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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育人理念下我国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体系构建

2023-12-19陈月阳李莉容

法制博览 2023年32期
关键词:培育协同法治

陈月阳 李莉容

吉林外国语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指出“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这说明,中国法治教育格局已经要求从以学校教育为主的单一格局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的综合体系。2023 年1 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推进协同育人,始终要“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协同共育,坚持问题导向”。因此,基于协同育人理念,制定机制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法治思维培育体系,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协同育人机制,才能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的效果。

一、青少年法治思维的现状分析

青少年是未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被赋予了新的期待。尽管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但反观现有青少年的法治知识水平、法治思维习惯以及法治行为方式,却与国家要求的法治水平仍存在着较大差距[1]。第一,在法律知识方面,青少年能够对教材涉及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尚未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总体认知清晰,但具体知识缺乏;第二,在法治意识方面,当前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出现了知行不统一的局面;第三,在法治实践方面,青少年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有限和用法能力不强,很难投身于法治实践;第四,在法治素养上,受法治观念的影响,青少年遵守、认同、维护法律的能力有待提高。从这些问题可以映射出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尚不完善,法治知识教育薄弱,法治思维模式缺位。

二、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的协同育人理念

协同育人,强调的是来自不同部门的参与育人行动的这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主体发挥作用,共同实现协同结果最优[2]。在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过程中,通过各培育主体整合法治资源和法治要素,构筑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格局,为青少年法治思维形成提供规制和保障。当前我国在协同治理下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面临困境,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破解,即家庭、学校、社会和相关政策机制协同形成育人共识、协同完善育人体系和协同建立育人机制。

(一)协同形成育人共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家校社首先要有树立协同育人的观念和意识,协同形成育人共识是激发协同育人发挥最大作用的基础[3]。“知识+能力+价值”,知识传授是协同育人的基本要求、能力培养是协同育人的首要目标、价值引领是协同育人的核心特征。第一,对于家庭而言,一方面,父母需要认识到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发挥的重要作用。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引导,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现象要有一定的辨识度,这就要求父母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父母需要树立正确的榜样,以自身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来潜移默化地对青少年产生积极的影响。第二,对于学校而言,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比家庭和社会更重要的责任。在对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的过程中,重视家校合作,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活动,促进家校合作良性循环。第三,对于社会而言,青少年的行为活动和社会有着紧密联系,社会教育是学校法治教育的补充,社会要协同家庭和学校利用社会资源,重视法治宣传,通过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引领家庭、学校等培育主体协同形成育人共识。

(二)协同完善育人体系

协同育人是一个复杂的育人系统,架设“分工+协作+整合”的协同育人体系链,这一系统的构建为青少年法治思维的培育提供了新的思路、构建了新的路线图。在教育体系上,协同育人要求有效整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大教育系统,因教育场域分布的不同,在各场域中发挥不同的特色教育,使三大教育系统相互联系与作用,当一个教育系统进入到另一个教育系统并与之相互作用、发挥育人功能,便会产生协同效应。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是重大的,因此在落实协同育人的过程中要贯彻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增强父母的法治意识,将家庭教育作为协同育人的重要辅助。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重要桥梁,一方面积极联系和引导家庭教育的配合,同时也要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走向社会储蓄力量。社会是大家庭和大学校的融合,更多强调对协同育人成效的检验和运用,在对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的同时,也要注重将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结合,获得综合性发展,同时也反作用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目标协同育人中的指向。

(三)协同建立育人机制

促进协同育人健康持续地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健全“共建+共研+共享”育人机制,才能让协同育人发挥长久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宏观政策的出台和具体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逐步走向完善。一是强化协同,构建法治教育基地网络。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联盟单位的积极性,通过挂牌等方式,积极推进宪法类、民法类、预防青少年犯罪类等特色化的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二是强化体验,创新法治教学形式。各主体协同探索,将法治教育课程开设在法治教育基地,推广沉浸式、体验式教学。三是强化保障,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协同育人制度需要不同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协同育人制度不断健全,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体优势、家庭持久性优势、社会全面性优势,为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的协同育人体系构建

现今,协同治理模式多应用于公共危机、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与乡村治理,在教育领域应用较少。针对目前我国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存在的诸多缺失,有必要结合当前新形势,综合利用多方力量,进行多元化法治教育探索[4]。提倡构建以家庭为基础、学校为支撑、社会为引领、政策机制为保障的协同治理对策,有效破解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同不够、师资水平不高、实践资源不足、精准性不强等难题。

(一)强化家庭在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中的基础地位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家庭环境不和谐、家庭教育缺失和家庭管理手段不当等都对青少年法治思维的养成产生重要影响。在传统观念中,父母只重视孩子的文化成绩而忽视了法治教育,这也是学校教育很难和家庭教育衔接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注重家庭对青少年法治思维的培育,主要从提高家长自身法律素质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两方面优化。

一方面,提高家长自身法律素质。在家庭教育中,许多父母认为法治教育是学校的责任,这是失之偏颇的。父母也应该主动去学习法治知识,了解法治进程,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家庭教育是“养成”教育,如果仅仅靠在学校里学的法治知识,而回家后缺少家庭的监管,那这样的法治教育做得再好,最终也是无济于事。此外,家长要自觉参加学校家长论坛、讲座、展览等法治校园活动,与孩子共同探讨问题,不仅可以增进亲子关系,还可以促进家校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摇篮,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期,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却又缺乏足够明辨是非的能力。第一,父母应该树立正确的榜样。以自身良好的品德和行为对青少年产生积极的影响,并指导其行动。第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父母应该正确对家庭进行管理,把法治思维理念贯彻到日常家庭生活中,将合法性思维、公平正义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性思维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凸显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中的支撑地位

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比家庭和社会更重要的责任。但部分学校由于升学压力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学校必须重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杜绝流于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同时还要贴近“学情”抓创新、求突破,创新学用对接机制,着力解决法治教育针对性不强、学生兴趣不浓、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主要从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重视法治教育实践两方面进行优化。

一方面,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第一,构建教育与公检法等政法单位“资源共享、课程共建、人才共育”的法治教育体系。学校联合公检法等政法单位从司法、执法实践中积累的校园欺凌、故意伤害等青少年犯罪问题方面的典型案例中选取鲜活素材,开发法治教育专题课程,着力解决学校法治课程以条文讲解为主、鲜活性不够的问题。第二,开发宪法教育示范课例。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成长规律和面临的问题,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分学段、分专题开发宪法教育示范课程,使宪法教育直面问题、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一方面,重视法治教育实践。学校要重视实践活动,将法治教育实践作为一门必修课,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由当地高校法学院专家领衔,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知识宣讲、教育咨询、理论成果评审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教学实践、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

(三)探索社会在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中的引领作用

青少年的行为活动和社会有着紧密联系,社会教育是学校法治教育的补充,忽视社会的法治教育会给青少年犯罪带来一定的土壤。反之,如果重视社会对法治教育的引领作用则会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主要从加强法治宣传和改善法治实践教学基地两方面进行优化。

客观来讲,与学校相比,社会对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的任务要更重大,路途更遥远。当前,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漠、社会成员诚信不足、某些领域存在混乱和失序,这严重妨碍了法治社会建设。这些问题的解决,从短期看,需要加强执法和加大对违法者的惩戒,而从长远看,则需要靠法治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治思维教育。唯有通过良好的青少年法治思维,才可以最大范围、最大程度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法治意识,推动和催生一个诚信、友善、和谐的法治社会。

(四)重视政策机制在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中的保障作用

配套与完善的政策机制能够保障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工作的顺利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思维培育如何实施,怎么操作,都离不开相应政策的支持,主要从调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和搭建法治教育保障机制两方面进行优化。

一方面,调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着重要把“标语式”社会法治宣传转变到学法用法上来,要使青少年认识到法律的说服力,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投身于法治实践;另一方面,搭建法治教育保障机制。当前法治思维难以培育的主要原因还是人力、财力两个方面的问题。人力上,由于大部分学校没有专门的法学背景教师。对此,可通过法治教育联盟平台的搭建,邀请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等单位向中小学校派任法治副校长以及选派部分警官、法官、检察官参与法治教育基地授课、指导模拟法庭指导等形式,与中小学法治教师共同构成专兼职相结合、教学能力与专业水平兼备的法治教育队伍。财力上,当前对中小学法治教育没有专门的资金支持,对于相关政策落实起来较为困难。提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门资金供给通道,特别是社会团体、学校、社会媒体等一些“非官方”的法制教育机构,应该重点给予资金扶持。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治的推进,都寄希望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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