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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设立促进了城市创新创业吗?

2023-12-08庄嘉鑫吴伟豪

关键词:综试跨境变量

张 晖, 庄嘉鑫, 吴伟豪

(1.海南大学 国际商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2.海南大学 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院, 海南 海口 570228;3.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一、问题的提出

创新创业能驱动经济长期增长,提高人民收入和社会福利[1]。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不断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坚决扫除制约广大劳动群众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成本,支持广大劳动群众积极就业、大胆创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围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未来创新创业工作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中国正着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应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活动的潜能,以形成“创新增动能,创业促就业”的生动局面。城市是创新创业活动的主要场所和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地,促进城市创新创业对于加快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提高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具有重要作用。

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于21世纪初进入中国,如今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网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助推器[2]。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与国外客户交易,降低了企业对外贸易门槛,减少了中间环节,提升了交易效率,有助于推动企业创新[3]。跨境电商运用的大数据技术能提升企业搜集整合信息的能力,剖析目标客户的需求然后推出创新产品[4],也为企业活动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更多的资源。因此,跨境电商的应用可以从多个方面促进创新发展。但目前跨境电商发展也面临诸多制约,比如支付、物流、售后、管理等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货物通关、交易保障、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待完善。为了解决跨境电商发展难题和推动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发展,中国从2015年起在杭州等城市建立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已有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快速发展的重大政策,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是中国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大创举。为了更好地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杭州和南京等多个城市都出台了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打造成为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并将其作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可见,考察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分别从人力资本[5]、城市规模或形态[6]、高铁开通[7]、土地资源配置[8]、进口结构[9]、城市层级[10]等角度,研究了影响美国、欧洲以及中国城市创新的因素。同时,也有研究发现,城市层面的市场结构[11]、人口流动[12]、集聚经济[13]、金融支持[14]、电子商务[15]等对城市创业活动有着重要影响。从已有文献可以看出,目前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和改革对城市创新创业影响的研究还相对较少,有待进一步探索。

跨境电商是由传统的国际贸易发展而来的。国际贸易不仅可以通过技术溢出对发展中国家国内创新产生促进作用,还有利于推动发展中国家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形式,而数字经济能显著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郑称德等[16]发现,电子商务带来的竞争强度和市场信息的增加会推动产品创新。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拓展国际贸易的重要途径。已有文献探讨了跨境电商综试区对跨境电商出口[17]、城乡收入差距[18]、劳动力就业[19]、生产性服务业集聚[20]等方面的影响,但关于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商与城市创新关系的定量研究相对较少,也缺乏对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影响城市创新创业的效应和机制的系统性分析。

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评估了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创新创业驱动效应,并检验了其影响机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有三个。第一,已有研究考察了国际贸易或电子商务对城市创新和创业的影响,缺乏对跨境电商这一兼具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特征的特殊贸易形态的关注。本文以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为切入点,考察其创新创业驱动效应,丰富和拓展了跨境电商的影响效应研究以及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因素研究。第二,在经济实践中创新和创业往往是密不可分的,已有文献一般将创新和创业区分开来分别探究其影响因素,忽略了创新与创业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本文使用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创业调查(ESIEC)的创新创业指数来反映城市的创新创业水平。该指数以中国大陆全部行业、全部规模企业为基础进行测算,既能综合反映创新创业情况,也能更加契合跨境电商多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现实经济背景。第三,本文分别从科技投入、制度创新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三个方面探究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创新创业驱动效应及作用机制,有助于厘清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微观经济活动的具体影响渠道,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全面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与城市创新创业

作为中国近年来创新贸易业态模式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大举措,跨境电商综试区与创新创业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设立能促进园区内企业涉足国外业务、开拓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更广泛的市场机会。国际市场的拓展将刺激企业的创新需求,鼓励企业不断进行创新,以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需求。其次,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的地方政府会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包括减税降费、财政奖励等,刺激创新创业活动发展。同时,作为制度创新的高地,跨境电商综试区会开展简化市场准入程序、降低企业进入壁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变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便利条件。最后,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具有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地域文化差异大的特征,对贸易便利化的需求较大,而跨境电商综试区能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物流及平台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进驻,并通过完善园区内金融、通关、物流、人才等方面的供应链服务,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促进园区内资源要素在企业间共享,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进而提升城市的创新创业水平。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能促进城市创新创业。

(二)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科技投入与城市创新创业

政府的科技投入可以减轻创新者的资金压力,降低创新活动的风险和成本,增强人们的创新意愿和创新积极性[21]。政府的科技拨款和资助也会推动企业增加自筹R&D投入,从而带来更多的专利产出。由此可见,科技投入是促进城市创新创业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跨境电商综试区要建设完整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解决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难题。从已发布的实施方案来看,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均部署了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等技术支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这些集成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平台建设主要依靠政府的科技投入,有利于促进前沿技术应用和技术创新。各地为了鼓励本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会大力扶持其开展技术创新,利用新方式拓展市场,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在先进的技术平台和服务平台支撑下,跨境电商综试区可以组织跨境电商创业及产业交流活动,为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创业支持和孵化服务,鼓励和吸引精英人才和跨境电商中小经营主体到本地创业。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有助于促进科技投入,进而促进城市创新创业。

(三)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制度创新与城市创新创业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影响创新创业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可以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降低资源获取的交易成本,使创新创业者获得充裕的创新创业资源。一方面,市场化改革和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收益。跨境电商综试区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举措,自设立之初就与制度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17]。2016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强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是政策洼地,而是制度高地。地方政府也往往会在综试区内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比如简化申报、批量转关、便捷结售、金融便利等,通过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破解跨境电商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赋予创新创业者以便利条件,促进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而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外贸新业态发展载体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创新举措,也要与国际经贸规则接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各地制定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综试区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意味着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有利于倒逼地方政府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综试区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规章制度。这样,地方政府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可以减少企业研发溢出损失,从而增加企业专利产出和研发投入[22]。此外,跨境电商综试区普遍重视跨境电商中小企业和相关从业者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措施缓解其资金压力,促进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发展。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有助于推进制度创新,进而促进城市创新创业。

(四)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城市创新创业

跨境电商、金融、物流等产业有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这些产业的聚集会产生知识溢出效应,包括互补性知识、差异化知识以及竞争性知识,从事跨境电商、金融、物流等行业的人才的聚集会形成知识传播环境,不同行业的知识会在聚集地区人与人之间传播,从而影响新设企业所需的中间投入品、劳动力以及专业知识的流向与可获得性,影响创业机会与资源,进而影响企业的创新和人们的创业。从实践来看,跨境电商综试区往往会结合当地特色产业集群开展跨境电商应用,着力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吸引生产制造、运营、物流、仓储等众多相关企业集聚,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的形成。跨境电商综试区可以凭借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投资贸易便利条件,同时发挥其他政策叠加优势,集聚各类优质要素资源,有利于加快跨境电商业态、模式创新。各地还会通过扶持和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吸引物流、通关、信息安全、法律服务等配套服务企业入驻综试区,或激发创业者开办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有助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进而促进城市创新创业。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考虑到中国全面对外开放格局的构建以及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影响,本文样本期选择党的十八大之后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之前,设定为2013—2019年。由于直辖市的经济、政治特征与其他城市有较大差别,本文剔除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以及个别数据严重缺失城市的样本,共获得28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城市创新创业的数据来源于ESIEC,跨境电商综试区相关政策的数据来源于各综试区的政策文件,全国行业层面的从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科技投入、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等城市层面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城市创新创业(Lninno),采用ESIEC创新创业指数的自然对数值衡量。该创新创业指数是以中国大陆全部行业、全部规模企业为基础,尤其是包含了中小微企业、初创期企业的数据,相比传统统计口径的规模以上企业样本覆盖面更广,数据质量更高[23]。而且,该指数以全部行业、全部规模企业的实际创新产出为基础,综合匹配新建企业数量、吸引外来投资、吸引风险投资、专利授权数量和商标注册数量五个方面①的基础性指标,突出创新创业的市场识别机制,构建了涵盖要素、主体、技术产出的多维度综合评价指数,能够更为客观和真实地反映我国城市创新创业质量。跨境电商主体多为中小企业,跨境电商综试区往往也会设立“创客小镇”“创客空间”等创业孵化基地,对中小企业发展更具推动作用,而区域创新创业指数数据恰好包含了中小微企业、初创期企业的数据,因此更适合用于评估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效应。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Cecpa)。在某个城市被批复成为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当年及其后年份,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

3. 中介变量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本文有三个中介变量。(1)科技投入(St)。采用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衡量。(2)制度创新(Inst)。采用城市市场化程度,即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衡量。(3)生产性服务业集聚(PSagg)。跨境电商综试区的一系列政策主要是针对交易、物流、通关、咨询、法律等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带动的是城市生产性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发展,因此产业集聚主要考虑生产性服务业集聚。

本文借鉴曾艺等[24]的做法,采用区位熵指数来衡量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具体计算公式为:

(1)

其中,下标i表示城市,L表示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数,LA表示全部产业从业人数。PSagg的数值越大,表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越高。

4.控制变量

参考王峤等[6]和谢呈阳、胡汉辉[8]的研究,本文控制了以下变量:(1)产业结构(Ind),采用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值衡量;(2)经济发展水平(Lnpgdp),采用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以2013年为基期)的自然对数值衡量;(3)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采用城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城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比值衡量;(4)政府财政支出(Gov),采用财政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5)人力资本(Human),采用城市高等学校学生数与城市总人口的比值衡量;(6)人口增长(Growth),采用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衡量;(7)外贸依存度(Trade),采用城市实际利用外资投资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其中外资投资额用美元兑人民币的年平均汇率调整为人民币计价;(8)基础设施建设(Infra),采用城市邮电业务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

(三)模型构建

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既会导致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之间的地域差异,也会导致综试区设立前后的差异。为了控制这两种差异,更准确地识别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净效应,本文建立如下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来研究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

(2)

其中:下标i代表城市,t代表年份;X是控制变量;μi是城市固定效应,用以控制城市层面所有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λt是时间固定效应,用以控制各城市在不同时期可能受到的普遍冲击;ε为误差扰动项。

为了验证H2~H4,本文设计如下实证分析模型,进一步检验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促进城市创新创业的作用机制。

(3)

其中,Y是中介变量,在实证检验中分别为科技投入(St)、制度创新(Inst)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PSagg)。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其中,城市创新创业的均值为3.715 6,标准差为0.792 5,表明我国各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的创新创业活动存在明显差异。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均值为0.041 0,标准差为0.198 4,表明目前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政策的覆盖范围有限,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为了检验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本文根据式(2)的多期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2。其中,列(1)是在未加入任何控制变量和固定效应时的回归结果,列(2)进一步控制了城市与时间固定效应,列(3)则是加入了控制变量但未控制城市与时间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列(4)是加入控制变量并控制了城市与时间固定效应后的回归结果。列(1)~列(4)中核心解释变量Cecpa均显著且系数均为正,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显著促进了城市创新创业。由此,H1得以验证。此外,由列(4)可知,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后,城市创新创业水平提升了约4.75%。

表2 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影响城市创新创业的基准回归结果

(三)机制分析

前文理论分析表明,科技投入、制度创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均对城市创新创业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本文借鉴江艇[25]的研究,将机制分析聚焦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中介变量影响的检验上,检验结果见表3。表3的列(1)中,Cecpa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促进了城市的科技投入。科技投入的增加可以减轻创新者的科研资金压力,降低创新活动的风险和成本,增强人们的创新积极性,同时推动企业增加R&D投入。这意味着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通过增加科技投入促进了城市创新创业,H2得以验证。表3的列(2)中,Cecpa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推进了城市的制度创新。

表3 机制检验结果

市场化改革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创新,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收益,使创新创业者获得充裕的创新创业资源,促进了城市创新创业。由此,H3得以验证。表3的列(3)中,Cecpa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促进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而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人才聚集,人才聚集会产生知识溢出效应,从而影响新设企业所需的中间投入品、劳动力以及专业知识的流向与可获得性,增加创业机会与资源,进而促进企业创新和人们创业。由此,H4得以验证。

(四)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使用双重差分法的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政策实施之前有相同的趋势,若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前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城市创新创业变化趋势不一致,就会导致模型估计结果不准确,因此有必要进行平行趋势检验。为此,本文建立以下模型。

(4)

其中,M、N分别表示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前和设立后的期数。假如综试区设立之前的Cecpa显著,则实验组和对照组在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政策实施前的变化趋势存在显著差异;假如受到政策冲击之前的Cecpa不显著,则平行趋势检验通过。由图1可以看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政策实施前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因此,本文的双重差分模型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

图1 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2.安慰剂检验

本文借鉴徐思等[26]的做法,通过设立虚假实验组来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方法是将距离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最近的一个非试点城市作为实验组。检验结果如表4列(1)所示,Cecpa不显著,说明本文的双重差分模型通过了安慰剂检验。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此外,本文还采用随机抽样1 000次的方式进行安慰剂检验,构建虚假分组虚拟变量对式(2)进行估计,结果如图2所示。虚假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估计系数分布在 0附近,且真实估计系数在0值右侧,明显超出了安慰剂检验的估计值。这一结果进一步支持了本文双重差分模型设置的合理性。

图2 安慰剂检验结果

3.PSM-DID

为提高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实验组)与非试点城市(对照组)的可比性,本文采用PSM-DID方法进行分析,以检验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将式(2)中的控制变量作为匹配变量,采用核匹配方式对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重新匹配,利用匹配后的数据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的列(2)所示。Cecpa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4.替换被解释变量

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编制的中国区域创新创业指数不仅包括区域创新创业指数,还包括创新创业人均得分指数和创新创业单位面积得分指数。因此,本文借鉴毛文峰、陆军[23]的做法,分别以城市人均创新创业指数(Lnrinno)和城市单位面积创新创业指数(Lnainno)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估计,回归结果见表4的列(3)和列(4)。Cecpa依旧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5.替换解释变量

从公布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名单的时间来看,若政策实施当年的影响未满一年,则将当年的Cecpa赋值为1可能会高估政策效应。故本文借鉴Lu et al.[27]的做法,设置变量“新的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Cecpa_new),并将2015 年3月获批的第一批试点城市的Cecpa_new在2015年设置为 5/6,其后年份设置为 1,其他年份设置为0;将2016年1月获批的第二批试点城市的Cecpa_new在2016年及其后年份均设置为1,其他年份设置为0;将2018 年7月获批的第三批试点城市的Cecpa_new在2018年设置为 1/2,其后年份设置为 1,其他年份设置为0。然后将Cecpa_new代入式(2)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的列(5)所示。Cecpa_new依旧显著且系数为正,再次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促进了城市创新创业。

6.剔除干扰性政策

本文样本期间内,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和城市创新创业相关性较大的政策主要包括智慧城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宽带中国、国家级新区和创新型城市等试点政策。为剔除上述干扰性政策的影响,本文在基准回归模型中引入以上七项政策的虚拟变量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列(6)所示。Cecpa显著且系数为正,系数大小与基准回归结果相比也没有太大变化,表明其他干扰性政策并未影响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促进效应,进一步验证了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7.控制城市特征变量

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可能是非随机的,试点城市的城市特征差异可能会随时间的变化对城市创新创业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造成估计偏误。为了避免上述问题,本文引入事前城市特征变量与时间趋势项的交互项,构建如下模型。

Lninnoi,t=θ0+θ1Cecpai,t+θ2(S×f(t))+
μi+λt+εi,t

(5)

其中,S表示一系列事前城市特征变量,本文使用式(2)中取值是2013年的控制变量作为城市特征变量,以反映城市间事前的差异。f(t)表示时间的一次函数,S×f(t)表示城市特征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呈现的特定时间趋势。式(5)还控制了时间与城市固定效应。从表4列(7)的回归结果可知,控制城市特征变量后,Cecpa依然在5%的水平下显著且系数为正。

8.构造工具变量

由于对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难以找到合适的工具变量,本文借鉴Lewbel[28]提出的利用异方差构造工具变量的识别方法处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表4列(8)的回归结果显示,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9.排除多期双重差分法估计结果的偏误

由于双向固定效应(TWFE)框架下的多时点双重差分估计量可能存在较大的偏误[29-30],本文借鉴Chaisemartin &D’Haultfoeuille[29]的方法讨论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中负权重的占比,发现有77个正权重、0个负权重,但同时发现两个检验系数估计在异质性处理下接近于0,是不稳健的,基准回归中 TWFE 估计量可能存在偏误。因此,本文基于Butts &Gardner[31]和Chaisemartin &D’Haultfoeuille[32]的方法,得到了考虑多期双重差分处理异质性后的回归结果②。结果显示,Cecpa都依旧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五)异质性分析

1. 基于城市等级的异质性分析

不同行政等级的城市在改革自主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会导致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创业产生差异化影响。本文将省会城市与副省级城市定义为中心城市,将其他城市定义为非中心城市,并设定城市等级虚拟变量(Level),将中心城市赋值为1,非中心城市赋值为0。将Cecpa与Level的交乘项(Cecpa×Level)代入式(2)进行估计,结果如表5的列(1)所示。可以发现,Cecpa×Level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行政等级更高城市的创新创业促进效应更强。原因可能在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涉及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创新,行政等级较高的城市拥有较大的改革自主权,更有利于调动资源,推动技术标准、监管模式、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建设等先行先试,进而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城市创新创业水平。

表5 异质性分析结果

2.基于城市规模的异质性分析

城市规模会影响产业集聚效应,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不同规模城市的创新创业促进效应可能存在差异。本文设立城市规模虚拟变量(Scale),将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定义为“大城市”,赋值为1;否则定义为“中小城市”,赋值为0。将Cecpa与Scale的交乘项(Cecpa×Scale)代入式(2)进行估计,结果如表5的列(2)所示。Cecpa×Scale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规模更大城市的创新创业促进效应更强。原因可能在于,大城市具有较大本地市场效应,可以凭借经济和人口规模优势,吸引更多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企业进驻和创立,促进跨境电商综试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效应发挥,进而提升城市创新创业水平。

3.基于城市区位的异质性分析

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直很突出,因此东中西部地区城市的区位差异性很可能会导致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政策效果产生差异。本文设立城市区位虚拟变量(Area),将东部地区城市赋值为1,中西部地区城市赋值为0,并将Cecpa与Area的交乘项(Cecpa×Area)代入式(2)进行估计,结果如表5的列(3)所示。Cecpa×Area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东部地区城市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更强。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城市的财政资金、人才、技术等有利于创新创业活动的资源更加丰富,产业链相对完备,生产性服务业也更为发达,更利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科技投入、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效应的发挥,从而提升创新创业水平。

4.基于城市科教水平的异质性分析

跨境电商发展对信息技术、高端人才的需求较大,因此城市科教水平差异也会导致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产生差异。是否拥有“211工程”高校是衡量城市科教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本文设定城市科教水平虚拟变量(Uni),将拥有“211工程”高校的城市定义为高级科教城市,Uni赋值为1;否则定义为一般科教城市,Uni赋值为0。将该Cecpa与Uni的交乘项(Cecpa×Uni)代入式(2)进行估计,结果如表5的列(4)所示。Cecpa×Uni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科教水平更高的城市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相对更强。原因可能在于,科教水平较高的城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可以借助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的机遇,围绕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而且较高的科教水平还能够为跨境电商技术标准完善以及各配套服务岗位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有利于跨境电商综试区对城市创新创业促进效应的发挥。

5.基于创新动机的异质性分析

黎文靖、郑曼妮[33]认为企业创新动机可分为两类:一是为了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增强竞争能力而进行的“实质性创新”,二是为了满足政府政策要求和监管标准而进行的“策略性创新”。有鉴于此,本文进一步探究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不同创新驱动效应。其中,实质性创新的代理变量是城市人均申请发明专利数(Subst),策略性创新的代理变量是城市人均申请非发明专利数(Stra),二者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表5列(5)、列(6)的回归结果显示,实质性创新的解释变量显著且系数为正,而策略性创新的解释变量不显著,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推动了实质性创新的发展,具有高质量的创新驱动效应。原因可能在于,跨境电商综试区通过一系列开放举措和制度创新,吸引大量企业进驻,也使企业更多地面对国际市场,增加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刺激企业通过实质性创新增强自身竞争能力,以获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五、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2013—2019年中国28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以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了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影响。研究发现:(1)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能显著促进城市创新创业,在经过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然成立;(2)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对城市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制度创新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实现;(3)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的创新创业驱动效应在行政等级较高、位于东部地区、规模较大以及科教水平较高的城市体现得更为明显,而且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主要促进了实质性创新而非策略性创新。

上述结论为促进城市创新创业以及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首先,应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的实施范围,整合梳理已有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成熟经验和建设成效,鼓励支持更多城市申报跨境电商综试区,在更大范围发挥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优势,推动更多地区创新创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其次,应结合地区特征,优化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试点推广路径。从地区特征来看,应重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具有一定科教水平、人口规模的城市,以便更充分地释放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红利。在科教水平较低的城市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时,可以同时在当地建设高校或科研机构;在人口规模较小的城市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时,应出台一些扶助政策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和提升技术水平,从而使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在这些城市产生更大的创新驱动效应。最后,应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支持与跨境电商有关的产业链和生态链建设,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夯实创新创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鼓励跨境电商综试区大力推行市场化导向的制度创新,让企业在交易、通关、结汇、监管等方面享受便利,从而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各方共赢,并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吸引各种与跨境电商产业互补性强的企业或机构进驻,产生集聚效应,形成知识溢出环境,推动城市创新创业发展。

注 释:

①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网站(https:∥cer.gsm.pku.edu.cn/info/1035/1057.htm)。

② 限于篇幅,具体回归结果未列示,留存备索。作者邮箱:zhanghui2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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