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独立董事非正常集中辞职之惑

2023-12-14王秀芬赵静夏婧

理财·收藏版 2023年11期
关键词:康美声誉药业

王秀芬 赵静 夏婧

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2日就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康美药业5名独立董事应赔偿金额均破亿元,成为有史以来独立董事受到的最为严厉的连带责任处罚。这不仅给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敲响了警钟,也在国内掀起了独立董事大面积非正常集中辞职潮,出现了独立董事连夜闪辞、任期未满提前辞职、个别公司的所有独立董事同时或者先后辞职的局面。本文以“康美药业案”引发的独立董事非正常集中辞职现象为背景,分析独立董事集中辞职的原因、独立董事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期望能为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效果提供参考。

一、独立董事非正常集中辞职情况及原因分析

本文以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判决日为基点,以2021年11月17日为事件发生日,分别以之前的45天和之后的45天为时间点,根据独立董事辞职公司所属市场板块、独立董事辞职人数及公告披露的辞职原因等内容,手工整理统计独立董事的辞职情况及独立董事辞职公司2018—2020年的整体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中介机构审计意见等,如表1、表2所示。

由表1可知,在11月17日之前的45天,深、沪市有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司共49家,辞职的独立董事为52人;11月17日及之后的45天,有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司增加至97家,辞职人数上升为105人,涉及公司和辞职人数增加比例接近或超过100%,说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判决结果对独立董事任职产生很大影响。从独立董事辞职原因来看,绝大多数为个人原因,其余则是工作岗位变动和其他原因,披露较为模糊。

通过对表2的分析可以看出,独立董事辞职的真正原因可能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欠佳。

由表2的数据可知,样本公司盈利的数量从2018年的113家降至2020年的96家,而亏损公司数从2018年的14家增加到2020年的31家。可见,三年间深市和沪市盈利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亏损公司数量呈上升趋势,这说明部分独立董事可能不看好本公司的发展前景,而选择了辞职。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

表2的数据显示,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的公司数由2018年的89家增加到2020年的96家,在10%—15%之间的公司数由2018年的21家降至2020年的13家,而大于15%的公司数由2018年的17家变为2020年的18家。由此发现,三年中样本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的公司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盈利能力一般的公司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数量基本保持不变,反映部分独立董事离职的原因可能在于公司获利能力较弱,存在信息披露风险。

(三)公司的偿债风险加大。

由表2的数据可知,资产负债率低于40%的公司数从2018年的62家降至2020年的48家,在40%—60%之间的公司数从2018年的39家升至2020年的43家,大于60%的公司数从2018年的26家升至2020年的36家。可见,三年间样本公司偿债能力较强的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良好和偿债能力较弱的公司数量呈上升趋势,且偿债能力较弱的公司数量2020年相较2018年增长了38.46%,从侧面反映出独立董事辞职与企业的偿债风险增大有关。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对独立董事的影响。

表2的数据显示,在2018—2020年中介机构对深、沪市样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虽然多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但数量逐年减少,而出具的保留意见等却逐年增加,非标准审计意见占全部审计意见的比例分别为10.43%、19.81%和24.51%,这说明公司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等财务风险,对独立董事辞职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独立董事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强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区别于其他内部董事的最主要特征,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较差这一点长期以来备受诟病。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比较集中,经常会有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发生。以康美药业为例,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向其开出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康美药业存在着最为常见的大股东掏空行为——大股东非法直接占用公司资金,即康美药业在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常性资金,资金高达116亿元。作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对于这一行为却没有发声。这是因为独立董事主要由大股东提名和选聘,从而导致其会受到大股东的制约。

(二)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完善

2001年8月,我国证监会发布并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但多为指导性的意见且法律效力层级比较低,并未对独立董事的业务范围、勤勉义务、监督权等具体方面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例如,在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中,独立董事提出了“在履职期间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等抗辩理由,但法院仍以“虽未参与造假,但没有履行好勤勉义务、已经在相关涉案年报上签字”的理由判决。事实上,勤勉义务的标准尚未明确和细化,独立董事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否已经尽责。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激励机制不健全

对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薪酬激励和声誉激励上。目前薪酬激励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责任与所取得的报酬不对等,即责任重风险大而薪酬较低。CSMAR数据库显示,2020年我国独立董事的年平均薪酬仅为8.6万元。而诸如英美法系的国家,大多数独立董事极其重视其声誉,声誉不好会对他们整个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虽然尚未形成声誉效应,也没有形成健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但聘用的独立董事大多都是行业精英和学术名家,他们对声誉的爱惜程度更甚于劳动薪酬,如果声誉激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就无法调动独立董事履职的积极性。

三、提升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的路径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出了新的要求。该办法主要包括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监督管理與法律责任等内容,优化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为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落实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于2002年引入我国,但直至2020年,董责险的投保率与英美等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目前国内现行的董责险没有为独立董事建立专属的责任保险,独立董事在履职时就会有所顾虑。董责险在我国A股资本市场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保险公司能够结合市场需求,根据独立董事的特点设计一份针对性强、全面的责任保险,不仅能够有效调动独立董事履职的积极性,还能促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

(三)健全独立董事制度激励机制

首先,建议设立独立董事协会,由协会根据各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体的履职情况来发放薪酬,保证其任职的独立性,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提高其履职的主动性。其次,独立董事协会可以通过制定统一合理的标准,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职经历、在职贡献、信用情况等建立一个档案数据库并实时更新,以更好地维护独立董事的合法权益,调动其履职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声誉效应,使独立董事向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基金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项目“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研究——基于‘康美药业案引发独立董事辞职的视角”(2022CX14)

猜你喜欢

康美声誉药业
首爱药业
康洁药业
Top 5 World
悦康药业
扬子江药业
康美“睡眠兽”开启减重5.0时代
审计师声誉与企业融资约束
审计师声誉与企业融资约束
康美药业 20岁正当年
易创升级 康美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