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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GAM模型的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困境与应对策略研究

2023-12-05徐旭威王新雷张志豪李旦宜

浙江体育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中国篮协联赛俱乐部

徐旭威,王新雷,张志豪,李旦宜

(宁波大学 体育学院,浙江 宁波315211)

0 前 言

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体育产业大发展以及职业体育大改革。高质量的体育表演服务供给不仅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路径,无疑已成为重要的大众新消费点和经济新增长点。[1,2]作为我国体育表演服务业改革的先锋,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联赛”)在管办分离后,市场化、职业化发展对其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顺应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和中国职业体育改革2.0时代发展的要求[3],提升CBA联赛市场供给侧核心产品质量,科学合理地做好管理系统运行机制规划,将成为CBA联赛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本研究对管办分离后的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构建,并利用探测非线性回归的广义加性模型(generalized additive models:GAM)对CBA联赛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运行效果展开剖析和实证研究,进而为CBA联赛科学、合理的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市场化、职业化发展需要情况下的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困境与推动策略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调研。以“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中职篮”“复杂系统理论”等为关键词,检索到中国知网(CNKI)2000-2019年的有关核心期刊论文228篇,通过进一步阅选后参考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篇;通过国家图书馆、宁波大学图书馆等查阅了“中国职业体育”“复杂系统理论”和“系统科学理论”等相关书籍6部;查阅了近10年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篮协)官网及互联网关于中职篮改革方面的相关文件和文献137篇,其中参考了23篇。

1.2.2 德尔菲法。对近年来关于篮球职业联赛文献中出现的运行系统评价指标进行收集、整理和归类,初步形成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4-8]。在此基础上,以从事篮球专业研究10年以上、或从事职业篮球管理、训练和竞赛工作5年以上为标准,共计选取了7名职业篮球管理者、4名教练员和9名高校教师组成专家组(表1),对指标体系进行2轮修订和评价。

进一步通过每轮调查表回收率以及表中设置的专家判断依据和对咨询内容熟悉程度情况[9-10],来了解专家对研究的积极系数和权威性。2轮专家的积极系数分别为100.00%、88.89%;第1轮专家判断系数为0.836,对内容熟悉程度值为0.872,权威系数为0.854;第2轮专家的判断系数为0.818,对内容熟悉程度值为0.823,权威系数为0.821。也说明本研究德尔菲法选择的专家积极性和权威性较好。

1.2.3 问卷调查法。

1.2.3.1 调查问卷发放与回收。在确定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后,于2022年6月-2023年5月份对国内部分篮球专家和教练员发放了调查问卷。共计发放问卷100份,回收84份,有效问卷82份。其中向高校专家发放45份,回收40份;向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发放10份,回收8份;向中国篮协管理者发放10份,回收8份;俱乐部经理和工作人员发放了15份,回收11份;职业队教练发放20份,回收15份。

1.2.3.2 问卷的效度、信度。如果问卷内容是以理论为基础,且是参考以往学者类似研究问卷内容加以修订而来,并经学术专家讨论和进行预测,即具有相当的内容效度[11]。由于该指标体系内容是根据以往学者的类似研究总结并经德尔菲法专家先后2轮审核,故效度较好;经Cronbach α系数对指标体系中同一维度下的各项目间一致性进行信度检验发现,指标体系α系数达到0.975,远高于0.60的可接受水平[12],因此该问卷总体内部同质性信度较好。

1.2.4 数理统计法。采用统计软件包SPSS25.0将采集的专家数据建立数据库,并利用R语言软件GAM模型构建了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指标体系评价模型,来探测数据变量之间非线性的复杂关系。再进一步结合回收问卷数据,对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效果进行实证评价。

2 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GAM模型构建

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表2 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在收集前人职业篮球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CBA联赛整体以及各参与主体子系统现状,最初设定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经专家对初步选取指标按“不合理指标”“建议修改的指标”及“没有考虑到的指标”等3个方面进行筛选和补充后,利用李克特五分量表法再次函询专家对各个指标的重要性评价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的评价结果进行了筛选和确认,最终确立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表2)。

2.2 GAM评价模型构建

2.2.1 模型应用阐释。虽然线性模型简单、直观、易懂,但在中职篮管理系统中,由于指标众多且相互之间关系复杂,线性假设很可能满足不了评价实际需求,甚至违背实际情况。考虑到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可能具有的非线性结构,因此尝试利用探测非线性回归的GAM模型[13,14],对评价指标体系中三级指标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选取其显著性指标变量通过“mgcv”程序包进行模型构建。以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为响应变量,以筛选的相关三级指标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对中职篮管理系统的运行质量及相关子系统因子变量进行回归分析。GAM模型的表达式为[15]:

其中,Y为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α是适合函数的截距;e是随机误差项;表示三级指标解释变量,即影响因子;是各三级指标变量的任意单变量函数,通过样条平滑函数来估计。将筛选出的三级指标变量代入GAM模型,进一步筛选出影响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主要因子[16]。通过分析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与相应三级指标主成分变量间的线性与非线性关系,探究CBA联赛管理系统内部结构特征,并识别各主成分变量的影响强度,对影响较大的主成分变量作用进行解释。

2.2.2 模型构建。

2.2.2.1 三级指标降维处理将CBA联赛管理系统一级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对应的三级指标V1-V22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建模。首先对V1-V21进行主成分分析(PCA)降维,经计算前四个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达到79.76%,故将这四个主成分变量作为综合后的新解释变量,用Z1-Z4表示,Z1-Z4在原始变量V1-V21上的因子载荷情况见表3。

根据四个主成分变量的因子载荷情况对其重新命名:Z1的各因子载荷值十分接近,并且变量载荷值都为正,它可以代表CBA联赛管理系统的综合水平,故称其为综合发展质量因子;Z2的因子载荷值呈两极化,其中涉及到中国篮协系统和CBA公司系统变量V1-V10的因子载荷值与涉及到俱乐部及其所属管理系统变量的V11-V21因子载荷值相反,它反映了CBA联赛管理主体与俱乐部管理主体之间的监督制衡关系,故称其为管理监督制衡因子;Z3在变量V5(中国篮协工作质量水平程度)上的因子载荷值为0.860,远远高于其余21个变量的因子载荷值,故命名为中国篮协工作质量因子;Z4在D1(中国篮协系统)指标V1-V4与D2(CBA公司系统)指标V7-V10和D3(俱乐部管理系统)V17-V21之间的因子载荷值呈明显的正负两极化,它反应了这三个系统在各自机构设置目标下的完成度,故称其为各系统目标实现质量因子。

表3 中职篮管理系统主成分在原始变量V1-V21上的因子载荷情况

2.2.2.2 模型结果对一级指标与上述四个主成分变量Z1-Z4进行GAM统计建模,来了解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和非线性关系。在这里假定模型如下:

C1=S0+S1(Z1)+S2(Z2)+S3(Z3)+S4(Z4)+ε

其中S0是常数项,Si(·),i=1,...,4是未知的光滑函数,并且有E(Si(Zi))=0,i=1,...,4,ε是均值为0的随机误差项。

通过样条函数仿真对非线性部分Si(·),i=1,...,4的估计结果显示:①模型调整后的R方为0.605,同时偏差解释度达到66.3%,表明模型可以非常好地对数据进行解释。②常数项中S0以及非线性部分S1(·)和S2(·)对应的P值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模型的常数项S0以及非线性部分S1(·)和S2(·)均呈现显著。③四个主成分Si(·),i=1,...,4的自由度均大于1,说明各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非线性成分。(注:edf表示估计的自由度,其值越接近1表示对该部分未知函数的估计越接近线性函数,反之其值大于1越多,该部分未知函数的估计越复杂、非线性程度越高。)④提取的S1(Z1)、S2(Z2)、S3(Z3)、S4(Z4)的F值分别为35.354、4.074、1.371、1.221(注:其中F统计量数值越大,其对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影响就越大)。可见综合发展质量因子Z1、管理监督制衡因子Z2是该一级指标系统的主要影响因素,而中国篮协工作质量因子Z3、目标实现质量因子Z4影响较小。

2.2.2.3 各主成分变量的非线性关系绘制各主成分变量的非线性结构图来进一步挖掘CBA联赛管理系统内部各主成分指标变量的线性与非线性关系。其中横轴是各主成分变量得分值,纵轴括号内数值是对非线性函数自由度的估计值,结构图中实线表示各主成分变量对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合理程度的平滑化拟合值,虚线表示拟合的函数的逐点置信区间上下限。

图1显示,综合发展质量因子与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质量接近线性正相关关系(edf=1.218)。即综合发展质量指标数值越大,表明对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越高。绝大部分的点都散布在拟合曲线附近,并且没有明显的聚集现象,这为利用综合发展质量因子Z1评价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提供了依据。S1(Z1)的F值(35.354)远大于其余三个主成分变量,说明Z1可以作为评价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主要参考指标。

图1 综合发展质量因子对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影响(Z1)

图2显示,管理监督制衡因子与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质量呈明显的非线性关系(edf=7.278),数据点呈现一定的集聚性,靠近中心点的密度比远离中心点的密度略大。该拟合曲线呈波动形态,总体上有一个较小的正斜率,局部有上升有下降,说明监督制衡因子Z2对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影响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如果一定时期内监督制衡机制合理度较好,可以促进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提升;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发展,一成不变的监督制衡机制又成为系统发展的阻力,又显示出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下降。这也符合经济学原理特征:如果一个系统内部的各单位可以很好地彼此制衡,整个系统的运转就会按照既定规则来进行。S2(Z2)的F值达到了4.074,表明Z2可以作为评价中职篮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又一重要指标。

图2 管理监督制衡因子对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的影响(Z2)

3 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实证分析

3.1 综合满意度方面

3.1.1 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变革方面。相关指标V1(中国篮协机构设置合理程度)、V2(中国篮协管理职能合理程度)、V6(CBA公司机构设置合理程度)、V7(CBA公司机构管理职能合理程度)、V12(政府、企业对俱乐部支持力度)等指标,专家评价打分均在7.52分以上;而V11(政府、企业参赛目的合理程度)、V13(所属政府、企业对俱乐部责权利划分合理程度)、V15(俱乐部规模合理程度)、V16(俱乐部机构设置合理程度)打分较低,均在6.13分以下。说明管办分离后的中国篮协与CBA公司管理机构职能变革效果得到了专家们的广泛认同,但俱乐部所属政府、企业以及俱乐部的相关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与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20世纪50年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中国篮协就已经成立;而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不同时期对竞技篮球发展的需要,又先后诞生了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篮管中心)、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中篮联)及各俱乐部有限公司等管理系统,他们在中职篮的不同发展时期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职篮职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两块牌子、一队人马”所组成的联赛管理体制弊端频现,如“联赛双轨制管理与职业化发展需求”“联盟与俱乐部盈利分配”“国家队赛训与联赛举办平衡”之间矛盾愈演愈烈,管办不分已成为中职篮发展的最大阻碍。随着2015年7月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颁布,紧接着CBA公司成立,姚明当选中国篮协主席和CBA公司董事长,篮管中心、中国篮协与CBA公司也相继进行了中职篮管理和运营的相关授权和接管,同时CBA公司内部也开始股权改革,每一支俱乐部认购中职篮5%股份,且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管理机构的大幅改革与重构,CBA已经形成了全新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图3),篮管中心、中国篮协、中篮联及各俱乐部之间也形成了全新的关系(图4)。在责权利的划分当中,篮管中心、中国篮协的竞赛管理部、社会发展部还有监督和指导中职篮的义务,而两个机构的其他部门则将主要精力和任务放在了我国篮球运动的大众开展、后备人才培养、裁判员队伍培养、国家队建设、全国性篮球其它赛事组织等方面;CBA公司按照与中国篮协签署的授权协议,拥有中职篮独家开发、推广和经营的商务运营权,并承担全面行使CBA联赛办赛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任务;各俱乐部则负责球队管理、有组织地参加联赛、俱乐部市场运营等。

图3 CBA公司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

图4 中国竞技篮球整体管理系统结构与中职篮管理系统的关系情况

管办分离的实施,推动了CBA联赛职业化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步伐。全新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使得CBA联赛实现了内部管理主体利益的统一,且近几年成果斐然。但CBA联赛职业化改革并不会一蹴而就,由于产生历史背景问题,当前众多俱乐部独立属性还不够清晰,俱乐部独立造血能力有限,还主要依赖于俱乐部所属政府、企业的资本投入才能够维持发展。因此俱乐部在CBA联盟与所属政府、企业的双重管理下,俱乐部的发展很大程度受到双重管理主体多元化办赛目标动机影响,且CBA联赛的发展史也伴随着双重管理造成的横向冲突,影响着俱乐部的生存与发展,其中一些俱乐部的频繁易主现象就是其典型表现,如:山西男篮前后经历了山西中宇→山西汾酒→山西国投→山西建投,上海男篮:上海东方→辽宁西洋→姚明收购→上海久事,辽宁男篮:辽宁沈飞→辽宁盼盼→辽宁省体育局→辽宁衡业。另外新模式虽然解决了联盟与俱乐部之间的纵向冲突,但又出现了联盟管理统一体与联赛核心主体教练员、运动员之间的新矛盾,诸如“周琦出走国外联赛事件”“2021-2022赛季教练员、运动员装备违规罚款事件”等,又一次将CBA联赛新型关系的矛盾冲突展漏无疑,见图5。

图5 中职篮管理系统新型矛盾冲突示意图

另外CBA公司改制过程中,将所有股份全部转交给各俱乐部,也为将来联赛规模扩张埋下了隐患,一旦开启新俱乐部加盟通道,股份的划分涉及到当前20家俱乐部的根本利益,一定会造成CBA联赛管理统一体与规模扩张时新加入俱乐部利益冲突,加上计划经济遗留的参与主体守旧思维意识等问题[17],使得CBA联赛健康发展还面临诸多的不可测因素。怎样保证CBA联赛管理统一体在建立之后,不断地将核心竞争力(赛事质量、规模、影响力)持续提升,也有待进一步去实践和深入研究。

3.1.2 制度建设与工作目标完成质量方面。制度即是系统主体决策行为的根本准则,又是有效保证系统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因此制度的替代与转换,直接关系到系统运行质量的好坏[18]。相关指标V3(中国篮协制度建设合理程度)、V4(中国篮协工作目标合理程度)、V5(中国篮协工作质量水平程度)专家打分达到了7.12分以上;V8(CBA公司制度建设合理程度)、V9(CBA公司工作目标合理程度)、V10(CBA公司工作目标合理程度)、V18(俱乐部制度建设合理程度)、V19(工作目标合理程度)、V20(工作质量水平程度)、V21(薪金水平程度)专家打分均在6.44分以下。说明当前中国篮协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完成质量情况较好,但CBA公司与俱乐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完成质量以及薪金水平等方面问题较多。

CBA联赛管理的渐进式改革,其大方向是政府管理型逐渐向社团管理型,再到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其相应的规制发展,也是由原来的政府主管机构按照国外先进联赛规制结合国内联赛发展实际需要进行制定,逐渐转化为中职篮管理者和参与者共同考虑所有相关参与主体发展需要,并结合当前社会需求的客观决策,使得制度的建设更加具体化、细节化、系统化、全面化。但当前争议较大的制度包括:①俱乐部准入制度。2016-2017赛季后,CBA联赛作出5年内不扩军的重大决定,管理层决策理由为:国内优秀球员不足,急速扩军容易导致联赛质量下降;对后备人才培养5年的积淀,优秀球员不断增多,才能推进CBA联赛稳步发展;当前CBA联赛球员薪金水涨船高,俱乐部均面临经济压力较大,CBA公司希望将中职篮蛋糕做大,力争为各俱乐部争取最大利益。但此决策首先使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成为鸡肋,且使当前众多人口大省职业篮球缺失,也给NBA提供了抢占中国市场的大量机会。②竞赛制度。当前CBA公司将所有股份平均转售给20家俱乐部,同时为了扩大竞赛规模,在不增加球队的基础上,只能增加季后赛的比赛场次,但由于球队较少,增加了赛事规模和强度,也使得近几个赛季球员的受伤率急速提升。且由于向上输送平台人才需求规模有限,后备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一直没有得到顶层设计的推动。③外援引用制度。各俱乐部引进外援的目的就是增强球队实力,提高联赛名次,吸引观众关注度,提高俱乐部收入。但由于外援在比赛中占有绝对主力位置,尤其是关键球的处理几乎全是由外援完成,很多专家认为此现象使国内球员锻炼质量大大降低,进一步影响到国家队的成绩。当前联赛管理者也一直在尝试完善外援引用制度去解决上述问题,比如比赛中外援上场规定由以前的“四节六人次”变为“四节四人次”等,但比赛观赏性和国内球员的培养一直是争议的焦点。④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由于我国体育法的滞后效应,CBA联赛纪律处罚制度制定一直无法可依,造成了联赛制定制度内容和标准的难度。因此,违规行为的处罚一旦损害了联赛系统参与主体利益,就很可能引发一系列负面影响。如2020-2021赛季中职篮对杜锋、郭艾伦、周琦、胡明轩、徐杰等教练和球员,因着装违规罚款高达482万,其中郭艾伦被罚115万,虽然通过联盟、赞助商和球员的多次协商最终使得事件得以解决,但该事件对CBA联赛的负面影响非常巨大,也体现出处罚制度制定和执行存在较大问题。⑤工资帽、转会培养费等制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俱乐部财务运行艰难,联盟管理层统一制定工资帽、转会培养费等制度来减轻俱乐部压力,但在执行过程中相继出现了周琦、刘传兴转投澳大利亚联赛事件。将工资水平限于一定范围,有利于俱乐部和联盟整体渡过难关。但这一政策的出台,只是管理层对联赛所处环境的评估作出的,而忽略了对系统内部相关主体的沟通与协调,使得众多优秀球员薪资大幅下降,同时增加了球员转会的难度,在寻找新的俱乐部转会过程中,又牵扯出“阴阳合同”等众多丑事。在联赛管理层协调结果达不到俱乐部和球员利益平衡情况下,最终推使两大中锋选择退赛和转投澳大利亚联赛,这种“两败俱伤”结果也是系统主体相互关系的最差决策。

3.2 管理监督制衡方面

作为联赛内部最高管理机构,CBA公司与俱乐部管理者在联赛运营中所采取的一切决策行为,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符合相关参与主体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那么出现违规或损害了参与者相关利益,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对其产生制衡作用。当前代表中国篮球运动更大范围参与者利益的中国篮协,从中国篮球运动全面发展的高度对CBA联赛及其外部相关主体进行把关和监督,而联赛管理者则将更多精力放在联赛运营方面,这种制衡模式在近期联赛发展过程中,已经显示出很好的适用性、合理性。联赛职业化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中进行的,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通过商品交换实现分散决策的经济体制,其发生作用的内在逻辑,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在市场价格的引导下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19]。如果某种社会经济形态不能容忍以微观利益最大化作为行为主体的基本动机和行为准则,显然这样的管理机制与职业联赛的市场经济运营相违背。当前CBA公司以及俱乐部股东虽然形成了利益统一体,但由于CBA联赛产生的历史根源以及管理者的认识及思维方式守旧等多种原因,这一现代化企业模式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还不能迅速有效结合,虽然中国篮协作为监督机构对中职篮的运行进行监督,CBA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俱乐部股东之间形成了内部相互的制衡关系,但这种现代化企业模式的内部制衡关系应该充分考虑联赛系统中监管主体(中国篮协)、经营主体(CBA公司)和消费主体(观众、赞助商、媒体等)的目标动机,其中消费主体的注意力是靠经营主体的产品质量体现出来的,而经营主体在监管主体的监管下,按照消费主体或市场需求的原则去提高产品质量,就势必会在规制的引导下促进联赛的发展。故如何在联赛系统中,合理的规定监管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也是联赛职业化改革成败的关键部分。

4 CBA联赛管理系统运行质量提升策略

综上所述,虽然表面上股份制下的CBA联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使得众多俱乐部有了均衡的权利和利益,但私下里由于各俱乐部规模、社会影响力以及对中职篮的贡献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再加上还不能独立造血的俱乐部受到其投资政府或企业的办赛、参赛动机制约,致使联盟管理系统的决策时效性、合理性、公平性、全局观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在统一利益面前,决策的过程往往较为简单,但涉及到俱乐部利益最大化存在冲突时,往往造成争议巨大、决策艰难等问题。因此,联赛管理系统在制定和实施各种改革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到系统所有相关主体的利益和发展问题,找到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合作共赢”的切入点,充分激活相关主体相互作用与合作的动机。

4.1 联赛准入制度改革

高质量比赛是吸引观众球迷的主要因素,但球队的本土情怀、亲情与友情等更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传统文化观念,也是众多观众球迷关注中职篮的重要因素。而当前较小规模的中职篮,首先使国家队球员选拔相形见绌,一个位置的优秀球员凤毛麟角,势必会导致其对训练和竞赛的怠慢,且该球员一旦受伤,就直接影响到国家队成绩;另外我国众多具有篮球天赋潜质的青少年,由于选拔淘汰率高的问题而失去了可持续发展机会,同时也造成青训阶段由于竞争激烈,教练员不得不对球员施加过度负荷训练,使得球员过早出现运动损伤或劳损。虽然通过“拔苗助长”的方式使球员站上更高水平的锻炼平台,但由于伤病影响,球员在心理和身体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痛苦和压力,进而厌练厌赛,过早对篮球失去兴趣和动力,这也是我国球员运动寿命普遍较短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如果管理者能够从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以及与中职篮发展相关系统需求等方面考虑问题,就能客观合理地制定中职篮发展规划。首先我国飞速发展的体育产业需要职业体育做大做强,而作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先锋,CBA联赛在我国很多人口大省(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陕西等)还属空白,且这些省份的观众球迷对篮球运动非常喜爱,他们对NBA、NBL以及民间篮球比赛的关注达到了狂热的地步,如此良好的市场环境未被中职篮重视,实属遗憾。

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当前CBA联赛应尽快扩军到30~40家俱乐部为宜,至少使每个基层篮球氛围较好的人口大省均有自己的CBA球队。此做法可以使CBA联赛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抢占更多的国内篮球市场,扩大篮球人才培养平台,提升社会影响力,进而带动我国职业体育、体育产业的发展。针对国内优秀球员的不足问题,短期内可以利用“扩大外援引进数量,放宽赛季更换次数限制”形式,使联赛多出2~3支球队的优秀球员,同时打开NBL与CBA的通道,每年增加1~2支球队,并积极引导多出的优秀球员向刚升入的球队流动。联赛规模扩大,可以为更多有潜力的球员创造历练机会,调动其训练和比赛积极性,继而实现与众多高水平外援交流中提高竞技水平,为“CBA2.0时代”打造中职篮更精彩的赛事产品提供保障。再次,联赛应尽快组建高水平篮球大数据团队,培育高质量经纪人,对外援思想、人格、竞技能力等进行全面诊断,做到利用有限薪金,既保证提高球队竞技水平,还要挖掘外援的吸粉效应,开拓市场潜力。第三,各俱乐部也应注重外援“主人翁”和“带头人”地位培养,使联赛产生更多的“马布里效应”,引导外援在生活、训练和比赛等环节积极起到带头作用,实现国内球员在竞技能力提升、职业素养养成、自我管理能力培养等多方面受益。第四,还可以尝试对高水平外援的归化,这也是提高联赛供给侧球员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20]。

此外,中国体育产业市场需要CBA联赛做大做强,需要更多有实力的俱乐部加盟进来,在联赛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股份制模式下,新进入俱乐部获得股份只能通过购买其它俱乐部的股份来实现。所有的俱乐部股东也应该从思维方式上进行改变,去客观认识新加盟俱乐部对自己俱乐部长远发展带来的积极性因素,既然大家是利益统一体,所有俱乐部就应拿出相同的股份转卖给新俱乐部,新俱乐部想在中职篮平台上获利与发展,也肯定愿意付出一定的资金获得中职篮股份。因此以联赛生存大环境发展需求为原则,从系统的整体高度和长远角度分析问题、做出决策,往往可以避免计划经济遗留的守旧思想对CBA联赛职业化发展的阻滞。

4.2 俱乐部独立造血实现

俱乐部运营涉及到CBA联赛赞助资本收入、赛事转播版权收入、俱乐部门票收入、观众球迷规模以及自身运营成本支出等诸多方面。当前联赛还存在“俱乐部冠名权浪费”“联盟下放的赞助权由于俱乐部市场开发不专业遭到浪费”“俱乐部成为所属上级系统人事安排的过渡场所”“俱乐部缺乏积极主动开发观众球迷市场”等问题。这些俱乐部细节管理质量不足,导致了俱乐部还达不到真正的职业化、市场化、效率化。因此必须解决好俱乐部管理者和其所属政府、企业管理者的办队理念和动机问题,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原则下,组建专业的运营管理层,对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选用、职责分工及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用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建设。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重奖对俱乐部运营做出巨大贡献的主体和惩罚渎职、玩忽职守的主体。俱乐部所属政府、企业上级管理者下放给俱乐部独立运营权,充分激活俱乐部主体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使专业的市场开发团队做好赞助商引资、网红球星与教练、特色啦啦队与粉丝团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主体市场价值开发,训练团队则全身心投入到球队成绩提高工作,管理团队则通过贴心的服务为观众球迷提供温馨舒适的观赛环境,俱乐部所属政府、企业则做好俱乐部的监管和督促工作。此模式即能实现俱乐部独立造血,还可以解决联赛办赛的多元化动机与俱乐部所属政府、企业参赛动机之间的根本冲突。使俱乐部真正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营,也是CBA联赛职业化改革向前迈进的重要标志。

4.3 相关制度的完善与优化

近几个赛季联赛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且执行日趋严格,但也时常出现乌龙现象。其中《工资帽》《转会培养费》以及《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制度的出台忽略了对联赛核心参与主体运动员、教练员群体的调研和沟通,仅通过行政命令手段来强制实施,其结果适得其反。也显示出管理层与该弱势群体之间的合作共赢关系出现了问题,同时也忽略了其他国家联赛的竞争力。因此从系统的整体角度来看,这些主体在系统(CBA)中发展不良时,可能会选择其它系统(澳大利亚联赛)环境去生存发展,这也为竞争对手提供了机会。故管理者在做出决策时,应结合系统外围环境、系统内主体利益具体情况,广泛征求系统内外相关主体的意见,并根据相关主体所反映的合理建议定期对制度进行完善,并在执行前对其预见性风险、执行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在执行过程中重视对相关参与主体的申诉以及任何违规违纪情况的复查,尽可能处处体现联赛监管机制的制度化、程序化、人性化,使所有主体能够意识到系统整体和个体利益的协同性,只有在保障相关主体利益和系统整体协同发展的前提下,才可能使相关规制顺利实施。同时国家应尽快出台职业体育相关法律法规,使得CBA联赛在规则制定和纪律处罚等方面有法可依。

5 结 论

综上所述,CBA联赛管理系统当前还存在联盟管理者与俱乐部所属单位办赛目标动机冲突、俱乐部规模扩张造成的股权利益冲突、俱乐部独立造血功能不足、工资帽制度引起的联盟管理者与核心参与者利益冲突等运营困境,困境改善需从复杂系统的视域入手,从外围环境、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内主体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方面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遵从诸多主体合作共赢的原则制定决策,才能保证CBA联盟这一利益共同体在建立之后,不断地将核心竞争力(赛事质量、规模、影响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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