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新装”
2023-12-11曾勋
曾勋
2018年10月的一天,武汉火车站附近一家餐厅门口出现素不相识的两人,他们各自拿着半张20元人民币残币,碰头后将纸币合二为一,拼成了一张完整的纸币。二人心照不宣,一人将纸币收好,另外一人接过他手中的行李箱,箱子里面放着200万元现金。这是老板史某、魏某送给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黄家杰的好处费。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黄家杰的受贿细节。他于2022年1月落马,于当年6月被“双开”,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被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没收并追缴违法所得。如黄家杰这般以地下“接头”的方式隐藏受贿行径的事,不少落马官员都曾干过。
湖南省湘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胡海军为隐秘受贿,通过赌博敛财共计220余万元。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多次帮助行贿人中标工程项目,先后收受贿赂近300万元,其中大部分行贿款由行贿人以公司名义转入姜廷宪的“影子公司”账户中。有的贪腐官员使用假身份开设股票和银行账户进行权钱交易;还有的借助网络的私密性和隐蔽性,进行“数字货币”腐败。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随着反腐败斗争走向深水区,“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及政商“旋转门”等新型受贿以及逃避查处的方式花样翻新,并呈现出权力变现期权化、风腐交织一体化等特点。某些腐败分子为隐藏受贿行径,煞费苦心,精心设计交易过程、资金流向、收益结算,为腐败行为披上“隐身衣”。
隐性受贿方式蔓延,从表面看,是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一名落马官员谈到自己受贿的心理时曾说:“如东窗事发怪运气不好,如幸运过关,则名利双收。”而其背后,亦不乏更复杂的心理活动。他们明知受贿违纪违法,明知一旦被查,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仍然铤而走险,寄希望于多加伪装就能增加受贿的隐蔽性。这正暴露了其在反腐高压之下,一边是对利益的渴望,一边是對腐败代价的恐惧,忌惮与欲望交战之下,在风险和利益的权衡中,有些人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们自以为伪装就能提高“保险性”,却没有认识到,这不过如同“皇帝的新装”般自欺欺人,是对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决心的低估。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认为,面对利益诱惑,一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绞尽脑汁钻法律政策空子、想方设法找灰色地带打擦边球、挖空心思创新腐败手法,试图规避法律制裁,也与缺乏组织监督、纪律约束有关,使他们没有得到及时的惩处,逐渐从违纪走向犯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将“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
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反腐败取得成绩的背后,是雷霆万钧惩治腐败,是利剑高悬强化监督。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不管腐败分子为受贿行为穿上怎样的“新装”,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行为,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火眼金睛”。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只要存在腐败行为,不管如何瞒天过海,都是徒劳;天理昭昭,法不容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彰显了从严管党治党、势必拔除腐败的决心和魄力,在反腐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形势下,任何隐性腐败在阳光下都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