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主导的EPC 总承包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研究
2023-12-18张云飞
张云飞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1130)
近年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热点。2021-09-01 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已将“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写入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充分说明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重要性。而如何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是每个企业的安全管理者都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受国家政策影响,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模式越来越普遍。由于缺乏施工资源,设计院主导的EPC 项目,往往会将施工任务分包出去。工作可以分包出去,但安全责任无法分包出去,因此设计院无法过多介入施工分包商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但仍需对整个项目的安全风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做到全面掌控。因此,本文将探讨设计院主导的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使安全风险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 EPC 总承包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1 对安全风险管控范围的认识不到位
因为生产安全事故通常出现在施工阶段,所以EPC 工程总承包方会更加关注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来要求施工分包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然而,总包方往往忽略了设计、采购、试运行等环节的安全风险,不重视除施工阶段外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不重视安全风险的源头把控,给后续施工、项目运行带来意想不到的安全风险。由于设计问题和采购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2013-06-29,云南鲁地拉水电站生态防水孔闸门整体破坏,导致库水失控下泄,幸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1]。经调查分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闸门部分材质缺陷,闸门局部结构构造设计不尽合理等。
因此,作为EPC 项目总包方,应认识安全风险管控是贯穿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管控的范围不能局限于施工阶段,要向上、向下延伸。总承包项目部要全面、系统地识别、分析和评价安全风险,对整个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全盘管控。
1.2 危险源辨识不全面、不深入
很多重大事故的发生,看似由细小的问题造成,比如一台塔机的倒塌,可能就是因为一条疲劳裂缝或缺失一个螺母,所以危险源辨识需全面、细致。在设计院主导的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单位不承担具体的施工任务,却因 “主导” 的原因承担了巨大的施工安全风险,而总包方却总是认为危险源辨识是分包商的事情,于是在辨识EPC 项目危险源时往往“粗枝大叶”。不全面、深入进行分析,就不知道有哪些暗藏的风险。而完全依赖施工分包商去辨识危险源,对于总包方全面掌控安全风险是十分不利的。作为总包方,应该清楚地知道所管理项目的风险点在哪里、危险源有哪些、应该采取的控制措施是什么,否则将受到施工分包商安全管理水平的制约。特别是设计院转型做EPC 业务,应从全面细致地进行危险辨识入手,逐步提升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
1.3 缺乏各方联动、全员参与的机制
对于施工分包商安全风险管控,EPC 总包方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措施:①不要求施工分包商编制和报送安全风险清单[2],即完全由其自行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并实施(因为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必须开展该项工作,否则在体系认证和审核时将不能通过);②要求施工分包商上报安全风险清单,实施备案管理;③对施工分包商安全风险清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允许实施(一般是以总包方的名义报送监理审查,总包方并不严格审查)。
实际工作中,总包方在编制EPC 项目安全风险清单时,一般不会参考施工分包商的清单,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编制,粗略的施工风险识别再加上勘察设计风险识别,就构成了总包方的安全风险识别清单。
从以上可以看出,总包方和施工分包商的安全风险管控是 “各自为政” 的,造成总包方的风险辨识结果和施工分包商的辨识结果往往不一致,有时对于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分析都不一样,管控措施实施起来更是步调不统一,涉及多个施工分包商交叉作业带来的风险也容易被忽视。
此外,无论从安全风险管控的哪个环节来看,都是安全管理人员在主导和参与,项目的工程、技术、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很少参与或几乎不参与,一线作业人员更是没有积极性。总包方没有建立与施工分包商之间有效的联动机制,没有组织发挥各专业、各岗位的优势,使整个项目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犹如 “一盘散沙”。
2 EPC 总承包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思路
2.1 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建立统一的领导组织机构,将各个分包商都纳入安全风险管控体系。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在现有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并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设备物资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备物资负责人、工区/作业队长、班组长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2.2 建立制度体系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贯彻上级及有关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要求[3],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总包方、分包商均应遵守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并持续不断地检查和完善。项目部可以组织专家团队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库,全面系统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可以制定工作指导书,用于指导各分包商及各岗位人员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可以编写安全风险清单、报告、公告等模板,使各项工作统一。
2.3 开展教育培训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组织全员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方案、流程、方法、要求等。总包方应将安全风险培训纳入项目的总体安全培训计划,分阶段、分专业、分层次组织分包商培训,使各岗位人员掌握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及管控措施。项目部可以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录制培训视频,便于使各个阶段进场的分包商和人员都能接受同样的培训。
2.4 明确工作程序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为: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控层级与控制措施确定→分级管控清单建立→风险公示告知→控制措施实施与监督→调整与纠偏[4],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面全方位识别项目建设全过程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并制定、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改善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2.5 采取考核奖惩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良好运行,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特别是对于这样一项需要全员参与的工作。EPC 总承包项目部应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分包商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为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可以采取“积分兑换” 等奖励措施,以促进安全风险的自主识别、自主报告。
3 EPC 总承包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点及对策
3.1 风险识别环节应有关键岗位人员的深度参与
开展安全风险识别最重要的目的是全面掌握项目安全风险情况,以便有效应对。认识不到风险的存在是最大的风险。仅凭一两个人的知识和经验是无法做到全面风险识别的,需要群策群力,而设计、施工、技术、设备物资管理人员最清楚现场的安全风险情况。因此,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需做好组织工作,使设计、施工、技术和设备物资管理人员深度参与风险识别。
3.2 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和分级管控措施尤为重要[5]。总包方应该发挥设计的安全风险源头把控作用,提前识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涉及的危险作业。项目部可以邀请本单位和分包商后方的专家团队在项目策划、进场、关键节点开展帮扶工作,通过采取现场查勘、座谈等方式,协助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科学、合理地确定风险等级,找准重大风险。总包方应动态掌握本项目存在的所有风险。针对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应编制安全风险控制方案(安全风险控制方案可体现为管理制度、标准、专项施工方案等),并监督实施单位严格落实;可根据分级管控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责任分工,由分包商主要负责人或该风险归口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等级较低的安全风险。可采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如表1 所示。
3.3 项目管理层应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把关
为确保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且与现场实际相符,清单编完后,项目安全总监需组织评审,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总工等管理层人员参加。施工经理对清单与现场实际符合情况进行把关,如风险点的划分、预计存在时段等是否与实际相符;安全总监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及可能的后果进行把关,如危险源识别是否全面、准确,可能导致的事故是否分析正确;总工程师负责技术层面的把关,如对危大工程的识别、风险等级的判断、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项目经理负责总体把关,如风险清单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项目安全风险情况,分级管控责任分解是否合理。清单最终由安全总监和总工程师共同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 结束语
自从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 号)以来,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不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本文从设计院主导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角度,探讨了总包方如何有效组织开展项目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有利于总包方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 的突出问题,强调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设计方如何在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中起到源头把控的作用,做到“关口前移”,希望以后能进行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