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治理过程中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逻辑
——基于政府质量视角的分析
2023-12-14柳建坤
■柳建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1]。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整体发展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贫困治理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抓手。随着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农村地区的面貌焕然一新。《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显示,脱贫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 年的6079 元增长到2020 年的12588 元,年均增长11.6%[2]。经验研究证实了精准扶贫这一贫困治理政策具有改善个体福利的作用。李芳华等人评估了精准扶贫的减贫效果,发现贫困户的劳动供给和收入在政策实施后大幅增加[3]。边恕和张铭志发现,扶贫转移支付能够显著提升农村贫困户的消费水平,进而使城乡消费差距得以缩小[4]。除了收入和消费,国内学者还证实了精准扶贫可以有效缓解农户的多维贫困,如提高劳动能力、生活质量等[5]。总之,从经济维度考察农村发展质量的变化,均发现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在精准扶贫开展后得到显著提升,同时也反映了贫困治理在精准扶贫阶段使农村地区在经济保障维度的社会质量得到提升。
然而,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发展理念和模式,除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质量发展也是其重要内容[6]。与以往仅侧重提升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贫困治理模式不同,精准扶贫是由国家主导的系统性贫困治理政策体系,其中包含的贫困治理措施覆盖了产业、科技、教育、健康、文化、环境等多个方面。这意味着精准扶贫的积极影响很可能在农村社会的各个领域均有所体现。因此,除了关注经济领域的发展质量,更要关注农村社会整体发展质量,由此才能完整地呈现贫困治理过程中农村发展质量的积极变化。基层政府质量的高低关乎精准扶贫工作能否顺利推进。不少学者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考察基层政府执行精准扶贫政策的情况,发现在缺乏制度资源支持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往往会采取策略性应对、适应性执行等方式来推进扶贫工作[7-9]。上述研究深刻揭示了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及农村居民的互动逻辑,为提升基层政府能力提供了经验参考。然而,已有文献较少运用调查数据在全国范围内考察贫困治理政策实施背景下基层政府质量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农村社会发展质量产生的实际影响。
鉴于此,本文基于社会质量理论,以农村居民为分析样本,力图呈现农村社会质量的变化轨迹,进而从政府质量视角探究农村社会质量变化的制度逻辑。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精准扶贫政策背景下农村社会质量的变化
由沃尔夫冈·贝克(Wolfgang Beck)等学者提出的社会质量理论将人的社会性视为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强调应根据个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福利和非物质福利来评价社会的发展程度。根据贝克的定义,社会质量是指“个体在那些能够提升他们福祉状况和个人潜能的条件下,参与其共同体社会和经济生活的程度”[10]6-7。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社会质量理论具有明显的“社会”取向,它将人的社会性视为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认为人际交往及由此结成的社会关系是个体福祉的主要来源。社会质量体现在社会经济保障、社会融合、社会凝聚和社会赋能四个维度,它们反映了一个社会在四个方面的发展品质,即物质资源的丰裕程度、社会制度的开放程度、规范体系的健全程度和社会成员的可行能力[11]。在经验层面,国外学者围绕上述四个维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其运用到社会政策的制定及效果评估之中[12]。值得注意的是,欧洲学者较早提出以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为反贫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以期改善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弱势群体的物质生活条件[13]。尽管中国的贫困治理工作持续时间更长,工作力度更大,但是从社会质量视角评估减贫工作成效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有必要从社会质量视角分析贫困治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村社会的变迁。
党的十八大后,中国政府开展了以精准扶贫为主要政策模式的贫困治理实践。精准扶贫的优势不仅体现在扶贫资源投入力度大、精准度高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它是一项涉及各个领域的系统性工程。例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各地推行精准扶贫政策设定了八种途径,包括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和社会扶贫[14]。这意味着精准扶贫政策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也是全方位的,其所产生的效益将从经济领域扩展至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因此,除了社会经济保障,精准扶贫政策的效益还可能体现为社会融合、社会凝聚和社会赋能三个维度的社会质量。
社会融合是指社会成员被允许进入社会结构的各个子系统并在其中获得发展机会。社会融合以平等作为价值追求,即具有不同特征的个体在机会结构中拥有同等地位。社会公平程度是社会融合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增加物质福利是增强个体的公平感知,进而促进社会融合的根本途径。对于农村居民而言,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使其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城乡的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务差距大幅缩小。因此,物质生活的改善有助于提高农村在社会融合维度的质量。
社会凝聚反映了一个社会对实现社会团结的追求。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地方政府积极采取“造血式”的贫困治理模式,即由农村居民开展经济互助实践,比如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企合作机构等。这种新型经济互助共同体是以传统的情感联系和现代的利益联系作为组织纽带,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有机结合,因而可以对农村居民进行有效动员,从而提升农村社会的凝聚力[15]。
社会赋能强调培育个体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这集中表现为个体参与公共活动的效能感,以及参与的意愿和行为。中国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强调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以激发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16]。在具体实践中,地方政府探索出了将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和精神扶贫有机结合的扶贫模式,并且在为个体赋能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郎亮明等人发现,农业科技扶贫模式具有增收、扶智和扶志的多维减贫效应,即可以显著提升贫困户的收入、农技水平及脱贫信心[17]。
综上所述,在党的十八大后的贫困治理实践中,精准扶贫作为一项政策,覆盖农村社会各个领域,对农村社会发展质量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尽管已有文献表明农村地区在社会经济保障、社会融合、社会凝聚及社会赋能这四个维度的社会质量上发生了积极变化,但是由于所使用的数据来自特定地区,这使得研究结论可能缺乏全国代表性。基于此,本文将利用长时段的全国性调查数据考察农村地区的整体社会质量及在社会经济保障、社会融合、社会凝聚和社会赋能这四个维度的具体社会质量的变化。参考既有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a: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农村地区的社会质量会显著提升。
假设1b: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保障水平会显著提升(维度1)。
假设1c: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农村地区的社会融合水平会显著提升(维度2)。
假设1d: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农村地区的社会凝聚水平会显著提升(维度3)。
假设1e: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农村地区的社会赋能水平会显著提升(维度4)。
(二)基层政府质量与农村社会质量
国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是公共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因此政府质量对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质量是衡量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是否秉持善治原则的重要概念。政府质量这一概念最初是由世界银行提出,指的是国家权威实行的惯例(tradition)和制度(institution),包括政府被选举、监督和更替的程序,政府有效制定和执行正确政策的能力,尊重公民权利及规制经济社会事务的制度状态等三方面内容[18]。国内学者强调政府质量对构建政府和社会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将政府质量定义为“政府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行使其职能时所表现出的效能、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和得到的公众认可度”[19]。
国内学者对政府质量对社会质量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例如,在社会经济保障维度,由腐败引发的政府质量下降会扩大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并且会降低民生性财政支出效率[20,21];在社会融合维度,提升政府质量能够显著降低当地居民对社会的冲突感知[22];在社会凝聚维度,地方政府质量越高,当地居民对整个社会的信任水平随之提高[23];在社会赋能维度,对居民个体而言,政府质量的提升可以增强其参与政治活动的意愿[24]。
具体到中国的贫困治理实践,由于农村是贫困治理工作的主战场,而基层政府又是执行减贫政策的主体,因而基层政府的质量是影响减贫政策实施的进度和效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当减贫工作进入精准扶贫阶段,基层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随着减贫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基层政府的质量对于脱贫攻坚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领导体制的创新和资源供给的加强为提升基层政府质量创造了有利的制度环境。组织机制创新是精准扶贫相较于传统减贫方式最显著的特点,它为党和政府强化领导力进而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了组织基础,精准扶贫工作采取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五级书记挂帅”和“第一书记挂帅”的制度安排。这样,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贫困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得以强化,并且可以依托多种组织动员机制将原本处于条块分割状态的各个行政部门及其资源加以整合,从而使贫困治理工作成为常规性治理[25]。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扶贫工作是在贫困村开展,因而各级党委运用组织激励手段动员干部进驻贫困村或担任第一书记。实证研究表明,第一书记凭借自身的资源优势可以高效开发乡村自有资源并与外部资源进行连接,从而在贫困治理过程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如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激励农村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等[26,27]。
除了强化组织优势进行资源整合,上级政府对基层政府的资源供给力度也不断加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开展贫困治理工作的专项资金,对于财政能力薄弱但又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基层政府而言,上级政府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对其开展贫困治理工作具有关键意义。从1980年开始,国家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8]。同时,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宋颜群和解垩发现,具有明显扶贫特征的财政转移支付(如五保、低保和特困户补助)在瞄准效率上显著高于扶贫特征不明显的财政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助等)[29]。显然,如此大规模且高精度的资源投入为基层政府如期完成脱贫目标提供了物质保障。
综上所述,基层政府在精准扶贫阶段通过组织运作模式的调整获得了外部发展资源,并且获得了上级政府提供的财政资金,这就使其得以顺利推进扶贫工作并最终如期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因此,基层政府质量的提高可能是农村社会质量得以提升的原因之一。基于此,可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2: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基层政府质量会显著提升。
假设3: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地区的社会质量具有正向作用。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以下简称CSS)。CSS 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起并主持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大型纵贯社会调查项目。第一轮CSS是在2006年开展,之后在2008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9 年和2021 年陆续开展了七轮。考虑到本文是以党的十八大以后实施的贫困治理政策尤其是精准扶贫政策作为制度背景,故选择2015年、2017年、2019年和2021年的CSS数据中的农村居民样本进行实证分析。CSS2015、CSS2017、CSS2019 和CSS2021 的城乡居民样本人数分别为10243 人、10143 人、10283人和10136人,合计40805人。在剔除非农村居民样本及变量含有缺失值的样本后,最终纳入分析的农村居民样本人数为17033人。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农村社会质量。本文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构建关于农村社会质量的测量指标。宏观层面的指标是社会整体质量。参考已有文献的做法[30],本文使用受访者对当前社会发展状况的评价对社会整体质量进行测量,其在CSS 问卷中对应的题项是“请用1~10 分,来表达您对现在社会的总体情况的评价,1 分表示非常不好,10 分表示非常好”。该变量的数值越大,表示受访者认为当前所处的社会的整体质量越高。
考虑到社会质量具体反映为社会经济保障、社会融合、社会凝聚和社会赋能四个维度,因此可以围绕这四个方面构建关于社会质量的微观指标。事实上,已有国内学者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了多种本土化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这使得社会质量指标的综合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和指导性都得到有效保证[31]。基于上述指标体系建构思路,并结合数据特点,本文采取以下方式来选取衡量社会质量的四个维度的指标。
一是在社会经济保障维度,本文选取了“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保障状况”两个二级指标。前一指标是根据受访者对当前家庭经济状况的满意度来测量,后一指标是根据受访者对当前其所享受的五类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住房保障)的总体满意度来测量。这两个指标的取值范围均为[1,10],1 表示非常不满意,10表示非常满意。
二是在社会融合维度,本文选取了“社会宽容水平”和“社会公平水平”两个二级指标。前一指标在CSS 问卷中对应的题项是“您对现在社会的宽容程度如何评价?”,答案赋值范围为[1,10],1 表示非常不宽容,10 表示非常宽容;后一指标在CSS 问卷中对应的题项是“总体来说,您对现在社会总体公平公正情况的评价”,答案的编码方式为“非常不公平=1、不太公平=2、比较公平=3、非常公平=4”。
三是在社会凝聚维度,本文选取了“社会信任水平”“社会道德水平”和“社会法治水平”三个二级指标。在CSS 问卷中,这三个指标对应的题项分别是“您对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水平如何评价?”“您对现在社会上人们普遍的道德水平如何评价?”“您对现在社会上人们的遵纪守法水平如何评价?”。这三道问题的答案赋值范围均为[1,10],1 表示非常不信任或非常不好,10表示非常信任或非常好。
四是在社会赋能维度,本文选取了“政治效能感”和“政治活动参与”两个二级指标。前一指标在CSS 问卷中对应的题项是“我有能力和知识对政治进行评论”,调整后的答案赋值方式为“1=很不同意,2=不太同意,3=比较同意,4=很同意”。前一指标的数值越大,表示个体的政治效能感越强。后一指标是通过受访者最近两年是否参加过村委会选举来测量,答案赋值方式为“1=是,0=否”。
2.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为基层政府质量。政府质量通常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可靠、公正、廉洁和有能力[32],本文据此构建了四个测量基层政府质量的指标,分别是政府可信、政府公正、政府廉洁和政府能力。此外,现有研究通常采用主客观两种方法选择具体的测量指标,前者是指政府工作的实际表现,后者是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33]。考虑到变量的可得性,本文采用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来测量政府质量。CSS 向受访者询问了居住地政府在11 类工作上的表现,具体指标分别为“a.提供医疗卫生服务;b.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c.保护环境,治理污染;d.保障公民政治权利;e.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f.廉洁奉公,惩治腐败;g.依法办事,执法公平;h.发展经济,增加人们的收入;i.扩大就业,增加就业机会;j.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k.有服务意识,能及时回应百姓的诉求”。除了政府单项工作评价,CSS 还设置了政府工作总体评价的题项。这12 道问题的答案赋值均为“1=很好;2=比较好;3=不太好;4=很不好;8=不清楚”。
基层政府质量的指标构建思路如下。一是将回答“不清楚”的样本剔除,并对答案的赋值方向进行调整,最终为“很不好=1,不太好=2,比较好=3,很好=4”;二是参考金炜玲和孟天广针对政府廉洁性和政府公正性设计的题项[34],笔者将指标f 归为“政府廉洁”,将指标d和指标g 归为“政府公正”;三是将指标a、指标b、指标c、指标e、指标h 和指标i 归为“政府能力”,将指标j 和指标k 归为“政府可信”;四是除“政府廉洁”以外,将“政府能力”“政府公正”和“政府可信”各自包含的指标加总后取均值,从而得到测量以上三方面的基层政府质量的综合性指标。此外,本文以CSS 问卷中政府工作总体评价这一题项作为整体基层治理的测量指标。
3.控制变量
本文将其他可能会影响农村居民对社会质量评价的因素纳入模型中,包括农村居民的性别(1=男,0=女)、年龄、婚姻状况(1=有配偶,0=无配偶)、受教育年限、政治面貌(1=党员,0=非党员)、就业状态(1=有工作,0=无工作)和家庭年收入的自然对数。另外,为了控制时间和地区层面的异质性影响,本文将调查年份、农村居民所在省份及其经济发展水平也纳入模型中。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由人均GDP 的自然对数衡量,其数据来自CSS 调查当年的《中国统计年鉴》。表1 是针对农村居民样本计算的变量的基本统计量。
表1 变量的基本统计量
(三)分析策略与模型设定
本文的实证部分由描述性分析和回归分析两部分构成。描述性分析主要考察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农村社会质量和基层政府质量的变化轨迹,以对假设1a—1e 和假设2 进行验证。回归分析主要是运用统计模型来评估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社会质量的影响。具体而言,本文首先考察整体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社会整体质量的影响,再考察四个维度的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社会整体质量的影响。考虑到被解释变量为定序变量,故使用OProbit 模型进行估计,以此来验证假设3。
三、数据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分析
1.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前后农村社会质量的变化
表2 体现了农村地区的社会质量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前后的变化情况。Panel A 的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对社会整体质量的评分在2015 年就已经达到6.57,以均值5 为评判标准,这表明当时农村的社会质量已经处于较高水平。随着2020 年脱贫目标顺利完成,农村居民对社会整体质量的评分在2021 年达到7.92,这表明农村社会质量达到非常高的水平。Panel B 则具体呈现了农村地区的四个维度的社会质量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前后的积极变化。在社会经济保障维度,农村居民对家庭经济状况的满意度评分从2015 年的4.96 上升至2021年的5.74,对社会保障状况的满意度评分从2015 年的6.20 上升至2021 年的7.06;在社会融合维度,农村居民对社会宽容水平的评分从2015 年的6.23 上升至2021 年的7.23,对社会公平水平的评分从2015 年的2.62 上升至2021 年的2.70;在社会凝聚维度,农村居民对社会信任水平的评分从2015 年的5.74 上升至2021 年的6.72,对社会道德水平的评分从2015 年的6.14 上升至2021 年的7.39,对社会法治水平的评分从2015 年的6.46 上升至2021年的7.77;在社会赋能维度,农村居民对自身政治效能感的评分从2015 年的2.35 上升至2021 年的2.51,并且政治活动参与的评分从2015 年的0.55 上升至2021 年的0.62。此外,均值差异检验的结果显示,无论是社会整体质量,还是具体的社会质量,它们的时间差异均在0.1%水平上高度显著。
表2 社会质量指标的时间变化
综上所述,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除了社会整体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保障水平、社会融合水平、社会凝聚水平和社会赋能水平都呈现显著提升的趋势,这表明在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地区的社会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因此,精准扶贫政策对农村社会的意义,不仅仅是绝对贫困问题得到根治,而且增强了农村社会的内生发展动力,从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制度条件。由此验证了假设1a—1e。
2.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前后基层政府质量的变化
表3 体现了基层政府质量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前后的变化情况。Panel A 的结果显示,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尚未开始,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整体质量的评分为2.67,这表明基层政府整体质量介于“不太好”到“比较好”之间。但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工作表现的评分不断上升,在2021年达到3.11,这表明基层政府整体质量达到“比较好”的程度。Panel B 则具体呈现了基层政府在能力、廉洁、公正和可信这4 个维度的质量的变化情况。具体而言,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能力的评分从2015 年的2.55 上升至2021年的2.91,对基层政府廉洁的评分从2015年的2.62上升至2021年的3.02,对基层政府公正的评分从2015 年的2.55 上升至2021 年的2.97,对基层政府可信的评分从2015 年的2.35 上升至2021年的2.84。由此可见,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基层政府在廉洁方面的质量已经达到“比较好”的水平,而在能力、公正和可信方面的质量也都接近“比较好”的水平。此外,均值差异检验的结果显示,无论是测量基层政府整体质量的具体指标,还是测量基层政府4 个维度质量的具体指标,它们的时间差异均在0.1%水平上高度显著。因此,对于基层政府而言,无论是其整体质量,还是在能力、廉洁、公正和可信等维度的具体质量,都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始推进之后呈现显著提升的趋势。由此验证了假设2。
表3 基层政府质量指标的时间变化
(二)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地区社会质量的影响
表4 体现了使用OProbit 模型估计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地区的整体社会质量的影响结果。需要说明的是,分析样本是整合了CSS 四期数据的农村居民样本。模型1 仅加入反映农村居民个体及其家庭特征的控制变量,模型2进一步控制了农村居民所在省份及其经济发展水平。模型3 则在前一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政府整体质量这一核心自变量。结果显示,政府整体质量的系数值为0.526,且在0.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基层政府整体质量对农村地区的社会整体质量的提升作用始终存在于精准扶贫阶段,并延续至脱贫攻坚目标完成之后。
表4 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地区整体社会质量的影响(全样本)
本文进一步考察了不同维度的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地区的整体社会质量的影响。模型4 加入了政府能力、政府廉洁、政府公正和政府可信四个测量政府质量的指标。结果显示,以上四个变量的系数都在统计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农村地区的整体社会质量的提升与基层政府在能力、廉洁、公正和可信四个维度上的政府质量的增强存在密切联系。然而,从系数的显著性和数值来看,政府能力与农村社会质量的关系最为紧密,并且影响也最大,政府公正对农村居民的社会整体质量评价的影响次之,政府可信和政府廉洁的影响最弱。由此验证了假设3。
本文对CSS2015、CSS2017、CSS2019 和CSS2021 的农村居民样本分别进行回归,以考察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社会质量的影响在贫困治理实践中的变化轨迹。在表5 中,模型1—4的结果显示,政府整体质量变量的系数均在0.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基层政府整体质量对农村地区的社会整体质量具有非常明显的提升作用。但比较来看,政府整体质量在模型4 中的系数值(0.712)大于在模型1 中的系数值(0.488),这表明基层政府整体质量的作用会随着贫困治理的不断推进而逐渐增强。
表5 基层政府整体质量对农村地区整体社会质量的影响(分年度样本)
进一步地,我们将政府整体质量替换为四个具体指标,即政府能力、政府廉洁、政府公正和政府可信。表6 的结果显示,不同维度的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社会质量评价的影响在2015 年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定为扶贫开发的基本方略这一时间节点前后存在较大差别。2015 年,政府能力和政府公正是提升农村社会整体质量的有效机制,但政府廉洁和政府可信未发挥显著影响。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结束后,政府能力和政府公正仍然对农村社会整体质量产生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尽管政府廉洁和政府可信对农村社会的正向影响已经开始显现,但二者与农村社会整体质量的关系仅在5%的水平上显著,并且系数值小于政府能力和政府公正。
表6 四个维度的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地区整体社会质量的影响(分年度样本)
四、结论与建议
根据社会质量理论,利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的多期数据,本文考察了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前后农村地区社会质量的变化轨迹,进而从政府质量视角出发对上述变化过程进行解释。研究发现,第一,农村社会质量显著改善,这体现为经济保障水平、社会融合水平、社会凝聚水平和社会赋能水平均大幅提升。第二,基层政府质量在精准扶贫阶段显著提升。不仅表现为整体质量得到提升,政府能力、政府廉洁、政府公正和政府可信这四个维度的政府质量指标也呈现上升趋势。第三,在精准扶贫阶段,基层政府质量对农村社会质量具有促进作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精准扶贫阶段政府能力和政府公正发挥了更为显著的积极作用,政府廉洁和政府可信的正向作用发挥不显著。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而扎实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提升基层政府质量和农村社会质量则是政策实施的着力点。在基层政府质量方面,需要更加重视政府廉洁和政府可信两个方面。对基层政府而言,腐败和公信力不足被认为是制约其质量提高的重要原因,也是削弱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的结构性根源[35]。因此,提高基层政府质量应以加大腐败治理力度和提高工作透明度为重点。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方面,基层反腐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继续深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也将逐步建立,因此基层政府在资源分配、项目审批等事项上的权力也将扩大,由此带来的腐败风险也需要通过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反腐工作加以预防。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应将增强居民的信任度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其一,基层政府部门应不打折扣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塑造阳光政府和透明政府;其二,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对社会公众诉求的回应速度和回应质量,将政府政策通过网络形式、下基层形式等多种方式不断下沉,帮助社会公众理解和接受政府政策,从而更好地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可信能力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