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思考及建议
2023-12-19陈雷罗瑛朱玲
陈 雷 罗 瑛 朱 玲
(作者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一、农业科研单位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需要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农业科研单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构建了以固定资产为主体的管理体系,规范过程管理,夯实基础工作,资产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但同时无形资产管理基础仍相对薄弱,管理质量提升相对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数据的真实准确,不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存在差距。
(二)贯彻落实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科技是农业现代化的决定性力量,成果转化是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因素,无形资产作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农业科研单位是引领我国农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核心力量,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的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贯彻落实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于科技创新,创新是引领农业科技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农业科研单位是我国农业科技知识产权产出的领头雁,加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增强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1]。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持续大力推进,强化无形资产管理的迫切性将更加突出。
二、农业科研单位在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无形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存在“重实物资产、轻无形资产”的情况
近年来,农业科研单位对实物资产“重采购、轻管理”的情况有了极大改善,管理不断强化。相对而言,大部分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管理几乎是一片空白,无形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单位对不同类别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单位一般对土地使用权和应用软件的管理相对比较重视,对科研项目中自行研发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和规范的管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一时也无法见到其价值,因此对无形资产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充分认识到其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未能深刻认识到其对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未能真正形成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二是无形资产相较固定资产而言,数量规模相对较少、价值金额相对较小、占资产总量比重相对较低,因此重视程度相对不够。三是上级部门对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管不够,在加强无形资产规范管理内动力不强的情况下,上级部门的外部推动力不足,容易形成维持现状的情况。
(二)无形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管理职责不够清晰的情况普遍存在
现阶段,农业科研单位对无形资产的管理相对薄弱,主要体现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晰。在实际工作中,负责无形资产管理的部门五花八门。大部分农业科研单位未设置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部分单位甚至未明确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非常模糊。部分单位对无形资产按照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专利权等分类划归为不同部门管理。按照不同类别确定管理部门,形式上实现了管理全覆盖,但实际上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从无形资产取得到处置的纵向流程管理来看,没有具体部门负责。例如,科研部门只是负责单位专利权等登记统计和专利证书保管工作,但不负责资产登记和录入系统工作,以及资产后续维护和处置等事项,管理职责不够清晰顺畅。无形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晰,直接影响了无形资产的登记核算和保护利用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开展。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有的单位受到管理岗位数量的限制,无法设置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二是按照以往工作经验,单位相关部门在制定职能部门职责时未明确无形资产管理归口部门,造成无形资产管理职责无规可依,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三是无形资产相较实物资产,管理难度相对较大。无形资产自身具有特殊性,既具有资产属性,同时又具有科研成果属性,因此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科研部门等多部门协同管理,但各相关部门受到职责限制,难以理顺管理线条,难以实现全过程的清晰管理。
(三)无形资产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低,内部控制不健全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越来越重视,但从现有数据和实际效果来看,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普遍存在成果多、转化少,无形资产效益低下的状况。部分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后,对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没有开展后续转化利用研究,甚至在几年后放弃了无形资产的维护,形成了单位大量无形资产闲置以及科技成果流失和转化利用率较低的情况。大部分农业科研单位未制定无形资产专门管理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无形资产管理在执行中无据可循。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单位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稳定资金支持,缺少具备相关专业的人才储备,无形资产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保障不充分。二是部分单位在科研成果量化绩效考核的压力下,存在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数量虽多但质量偏低的情况,专利权与行业和市场联系不够紧密,成果转化难以取得实质进展。三是单位制度体系不健全,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缺乏制度层面应给予的必要引导和要求,缺少对前期科学研究、后期成果转化等各环节的规范约束,形成了无序自由发展的情况。
(四)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
农业科研单位对无形资产核算存在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况。一是无形资产纳入核算不全面。农业科研单位基本均对土地使用权和应用软件纳入资产登记和会计核算,大部分单位对自行研制的专利权未全部登记和核算,仅少部分单位对自行研制的专利权全部纳入资产登记和会计核算。二是对无形资产价值计量不准确。各单位对无形资产计量方式各异,计量价值差异较大,难以客观反映单位无形资产价值,主管部门汇总后容易形成信息扭曲。例如,对于专利权价值计量,有的单位按照名义价值确认价值,有的单位按照注册、代理费用金额确认价值,有的单位按照估计金额确认价值。三是使用无形资产核算科目不规范。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核算,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按月进行摊销。无形资产账实不符情况已成为农业科研单位比较共性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无形资产的申请与授权时间跨度较大,在获得授权后,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到位,容易形成遗漏核算。二是由于部分项目没有标志性节点和参照标准,科研人员难以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费用,财务人员难以准确判断无形资产价值。三是部分财务人员未能熟练掌握无形资产规范核算的业务,加之科研项目与摊销周期不同步等原因,规范核算难度较大。
三、加强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提升无形资产管理思想认识,增强农业科研单位产权意识和保护意识
首先,重点提升单位领导、中层干部、科研团队负责人对无形资产的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提高到与实物资产管理同等的重视程度。二是要把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内容,作为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能的重要措施。然后,发挥部门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把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细化到部门绩效,通过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增强产权管理意识。三是要做好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普及工作,通过专家讲座、专题活动和宣传栏张贴等形式,以点带面层层传导,形成浓厚的产权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管理职责,提升农业科研单位机构设置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对于具备条件的农业科研单位,可以设置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无形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明确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或归口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能,管理职能具体应包括制定并不断完善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购置审核、验收登记、变更登记、定期盘点、转让处置等相关工作;无形资产产权的申请、审查、鉴定、评估的组织工作及归档;科研成果的申报、无形资产的转让与技术合同的审批;处理无形资产的纠纷等相关事项[2]。把分散的管理职能统一到无形资产管理或者归口管理部门,防止多部门管理相互扯皮和衔接不到位。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管理规范化和转化利用水平
农业科研单位应把无形资产类业务纳入单位内部控制规程,梳理分析评估无形资产在取得、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风险及风险等级,针对关键风险和重要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制定各环节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手段把制度流程化,把流程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制定无形资产转化管理办法,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强无形资产转化导向,进一步推动无形资产奖励政策从对申请、授权的资助逐步向加大对转化实施的奖励进行转变和调整,在保障无形资产数量的同时,引导科研人员追求提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质量,从而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3]。
(四)明确统一会计核算方法,解决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账实不符的共性问题
一是根据农业科研单位特性,确定适合的计量方法,解决存量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未入账问题。无形资产计量方法主要包括以名义金额入账、以历史成本入账、以实际费用入账、以评估价值入账等[4]。笔者认为以实际费用入账比较适合农业科研单位特点。实际费用入账是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5]。该方法在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相对能够客观反映无形资产价值,便于实际操作。补记会计处理如下:财务会计,借记“无形资产”,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期末再将“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结转转入“累计盈余”;预算会计,无须作账务处理[4]。二是对于新增专利权等无形资产,首先判断是否属于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判断标准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条件一是该项目以科技成果创造和运用为目的,预期形成至少一项科技成果;条件二是该项目的研发活动起点可以明确。对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该项目进入开发阶段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通过“研发支出”科目归集自行研发项目的支出,归集后的研发支出按照相关规定转入当期费用或无形资产。对不属于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支出计入当期费用[6],以后年度发生维护费计入当期费用[7]。三是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按月做好财务账与资产账的核对工作,按年度做好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五)建设一支专业的管理人员队伍,提升农业科研单位无形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建设一支专业的管理人员队伍是做好无形资产管理的关键因素。一是要加强人员力量支持,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除具备一般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外,还应具备科研知识背景,能够对无形资产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后续维护价值作出专业判断,熟悉掌握知识产权的申请、评估、转让等方面规定和操作方法。二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管理人员安排必要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操能力。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对无形资产形成、维护、处置的业务的学习熟悉,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关于无形资产相关规定的熟练掌握,规范对无形资产各业务环节的会计核算。
(六)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监管,提升农业科研单位资产管理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监管是做好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推动因素,上级部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引导督促推动单位无形资产管理进入规范化的正确轨道,从而逐步形成单位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上级部门可以通过布置工作和会议等形式,强调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引导督促农业科研单位主动提升对无形资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上级部门可以通过会计和资产自查、检查和审计等途径,在一段时期内对无形资产管理核算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以落实整改为契机,督促推动单位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上级部门通过在培训中安排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内容,以及先进典型单位介绍经验等做法,引导农业科研单位进一步强化无形资产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