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还是幻象:媒介记忆视角下照片的功能与意义追问
2023-12-17闫敏蔡心怡
闫敏 蔡心怡
【内容提要】随着视像化时代的到来,照片媒介以愈加便捷的表达和存储方式打破了原有的功能与意义边界,并促进记录常态化、永久化成为现实。然而“再现”的照片与现实的“真实”之间,永远横亘着难以逾越的距离。一方面,影像与现实发生倒置的同时,记忆与现实也在发生剥离;另一方面,人们能通过编辑技术轻易地对照片进行修改、解构与变形,使得照片媒介所建构的记忆真实性在抽象化处理过程中走向以现实为原型的幻象化发展之路。
【关键词】照片媒介 媒介记忆 真实 幻象
媒介与记忆相伴而生,成为“连接、沟通人类一切记忆的纽带、桥梁和平台”[1]。继而由媒介與记忆相结合的跨学科研究在记忆研究领域中应时而生,媒介记忆的概念被推向前线。
一、照片的媒介记忆
媒介记忆概念最早在2005年由美国学者卡罗琳·凯奇(Carolyn kitch)提出,她在自己的著作中讨论了媒介通过扮演一个代理记忆的角色与社会其他领域的互动过程;[2]学者阿斯曼在其《回忆空间:文化记忆的形式和变迁》中强调,“在媒介与记忆的隐喻关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关系”,[3]他以文学经典、装置艺术等内容为研究对象,细致梳理了文化记忆的多元化功能以及媒介形式的流变;奈格(Neiger)、迈耶斯(Meyers)与扎德伯格(Zandberg)在《论媒介记忆:新媒体时代的集体记忆》认为,“媒介记忆研究是媒介研究与记忆研究的‘后代,是两个多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具有多层次和复杂性的本质”。[4]
照片媒介作为“一面有记忆的镜子”,不仅起到承载物的作用,有效提升了人类社会抵抗时间流逝与记忆消失的能力,还成为了人们通往过去的重要媒介。照片媒介的记录特性能够将断裂的往事实现现在时的接续,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创造出某种联系。从照片媒介的空间记忆维度来看,根据麦克卢汉的观点,进一步推出摄影是眼睛的延伸。它与肉眼视觉记录相比较,能够突破人眼视觉暂留的局限,向人们透露肉眼所不能发现的细枝末节。
照片的出现超越了之前所有记忆媒介的精确性,并能够通过自身的索引性特点提供某个过去的犯罪学一样细腻且轮廓清晰地存在证明。其复制、固定、静态等特性将自然、真实、客观的事物面貌直接呈现给大众,既保证了记忆的相对完整和准确性,还为询唤和建构记忆提供了一种更加直观可感的方式。
从照片媒介的时间记忆维度来看,过去就像曾经存在的现在那样毫无保留、毫厘不差地在照片中再现,照片所表达的不是“已经不存在”而是“曾经存在过”。它被看作是一个已逝去的最可靠的证据,被看作是一个过往瞬间继续留存的印象。
“照片的意向是参照性,即可证明被摄物曾存在过的确凿性。”[5]它直观的空间特质把自己装扮成了永远的在场。它是我们对当下现实情况的肯定,是关于存在之物与所在之人的在场性证明。而这种在场性,又随着之后意指对象与拍摄对象的变化与不在场,呈现出一种“不在场”的在场,正如桑塔格(Susan Sontag)所说:“一张照片既是一种假在场,又是不在场的标志。”[6]所以照片在唤起我们现场感的同时,也在时时刻刻暗示着其中所示的内容皆为过往。
因此与探求媒介记忆的宽泛边界相反,本研究试图从媒介记忆的局部范畴切入,以照片媒介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综合梳理照片媒介的技术样态演进与发展脉络,并讨论其内部机理所生发的文化现象,进而考察快速演变且与时俱进的照片媒介技术对记忆的影响,深入探究照片媒介与记录、记忆之间的逻辑关联,并基于这种关联性探明其中的内部缘由与现实价值,或能对今后视觉文化和媒介记忆领域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意义与重要参考。
二、场景信息记录:照片的元意义
“摄影这种不折不扣的现代媒介,像是一面新的镜子,世界的图像在其中显现出来。”[7]照片最初的意义是对瞬间的记录,完成记忆的画面性保存,使之形成可供回看的物质性记忆实体。
(一)记忆承载:照片媒介的本体实践
照片媒介在传统影像阶段——最初的照相馆肖像时期,由于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拍照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大部分人只有在重大的仪式或活动中才会享受到这项礼遇,拍摄的人群范围具有特定性。桑塔格在《论摄影》一书中写道:“摄影最早的流行,是用来纪念被视为家庭成员们(以及其他团体的成员)的个人的成就。”[8]照片作为感性的物质材料,勾勒出记忆的痕迹。
出于人们对自身记忆的认可与珍视,非物质媒介的仪式通过照片等物质性媒介保存并传递,照片所隐含的价值不只限于本身的物质载体价值,更体现在其承载记忆的作用,“照片所昭告出来的并非事件自身,也非视觉自身。一张照片实则是它所记事件的一条讯息。”[9]
在手持相机时期,相机的可携带性让大部分的仪式与纪念日都少不了拍照环节,随着仪式活动与拍照记录的协同并进,照片正如桑塔格所言,“既是客观记录又是个人见证,既是对现实某个实际时刻的忠实复制或转录,又是对该现实的解释。”[10]它不仅能够再现仪式片段,彰显影像背后的文化机制,甚至照片本身也成为仪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够创造更多新的文化与记忆。
(二)记忆提取:拍者与观者双重作用下的意义生成
照片不单保存、记录静态的历史瞬间,其背后还蕴藏着生动的叙事和复杂的情感。它的存在,不断唤醒着人们记忆的“刺点”,强化人们关于过往的怀念与追忆。因此照片媒介不只在于承载与记录经历,更在于不断地重复与强化记忆。照片作为一种第三持存,本身就是多种复杂技术构序的结晶,拍摄是镜头的光学系统与快门的时控机械系统的结合操作,而照片成像则又是一个双重化学转换的结果。
因此就技术系统来看,拍摄照片的过程存在拍摄者目光和观赏者目光两种界面。这两种界面意味着照片是一种双重记载,意味着整体拍照过程中记忆强化行为至少进行了两次:一次指人们在现场仔细寻找拍摄点并努力捕捉拍摄点的整个记录过程;另一次指拍摄后通过反复的接触现场照片或跟别人分享照片来强化体验记忆的过程。照片媒介作为强大的记忆点唤醒物真实再现客观场景,努力在现在与过去之间建立内心的、物质的、情感的联系,并不断强化大众的记忆。
有关过去的形象与回忆性内容在照片的拍摄过程中稳定地传送与保持,继而照片媒介在唤醒、共享、强化集体记忆的同时,还促进了机体成员情感认同、身份认同、文化认同。
(三)后记忆:照片与生活的代际连接
照片所勾勒的生活痕迹,不仅让照片作为仪式和关系的简单客观性物证,甚至还起到保证家庭生活连贯性、减小代际距离、促进身份认同等记忆情感连接作用。当人们不能通过直接接触来对后代进行记忆传递时,便会采用照片媒介来间接实现记忆的代际传递。
关于照片媒介在代际记忆中的连接作用,赫尔绪(Hirsch)也曾提出“后记忆”的概念,主要探讨了先辈的记忆如何传承给后辈,并引发后辈的理解与反思。后记忆与记忆的区别在于代际距离,与历史的区别在于与个人深厚的联系。后记忆是一种强大的、特殊的记忆形式,它作为一种非个人经验性的记忆,建构来源不再同普通的记忆一样以回忆为主,而是在扩大观者的整体感知能力的基础上,投入观者的更多想象与创造。它的前缀“后”暗指对记忆的超越。
在“后记忆”想象的过程中,赫尔绪着重强调了照片媒介的重要作用。“照片与生活有着持久的‘脐带式联系,它是连接先辈与后辈、记忆和后记忆的媒介……照片肯定了过去的存在,在它们的二维空间中,也标志着不可逾越的距离。”[11]照片直接可感、逼真、易传播等特点便于后代更为深刻地记忆与联想,这也为“后记忆”的建构与传播起到了特殊的价值与意义。
(四)记忆外包:照片充当人体的“外脑”作用
照片辅助记忆存储的功能让人们对“瞬间”的占有欲明显增强,渐渐地人们习惯用机械之眼与外脑来观看与记录生活,甚至产生拍下即记下、我拍故我在的错觉。绝大多数的信息只需要被大脑認为是有价值、需要被记录的,继而按下拍摄键就可以完成信息的获取与处理。至于这些信息的详细内容,大脑机能一般不会再对此进行展开性和深入性地提炼和加工。照片媒介的记录性功能被无限放大和聚焦,并被嵌入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生物记忆的任务。
由此衍生出记忆的“外包”现象,在这里“外包”主要指个体积极地利用媒介工具减轻生物记忆负担的过程。大量的信息通过照片媒介得以瞬间记录和保存,然而,长期以来记忆的“外包”现象虽帮助人们释放出大脑的更多空间,但其也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记忆方式与内容。我们不再需要确切记住影像内容本身,只需记住照片的存储地。
这种“概念上存在”的照片记忆,跃升为人的“二级记忆系统”,由一级系统——大脑发出拍摄或提取的指令,这个外包的任务就得以实施和完成。人的大脑若经常通过外部设备的协助来减轻自身的工作量,把需要记忆的东西通过照片介质存在电脑、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上,很有可能会因长期不激发大脑中的认知能量去记忆信息,从而导致记忆信息的能力被减弱,也会导致人们对照片媒介记忆的过度依赖。
这种概念性记忆的出现还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信息爆炸时代信息过载后大脑为减轻工作量的自我卸载;另一种是信息被手机照片等外部设备所直接记录,没有经过大脑巩固和加深记忆后所发生的遗忘。一切都在照片中,人脑的记忆越来越少。
三、幻象化记录:数字技术时代照片的意义转变
随着拍照技术的发展,以往一系列复杂且漫长的取景、拍照、成像过程,压缩到只需要几秒钟就能轻松完成,这种操作方便快捷、内容丰富的照片成为人们记录生活过程炙手可热的介质,照片也从原本面向世界的单一静态影像的视觉特质,转而突出其作为媒介的传播功能。
(一)互动交流:照片的媒介功能鼎新
在数字化互联网时代,手机拍照突破了技术与成本上的障碍,大众能够使用手机摄影功能随时随地记录生活。随着手机摄影工具的全面覆盖,云存储、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推动了记忆的常态化,大众习惯用拍照来记录、存储、召唤个人经历,照片构成每一位独立个体参与社会、生活的记忆脉络。信息的交流与共享进入视像化时代,照片媒介得到了突破性的蜕变,它不再局限于承担记录工作,还成为人们互动与交流的媒介。
在手机摄影出现之前,人们多在强连接关系中交流和共享相簿,共同追溯拍摄那一刻的场景。在手机摄影出现之后,手机作为移动终端,促进了拍照与社交一体化,照片成为社会交往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新方式。人们乐于将照片上传至网络社交平台,照片不只在亲朋好友间流传,还能更轻易地传送到“陌生人”手中,在强弱连接共构的社交关系中让更多人参与点评与讨论,久而久之上传与分享成为照片生成和传播的最后一个环节。
视像化时代拍照行为更多转向社交属性,人们娱乐出行的很大一部分内容为了拍照打卡。拍摄者沿着被媒介曾经建构过的足迹,重复早已预设好的视觉体验,寻找那些在媒体上被反复展示的景观,模仿着社交媒体中千篇一律的姿势,甚至连拍摄角度都仿照得丝毫不差,继而人们由此来实现自我满足与期待。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桑塔格关于“观看倾向于适应摄影”的论断,同时也能进一步推出了“记忆在逐渐适应摄影”的观点。因为当场景被拍下的那一刻,也就决定了什么画面应被保留、记住并传播。
(二)记忆颠覆:影像与现实关系的倒置
巴特(Roland Barthes)曾预言摄影的未来一定会被社会所驯化,并提到两种驯化手段:一种是让摄影变成艺术;另一种是让摄影泛滥成灾,变得“合群”。毫无疑问,数字摄影的出现让巴特的预言成为现实。在计算机技术下的数字照片,其过度使用与变形的趋势影响并颠覆了人们的记忆模式与内容。
现实世界是各种记忆事件的多元嵌套和交织,在数字影像时代,照片媒介被润饰、编辑与重构成为可能。这也有效推进了照片媒介在符合当下社会规范、社会框架和社会语境的要求下被选择与重新配置,进而影响社会记忆与文化记忆被配置和重构的可能。
在部分社会场景中照片成为参与现场发生的重要体验之一,没有拍照记录就好像意味着参与和体验的不充分和缺憾。这种为了拍照而体验的情境,让影像在场的媒介经验取代了肉身体验的生活经验,影像记忆占据了优先性和本体性的位置,逐渐前置于主体现实生活本身,最终导致了影像记忆与现实关系的倒置。例如人们完全凭借于那些模式化的“一元照片”来衡量他们的活动体验,现实具体场景则被忽视或否定。人们虽然在照片中呈现着“在场”的状态,但在真实的体验感上却始终游离其外。
虚拟的照片记忆替代了真实的肉身记忆,这也可以看作是照片对真实体验记忆的“剥离”,最终照片媒介成为纯粹的、与心灵分离的记忆代具。整个社会的记忆被片段化的、断裂的快拍图像所充斥,情感因子在其中被割裂,进而人类主体的记忆被失去“灵韵”的照片削弱甚至替代。
(三)原型延展:建立起幻象的记忆世界
约翰·塔格(John Tagg)曾认为“任何一张照片的意义都不是自足独立的,它的意义生产与确切的存在条件相关,有赖于一个语境,当语境发生变化,意义就会随之改变。”[12]这暗示了照片、记忆真实与历史真实的联系,意味着过往的历史记忆并非完全客观地、全面地通过照片媒介呈现给大众,这也符合了哈布瓦赫在记忆研究中提出的“现代中心观”的传统,他曾认为“过去不是被保留下来的,而是在现在的基础上被重新建构的”[13],过去会根据现在的需要不断被重新叙述、表达甚至创造。
在计算机辅助影像出现之前,照片大多是未曾编辑的、是具有充足客观性的,其在社会意义上的文献价值不言而喻。但随着新型图像技术的出现,照片的基本形态、制式乃至存储方式、传播形式都被赋予了新的媒介样态。照片不再是保存私人图像的重要手段,它跳脱出个人视觉叙事开始走向前台,这也使得它更加需要在二次或多次修饰、调整和重构之后最终保存定格。
传统意义上那个一次成型的照片,现今仅仅蜕变为一个记录原型,拥有者可以根据主观意愿和审美进行继续加工和生成,甚至还可以创造出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图像,数字照片改变了照片本身“纪实”“真实”“不撒谎”的重要特质。通过剪裁、拼贴等编辑手法便能轻易地将被视作证据的照片进行歪曲,这些被抽象化处理过的照片在建构记忆的过程中,不断削弱了历史的真实性,扰乱人们探寻事实的思维方式,并影响人们对后续事件的理解与判断。
最后使用的产品和原型之间也许已经相差甚远,或许大到看不出两者的关联,走向无限偏离的幻象世界。照片媒介和现实之间的传统再现关系被消解。社会变成了一个在现实中被层层变化、夸张、美化或者变形的虚拟空间。数字照片不仅在指涉现实,甚至取代了现实,人们在被照片媒介共构的世界中淡化了真实现实与照片所塑造的现实的区别。正如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提到“从本质上看,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
数字照片媒介不只作为现实的窗口和记忆的回眸让我们观察、认识世界,甚至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图像。现实看上去越来越像照相机显示给我们的样子,最终成为一个以现实为原型的,在视像再造和意义操控中建立的幻象世界。
四、结语
视像化时代,照片已深度嵌入社会体系的各个空间领域,社会信息的认知、获取、锻造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照片媒介,依赖于图像提供的素材和线索。在技术提供的便利条件下,照片的图像修整、空间延展、主题呈现等都能根据使用者的主观需要轻松实现编辑和生成。因此,照片媒介“眼见为实”的观念被打上问号,照片媒介和现实之间的传统指涉关系出现消解与鼎新,照片从最初作为一种信息的承载形式,发展为更加凸显其作为信息互动与分享的传递作用,即它的媒介功能。
同样照片也从最早的具有强烈仪式感的生活记录,用来完成对现实的定格和再现,到现今转变为以记录为初始本源、以意义再造为过程、以传播共享为终端的媒介产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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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苏珊·桑塔格.关于他人的痛苦[M].黄灿然,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23.
[11]Hirsch, Marianne. Family Frames: Photography Narrative and Postmemory[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23.
[12]吴毅强.摄影究竟是什么?——以乔弗里·巴钦的摄影概念研究為中心[J].文艺研究,2018(06):124-135.
[13][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71.
作者简介:闫敏,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蔡心怡,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广播电视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
编辑:白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