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音乐师范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构建
——基于贺绿汀关于音乐人才培养“三维四段”模式的理论创新
2023-12-12漆红旗易德良
□ 漆红旗 易德良
对音乐人才的培养,应当按照“音乐艺术人才、音乐教师人才、音乐管理人才”三个维度展开。同时,在培养的过程中,也应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专业扎实、综合提升”。这就是贺绿汀关于音乐人才培养的“三维四段”模式。历史与实践证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末上海音乐学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坚持了贺绿汀关于音乐人才培养“三维四段”模式等一系列音乐教育思想的指导。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5)、《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20),对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高校美育工作在“五育并举”时代背景下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了根本保障。从新时代高校美育的视角来审视贺绿汀关于音乐人才培养的“三维四段”模式和理念,从中能受到哪些启发呢?能否依据新时代高校美育特点和近年来兴起的核心素养理念对这一经典模式进行改造,使其更符合时代特征和育人的客观规律,进一步推进当前高校音乐美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呢?
一、 贺绿汀关于音乐人才培养的“三维四段” 模式及其在新时代的历史局限
回溯历史,贺绿汀对音乐人才培养的认识,早在20世纪40年代初任教于重庆育才学校时就有明确主张:“一个艺术家不单对自己所学的一门课程有深切的研究,对其他艺术科学、哲学以及现实社会中的一切也应有深切的体验与认识,否则就是一位‘艺术匠人’而不是艺术家。”面对旧中国音乐人才稀缺的局面,贺绿汀最初认为,专业扎实、修养全面的艺术家是音乐人才培养的基础。而后,贺绿汀通过苏北新四军总部、延安鲁艺和中央管弦乐团等不同岗位的大量音乐教育实践,在1949年6月的《光明日报》上撰文指出,要通过专业音乐学校的培训进修来提升从事革命文艺工作的干部的业务能力,还要重视发挥高等音乐学院在培养作曲家、理论家等音乐专门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些事业都必须由当时急需的高水平音乐院校和专业教师队伍来共同推动完成。也因此,高水平音乐教师的巨大作用逐渐为贺绿汀所重视。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贺绿汀推荐丁善德、周小燕、谭抒真、谢绍曾等著名音乐家先后担任上海音乐学院各个系部的主要负责人,甚至将部分优秀毕业生留校,将其安排到不同部门进行锻炼,让他们以行政管理人员的身份参与治校,一起推动上海音乐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至此,对音乐人才管理能力的培养也成为贺绿汀心目中优秀音乐人才的必备条件。可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贺绿汀关于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理念已经完全成熟,即音乐艺术家、音乐教师、音乐管理人才这“三维”要合而为一。
“目标明确、方法得当、专业扎实、综合提升”这“四段”中,音乐人才的“专业扎实”和“综合提升”早在贺绿汀任教于重庆育才学校时就已有深刻的认识。“目标明确”与“方法得当”乃是他担任上海音乐学院院长之后,面对新中国音乐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音乐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结构日趋复杂、社会音乐需求日渐多元化所提出的应对策略。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培养的音乐人才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以培养从事音乐表演和理论研究的专门性人才为目标;一类以培养从事基础音乐教育普及事业的师范性人才为目标。不仅如此,这两大类总目标之下,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专门人才可以细分为从事音乐表演、理论研究和音乐创作等不同类别;师范人才可以细分为从事幼儿园、小学、中学音乐教学的不同阶段。那么,根据不同天赋特长的音乐人才发展规律,高校需要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采取相应的教学方式和构建课程培养体系,这些在今天看来似乎极为寻常,但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贺老提出的这些理念却需要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眼光。
进入新时代,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历史特征,当前高校音乐人才的培养也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被专家、学者诟病最多的,不仅有高校对音乐人才培养的分类不明确、不清晰,进而导致不同类型音乐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等出现错位和偏差,还包括高校音乐专业盲目扩招导致音乐人才培养质量下降,以及不同的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等问题。许多地方高校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陈旧、课程教学改革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停滞不前,立德树人背景下音乐教学的“育人”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当然,从近十余年关于高校音乐人才培养的研究成果来看,目前音乐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远不止上述这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音乐人才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加上音乐学科内部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目前,高等音乐院校、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的音乐院系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在相应扩大。毫无疑问,之前“三维”中的艺术人才、教师人才和管理人才这三大模块的内涵外延需要进一步深化。而且,除了这“三维”之外,可能还要根据现实需要补充新的维度形成更多维。在“四段”中,新形势下不同类型的音乐人才培养究竟如何设定目标才算是“目标明确”?采用怎样的方法、手段才算是“方法得当”?各类音乐人才具备了怎样的技能水平才算是“专业扎实”?不同类型的音乐人才培养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算是“综合提升”?换而言之,上述“四段”中的四个标准都缺乏相应的判断指标和具体操作方案,标准都是对的,但具体所指都比较模糊,很难落实。
二、 新时代音乐师范教育人才培养需要对“三维四段” 模式进行理论创新
面对上述我国当前高校音乐人才培养领域的“时代之问”,需要新时代众多高校音乐教育工作者群策群力、共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如前所述,当前音乐人才培养的多元化趋势已成为既定事实,不同类型的音乐人才培养都有可能形成不同的三维四段甚至多维多段。笔者仅就自身所从事的高校音乐师范教育专业,结合核心素养相关理念,立足于音乐师范人才培养来探索“三维四段”模式的创新。
1.对“三维” 模式的理论创新
音乐师范人才源于徐元勇教授提出的“音乐师范”专业。相较于以往“音乐教育”涵盖面的过于宽泛,“音乐师范”这一概念更能够凸显出职业音乐教师的培养特色。音乐师范是“音乐”与“师范”的深度融合,它所培养的人才必须具有音乐专长,深谙音乐美育规律,能够把音乐学科知识按照师范教育的范式传授给学生。对于当前高校的音乐师范生而言,他们的角色首先是教师,其次是具有一定音乐专长的美育教师。这些音乐专长既包括声乐、器乐等舞台表演技能,又涵盖能够具备以相应的学科知识视角,来审视和深度思考音乐美育活动中的诸多现象及运用美育理论和跨学科知识进行理性分析的科研能力。另外,现实中教师这一身份,决定了其不仅要从事相关教学工作,还应包括班级管理甚至参与学校管理的诸多事务。
我们也看到,近年来在各级、各类教师的教学技能比赛中,许多音乐教师暴露出新的问题:一是音乐欣赏课教学没有教师现场的“音乐表演”,只有事先准备好的视频、音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身脱离音乐本体、忽视音乐表演的现象较为严重。二是音乐教师对美育的理解普遍存在偏差,教学活动中要么一味地训练专业技能,要么讲解的内容纯粹是对教材内容的照本宣科,基本忽视了教师通过创设情境来适当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音乐之美、体验音乐之美、表现音乐之美的过程以及通过欣赏音乐来使学生达到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的目的。不仅如此,很多音乐教师的教研论文并没有结合自身的音乐美育实践,从平时的教学管理活动中去发现并反思问题,仅仅是为了职称晋级应付式地写作,以致不少音乐教研论文内容千篇一律,质量堪忧。
所以,对贺绿汀“三维”模式的创新,不仅要根据上述时代特点充实“三维”的相关内涵,还要按照现实需求中美育教学、表演实践、科学研究、教学管理这四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将“三维”拓展为“四维”,亦即将美育教师人才、艺术表演人才、科学研究人才和班级管理人才这四者合而为一。
2.对“四段” 模式的理论创新
如前所述,当年贺绿汀在关于音乐人才培养的“四段”模式中,由于对“音乐人才”这一定义较为笼统,并没有就不同类型的音乐人才做进一步的细分。因此,“四段”中的相关要求,在今天的音乐师范生培养过程中亟须补充与当前实际情形相适应的内容。换言之,依据新时代高校美育教学改革和音乐教育事业的现实需求,对“四段”进行创新和充实相关内容,非常有必要。
贺绿汀“三维四段”模式中,“三维”是指音乐人才培养必备的三种基本能力,“四段”则是对每一个维度基本能力的具体要求。也就是说,三维中的每一个维度都要做到四段十六个字的要求。但如前所述,贺老当年提出的“四段”十六个字很笼统,并未精准地概括出“三维”中每个维度的具体要求和必备的素养。笔者受到近年来教育界大力提倡的“核心素养”相关理念的启发,归纳出新的“四段”内容,即上述“四维”的每个维度都应包含相应的“师德素养”“知识技能素养”“跨学科融合素养”以及“内省素养”四个基本素养。笔者初步构想了新时代高校音乐师范教育人才培养的“四维”与“四段”的关系,认为构建新时代音乐师范教育人才培养的“四维四段”模式,既体现了当前培养高素质音乐师范教育人才和以美育人的现实需求,又充分呼应了教师教育自身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
三、 “四维四段” 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内涵及其理念
围绕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创新型音乐美育教师这一目标,借鉴核心素养的构成以及教师教育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理论,笔者将“四维四段”人才培养模式的“四段”(即四个主要方面的素养)进一步细化为八个方面的基本能力。其中,“师德素养”包含“职业道德”和“职业认同”两个方面;“知识技能素养”包含“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两个方面;“跨学科融合素养”包含“知识整合能力”与“跨学科教研能力”两个方面;“内省素养”包含“教研反思能力”与“终身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1.师德素养
其分为“职业道德”和“职业认同”两个方面。新时代音乐师范生的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了解并认真执行《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事关中小学正常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法规,着重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关于师德、师风方面的具体要求,通过日常教学管理活动落到实处。音乐师范生的职业道德建设是未来不断维护和优化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良好关系的重要保障。遵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既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教师自身的正当权益。可以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教师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以及开展合法、合规教学活动的重要前提。
职业认同具体表现为新时代音乐师范生对基础音乐教育事业发自内心的热爱、高度认同并认真践行中小学生音乐教育核心素养和美育学科核心素养的相关内涵与核心理念。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真正解决基础教育领域的音乐教师学科育人意识淡薄的问题,从而提高音乐师范生对音乐美育的重视程度和以美育人的学科教学能力。
2.知识技能素养
其分为“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两个方面。专业能力是指音乐师范生必须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音乐史学理论、音乐鉴赏、音乐创作等。准确地理解音乐学科内部的主要结构及其基本原理,能够将这些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创造性地运用到音乐学科教学活动之中。专业能力的提升具体表现为音乐教师体验、理解、示范、表现音乐美的相关能力提升。专业能力的提升将促使音乐教师在给学生授课时更加自信,表现音乐美的形式也更为多样,同时对教师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促进。
教研能力是指音乐师范生精准地理解我国艺术美育课程的最新改革理念,熟练运用所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遵循音乐艺术的发展规律,结合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根据教学内容设置合理的教学目标,运用独特的教学手段来开展音乐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活动。教研能力的提升具体表现为音乐教师对日常教学目标的设定逐渐趋于合理,教学过程层次清晰,教学手段使用恰到好处,创造性地实施教学评价,形成积极的教学反馈。在课后善于将日常教学活动中的“问题”进一步总结归纳为“课题”,通过深入研究不同课题来促进教学活动的不断优化,在教学和科研之间形成良性促进和循环。
3.跨学科融合素养
其分为“知识整合能力”与“跨学科教研能力”两个方面。所谓知识整合能力,是指音乐师范生能够深入地理解音乐与文化、音乐与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科技、音乐与物理数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开展富有创意的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将这种跨学科的知识进行有效整合,拓宽文化视野,提升综合素养。
跨学科教研能力是指音乐师范生在掌握跨学科知识与能力的前提下,运用教育教学原理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音乐+X”的综合性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活动。值得一提的是,跨学科融合素养要求音乐师范生系统地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知识,同时对其他跨学科知识技能也要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避免教学活动和科研过程中出现知识碎片化、思维片面化的现象,从而引导学生在音乐与文化、音乐与生活、音乐与科技等不同领域之间建立科学的认知和联系,形成整体性的思维方式。
4.内省素养
其分为“教研反思能力”与“终身学习能力”两个方面。教研反思能力主要指新时代音乐师范生能够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在反思意识的驱动下,科学地审视音乐教学实践中的各个环节,同时也对自己在各个环节的具体表现、采用的策略、实施的方法、取得的效果进行深度思考,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目前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群体中具备真正意义上的教研反思意识的教师还比较少,表现为对自身从事美育教育工作的反思较少、自省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既缺乏对自己在教学活动中各种行为与意识的批判性思考,又缺乏对他人教学实践的深度剖析能力,这也是其音乐课堂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遭遇瓶颈的重要原因。因此,如何辩证地看待国内外音乐美育教育的各种成功案例及其价值,结合自身实际善于从中思考、总结,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反思和创新为主题的音乐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反思意识和创新能力,是新时代音乐师范生必须具备的关键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是指音乐师范生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的前提下,不但能够根据国家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发展趋势践行相关教学理念精神,而且还能时刻关注音乐学科和美育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调整知识结构,促进自身综合能力提升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