛将改进党的作风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提出要“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积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11]。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的快速推进,使得社会利益出现分化,党对既得利益集团的萌生产生了高度警觉。江泽民在庆祝建党80 周年大会上指出“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12],强调党员干部要代表人民掌权用权,反对以权谋私和既得利益集团的产生,这是对特权从党的性质上的根本否定。胡锦涛多次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对用特权谋私利。这些对党的性质的重申,凸显了党对特权的零容忍。

面对新的挑战,党和国家从多个方面着手,使得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不过,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的急剧变革和管党治党的宽松软现象,特权的蔓延并未被根本解决,严重危害了党风政风。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布局下的标本兼治

(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权力本身可以为国为民造福,但一旦被滥用,成为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的工具,权力也就蜕化成为特权。限制和规范权力,是新时代反特权斗争的一大治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13]389只有对权力作出合理规范和制约,才能确保其不变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建好笼子。围绕如何建好笼子,习近平总书记为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指明了方向。这一时期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推动了党的纪检体制改革,提出了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从而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保障了反腐败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才能发挥其合力。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制度性规范相互配合中出现的问题,对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形成相互配合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到哪,对权力的监督必须跟进到哪。这一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高度肯定了巡视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以问题导向发挥巡视工作的作用,他指出“巡视要突出重点、巡视出威慑力,不能表面化、形式化”[13]391,即巡视工作要直面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特权行为自然是巡视工作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这一时期组建了同党的纪检机关合署办公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实施了国家监察法,以法律保障了监委会权限的执行。在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同时,党和国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监督。从现实来看,领导干部是滥用特权的高发人群。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同级纪委要对同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可以在党的会议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环节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政商关系进行规范,遏制了政商交往中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保障、落实制度机制等手段,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使其与内部监督形成强大合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坚决惩治腐败

腐败和特权往往相伴而生。因党执政环境的变化以及一度出现的管党治党宽松软,腐败现象一度比较猖獗。新时代反特权斗争和反腐败斗争高度关联。无论党纪还是国法,都严格禁止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一时期反腐败斗争的突出特点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集中体现了党在反腐倡廉方面的系统观念和标本兼治理念。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特权与腐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绝不姑息纵容的态度,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被依法查处,凸显了反腐败无禁区无上限的决心。在“打老虎”的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总书记认识到群众对于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十分反感,他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十分重视,强调必须大力整治,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力度,在党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坚决惩治腐败是对特权现象的直接打击。这一时期,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历史性成就,有力遏制了特权的蔓延。

此外,这一时期党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起到了清除党员干部特权思想的作用。新时代的反特权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遏制了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滋生蔓延的趋势,维护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净化了社会风气,对党的长期执政具有重要意义。但反特权的胜利不可能一蹴而就,特权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与其斗争。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1]的号召。

五、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百年历程给予新征程上破除特权的经验与启示

习近平同志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14]在新征程上,反特权必须深刻汲取百年党史的经验与启示,为新征程上反特权斗争提供科学借鉴。

(一)健全党纪国法为反特权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不断深化法治在反特权中作用的认识,日益将其作为反特权的重要手段。要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综合着手,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必须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强化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任何人都没有超脱于法律之外的特权,违反法律必然付出代价。此外,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做到依法执政。要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做到党内法规既遵循国法,又严于国法,以党纪规范党员行为。

(二)完善监督体系为反特权提供约束保障

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就不可避免会蜕化成为特权。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使得党的纪委和国家监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监督重点,切实做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同步,把公权力全部纳入监督覆盖范围。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创新方式方法,贯彻党中央巡视方针,充分发挥利剑作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群众监督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探索和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要完善群众监督保障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监督群众的保护,使其免受打击报复,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感。

(三)加强思想教育、为反特权提供思想保障

特权思想的滋生,很大程度源于思想教育不到位,源于党性的缺失,源于理想信念的动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武装全党,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历代领导核心关于反对特权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人民立场,明白“为什么不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切实领会党的性质宗旨,增强对于人民至上理念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加强党内群众路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自觉性,做到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此外,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在思想上不犯错误。要让领导干部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必须为民所用,而不是为己谋利,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也是思想教育的重要一环,领导干部和其家人要树立廉洁家风,摒弃“封妻荫子”等错误观念,使家庭成为廉洁港湾而不是腐败围猎场。

综上,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将反特权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同特权展开斗争,不同时期的反特权斗争呈现出了不同特点,且不断向纵深推进,反特权的覆盖面不断延伸,反特权的手段和方式也日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总结党百年来反特权理论与实践成就,可以为新时代反特权斗争提供有益借鉴。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彻底地摒弃特权思想,牢记“三个务必”,发扬历史主动精神,清除特权思想和反对特权行为,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完成时代和历史赋予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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