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格雷欣现象”及消解策略

2023-12-15肖建忠巩莲莲屈冬林李培

体育学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天赋后备现象

肖建忠,巩莲莲,屈冬林,李培

(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035;2.广州市天河区盈彩美居小学,广东 广州 510660;3.华南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4.华南校园足球发展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1)

足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承载着建设健康中国乃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关心中国足球,特别是青少年足球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是以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为主的相对封闭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依靠单一专业化、封闭式人才培养途径不具备可续性,也和世界其他足球发达国家人才培养的成功先例相违背[1]。也正是这种相对封闭的人才培养体系,缺乏充分的竞争,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的足球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人才选拔、培养的主观性较强,在不知不觉中形成“格雷欣现象”。这正是我国足球成绩不如人意,难以取得与大国地位相称成绩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改变我国足球发展环境,提高足球运动成绩和国际地位,亟需建立一个开放的公平竞争环境,消除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

1 “格雷欣现象”释义

“格雷欣现象”(Gresham's Law,亦称格雷欣法则)是金融学领域的概念,由16 世纪英国伊丽莎白财政大臣格雷欣首先提出[2]。“格雷欣现象”通常也叫“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现象,或“劣胜优汰”现象,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或银子(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被驱逐),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的现象。“格雷欣现象”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物品的估值方(信息缺少的一方)估值一定时,物品的提供方(信息充分的一方)会选择提供实值较低的物品(劣币),致使实值较高的物品(良币)越来越少。目前,“格雷欣现象”理论广泛应用于经济学、教育学、人才选拔等领域[3]。

2 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是指在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中,受体制、机制的影响,某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不是通过公平竞争,而是在有限范围内选拔。这些运动员尽管不一定具有较高的足球天赋,但通过专门系统训练,相对于校园足球等非专门训练的学生运动员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在低水平竞争中表现出较高水平而得到认可,从而长期“垄断”系统训练、比赛等发展机会,导致天赋运动员被“驱逐”的现象。简单地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就是没有天赋的足球后备人才借助体制、机制优势“驱逐”天赋足球后备人才的现象。在我国,由于足球没有真正普及起来,足球后备人才依靠各级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参加系统训练和高级别比赛机会也被各级体育运动学校或足球学校“垄断”,普通学校培养的天赋运动员“丧失”了本应属于他们的机会[4]。

3 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格雷欣现象”产生的原因

3.1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相对封闭孤立

长期以来,我国竞技体育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县(区)业余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省体育运动学校—专业队(体工队、职业)为主导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下称“体校模式”)。足球作为竞技体育的重要部分,一直以来也是沿用此模式[5]。尽管这种模式在特殊时期在一些项目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封闭孤立的人才培养模式被很多专家学者所诟病。孙健等[1]认为:目前中国足球发展态势也表明这种依靠单一专业化、封闭式人才培养途径不具备可续性,也和世界其他足球发达国家人才培养的成功先例相违背。孙一等[6]认为: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途径主要以职业俱乐部后备梯队、足球学校为主,过多依赖俱乐部后备梯队和足球学校,造成青少年足球人口严重匮乏。在这种相对封闭培养模式下,大多数后备人才由教练根据个人经验去选拔,选拔的人员未必是具有天赋的足球运动员,这些运动员在较好的条件保障和训练后,在相对低水平比赛中很容易取得好成绩,但由于缺乏足球天赋,难以在重要比赛或者成年后取得好成绩。他们长期以来作为地区代表队“占据”专业训练和比赛机会,致使大量有天赋的中小学生失去了参与机会。这种长期封闭孤立的人才培养模式由于缺乏开放竞争环境,为“格雷欣现象”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3.2 校园足球发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日本、西班牙等足球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与我国主要依靠体校体系培养足球运动员不同,他们的职业(专业)足球运动员主要是依靠高水平的校园足球来培养。以日本为例,高中足球联赛成为了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和选拔的主要渠道[6]。日本、西班牙等校园足球发达国家,足球比赛具有开放性、广泛性特征,广大中小学生都可以参加比赛,具有天赋的运动员脱颖而出,为职业(专业)足球队提供人才保障。在2015 年教育部等6 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之前,我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校园足球发展处于相对落后水平,职业(专业)运动员的输送主要靠“体校模式”。以广东省富力足球队、华南虎足球队以及深圳佳兆业足球队为例,62 位足球运动员中,超过85.5%的运动员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于专业足球学校,如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等。可见,专业足球学校在后备人才培养中处于垄断地位,校园足球难以与其竞争。由于缺乏公开公平充分的竞争,“格雷欣现象”在所难免。

3.3 青少年足球赛事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当前,我国足球赛事主要采用二元管理,即由体育系统主办、管理的各种青少年、成人足球赛事和由教育系统主办、管理的校园足球赛事。两者之间举办赛事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两个体系的赛事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对广东省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的15名专家委员调查中发现:不同赛事主体间相互不承认,没有建立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以及社会等不同主体所主办的赛事贯通的青少年足球赛平台,导致大量真正有天赋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没有被发现、被输送而失去了参与更高级别足球比赛的机会,为“格雷欣现象”的形成创造了现实条件。

3.4 不平等的利益主体间相互竞争

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输送是评价培养主体绩效的重要考核内容,体现了不同主体的利益。为了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不同利益主体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这种动力机制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将大大促进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但是我国当前足球体制决定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地位不等,体育系统内部培养主体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在人才培养和输送过程中利用拥有的资源优势排斥其他主体。缺乏天赋的足球后备人才因其利益主体优势而获得输送的机会,从而挤占其他非优势主体中天赋运动员的机会,导致“格雷欣现象”发生。

3.5 缺乏足球理论指导和科学选材标准

受过去“三重一大”训练理念的影响,以及对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足球要从娃娃抓起”的曲解,我国足球形成了崇尚早发现、早进行专门训练的思想意识,足球后备人才选拔下沉到小学低年级,一些不具有足球天赋的小学生早早地进行了专业训练。由于这些小运动员早早得到了专业指导,相对于没有得到专业指导的同龄人而言,呈现出较大的优势,在缺乏科学足球后备人才选材标准的情况下,很多不具有足球潜质的小学生被选拔去进行专业训练,从而挤占了其他具有足球天赋学生的机会,导致“格雷欣现象”产生。

4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格雷欣现象”的危害

4.1 阻碍优胜劣汰的足球人才健康生态环境的建立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也是人才的成长规律。对足球而言,建立开放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具有天赋的青少年运动员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长成为各级代表队或职业队运动员才是在各种比赛获得好成绩的关键所在。由于受社会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青少年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长期存在,一些队伍(组织)依靠其所处优势地位获得了各级代表队或职业队的资格(“驱逐”其他更加优秀的队伍),阻碍优胜劣汰的足球人才健康生态环境的建立。

4.2 埋没天赋足球后备人才

足球运动是一项对心智、体能以及技能要求相当高的运动项目,从事该项目的运动员除了需要刻苦训练之外,还需要对该项目有非常高的天赋,如著名足球运动员贝利、马拉多纳等都具有极高的天赋。曾经引起较大反响的“梅西不努力,C 罗没天赋”的言论,被学者们反驳,天赋与努力不是他们俩的特征,更是所有著名足球运动员的共同特征[7]。可见,天赋是足球运动员的基础。长期以来,受“格雷欣现象”的影响,一些缺乏潜质的青少年运动员经过专业系统训练后长期“挤占(驱逐)”其他具有潜质却没有得到专业系统训练的青少年学生的机会,从而导致具有天赋的运动员被扼杀于成长的摇篮之中,严重影响了我国足球后备人才的成长环境。

4.3 妨碍校园足球的发展

从欧洲及日本的足球发展经验来看,良好健康的生态环境是校园足球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由于我国当前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格雷欣现象”,公平开放、优胜劣汰的生态环境还未形成。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发展存在着“天花板现象”,缺乏职业(专业)上升通道和机制。课题组对2020 年参加广东省“省长杯青少年足球赛”的68 名运动员的调查表明,91.2%的调查对象认为升大学是他们的唯一出路,100%调查对象认为进入各级职业(专业)队的机会微乎其微。由于缺乏作为今后从事的职业机制,60.3%的学生家长对参加学校足球训练持不支持的态度。

5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格雷欣现象”的消解策略

5.1 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提高我国校园足球水平

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格雷欣现象”的形成,主要原因除了由特殊时期的体制、机制起决定因素以外,与校园足球发展水平长期滞后有关。长期以来,受文化、观念以及软硬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校园足球普及率低,训练不系统,长期低水平发展,未能真正承担起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任务,造成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长期依赖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和后来兴起的足球专业学校。因此,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努力提高校园足球水平,做到每个学生都有参与足球的机会,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开放竞争局面,让具有足球天赋的人才脱颖而出,才能消解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

5.2 打破封闭孤立的培养体系,建立开放、灵活的足球后备人才选拔体制机制,

从上述“格雷欣现象”的成因来看,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职业(专业)运动员培养封闭体系,导致掌控资源者在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中处于优势地位,在人才选拔中掌握着决定权。因此,打破原来封闭的培养体系,建立新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势在必行。通过建立跨部门比赛,打通比赛平台,如改变当前“省长杯”高中联赛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各自分别组织比赛的做法,建立统一的“省长杯”高中联赛平台,并以此作为各职业(专业)队选拔人才的唯一途径,不仅能提高比赛的水平,而且让更多的校园足球或社会机构培养的人才进行竞争,做到优胜劣汰,消解足球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

5.3 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明确专业、职业足球训练年龄

在选材还没有做到非常科学的情况下,一些缺乏天赋的运动员早早进入专业训练队,挤占了有天赋运动员的机会。Malina 等研究认为,11~15 岁是球员技术发展最快的阶段。欧洲许多国家和欧足联规定,16周岁以下球员不得与俱乐部签约,到欧洲踢球的国际球员年龄不得小于16 周岁。足球专业发展的关键期是11~16 岁,过早专业化发展不利于天赋球员的发现,同时影响青少年的未来发展[8]。因此,我国应借鉴欧洲一些足球发达国家的经验,职业(专业)足球运动员训练必须在普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参加校园足球训练和竞赛,再遴选入职业队伍。这样才能有效预防“格雷欣现象”的发生。

5.4 坚持以教学促进普及,提升校园足球普及水平

我国参加足球运动的学生太少,大量具有足球潜质的青少年学生没有机会参与足球运动,因此校园足球的工作重点应以教学促进普及,在普及中发现和培养有天赋的学生,让他们通过竞争进入高水平队伍中进行专业训练和比赛。为更好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各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足球列入教学计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周开设一节足球课,全面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通过足球教学,形成良好的足球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足球兴趣,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足球天赋;积极主动参加各种比赛,提高“露尖”的机会,打破原来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5.5 坚持足球人才培养的普及与提高“两条腿”走路

校园足球的发展经验表明,校园足球普及是提高的基础,反过来提高则促进校园足球的普及。因此,校园足球必须坚持普及与提高的统一,利用课堂教学和活动提高普及水平,让有足球天赋的学生从普及中被发现、被挖掘出来;同时让同学们看到了参加足球训练的希望,主动参加足球运动,形成普及与提高的良性循环,促进校园足球可持续发展,消解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

5.6 遵循校园足球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内涵式发展

校园足球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回归教育之本。在教学中做到遵循教育规律和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规律,尊重学生兴趣和天赋,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习足球、参加足球竞赛的机会,让孩子在自然足球的生态环境中成长,帮助具有潜质、有天赋的学生通过竞争的洗礼逐渐成长为足球“大”才,消解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格雷欣现象”。

猜你喜欢

天赋后备现象
“跳水天才”全红婵:有天赋,更有努力
后备制动系统可在紧急情况下为轮胎放气
后备母猪的选择和培育
我国冰球“贯通化”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测测你隐藏的天赋
它们离“现象级”有多远
用努力换天赋
你能解释下面的现象吗
猜谜语
奇异现象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