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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解释理论的认知研究:认知文学阐释学纲要

2023-12-14熊木清

外国语文 2023年5期
关键词:阐释学伽达默尔文学

熊木清

(四川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文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0 引言

在20 世纪后期,人文科学的“阐释转向”(interpretive turn)使人们广泛认识阐释对于理解人类现实的核心地位。 人们认识到,不仅所有学科都参与阐释行为,因为它们向现实提出问题并理解现实,而且人文科学也参与双重阐释学,因为它们阐释人类主体,而人类主体也阐释自己的经验(Meretoja, 2023: 1)。 20 世纪90 年代,Joel Weinsheimer 在为彼得·松迪(Peter Szondi)的《文学阐释学导论》写的序言中指出:“除了在神学、法理学和历史学中保持其长期的立足点外,诠释学最近在政治学、人类学、修辞学甚至经济学中出现了新的‘解释主义’运动。 这些运动标志着诠释学的扩张和全球化,以至于它现在被认为可以理解所有的人文科学,(在库恩之后)也可以理解自然科学。”(Szondi, 1995: xi)

“阐释学”(hermeneutics)一词源自古希腊语hermeneia,与希腊神话中众神的使者赫尔墨斯有关,他为凡人解释来自神的神秘信息。 而作为现代学术术语,它最先以拉丁语hermeneutica 形式出现于新教神学家约翰·康拉德·丹豪尔(1603—1666)的著作中。 洪汉鼎在《真理与方法》的译序中概括说:阐释学作为“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系统理论,是由19 世纪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1768—1834 年)和狄尔泰(1833—1911 年)完成的”;20 世纪的海德格尔则实现了阐释学的本体论转变,使之成为一种哲学,伽达默尔进一步把它发展为哲学阐释学(伽达默尔,1999:译序2)。 海德格尔在实现阐释学本体论转向的同时也带动了多个学科的阐释学转向(hermeneutic turn),“对阐释理论的兴趣在20 世纪50 年代和60 年代强烈复苏”(Abrams, 2012: 177),文学阐释学(literary hermeneutics)应运而生。 70 年代以后的“认知转向”,也逐渐波及阐释学领域,一方面产生了对认知的阐释学解释,另一方面又引发了认知阐释学(cognitive hermeneutics)的探索,现在又出现了叙事阐释学、情感阐释学、美学阐释学等讨论,进而推动了阐释学与认知诗学的相遇。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提出“认知文学阐释学”(cognitive literary hermeneutics)构想,以期在厘清阐释学与认知科学关系的基础上,拓展阐释学和认知诗学的研究视域,进一步深化阐释学和认知诗学的研究,同时优化文本阐释方法,增强文学阐释学的阐释力。

1 阐释与认知——阐释的具身性

存在就是解释,解释即是认知——这是笔者从研究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以及阐释学、认知科学中所归纳的一个高度概括性观点。 这个概括涉及认知的涵义、阐释的认知本质和存在的具身性特征。

根据美国心理学会主持编撰的《心理学词典》,“认知”指的是“所有形式的认识和意识(all forms of knowing and awareness),如感知、构想、记忆、推理、判断、想象和解决问题。 它与情感和意图一起,传统上被认为是心智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VandenBos,2015)。 劳特里奇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学和神经科学学生词典》的定义大同小异:认知“指高级心理过程的总称。 认知通常被认为包括思维和概念化、记忆、表征和心理意象、感知和注意、推理和决策等心理活动形式”(Hayes et al.,2022)。 而对于“阐释”的涵义,普遍的共识就是指“解释”,具体而言,它包括四个要素或阶段:理解(understanding)、解释(explanation)、判断(judgement)和挪用(appropriation)(Kalaga, 2015: 2)。 它们是阐释学方法论的主要方法,实则是“高级心理过程”,是人类主要的心理活动形式。 就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宣称:解释或阐释就是一种高级的认知活动。

阐释学在海德格尔那里完成了它的本体论转向。 在海德格尔看来,阐释学就是要“追问存在的意义”(海德格尔, 1999: 3)。 我们要追问“‘存在’是什么”? 但“存在的意义却隐藏在晦暗中”(海德格尔, 1999: 6)。 于是,我们需要“解释”,通过它才能把握海德格尔所称的“世界的‘本真’存在(real Being)”(海德格尔,1999: 112)。 正是在这种本体论的哲学层面上,我们说“存在就是解释”。海德格尔的学生伽达默尔赋予了“存在”更为具体的内涵,他的“存在之领会” (understand of Being)(海德格尔,1999: 7)是“整个人类经验世界”,“人们所需要的东西并不只是锲而不舍地追究终极的问题”(伽达默尔,1999:16)。 他说:“我在此描述的是整个人类经验世界的模式。 我把这种经验称为解释学的,因为我们正在描述的过程不断重复地贯穿于我们熟悉的经验中。”(伽达默尔,2004:15)Edward Quinn 就此指出:“20 世纪,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及其弟子伽达默尔将解释学从知识问题(认识论)转变为存在问题(本体论)。 换句话说,理解不再是简单地了解某物的问题,它还定义了人类在世界上的生存方式。”(Quinn ,2006: 194)所以我们说,存在就是解释。

这一观点还不仅是哲学命题。 事实上,人们在世间的种种活动,都离不开理解和解释。 从婴幼儿时期对周围人和事物的好奇与辨识,到成长中对世界的认识和探索;从对日常生存问题的思考和解决,到对终极问题的冥想和追问,人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认识、理解和解释中流逝的,尽管很多情况下是在不知不觉之中。 人类的整个进化史,也都贯穿了人类的解释活动。 从某个意义上说,人类的进化——特别是文化进化——就是“解释”这种认知活动的不断升华和进化。

人的解释总是具身的。 “具身”就是“在场”。 “具身”的基本路径是“经验”(或称“体验”)。 在阐释学中,伽达默尔最重视经验。 这也是伽达默尔阐释学与认知科学最具有精神契合的地方。 他说:“类似的情况也适合于艺术的经验。 这里所谓的‘艺术科学’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了:它既不能取代艺术经验,也不能超越艺术经验。 通过一部艺术作品所体验到的真理是用任何其他方式不能达到的,这一点构成了艺术维护自身而反对任何推理的哲学意义。”(伽达默尔,1999:18-19)哲学的或审美的经验虽然不能等同于认知科学所说的“经验”或“体验”,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质:具身性。 《美国心理学会心理学词典》的简明定义是这样的:“具身认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人类心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身体结构(形态、感觉系统和运动系统)及其与物理环境的互动所决定的。”(VandenBos,2015)。 W. JR. Gibbs 则有比较具体的描述:“人类认知基本上是由具身经验形成的。 认知的许多方面植根于具身,特别是在我们身体力行的现象学经验方面。 具身不仅为所有的思维和语言提供了一个唯一的基础,而且还是知觉和认知过程的基本部分,通过它我们得以理解我们在世界上的经验。”(Gibbs, 2005: 3)可以说,无论是伽达默尔的哲学经验、审美经验还是世界经验,其生物的、文化的和历史的基础都是具身性的。 因此,近年的认知研究者们指出:自然科学和文化研究之间的概念联系非常少。 不过,在过去十来年间这种联系在“具身”的名义下已经出现了。 “具身”认知(或“情境”认知)代表了智能和情感研究的具体方向,而智能和情感研究在过去20年间已经改变了认知科学,而且我们相信它们也具有调整文化研究方向的潜能。 “具身”的概念在诸如历史、文学、科学史、宗教研究、哲学以及生物学和认知科学等不同领域中逐渐地发挥出它的应用成效。 具身的概念可以将人文学科与科学有效地联系起来,引向进一步的探究(Krois et al, 2007:xiii)。

文学艺术本身也是具身性的存在。 这并不仅是一种比喻或拟人的说法。 Cynthia R. Nielsen说:“对于伽达默尔的阐释学和阐释学美学来说,一切都是关于运动的。 艺术作品是有生命的,是移动的,在它的表演中有它的存在……艺术的运动——它的‘游戏’(Spiel)和自由活动空间(Spielraum)——召唤我们参与其主题。 当我们驻足聆听时,艺术的运动促使我们重新看待世界、他人和自己——也就是说,与我们以前的理解有所不同或差异。 通过这种方式,艺术使我们免于迟钝,因为它挑战我们与它一起停留,稍稍放慢,以便我们的阐释学视野可能会扩展或变得丰富,而我们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永远保持‘在运动中’。”(Nielsen, 2023: 151)

事实上,“具身”或“具身性”一直是哲学关注的问题,只不过在认知科学出现之前,它的表述形式未必都是embodiment 一词。 Justin E. H. Smith 说:“具身的概念深深植根于历史,并贯穿了欧洲和亚洲哲学的所有主要时期……从最古老的荷马到十九世纪克劳德·伯纳德和其他人的生理研究,再到最近在哲学和神经科学之间的边界上的一些问题。”(Smith 2017: 11)。 哲学家们讨论的具身问题,多与存在有关,“在整个哲学史上,关于具身化的条件在多大程度上是一个存在的必要条件”,比如具身与存在、与个体的关系是什么? 具身化是存在的必要条件吗? 有身体的生物是否完全依赖于他们的身体? 或者它们被具身化的事实是它们的偶然特征? 如此等等(Smith, 2017: 2-3)。这些讨论,都从不同角度论证了阐释的具身性。

2 认知文学阐释学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概念

阐释学是关于解释的理论或者解释的艺术,这是历代相关研究者的共识。 但是,它的研究对象和目标却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19 世纪的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和威廉·狄尔泰以后,欧洲的阐释学便开始成为文本解释的系统理论,研究人们如何阅读和理解文化符号或文本,包括文学文本,而不再局限于经文。 海德格尔开启了阐释学的本体论转向,同时也把文学纳入阐释学的研究视域,狄尔泰以及伽达默尔、保罗·利科等更把文学作为阐释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Peter Childs 和Roger Fowler 描述说:“在对精神生活和历史的理解方面,狄尔泰赋予了文学不可估量的意义;因为只有在语言中,人类的内在生活才能得到完整的、详尽的和客观可理解的表达。 因此,文学是解释学研究的特权对象。”(Childs et al., 2006: 104)伽达默尔明确提出:“艺术品是解释学的一种对象”“解释学包括了美学”(伽达默尔,2004: 100,102)。 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直陈:“本书的探究是从对审美意识的批判开始,以便捍卫那种我们通过艺术作品而获得的真理的经验。”(伽达默尔,1999:19)利科尔(Paul Ricoeur)概括说,伽达默尔“把解释学经验分成三个领域:美学领域、历史领域、语言领域”(利科尔,1987:64)这种阐释学氛围水到渠成地催生了文学阐释学(literary hermeneutics)。彼得·松迪(Peter Szondi)在《文学阐释学导论》中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文学解释学是对文学作品进行解释的理论。”(Szondi,1995: 1)

认知文学阐释学是文学阐释学的“认知升级”。 它延续了阐释学的基本精神,同时也承袭了文学阐释学的研究对象——文学。 它的本质属性仍然是解释的理论,但和一般阐释学以及文学阐释学不同的是,它要研究“文学解释”的认知机制、原理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它要从认知科学角度对文学进行意义探究,包括对以往的解释进行认知的再解释。 它所阐释的文学“文本”,是作为语言产品的文本,包括文学理论、文学史,而不仅是日常意义上的具体文学作品。 作为目前阶段相关研究工作的概括,我们可以在这里给“认知文学阐释学”下一个工作定义:

认知文学阐释学是建立在认知科学相关领域成果基础上的文学阐释学。 它是关于文学的认知解释的基本理论,而不是一种文本分析的技艺。 它主要从认知科学角度讨论文学的解释原则、概念和方法,对各种分析技艺或方法提供阐释学指导。 概言之,认知文学阐释学是对文学解释理论的认知研究,是一种再认识和再解释。

认知文学阐释学的第一个核心命题是人。 这里的“人”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也不是指物种,而是关注人的存在及其理解和解释活动。 它所说的“人”包括两个主要维度:现实世界中的人,作家和读者是其代表;可能世界中的人,即文学作品构成的阐释学宇宙(hermeneutic universe)中的人(人物)。 认知文学阐释学的“人”不同于传统文学理论讨论的“人”。 它把这些不同维度的“人”视为具身地活动着的人,因而他们——作者、人物、读者——都具有自己的主体性,不再是某种观念的图解、传达或符号。 在这些“人”中,“读者”是主要关注对象。 无论是阐释学还是文学阐释学或接受美学,都是聚焦于文本的阐释者即读者——不管是“理想的”还是“普通的”读者。 这也与认知诗学关注阅读和读者相契合。 文学阐释学之所以能够自如地走向“认知升级”,是因为它与20 世纪的许多文学理论不同,它本身就是在探讨有关认知的问题,它的核心问题是理解、判断、解释,还有推理、想象等,这些都是认知的形式。 相比之下,叙事学关注的是叙事文本的分析,生态批评关注的是生态和环境问题,女权主义批评关注的是性别之间的问题,等等,唯有阐释学的关注焦点直指人本身,而且直指人的认知活动——理解和解释。 所以,关注“人”的主体性、具身性和他们的认知活动,是认知文学阐释学“人”的研究的主要特征。

认知文学阐释学的第二个核心概念是“具身”,第三个是“经验”(experience)。 在文学中,“具身”的行为主体(agent)可概括为三类,即作者、读者和人物(包括非人类的行为主体)。 “具身”及其理论可用于讨论文学艺术的发生、发展、演化和接受过程中的诸多命题,诸如文学与世界、作者与作品、人物及其相互关系、作品与读者等命题,它还可用以解释三类行为主体的各种行为,包括心理活动、认知风格、言语、举止、行动等。

“具身”和“经验”有时似乎可以互换。 但事实上,二者是有区分的。 “具身”指生理和/或大脑的活动,由运动的、本体感受的活动循环模式所构成,它提供了人类的大多数感觉和主观经验。 “经验”在哲学中指一种意识状态,通常是通过感官感知到的东西(感官经验),不管是来自外部的或是内心反思的。 与“具身”具有的“活动性”相比,“经验”是相对静止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具身”和“经验”构成了一种因果关系。 “具身”引发了“经验”,凡“经验”必然具有“具身性”。 英文experience 在汉语中还有另一种译名——体验。 “体验”与“具身”的涵义十分接近,具有“活动性”,但它毕竟是一个日常用语,纵使其概念意义与“具身”相近甚或相同,其学术上的内涵意义则不可同日而语。 “体验”一般用来指称相对具体的实践活动,而且在汉语语境中它虽然侧重“身体性”(“体”所蕴涵),但却没有注重思维-心理层面。

似乎可以作一个大致的类比:“具身”犹如索绪尔的“语言”,而“经验/体验”则类似于“言语”。在认知叙事学中,体验是一种普遍的认知框架(a universal cognitive frame),通过不同形式的前景场(foregrounding fields)和密度场(density fields),引导读者根据文本的延迟、含糊和波动进行虚拟体验(virtual experience),填补文本的空白,同时唤起根植于其记忆的、情感和认知的背景的具身现实(the embodied reality)(Gambino et al., 2019:193)。

与具身相关的“经验”是文学中的传统命题。 在伽达默尔阐释学中,经验是一种实践智慧。 伽达默尔认为,人文科学的对象是作为行动的人,人可以采取自己的主动性。 伽达默尔将实践智慧与解释学联系起来,认为它们都是关于将共性应用于细节的。 重要的解释学问题是如何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同一文本,解释学自然地关注普遍和特殊之间的关系。 人们的经验不尽相同,实践智慧自然也有差别,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原因。 因此,Meretoja 断言:“由于读者总是在新的语境中解读文本,解读的过程必然是无止境的,永远无法达到一个确定的、最终的意义。”(Meretoja, 2023: 5)

读者不同的经验造就了他们不同的视界,而且他们的视界与作者以及文本提供的视界也不尽相同,这就有一个视界融合的问题。 视界和视界融合是第四个基本概念:“伽达默尔把读者和文本的这种互动称为视界的融合(德语为Horizontverschmelzung)。 读者和他所读的书相互质疑,相互修正彼此的理解。 伽达默尔对阐释学的定义是心灵之间的个人或历史距离的桥梁,将解释转变为读者和文学作品(或作品作者)之间的对话,在某种程度上模仿柏拉图式的对话。”(Mikics, 2007:142)人的经历和环境既塑造了人的经验空间,又塑造了人的期待视界,以及二者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

第五个重要概念是语言。 古往今来的学者——更不用说阐释学家——无不重视语言。 海德格尔说:“惟当表示物的词语已被发现之际,物才是一物。 唯有这样物才存在(ist)。 所以,我们必须强调说:词语也即名称缺失处,无物存在。 惟词语才使物获得存在。”(海德格尔, 2005: 152)他还说:“人是能言说的生命存在”“语言属于人之存在最亲密的邻居。”(海德格尔,1991: 165)伽达默尔更是声称:“语言是理解得以完成的形式所阐发的东西”“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伽达默尔,1999:第二版序第12 页)在多数情况下,文学都是语言产品,关注语言自然就是认知文学阐释学的要义。 而在语言范畴中,隐喻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是认知文学阐释学的关注重点之一。 不过,在文学的认知研究中,更受关注的不仅是隐喻,而是任何能够唤起注意和造成阐释挑战的认知结构。 它可能是隐喻,也可能是某个看似普通的词语或结构,或者是某种篇章布局,甚或只是一个标点符号。 不过,认知文学阐释学对语言的重视不同于认知文体学,后者是对文学语言的技术性操作,而阐释学则是讨论语言的本质及其在阐释学语境的理解和解释问题。

3 认知文学阐释学的方法论

所谓“方法论”,通常指对于某一特定研究领域的方法的一般性研究。 在哲学上,它被视为一个哲学命题,一种哲学的方法。 《布莱克维尔西方哲学辞典》(TheBlackwellDictionaryofWestern Philosophy, 2004: 430)是这样描述方法论的:“哲学方法:由规则、假设、程序和实例组成的组合,确定一个学科的范围和界限,并在这些界限内建立可接受的工作方式,以达到真理。”认知文学阐释学也应该有自己的方法论,而它的方法论,简单说来便是阐释学研究方法和文学认知研究的有机融合。

我们认为,任何方法论都是建立在一定“假设”基础上的,这个“假设”指的是如何看待某个特定领域及其核心问题。 就阐释学而言,它的理论假设就是如何看待文本的意义;换言之,阐释学的方法论首先要思考:什么是文本的意义? 文本意义的产生有什么条件和限制? 文本和它的生产者、阐释者和语境/世界是何种关系? 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地思考相关规则、程序、技术等。 根据Edward Quinn(2006: 195)的描述,存在着两种阐释学,即怀疑的阐释学(hermeneutics of suspicion)和信任的阐释学(hermeneutics of trust)。 这是保罗·利科的区分。 所谓的怀疑诠释学把文本的视界看作是它所反映的传统,认为它是错误和神秘化的根源。 弗里德里希·尼采、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雅克·德里达等人持这种怀疑的立场。 信任的阐释学则认为,经典文本虽然明显过时,但代表了对现代假设,特别是科学偏见的挑衅性挑战。 利科认为,阐释学应该从信任的姿态出发,而不是怀疑。 我们基本持信任的立场。

根据《布莱克维尔西方哲学辞典》的界定,我们首先确定认知文学阐释学的“学科范围和界限”。认知文学阐释学的学科范围有两个要素:一是研究对象,二是研究目的。 前者确定了它的边界,后者确立了它的任务。

不言而喻,认知文学阐释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学,更确切说是关于文学的解释理论。 它的目的是要解释或揭示文学意义及其得以产生或呈现的认知机制、特征或规律,也就是我们在上文所说的:它是对文学意义的认知探究和对解释理论的认知再阐释。

第二步要复杂得多,我们探讨认知文学阐释学的“规则、假设、程序和实例组成的组合”,并“建立可接受的工作方式”。 在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阐释学研究方法和文学认知研究的有机融合。

应该承认,无论是文学阐释学还是一般的阐释学或者哲学阐释学,虽然有不少经典著述和范例,更有不少大家和流派,但却没有一套稳定的、公认的理论规则、操作程序或“哲学技术”。 不过,一代代研究者仍然在一些方面达成了共识,而这些共识中有一些是可以作为方法论上的规则和程序的。 我们在这里就若干重点概念作一扼要讨论。 在讨论这些阐释学概念时,我们需要把它们与认知研究结合起来。

3.1 视域融合

对“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伽达默尔(1999:393)概括说:“诠释学的活动就是筹划一种不同于现在视域的历史视域。”(真理393)他的视域融合既指读者和作者(以作者的文本为中介)的互动,更有阐释者和文本相关的历史传统之间的沟通,所以,这是一种既有共时性又有历时性的复杂对话。 换言之,视域融合具有高度的情境性(situatedness)。 这里,“解释”充分体现了认知的具身性(embodiedness)和嵌入性(embeddedness,即situatedness)。 艾布拉姆斯(Abrams, 2012: 179)指出:一些理论家,拒绝通过参考作者或主题及其意图来控制解释,坚持认为文本的意义是不可确定的,因为语言本身的自我冲突运作,或者意义完全相对于读者所采取的特定解释策略。 他们可能承认文本的表面意义是由作者的意图指定的,但同时认为这些意义只是对真实意义的伪装或置换,真实意义是作者无意识的动机和需要,或者是一个历史时代社会结构中被压抑的政治现实和权力关系。 这种阅读模式就是怀疑的阐释学模式,读者的视域与作者/文本的视域无法融合。 另一种观点认为,读者可以通过使用一种隐含的验证逻辑(阐释学理论家能够使其变得明确)来获得确定的解释,这种逻辑不仅可以通过参考一种语言的一般惯例和规范,而且还可以参考与作者的观点或视野有关的所有内部或外部证据来明确作者的意图。 相关的外部参考资料包括作者的文化环境和个人喜好,以及作者在创作作品时所拥有的文学和一般习俗。 因此,文本的理解是读者带给文本的视野和文本带给读者的视野融合的产物。 这一点与新批评不同。 阐释学和认知诗学都注重细读,但它们的细读是一种具身阅读,而新批评的细读是所谓“客观的”,有两大特征:一是把文本视为自主自足的对象,孤立于语境(作者的、社会的、历史-文化的),二是解剖般不带情感的,即非具身的。

有人这样诘难认知研究,认为它的方法(如实验、访谈、调查等)都只是针对个别人或极少数样本。 事实上,所有的研究都不能穷尽它的对象,文学研究更是如此。 阐释者总是“个别的”,而且总是带有一种由他们自己的经历和视野构成的预先的理解,或者说“偏见”。 这就会有不可避免的主观性。 因此,不可能有一种永恒不变的阐释,也不可能只有一种解释。 另一方面,视域融合总是具身性的,因为它是此时此地特定阐释者的视域和文本的相遇或对话,文本的意义因而也只是它在此时此地对阐释者的意义。

3.2 阐释学循环

阐释学循环(hermeneutic circle)是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读者如果不把握一部作品的各个部分,就无法理解它的整体;但读者在开始阅读任何部分之前,必须对整体有一个概念。 Cuddon (2013: 328)指出:“循环是指从猜测一部作品的整体意义,到分析它的各个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然后回到对整个作品的修改性理解。 它体现了部分与整体是相互依存的,具有某种必要的有机关系的信念。”

阐释学循环的工作机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交替进行的认知策略,其核心原理是系统思想。 文本嵌入在一个由宇宙、自然、社会组成的巨系统之中,虽然它只是其中一个极为细微的存在物,但它依然受着这个系统中相关要素的影响和制约。 这种循环的基本思想与语言学的工作原理和分析原则是一致的。 在微观层面,它重视语言的整体性,适用于任何句子中的单个词与整个句子之间的相互关系,也适用于所有句子与整个作品之间的相互关系。 这很契合篇章语言学的工作路径。 而在中观层面,它要把文本与作者意图结合起来加以考虑,这就与文体学和话语分析“不谋而合”。 但在宏观层面,它还要关注文化的、历史的参照物。 并且,除了这些“外部证据”,它还要分析心理、认知、情感等诸多方面,寻找“内部依据”,也就是David Mikics (2007: 141)所说的,通过调查作者的心理和历史环境来找回作者的初衷。 这些就超越了传统的语言学分析方法。

3.3 5EAC 模式(5EAC Model)

认知科学界对认知的研究提出了一个“4E Cogntiion”模式,认为“认知”(Cognition)具有四个显著特征,即:Embodied、Embedded、Enactive、extended。 自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的“情感转向”(Affective Turn)之后,情感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热门领域,开始渗透到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之中,学界普遍认为“认知在某种程度上与情感密切相关”(Schiewer et al., 2023: 1368)。 于是,Veronica Vasterling (2014)提出了4EAC 模式,即原有的4E 加上Affective(情感),和Cognition(认知)组合起来,构成“4EAC”认知模式(即,embedded、embodied、enactive、extended and affective cognition)。

人类的认知是进化的产物,而且这种进化仍然在继续。 当代认知进化理论著名学者Emanuel Adler (Pikiish-Shalom et al., 2021:13)认为,进化是认知的,因为它描述了一个社会学习的过程。Andrea Bender (2019)认为:采用进化的视角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为认知科学提供大量信息:它鼓励我们对认知能力的起源和分支提出宏大的问题;它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解释和理解认知的关键维度的手段;它让我们认识到文化和进化在日常认知行为中的持续和无处不在的运作。 Brian Boyd(2009: 2)指出:对人性的进化理解已经开始重塑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语言学、法学和宗教。 它是否也能帮助解释艺术,甚至是人类最自由、最具创造力的思维? 所以,我们认为,可以把“4EAC”模式扩展为“5EAC”认知模式,即embedded、embodied、enactive、extended、evolutionary and affective cognition。

“5EAC”模式是一种熔铸了认知、情感和进化多种理论的整合性研究模式。 在文学研究中,“5EAC”模式可以引导我们以一种更为开阔的学术视野和学术胸襟,从认知科学、情感科学和进化理论的多学科角度展开研究,以期获得更为准确、深刻和完整的意义阐释。 关于该模式的实际运用,本文限于篇幅不能给出一个详尽的示例,但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有所演示。

在文学阐释学方面,已经有学者提出了情感阐释学(an affective hermeneutics)构想。 Yves Citton(Felski, 2015: 178)认为阅读绝不仅是认知或分析解码的问题。 情感线索通过传达关于人物、情节、风格和世界观的重要信息来促进推理或判断;意义的情感方面和分析方面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 与此同时,当文本细节与我们的激情和偏好、我们的情感浸染的历史和记忆联系在一起时,它们会产生特殊的振动和共鸣。 这是一个解释学的公理,我们情不自禁地会把预先存在的信念投射到文学作品,借助于我们遇到的文字进行修订。 然而,这个解释学的循环不仅包括信仰,还包括情绪、感知、情感和调适:我们不仅给文本带来感觉,而且反过来,我们也可能被文本带来不同的感受。根据情感阐释学的观点:一个文本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所揭示或隐藏的围绕着它的社会条件。 更重要的是,它在读者心中点燃了什么,它引发了什么样的情感,它引发了什么样的认知变化,它引发了什么样的联系和依恋(bonds and attachments)。

3.4 语言学模式(Linguistic Model)

我们在前面说过,历代阐释学家都重视语言,但并没有归纳、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稳定的语言分析模式。 认知文学阐释学需要创建一个意义阐释的语言学模式。 这个模式有四大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融合性。 它将建立在认知语言学(包括认知语法、认知语义学以及认知语用学等)、认知文体学和认知修辞学等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同时吸纳多模态话语分析、批评话语分析、符象理论、心智套叠理论等。 此外,它还将借鉴楚尔和斯托克威尔的认知诗学分析模式。 不过,现有的认知诗学语言分析模式的目的主要是说明效果,而认知文学阐释学的目的则是解释意义。二者在目的上有所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斯托克威尔模式的借用,当然,这也需要对他的模式做一些必要的修订。 比如认知诗学中那些既能说明效果又能解释意义的语言学或文体学方法 “前景化”和“图形-背景”理论等。 伽达默尔说过:“突出总是一种相互关系。 凡是被突出出来的东西必定是从某物中突出出来而这物自身反过来又被它所突出的东西所突出。 因此,一切突出都使得原本是突出某物的东西得以可见。 我们前面已把这称之为前见的作用。”(伽达默尔, 1999: 392)这里的“突出”,其语言机制就是前景化。 此外,“隐喻”“语境”“可能世界”“文本世界”“故事世界”等概念也同样可以解释意义。

第二个特点是全面性。 根据阐释学循环的原则,它将对文本进行全面的观照,因为一个细节(如某个词符)都有可能对文本意义产生重要或特殊的影响。 所以,这里的“全面性”指的是对文本的词语、音韵、句式、篇章等言语层面都予以充分关注。 当然,在涉及不同具体文本和不同具体研究目的时会有侧重,比如对诗歌文本,音韵是一个突出的关注重点。 这种全面性对正确理解文本很重要。 比如索绪尔在谈到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关系时,明确指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索绪尔,1999:102),而在稍后的地方他又指出:“系统的性质太复杂。 一种语言就构成一个系统。 我们将可以看到,在这一个方面语言不是完全任意的,而且里面有相对的道理。”(索绪尔,1999:110)所以,我们不能把“语言符号”和“语言”等同起来,也不能只看到前面“任意性”的断言。

第三个特点是认知性,即,该模式的构成与认知科学相关,其作用也聚焦于认知阐释。 因此,它的分析工具主要来自认知语言学及其相关分支学科。

第四个特点是阐释性而不是描写性。 或者说,它具有描写性,但其目的是阐释,而不是停留于描写。 以上这两个特点我们将在下一节结合具体文本分析以下进一步讨论。

4 认知文学阐释学的阐释力

我们曾经说过,阐释学是关于阐释的理论,认知文学阐释学则是对文学阐释的认知“再阐释”。阐释学的“阐释”不是文本的技术性分析;同理,认知文学阐释学的“阐释”也不是对文本的认知诗学分析,而是对文学文本意义的认知讨论和“再阐释”。 阐释学的“文本”,一般说来是作为历史流传物的经典文本,并不仅仅指一般意义上的文学作品。 换言之,它试图“再阐释”文学的基本命题,当然也包括对文学作品意义的“再阐释”。 这里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它不是对作品的文体、风格、技巧方面的分析。 有时它可能也会这么做,但这只是它的工作的开端;接下来它将致力于意义的阐释。 下面,我们选择两个论题试作一番意义的认知再阐释,这两个论题一个是文学的重要理论范畴“摹仿”,一个是文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叙事”。

我们先讨论“摹仿” (mimesis)。 传统的观点认为:摹仿指的是艺术中对现实的模仿或表现,也可以用来描述一个作品对另一个作品的模仿。 第二种涵义是带有贬义的,尤其是在非专业的日常语境中。 正因为如此,所以“摹仿”这个词历来有争议,柏拉图就因为荷马史诗的摹仿性而对之大加贬斥。 事实上,现代认知科学已经证明,大脑的基本功能是对外界的“摹仿”,大脑进化产生了一套机制,这就是“镜像系统”(the mirror system)。 镜像系统使人与他人交往时处于前理性共振,使人们得以识别他人的各种姿态手势,解释他人的行为和意图,理解和摹仿他人,甚至可能构成移情的神经生理基础,解释决定人类行为的各种因素(Babuts,2011: 1)。 今天的心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人们对他人行动、手势、眼神和身姿等多方面行为的模仿之上,文学也不外乎如此。 以叙事文学为例,它的人物(包括形体、姓名、服饰、言行、心智、情感、欲望等)、情节和环境等,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摹仿。

许多人把这种艺术摹仿狭隘地理解为一种“照相式的”复制,这是受了日常语言中“摹仿”的狭义影响。 我们建议:为了区分文学艺术中的mimesis,我们将其译为“摹仿”;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照相式的”复制行为,我们用“模仿”(imitation)来表示。 当代认知科学相关文献中,现在大概也是为了区分,同时也是为了体现两种心智活动的微妙差异,很多情况下选用了simulation 一词(一般译为“模仿”或“模拟”),很少使用imitation。

文学艺术中所说的“摹仿”,实际上指的是这种心智活动的认知原理,并没有否定它的主体创造性和结果的变异性。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援引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的话说:“所有神圣的艺术游戏只是对无限的世界游戏、永恒的自我创造的艺术作品的一种有偏差的模仿(remote imitations)。”(伽达默尔 ,1999: 135)他认为,“模仿作为表现就具有一种卓越的认识功能。 由于这种理由,只要艺术的认识意义无可争议地被承认,模仿概念在艺术理论里就能一直奏效”(伽达默尔,1999: 149)。 文学的认知研究者都承认:艺术是在模仿自然的方法和过程中创造的,因而艺术的本质是模仿性的,但它又不仅是对现实世界的复制,而是施莱格尔所说的“有偏差的模仿”,更确切说是一种利科尔所称的“创造性模仿”(creative imitation)(利科尔,1987: 17)。 “摹仿”或“创造性模仿”是认知文学阐释学的核心概念。 它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发生学原理,而是一个有着生物-文化特质的认知科学概念。

当今的文学研究特别是叙事研究中,有一种观点否定叙事的摹仿性,提出叙事有摹仿性的,也有反摹仿的,即“摹仿性叙事”(mimetic narratives)和“反摹仿叙事”(anti-mimetic narratives)或“非摹仿叙事”(non-mimetic narratives)。 “摹仿性叙事”试图在小说中复制源于真实世界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而“反摹仿叙事”或“非摹仿叙事”则不是要再现这个真实世界。 我们对这种观点要全面、准确和辩证地加以理解和解释。 就叙事的表层结构和叙述技巧或策略而言,的确有“非自然”和“反/非摹仿”的叙事存在,在现当代尤为多见。 但是,如果我们深入探讨这些非传统叙事的认知原理和机制,就不难理解,它们的产生其实都是以摹仿为基础,是在摹仿基础上的某种变形或变异。 而且,它们的意义理解和解释在认知层面上也无一例外都要经过“自然化”还原,回归摹仿。 比如一个事件或时间序列,它不是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叙述,而是从中间叙述或者倒叙,可是它在作者头脑中的“原型”或“素材”是以自然的顺序存在的,作者没有用自然的“摹仿”手法叙述出来。 当读者阅读这个叙事时,他们自动地会在大脑中以自然的顺序逐步还原这个事件或事件序列,把一个非自然叙事梳理成自然的叙事,最终识解它。 这一现象正如叙事心理学提供的思路,叙事“是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Bruner)所说的模仿双向事件:叙事模仿生活,生活模仿叙事”(Meretoja,2018: 9)。 如此,“非/反摹仿”的叙事回归了“摹仿”。 不能回归“摹仿”的叙事是不可“规约化”的,因而也是不可理解的。

接下来,我们运用“5EAC”模式对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的开篇作一简要阐释。 众所周知,简·奥斯丁的小说没有性爱也没有暴力,通常给人的印象是轻松、诙谐、幽默而不失机智,《傲慢与偏见》历来以它的开篇最为脍炙人口。 我们阅读作品时感到轻松、诙谐、幽默,似乎奥斯丁也是以这种心情写作的,那么她的作品的情感基调也是如此。 如果我们这么认为,那就至少在情感方面误读了奥斯丁。

瓦特认为:“要想真正了解奥斯丁,就得首先了解她那个时代的社会风俗、文学传统和语言习惯。”(卡森, 2011: 57)事实上,奥斯丁的所有小说都涂抹着生物-文化进化的底色,贯穿了一条配偶选择(mate selection)的进化主线。 根据进化论自然选择原理,动物尤其是人类最重要的是配偶选择。 在自然状态下,配偶选择首先注重的是生物性的成功。 但人类作为高级动物,作为文化物种,当然也会关注爱情这类情感需要。 但是在生存竞争面前,爱情常常是无力的。 在奥斯丁生活的时代,英国的家庭形式已经进入了“基础式”或“夫妇式”家庭时代。 瓦特评论说,这种家庭形式“非常新颖,它们大大增强了婚姻选择的重要性。 这种选择尤其关系妇女的命运,因为,由于男子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占有支配性地位,资本主义又造成了居住和职业的流动性,因此,家庭不仅决定了妇女的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也决定了她在社会、经济甚至地域上的前途”(瓦特, 1992: 155)。 所以,苏珊娜·克拉克一针见血地指出:“奥斯丁小说中的一些女性在考虑嫁给谁的时候缺少激情,这是有原因的。 很多时候,她们选择的不仅仅是丈夫,而且也是未来的身份。”(卡森, 2011: 2)

稍加注意,我们就不难发现:《傲慢与偏见》乃至奥斯丁的全部小说中,很难找到那种温情脉脉、卿卿我我的缠绵场景。 奥斯丁为她那个时代的女性以及她自己(生活、爱情、婚姻等问题)感到焦虑,因而借小说而抒怀。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为自己如何获得理想的婚姻与爱情而焦虑,让女儿嫁一个“好人家”则是母亲们“日常生活的焦虑”(the anxieties of common life),而如何理解男女主人公的婚恋进而理解小说的主题和奥斯丁的立意,则是读者的审美焦虑。 正是出于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探究,读者才会手不释卷。

这种配偶选择的焦虑在《傲慢与偏见》的开篇即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艺术再现: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尽管对他的性情见识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 (孙致礼 译)

开篇伊始,奥斯丁就“一本正经”地强调了一个貌似真理的谬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难道穷人就不要娶妻吗? 接下来,“四邻八舍”都想方设法要把自家的某一个女儿嫁给那个“有钱的单身汉”,哪怕对他的品性一无所知,哪怕男女间毫无情感联接,目的只有一个:通过婚姻使自家女儿——不管是哪一个女儿(英文原文是some one or other of their daughters)——获得“合法财产”。 这里,父母的焦虑跃然纸上。 他们的心态和行为,其实不过是残酷生存环境中的一种适应性行为而已,嫁给了有钱人就能在社会竞争中获得适应性的优势(adaptive advantage),而班内特夫人催促丈夫去拜访新来的“有钱的单身汉”,也不过是为了在与四邻八舍的择偶竞争中取得适应性的优势罢了。

注意《傲慢与偏见》开篇的英文: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这里把一个It is…that 的强调句式用两个逗号拆成了三个信息单元,分别形成三个信息焦点:举世公认的真理、有钱的单身汉、娶一位太太。 这里的句式拆解首先是一种认知唤起,引发注意,接着使三个重要信息得以凸显。 这个较长的句子断开后又使得读者的心理阅读速度减缓,情绪从容,同时感受到奥斯丁女性的细腻、讽刺的婉转和节奏的优雅。 我们这里的语言分析就是上一节所说的认知的,又是阐释性的。

5 结语

以上我们初步探讨了认知文学阐释学的基本思路、理论基础和方法,也尝试了它的应用。 我们认为:由于阐释学的根本任务是解释文本的意义,这就使它天然地与人类认知联系起来,可以借助于认知科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去深化阐释学的研究。 因此,在认知科学和文学阐释学的基础上,我们提出认知文学阐释学的构想,这是有所依据的。 一方面,认知文学阐释学也不是术语概念的操弄,它的提出可以促使我们在从事文学的认知研究时,关注一下阐释学,增强阐释学意识。 事实上,当代的阐释学已经越来越与文学艺术产生了紧密联系,近期就已经有情感阐释学、美学阐释学、阐释学美学、叙事阐释学等新的研究成果相继问世。 另一方面,认知文学阐释学可以促使阐释学和文学阐释学研究更加关注认知。 近些年来,阐释学的研究也越来越与认知科学产生了联系,出现了认知阐释学、阐释学与认知诗学这类研究成果。 这些结合或者学科互涉不仅顺乎当代跨学科、多学科和超学科研究趋势,而且它们之间本身就具有学理上的逻辑性和合理性,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本文对文学阐释学的认知探讨只是初步的,期待未来有更多同仁加入这一领域,使它得到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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