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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研究
——来自商业银行某分行的实践

2023-12-16毛自力蒋峰戴婷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23年10期
关键词:商户商业银行贸易

毛自力 蒋峰 戴婷

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首要目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取得突破。但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外贸,尤其是中小企业外贸,对于带动就业、调整出口结构、稳定经济大盘仍具有重要意义。做好以市场采购贸易为代表的贸易新业态的相关工作,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8883.8亿元,占全部出口额3.7%。众多中小商户通过这一创新贸易模式,实现优质产品的全球销售。

商业银行外汇综合服务是市场采购贸易得以顺利开展的必要组成,商业银行外汇综合服务的质量将对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本文所称“外汇综合服务”是商业银行基于市场采购贸易向平台企业、中小商户以及商户经营个人提供的外汇服务。从狭义上讲,包括个体工商户开户、跨境资金收款、国际收支申报、汇率风险管理等。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对于商户经营者的个人外汇服务,比如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个人外币资金存款服务等。本文主要分析狭义的外汇综合服务,并在广义的外汇综合服务方面提出发展思路。

商业银行深知做好服务的重要性,但风险因素也尤为重要。从国际看,当前国际制裁局势趋紧,银行因执行制裁政策不严导致的罚款事件时有发生。从国内看,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逐渐从“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变,部分商业银行突破经营原则,因违规经营接到巨额罚单。商业银行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如何平衡,是摆在商业银行面前的现实问题。商业银行亟须寻找一条“客户满意、价值创造、风险可控”的路径,为外贸发展“调结构、增动能”做出积极贡献。

一、市场采购贸易发展的历史沿革

我国市场采购贸易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1年3月,中央批准义乌先行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要求义乌在国际贸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将探索“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方式改革作为首要任务。自此,市场采购贸易有了合法依据。第二阶段,试行阶段。2013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文,批准义乌正式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次年7月,海关总署增列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2014年10月,经过充分准备,义乌顺利通过国家部委的联合验收。第三阶段,落地阶段。验收完成的次月1日,首票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顺利在义乌完成通关,这意味着市场采购贸易在境内的各个环节均已全部打通。为加快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截至2022年末,监管部门先后六次,共批准39个地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业务,且试点地区有望进一步扩维。

二、商业银行服务市场采购贸易分析—来自商业银行某分行的实践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江苏省常熟服装城等5个市场纳入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单位。

在此背景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常熟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10号文)等相关文件精神,常熟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江苏中服焦点跨境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服焦点”)开发及运营中小微企业免税出口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市采通平台”),并在开放数据端口与包括银行在内的外部服务机构进行对接。

目前常熟市场采购交易业务流程包括6个环节,分别为:备案、交易、组货、通关、结算和免税申报。市场采购贸易的开展需要银行在结算环节提供服务,具体包括开户、资金清算、结汇、国际收支申报、汇率风险管理等。本文基于对江苏常熟市场采购贸易模式的调研,研究基于市采通平台的商业银行外汇综合服务模式,以商业银行某分行(下面简称“A银行”)在实操中的具体实践为样本,分析有益经验和不足之处,以期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业务发展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常熟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结算模式分析

目前结算模式主要涉及三方主体,即银行、市采通平台及平台用户(即出口商、商户)。出口商通过市采通平台报关、订舱。银行提供来汇资金入账和结汇服务,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国际制裁风险审核等。市采通平台进行信息整合,并向银行提供必要的贸易背景信息,辅助商户合规收汇,向出口商提供物流、通关、收款等全流程信息的查询服务等。

目前涉及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有三个:账户服务、收汇服务和结汇服务。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后续可能涉及的银行服务包括汇率风险管理、线上供应链融资等。

(二)A银行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综合服务分析

A银行通过业务创新、科技开发、上级行政策支持等手段,对市采通平台及商户提供相关外汇综合服务,主要包括:

1.开立账户及账户相关服务。目前A银行为商户提供开立本币、外币的开户服务,并提供网上银行等相关服务。由于部分商户为异地经营,为有效提升客户体验,商户可选择代理开户模式,即开户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通过银行App进行预约开户操作,银行以在线视频采集的方式自动校验申请人身份信息,预约成功后,再由代理人员在银行开户。另外,A银行还可以提供外币多币种账户服务,实现一账户多币种收汇功能,减少商户管理多个账户的额外成本。

2.收汇入账及代客国际收支申报服务。客户在A银行开立账户后,通过市采通平台进行账户绑定,A银行同时通过内部来汇收款系统绑定客户账号。系统不间断实时扫描收款指令,将客户绑定账号与收款指令中的收款账号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系统自动将收款信息实时推送至市采通平台。客户通过市采通平台上传合同、发票、报关单(上传的报关单金额系统自动控制必须大于等于收汇金额)、运输单据或《预收款说明》等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并申请办理入账。来汇收款系统可实时接收商户的入账申请与业务资料。银行经办人员在系统中审核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入账操作。商户后续无须登录外汇局系统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由银行代客申报,优化客户体验。

3.外币即期结汇服务。为了实现在市采通平台的汇率可视化、交易可落地目标,A银行通过科技开发,投产了即期结汇项目。商户在平台端登录,即可实现结汇汇率的实时查询和即期结汇的实时成交。A银行通过将结汇业务端口与市采通平台的直联,实现报价、成交、交割的全流程线上化,大大改善了客户体验,也防范了因价格波动导致的“跳单”风险。

三、基于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深层次考量

(一)三个层次的风险分析

在市场采购贸易的跨境资金清算业务中存在诸多风险,按照严重性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违法犯罪、违反行政法规和违反银行规定。

违法犯罪方面,主要涉及洗钱罪和逃汇罪。本文以洗钱罪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例进行分析。按照洗钱的通常模式,往往经过三个环节,即处置、离析、融合。第一步,处置,即利用银行将非法资金投入经济体系。在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洗钱的模式中,该环节通常发生在境外。第二步,离析,即通过复杂的交易,掩盖犯罪收入来源及目的,使犯罪收入的非法特征和性质变得模糊,最终把犯罪收入清洗为合法收入。如某商户出口100万美元货物,但实际收取货款60万美元。某犯罪集团通过境外账户向商户汇入40万美元,要求该商户正常收款,并向监管部门申报虚假信息,表明该40万美元为正常的货款。商户入账后结汇,通过向指定账户转账、分拆取现等方式,实现资金真实来源的信息链条切割,实现资金的洗白。第三步,融合,即清洗后的资金被转移至与犯罪组织或与个人无明显联系的合法组织或个人账户内,分散的资金被重新聚拢起来,以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接着前述案例,境内资金被转移至境外犯罪集团实际控制的境内账户,表面上看不出明显联系,但实际上,该笔资金已成功完成了跨境的洗白。

以上模式,笔者称其为“出借可收汇额度型洗钱”,另有“AB套型洗钱”模式。在处置和融合环节不做赘述,在融合环节,“AB套型洗钱”模式采取以下操作:即商户实际将货物出口给海外的客户B,客户B向商户的境外账户支付了货款,商户并未将资金收到境内。而另一个客户A向商户支付了资金,商户正常入账。这种货物买方与货款支付方不一致的情况,可能会被洗钱分子利用。

违反行政法规方面,主要是违反外汇管理行政法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的规定,出口收入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存放境外的须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因此,无合理原因的出口不收汇属于违规行为,可按逃汇进行处罚。比如商户将货物出口后,货款不收入境内账户,且不向外汇局报告,则可能因逃汇遭受行政处罚。

违反银行规定方面,主要是涉及受制裁国家业务的违规。如有的银行规定,企业在办理疑似涉及受制裁国家的业务时,需出具《承诺函》,承诺相关交易不涉及受制裁国家。有的商户为了资金入账,以虚假承诺的方式欺骗银行,违反银行相关规定。

(二)风险和发展的平衡选择

理论上来讲,完全有效的客户和业务风险甄别体系可以全面解决风险防控与业务发展之间的矛盾。但现实情况显然更为复杂。比如,某商户将灯具卖给印度的买家,印度买家为少缴关税,低报货物进口价值,因此按照进口价值支付部分货款,与实际货值之间的差额,买家通过其实际控制的离岸账户支付,从外贸实践看,该模式存在一定的商业合理性。

但是如果买家通过罪犯实际控制的账户支付,那么就存在洗钱的风险。因此,如果通过制度设计,要求出口方与收汇方匹配,进口方与付汇方匹配,显然就规避了该种模式的洗钱风险。但同时,从业务发展角度看,存在商业合理性的交易也被制度所限制了。这就是风险与发展之间难以平衡的核心点。

从商业银行角度出发,其业务的开展不触碰法律法规是底线。但在现代风险社会,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业务以各种形式混迹在海量交易中。目前,通常做法是:商业银行通过设定一二三道防线,强化对于风险的识别和管控。

在洗钱风险的防控中,商业银行基于“风险为本”原则,在高风险领域投入更多资源进行风险防控,这种资源往往体现为更多的人员数量与科技力量投入。洗钱风险通常并不体现在一个单笔业务中,往往是一个洗钱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常态化运行。因此,银行需要对于业务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维度风险识别与防控。

在国际制裁风险的防控中,银行通过系统,强化对于交易信息的黑名单筛查,实现对于业务风险的事前审核,这是管理国际制裁风险同业最佳的实践做法。但有的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对于国际制裁风险防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具体体现为,美元收款只要美资银行清算放行的,就直接入账。将自身的制裁风险管理完全寄希望于美资行,这显然是错误的理念。

对于风险的防控,难点并不仅在于正确的理念,更在于实操。以国际制裁风险为例,制度要求加强事前审核,那么实操中要审核哪些单据,要关注单据上的哪些要素,当审核业务笔数过多导致积压业务去化率过低时该如何解决,这是现实的问题。

A银行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比如为了强化市采通跨境收汇业务洗钱风险、国际制裁风险管理,基于“高效、便利”原则,通过接入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查看出口数据的方式,免去客户重复提交纸质资料的要求。具体而言,可通过联网信息平台查询已报关交易,并调阅报关单详情,通过报关单上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提运单号、贸易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运港、集装箱号码等信息去跟踪运输信息,核实运输工具、运输公司、运输中途停靠港、卸货港等信息是否涉及制裁,有效防控风险。

四、市场采购贸易银行高水平综合外汇服务的发展方向与创新思路

(一)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与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系统性风险破坏性极强,商业银行要树立底线思维,坚决规避。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形势波诡云谲之际,要进一步强化对于国际制裁风险、跨境洗钱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商户视角,维护商户利益。通过提高整体行业风险认知水平,进一步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以更高的科技水平实现数据融通

要让数据多跑,让人少跑。数据用好了是资源,用不好就是包袱。银行要加强内外部数据的融合,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让数据服务业务、服务客户。另外,只有让数据跑起来,才能交叉验证业务背景真伪,实现业务风险的有效防控。另外,模块化也是重点,由于线上化开发需要的时间投入与市场主体迫切需求存在矛盾,上线系统的功能稳定性与商户业务发展多元性存在矛盾,因此,通过模块化开发,实现系统开发的快速响应,或是一个可行的思路。

(三)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市场采购贸易的GBC客户生态场景

市场采购贸易的监管部门是G端,平台和商户是B端,商户经营者为C端。要通过“市场采购+”的模式,将银行深度嵌入场景,形成优质的市场采购客户生态场景。如通过G端,搭建市场采购年度论坛,进行深入的行业研究;通过B端线上线下交流模式,凝聚共识,打破信息壁垒;加强B端客户向C端的有效转化和提升,以C端个人满意度提升B端客户忠诚度,最终实现GBC客户生态场景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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