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中的差异性研究
——以郎庄面塑和曹州面人为例

2023-12-07朱洋洋张书华

关键词:面人面塑手艺人

朱洋洋,张书华

河南科技学院 服装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1]。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初始阶段就已提出整体性保护的原则。刘魁立认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要保护文化事象本身,也要保护它的生命之源;既要重视文化的‘过去时’形态,也要关注它的‘现时’形态和发展;既要重视文化的价值观及其产生的背景和环境,又要整合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其利益诉求;还要尊重文化共享者的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等”[2]。这意味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需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环境与人等多个维度实行综合保护,最大限度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和完整性。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众多,其历史起源、传播发展、传承路径等千差万别,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涉及的内容错综复杂,需要对具体项目进行细致梳理,分门别类地实施整体性保护。

纵览我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民间艺术在数量、质量上都占有重要的优势。以传统面塑为例,其由最初的食物演变为祭品,继而发展为手工商品,至今衍化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地展现了其所属地域的文明发展历程。同处黄河中下游鲁西地域的郎庄面塑和曹州面人,二者共同历经了相近的麦作农业文明发展历程,但由于历经了截然不同的起源与发展、传播与传承的过程,两种面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方面表现出古朴型与精致型的鲜明对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方面表现出原生型和次生型的显著差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方面表现出内向型和外向型的巨大反差。在对郎庄面塑和曹州面人进行整体性保护的过程中,应当深入探讨两种面塑在本体、环境与人三个方面所存在的差异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的“约束型”保护与“放任型”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即文化事象本身,包括人、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等不同层次,多以流动、变异的形态存在于一定时空,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变化。有时为了突出或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门类特点,亦可直接从外部特征入手,研究其与不同文化事象间的差异[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能够最大程度地展现其外部特征,人们往往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作为认知的主要对象,进而实现更加深入的整体性保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往往遵循全面性保护原则,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环境、传承人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对其本体的保护也存在不同的侧重。郎庄面塑与曹州面人在本体上表现出古朴型与精致型的鲜明对比(图1),因此,基于面塑本体的整体性保护方式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别。

图1 郎庄面塑与曹州面人作品

郎庄面塑起源于山东冠县北馆陶镇郎庄村。据记载,在元末明初的长期战争中,鲁西一带人口锐减,十室九空,田园荒芜;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迁山西无田农民往山东开垦(1)莘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莘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莘县文史资料·第4辑(地名)》,山东省聊城市福利企业公司印刷厂印刷,1992年,第164-166页。。有郎姓兄弟从山西迁徙到鲁西,在今冠县北馆陶镇立村定居,该村便得名为郎庄。后因村里灾祸不断,有人说“郎”与“狼”同音,担心村名或地气太凶,恐以人的力量不能震慑,便有村民用面粉捏成虎形,祈求用面老虎“吃”掉狼,保佑村寨平安。郎庄面塑以小麦面粉为原料,经发酵擀压、裁剪塑形,制成特定轮廓的面坯;然后用梳子、竹片、酒盅等工具进行精细化造型处理;在蒸制过程中,面坯受热膨胀,蒸熟后自然风干,形成硬质面塑坯底;在表面涂刷无色明胶,形成光滑涂层,以食用色素为颜料绘图点缀形成面塑作品。因蒸制过程中面坯底面与篦子贴合,面塑底部成为纯平面,仅能在面塑表面进行图案绘画或造型加工,由此导致其形态大多属于平躺式“浮雕”。郎庄面塑常见造型有虎、龙、马、狮、蛙、鱼、燕、蛇等动物以及石榴、桃子、葫芦等植物,后来还发展出西游四师徒、穆桂英挂帅、八仙过海等人物题材。总体而言,郎庄面塑的本体构成可抽象为平躺浮雕——涂彩方式,呈现出古朴型的本体特征。

曹州面人主要聚集在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镇穆李村。相传古曹州(今菏泽)常因黄河决口,灾祸频发,人们通过捕杀猎物的方式祭祀天地神灵,以避灾祸求平安。后来出现用面粉捏成的家禽代替活物,被称作“花供”。19世纪中叶南方战乱,大量避难者流离北上,菏泽地区以寨墙、护城河组成的民间村落防卫系统相对安全,吸引了大量难民[4]。当时来自江西瑞州府弋阳的王清原、郭湘云二人寄居菏泽西穆李村,凭捏面人手艺在当地购田安家。王、郭二人本是江南稻作文化的江米面人手艺人,由于江米面人挺立性和塑形性相对较差,其二人结合菏泽当地用小麦面制作花供的手艺,将江米面和小麦面制成混合材料,使得面塑具有挺立性好、易塑形、造型精致、易保存等特点,从此产生曹州面人的新形式[5]。曹州面人以混合的小麦面粉和江米面粉为主要原材料,加入适量甘油、固化胶、防腐剂、防虫粉、食盐等材料;用热水和面,揉至表面光滑后文蒸15分钟;将蒸好的面饼分团后加入不同颜色的食用颜料,揉成彩色面团;使用塑刀、剪子、梳子、竹签等工具,结合揉、捻、切、按、搓以及压、挑、拨、粘等手法,最终塑造出立体的面人形象。总体而言,曹州面人的本体构成可抽象为立体圆雕——通彩方式,呈现出精致型的本体特征(表1)。

表1 郎庄面塑与曹州面人本体属性对比

郎庄面塑被赞为“民间工艺品中的一枝奇葩”,保持了原始、古拙、粗犷、夸张的风格和平躺式、浅浮雕式的造型,因此需要合理保持郎庄面塑的典型特征,使其成为未来面塑艺术可持续发展的原始基因。例如,建立郎庄面塑艺术博物馆、档案库或电子数据库,以实物或史料的形式保存郎庄面塑的原始模样,积淀面塑艺术振兴的文化底蕴,适时激发面塑发展的新活力。尽管这种保护方法不能在短期内快速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但能够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基因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得以妥善保存,是典型的约束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保护范式。

曹州面人的真正起源是菏泽花供与江西江米人技艺的融合,是南北方面塑文化在交融过程中的创新。曹州面人的开放、流动、交融属性,赋予其“变”的特质。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流动与变化成为一种常态,创造出造型纷繁的物态本体,但“曹州面人”的称谓始终以不变应万变,物态化的面塑本体俨然成为“曹州面人”的名誉载体。对于不断更新变化的曹州面人,应当任由其本体形态自然萌生,甚至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其本体革新,以促进其多样化发展。这种保护方法能够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活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持续性改良,是典型的放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保护模式。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的“封闭型”保护与“开放型”保护

环境这一概念来源于生态学,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共同构成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整体环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中,更加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产生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如地理环境、历史环境、人文环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环境,既是孕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天然沃土,又在一定程度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产生影响。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环境,能够更加科学全面地实现整体性保护。郎庄面塑和曹州面人二者都产生并发展于鲁西平原地域,地理位置相距较近,自然环境差异不大。但由于两种面塑在地理环境方面表现出固定性与流动性的差异、在历史环境方面表现出安稳性与动荡性的差异、在人文环境方面表现出主动性和被动性的差异,使得二者在环境方面整体上呈现出原生型与次生型的显著区别。因此,基于面塑存在环境的整体性保护也展现出不同的思路。

郎庄面塑由早期的祭祀祈福功能逐渐转变为婚丧喜事、节庆礼仪的装饰点缀。20世纪中期,因生活物资匮乏,很多商贩来郎庄村购买面塑,销往外地,赚取利润。郎庄村民基于市场需求导向,制作大量面塑商品获得收入。后来国内经济条件好转,小麦面粉变得廉价普遍,郎庄面塑逐渐衍化为儿童玩物,在周边集市庙会从事面塑手艺的都是郎庄人。20世纪90年代郎庄面塑手艺人积极到山东省聊城市、济南市献艺,2008年郎庄面塑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郎庄面塑在地理环境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固定性特征。郎庄村周边再无带“狼”音的村庄,界定了郎庄面塑起源的特殊地理位置——郎庄村,也确定了郎庄面塑源生于郎庄村的地理环境。面塑手艺人通过在郎庄本村制作面塑赚钱,避免了动荡流离,将面塑文化稳定在郎庄村,展示出郎庄村地理环境在面塑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在变迁过程中,面塑手艺人往往在郎庄周边地域卖面人,而没有去远方,再次证明郎庄及周边地域地理环境的重要意义。郎庄面塑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环境是相对安稳的,百姓充满希望。郎庄百姓长途迁徙、开垦荒地,在郎庄村建立家园的历史背景是政府的统一政策,具有安全稳定性。郎庄百姓变“无田”为“有田”、捏面老虎镇宅、制作面塑盈利,其目的都是过上更优越的生活,具有美好的憧憬性。郎庄面塑存在的人文环境是本地人在周边区域从事面塑行业,与当地社会民俗密不可分,具有相对主流的权威。捏面老虎的郎庄百姓是根据国家政策迁徙至此,受到国家保护,在郎庄村内具有一定的财产土地权。面塑手艺人在郎庄本村制作面塑销售给外地商贩,具有经营主动权。郎庄面塑主要出现在祭祖、社火、集市、庙会、丧葬、嫁娶等祭祀敬神、岁时节日、婚丧礼仪的场合,在周边市集庙会从事面塑手艺的都是郎庄人,说明郎庄面塑与地域民俗环境紧密相关,已经成为当地的民俗文化主流。综合地理环境、历史环境和人文环境所表现出的特征,郎庄面塑在当地土生土长,与郎庄村及周边地域环境具有不可割裂的联系,总体上呈现出原生型的环境特性。

曹州面人自南北文化融合后,手艺人广收门徒,结队游艺。在国内许多地方的集市庙会、交通要道、商贸集墟、城乡街巷均能见到曹州面人手艺人。据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曹州面人手艺人已经流布在北京、河北、河南等地[6]118-119,后从菏泽出发向南,经商丘、徐州、蚌埠、南京、上海等地沿途游艺,一路南下到厦门、广州、香港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塑手艺人由农村迁往城市,在菏泽市区成立面塑社,后迁往济南,专门研究面塑理论与技艺。改革开放后,曹州面人手艺人依然保持外出游艺的方式,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开始走向更加广阔的国际平台。

曹州面人在地理环境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流动性特征。手艺人游艺全国各地,没有固定城市和方向,仅把穆李村当做定期返回的据点,在地域流动过程中发展壮大。曹州面人生成、发展的历史环境是相对动荡的,手艺人生活条件比较艰难。曹州面人产生的历史背景是外来人口为躲避战争而寄居在穆李村,具有相对的漂泊性;以捏面人为生计购田安家、游艺营商,其目的是保证基本的生存,具有一定的被动性。曹州面人存在的人文环境是外地人不断融入新的地域从事面塑行业,不再单纯地依赖地方民俗,具有相对被动的弱势。王清原、郭湘云作为外来人员,向菏泽地区带来相对小众的江米人文化,期望与本土面塑文化融合,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发展过程中手艺人长期以游艺的方式在外地经营,吸收异地文化,同时不再过度依赖传统民俗环境,而是流动在各地集市庙会、交通要道、商贸集墟、城乡街巷等更多具有市场活力的场所,具有连续的变动性和发展性。综合地理环境、历史环境和人文环境所表现出的特征,曹州面人不再单一地与某个固定地域发生单向联系,而是选择不断融入新的环境,在更加多元、变化的环境中发展,总体上呈现出次生型的环境特性。

郎庄面塑的振兴与发展,需要保护其存在环境,尤其需要深耕文化土壤,打造郎庄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郎庄村煞狼、镇宅等原始信仰的氛围已经不复存在,但周边地区节庆习俗、民俗庙会等活动日渐复苏,祭祀祈福、乔迁辟邪、伴手玩具等生活需求依然存在。保护郎庄面塑需要重视其“人们生活所需”的社会文化环境,这种需求可以理解为艺术作品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因此,需要开发并创造面塑在现实生活中的创新价值,为面塑文化创造新的生存空间,推动郎庄面塑文化回归生活。例如,将郎庄村打造成传统面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落,开设面塑创新工坊等,构建面塑文化场域[7]。在这种综合环境中改善面塑造型设计,推动面塑文创开发,深化面塑功能拓展,创造面塑价值,以满足当代社会生活的需要。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注重在特定区域进行文化环境的打造和社会需求的挖掘,从而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动力,是典型的封闭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保护模式。

曹州面人发展活力的激发,需要对其存在的活态流动环境进行保护。这种环境是指曹州面人从穆李村传播到周边地域再到全国甚至海外,并将外部信息带回村落的动态环境。正是不断反复地流出与流入,才使得曹州面人不断更新与升级,提升了曹州面人的社会适应能力、行业竞争能力。因此曹州面人生存的活态流动环境是其生命之源,只有加强不同地区文化的交流,让不同时期的曹州面人历经文化碰撞才能认清自身,取长补短,不断适应不同环境。保护曹州面人活态流动环境的主要形式是加强面塑手艺人与外界的交流,具体方式包括拓展外出游艺表演的方式,鼓励面塑手艺人参加不同地区、等级的展会、博览会,举办各类文艺交流会等,提高面塑行业人员的信息活跃度。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注重环境的变化与交融、文化的交叉与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与革新,是典型的开放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保护模式。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的“扶持型”保护与“管理型”保护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以人类社会为存在基础,紧密围绕人的生活而存活。王福州认为:“非遗保护的旨归,是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历史中的人,既是各种非遗实践的主体,也是非遗发生影响的客体;既是非遗的创造者、使用者和持有者,也是非遗的传承者和保护者。”[8]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中,一定要坚守“人”的核心地位,这不仅体现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实践的重要方法与经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手艺人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手艺人的活动动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流传的时间和地域。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的因素,能够更加精确地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动态,最终实现活化的整体性保护。郎庄面塑与曹州面人手艺人分别表现出内向型和外向型的活动动态特征,因此,基于面塑“人”的整体性保护也展现出不同的路径。

郎庄面塑的前七代传承人全部是以家族内部传承为主的方式,艺诀流传,保持传统手法,固守在郎庄村落周围,直到第七代传承人郎秀将面塑技艺传授给两名非郎庄村人才打破这一现象。由于郎庄面塑造型过于粗犷古朴,不完全符合当代人的生活审美需求,其市场需求量甚小,导致手艺人制作面塑的经济收入远不如外出务工,面塑从业者逐渐减少。虽然部分坚守面塑制作的手艺人偶尔去外地参加展览会,有时也会有学校教师带领学生到郎庄学习面塑技艺的情况,但都只是郎庄面塑的短暂性传播,并非长期稳定传承,不能真正扭转郎庄面塑的困难处境。郎庄面塑遍布之处,形成大小不等的面塑文化丛,多个文化丛联系在一起形成相应的面塑文化圈。郎庄面塑的一级核心辐射范围距离较近,多处于郎庄村及周边地域,所形成的面塑文化圈相对较小;郎庄面塑二级辐射范围的城市数量也较少,主要是其归属城市聊城市和省会城市济南市;郎庄面塑三级辐射点极其零星,主要是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城市参加展会,影响力极小。

曹州面人紧随国家相关农村扶贫政策和乡村振兴政策,不断与时代结合,主动进校园进社区,走上网络云端,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数据平台,建立曹州面人创意产业基地,不断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9]。曹州面人手艺人不断融合各地文化艺术经验,提高自身面塑技艺,在各地扎根发展,如李金城从山东农村迁到了洛阳市从事面塑艺术,其儿女们分别在西安、洛阳继承面塑事业。曹州面人打破传统家族式、师徒式、邻里式的传承方式,在不同地域招收新学徒,不断在异地立足,甚至走出了国门到达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献技展演[6]119。总体而言,曹州面人形成了由穆李村向周边村落及菏泽市区扩散的一级核心辐射范围,由菏泽向豫、皖、苏、沪、闽、粤、港等地区扩散的二级辐射范围,由国内向国外东南亚地区及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扩散的三级辐射范围。

尽管两种面塑艺术具有相近的农业文明背景,但其所构建文化圈的范围规模、扩展程度截然不同。两种面塑发展的巨大差异并非偶然。郎庄面塑起源阶段的手艺人就生活在郎庄村,发展过程中的手艺人一直安定在郎庄村,经历变迁阶段后的手艺人直到现在仍然固守在郎庄村附近活动。在不同历史阶段,郎庄面塑手艺人的活动动态具有强烈的稳定性,呈现出明显的内向型特征。

曹州面人起源阶段的手艺人是外来人口,逐渐融入穆李村本地生活,具有原生的适应性与交融性;在发展过程中的曹州面人手艺人形成农忙而耕、农闲而出的游艺模式,菏泽这一核心地域成为曹州面人手艺人流动的出发起点和返回终点,曹州面人手艺人的流动具有典型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在变迁阶段的曹州面人手艺人打破传统闭塞的传承方式,在不同地域收徒传艺,扎根发展,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性与扩张性。在不同历史时期,曹州面人手艺人的活动动态具有显著的流动性,呈现出典型的外向型特征(图2)。

图2 郎庄面塑与曹州面人手艺人活动动态特征

郎庄面塑发展到今天,建立长久的传承人培养机制已经迫在眉睫,这是郎庄面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郎庄面塑亟须增加传承人的培育数量,提高长期传承的概率;同时,需要提高郎庄面塑传承人的选拔质量,被传承者需要与郎庄村拥有相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情境,熟悉郎庄面塑的传统文化涵义,能够用地域文化创作地域艺术,以此守住郎庄面塑的原生文化命脉。但在目前的发展状况下,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郎庄面塑的传承人培养还无法实现自给自足、良性循环,需要政府部门、地方组织给予规划和帮扶,从而实现郎庄面塑的可持续传承。这种保护方式适用于大多数濒危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有效延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活时间,缓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燃眉之急,但并不能作为长久之策或形成依赖,属于典型的扶持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的保护模式。

曹州面人的长久发展,首要的是保护活态化的文化运行机制,其核心是曹州面人的集体性人员管理平台,这是曹州面人“活”的灵魂。这里所指的“集体性”是指那些面塑手艺人的家庭所在地、祖籍所在地、师门所在地、技艺习得地、游艺归宿地等是在菏泽地域,并且承认或被承认其面塑技艺从属于曹州面人体系。因此,对于曹州面人集体性的保护,需要产生特定的制度或公约,以保持面塑手艺人及其活动的可控性,对面塑手艺人的从艺活动形成指导和约束,维护面塑手艺人的集体形象,保持曹州面人的良好声誉,保证“曹州面人”集体性的和谐。其次,是对曹州面人传承人谱系的保护。目前已知曹州面人传承人谱系已经初步建立,历史上曹州面人的突出贡献者及重要成员已经大致梳理完成。但曹州面人文化是动态发展的,需要对其家族谱系进行长期收录和完善。现实问题是,曹州面人手艺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迁离菏泽地区,分散在祖国各地,其传承方式也变得更加多元开放,由此导致曹州面人传承人谱系的后续整理难度不断加大,需要建立电子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手艺人进行信息掌握。这种保护方式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形成高效的指导和规范,强化专业队伍,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高质量发展,属于典型的管理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的保护模式。

结 语

本文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郎庄面塑与曹州面人为例,通过研究其本体、环境、人三个方面的差异,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不能一概而论。虽是“整体”保护,亦分先后主次、轻重缓急,应当实行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的整体性保护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从外部形态来看,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环境、人三个方面,形成三位一体整体性保护的关系。但经过深入分析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在本质上依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和客体进行辩证保护,即“人”和“环境、本体”之间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孕育出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的存在又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二者之间存在一体性关系,由此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可分为“人—环境、本体”或“环境、本体—人”两种保护模式。

郎庄面塑文化始终聚集在以郎庄村为核心的周边区域,因此对郎庄村落环境的保护成为重中之重。基于郎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的打造,对面塑的本体进行保存和创新,在面塑活化的过程中带动传承人发展,形成“环境、本体—人”的整体性保护模式。曹州面人整体性保护的重点在于对其流动人员的管理和约束。通过建立曹州面人的集体性管理平台,维护其流动性的文化运行机制,推动曹州面人融入并打造新的文化环境,培育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新面塑的艺术本体,形成“人—环境、本体”的整体性保护路径。笔者希望通过此个案研究,透视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在强调整体性保护的前提下,同时注重内在要素的差异,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研究,以寻求更科学有效的整体性保护方式。

猜你喜欢

面人面塑手艺人
跃然指尖的面塑
A new beginning
维吾尔族手艺人
承地方面塑特色 探创意实践之路——以《面塑鱼趣》一课为例
胶东面塑——花饽饽
宜宾面塑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探讨
累并快乐的手艺人
孙空空 捏面人
面人王
面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