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价值、困境及策略
2023-12-10吴亚兰
吴亚兰
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价值、困境及策略
吴亚兰
(湖南工业大学 体育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文章通过梳理我国现有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发展现状,探讨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困境:社会力量执行力不足,缺乏政策法规;社会力量积极性不高,运行效率偏低;社会力量阻滞力加大,社会认知不足。文章提出以下优化策略:政府层面要加强整体指导,统一参与流程;社会层面要拔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学校层面要改进安全系统,改进需求评估。
社会力量;中小学教育;游泳教育,优化策略
关注人及其生命是教育的应然追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已成为与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同等重要的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基础内容。近年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青少年提供生命安全教育尤为重要。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溺水是世界上每个地区1至24岁年龄段个人死亡的十大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全球意外伤害死亡的第三大主要原因,占所有伤害相关死亡的7%。2017年由中国疾控中心发布《中国儿童伤害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溺水位居我国儿童意外伤害死亡致因的首位。每年频发的中小学溺水安全事故就充分说明,既有的生命安全教育没有取得应有实效[1]。
政府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之一,对此,海南、广东、江西等地政府积极响应,积极出台关于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相关政策。提出要充分利用校内已有游泳池或校外社会力量进行全面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2]。因此本研究以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为中心进行分析,发现社会力量参与的价值,总结其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社会力量参与游泳教育存在的困境,以此提出相关优化路径。
1 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价值阐述
1.1 提供体育教育援助,助力学校体育
在游泳运动进校园的发展历程中,资金缺口一直都是一大难题。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游泳教育,为学校提供场地空间与师资队伍的同时,也提供了游泳教学与训练方面的帮助,同时减轻学校了财政压力。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地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游泳教育的新模式,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游泳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如游泳教育场地要求高,开展消耗大等问题。而诱发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的推进和学校的单一供给无法满足游泳教育的基本硬件要求。社会力量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力,其具有资源丰富、灵活机动和动员社会等优势。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游泳教育,一方面减轻了学校的财政压力,给学校提供了场地空间以及师资力量,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游泳运动教学与训练方面的帮助。其有效助力了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工作开展。
1.2 完善体育服务供给,满足学生需求
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精准化,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的协同配合。尽管我国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主体联合供给格局。然而,由于各个实体在基本概念、生产逻辑和价值追求方面的差异,多个实体在服务生产中缺乏协同作用,造成“供需不均衡”的局面。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五次会议提案将游泳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建设。对此,各地政府出台政策,积极响应。如201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各市必须充分利用现有学校或游泳池的外部社会力量,加强中小学游泳教育。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游泳课程,以实现游泳教育对学生的普及。2021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提出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教学资源,对游泳教学内容不断丰富,加强学生对游泳技能的掌握从而提升游泳教育的效果。当前游泳教育已经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并以此来达到达到完善体育服务供给,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目的。
1.3 拓宽体育教育方式,提升学生体质
游泳运动有着丰富的安全教育功能,游泳可以为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提供基本保护,促进良好的心理发展。在休闲时间,还可以丰富学生枯燥的学习生活[3]。
目前,仅靠政府机构远远不足以大规模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我们必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促进有关学校体育的改革与发展,以此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其中,我国部分地区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这种方式得到了认可和广泛的推崇。首先,社会力量参与校园游泳教育能够为中小学学生提供充足的游泳场地,将校园游泳教育与校园之外的体育社会组织有效结合,其次,在社会力量参与校园游泳教育的过程中,除掉校园游泳教学和训练工作之外,还包含了课外体育活动、校外体育培训等活动。这增加了中小学学生参与游泳运动的时长;最后,社会力量参与校园游泳运动能够满足对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需求,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在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运动过程中,在中小学学生中散播游泳安全教育的“种子”,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
2 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发展现状
长沙市作为全国首批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其游泳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颇具特色。2009年,长沙通过“政府购买”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夏季游泳服务,实现了政府买游泳服务的俱乐部由2009年的15家增长至2015年的42家[4]。长沙市芙蓉区在2019年采用招标的方式引进第三方机构投入学校游泳场馆建设,统筹规划在该区科学布局东、中、西三个恒温游泳馆,并采取由政府直接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游泳培训,同时积极引导中小学生主动、科学地参加游泳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育运动的技术水平以及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面环海、水资源丰富的海南省,是我国中小学普及游泳教育的绝佳地方。2017年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海南省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国家鼓励和指导采用PPP模式的游泳池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基金为中小学生建设游泳池。2019年,海南省学校体育美育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6936万元。其中,中小学游泳教育经费16455.94万元。2017年9月,海南省建成308个游泳池,全部安置在中小学。其中,东方市共建设了12个标准游泳池,供学生学习游泳,文昌市共建成28个游泳池。儋州市已建设并投入使用游泳池共20个。近年来,儋州市大力推进中小学游泳训练。采取“学校+企业”合作方式,全面加强学生游泳训练。
广东省和浙江省都提及将游泳项目纳为中考体育项目之一,以此来推动游泳运动的发展。广东省属于东亚季风区,水条件复杂。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游泳教育普及工作的通知》强调,游泳将作为广东省中考体育的必修项目,以此作为机会来推广游泳教育。如果游泳不被视为中考必修课,则应创造条件,将游泳纳入中考必修课。在2019年发布的《广东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大力普及游泳教育。用建设游泳场馆或者使用社会游泳场馆的方式,确保每个县有充足的场馆进行教学与训练。在没有足够空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游泳教育和校外培训来购买服务。浙江省位于长江以南,拥有丰富的自然水域和悠久的游泳历史。团队运动有一定的基础,尤其是在竞技游泳方面。近年来,它已成为该省的一项领先运动。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要求全省各级学校积极开展游泳活动。
3 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现实困境
3.1 社会力量执行力不足,缺乏政策依据
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发展的自由性与积极性受政策制度的影响极大。首先,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力量的最高设计水平尚未完成,全国范围内也没有统一的排名体系[5]。其次,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呈现出结构性失衡,而中国东部地区的购买机制相对成熟,而中西部地区则明显滞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社会组织的调查报告(2014年),超过90%的社会力量无法购买公共服务。再次,社会力量以国家形式参与的优惠规则是模糊的,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有偿服务收入采取模糊的税收政策。以体育俱乐部的技能培训为例,体育俱乐部缴纳的税款是其收入的10%-15%,这显然削弱了体育俱乐部的积极性。
3.2 社会力量积极性不高,运行效率偏低
创建和运营具有行政色彩的强大体育社会组织,大多数单项体育协会和政府部门在同一个房间工作,形成“一队两牌”的管理风格,“官管结合”是导致“圈子权力”的危险现象。体育部门的负责人通常负责那些没有真正独立性的银行账户。例如,94个国家体育协会在民政部注册,其中76个没有独立账户。由于其庞大的基础,网络和民间体育组织很容易在管理上造成混乱。此外,还存在全职员工素质不足、结构失衡、数量少、质量低、工资低等问题。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社会组织的一份研究报告发现,在接受调查的170个体育协会中,81个没有全职员工。根据2013年的统计,中国约有75万名社会体育教练,平均每1万人中只有5人。人员短缺已成为实施全民健身战略的一个重要因素。
3.3 社会力量阻滞力加大,社会认知不足
首先,许多体育协会成立的公司通过某种形式的竞争开展游泳活动,这导致范围有限,因为大多数是内部或行业间的员工。尽管可以筹集资金供公众利益使用,但仍然缺乏公司和特定的锻炼方式,让更广泛的人享受游泳和健身。尽管一些公司参与了体育赛事的主办,但政府干预仍然存在,市场法下的全国性体育赛事主办机制尚未成熟。此外,公司是以利润为导向的,而不是对纯粹的公共赞助活动缺乏关注,这导致中小学对参与游泳教育的认识下降。然而,政府的指导显然存在不足,而且尚未建立起互惠互利的模式。第三,尽管相关机构已经开始评估游泳教育,但仍需进一步研究,以评估研究机构在中小学游泳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
4 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优化对策
4.1 政府层面:加强整体指导,统一参与流程
制度的完善不仅是对工作的保障,而且更是对工作方向的引导和支持。因此,完善的制度建设对于工作的推动至关重要。应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监管方面的制度体系,以此来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的质量,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设置准入准出模式,对其活动各个方面进行全程监管,在正确有益的思想下开展中小学游泳教育活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由政府、学校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评估体系。通过对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管理能力、服务效能、社会影响等多方面靠评价社会力量的运行质量。此外,可以签订协议、召开会议、引入第三方监督,进一步达成合作共识,明确权责分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游泳教育服务,进一步探索双赢的合作新模式。
4.2 社会层面:拔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的社会力量主要是体育社会组织,应予以特别关注。社会力量自身的能力与服务决定了其参与校园游泳教育的效果。首先,增强社会组织在体育领域的责任感,提高每位员工的基本素质,以此来优化社会力量自身的内部结构。体育社会组织可积极与各高校合作,吸收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建设专业的工作人员队伍。其次,体育社会组织在为青少年体育服务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增强社会力量的责任感,让他们充分参与中小学游泳教育,要不断深化社会力量内涵,通过项目创造独特的平台和实践空间,探索社会力量开设游泳课的新途径。在搭建合作平台的过程中,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让他们充分参与中小学的游泳教育,只有创造有利条件,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发挥作用的环境,才能让参与成为可能。因此,学校和政府应该创新工作机制,在社会力量的参与方式上进行更多的尝试和探索。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弥补学校专业人才的短缺和无法开展游泳课的问题,另一方面,学校的初始和广泛功能可以通过社会力量来展示。
4.3 学校层面:改进安全系统,改进需求评估
学校作为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校园游泳的服务对象,应重视校园游泳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需要保护系统不受校园安全和社会保障的影响。组织安全和培训。因此,学校应对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游泳的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提高社会力量与学生的安全意识,学生必须掌握正确的游泳技巧,并在老师和教练的监督下参加游泳,以确保游泳安全。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标准可以用来评价社会体育组织参与校园游泳的有效性。呼吁体育管理、学校体育等领域的专家,迅速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校园游泳的绩效评价体系,可用于评价中小学体育和游泳社会组织,以满足课程建设的需要,满足学生在各种热门游泳运动中的成长和发展需求。
在评估方法中,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如教育督导、定期评估、家长、专家评估等。其中,学生评估应侧重于参考内容。通过评估,了解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校园游泳的实际情况,监督体育社会组织参加校园游泳的影响。制定社会体育组织参与校园游泳的年度报告,建立相关反馈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科学指导校园游泳教育的发展。
[1]国务院.关于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Z],2020-6-30.
[2]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91号建议的答复[Z],2020-9-16.
[3]夏贵霞.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问题研究——以长沙市政府购买中小学生暑假游泳服务为例[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8,34(1):45-50.
[4]夏贵霞,马蕊,王华倬.政府购买青少年课外体育服务的地方实践与制度创新[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6,39(2):84-91.
[5]谭苗青,黎劲.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游泳普修课程构建的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21,41(3):120-123.
[6]王成.从技能学习到项目教育:基于运动项目文化的高校游泳课程改革构想[J].体育学刊,2019,26(6):103-107.
The Value, Dilemma and Strategy of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Swimming Education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WU Yalan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uzhou 412007, Hunan, China)
吴亚兰(1999—),硕士生,研究方向:学校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