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泻下药材应注意的事项和禁忌证
2023-12-04张兴曹雪
张兴 曹雪
泻下药材按功能作用可分为攻下药,如大黄、芒硝、芦荟、番泻叶等;润下药,如火麻仁、郁李仁、松子仁等植物种子类。至于峻下逐水药因一些药材有毒性,泻下作用峻猛,产生剧烈腹泻等因素,本文不做讨论。
这类药材的泻下特点
泻下治疗属中医治法中的下法,具有泻下通便之功。其中大黄、芒硝、芦荟、番泻叶类多味苦性沉降,主归大肠经,均能引起腹泻,或滑利大肠以促使排便,能使胃肠宿食积滞、燥屎,体内积水、停饮及其他有害物质等从大便排出。性寒力猛,具有较强的泄热通便作用,适用于实热积滞、大便秘结者,为攻下药。
火麻仁、郁李仁、松子仁药性滋润平和,润肠通便,适用于肠燥便秘者,为润下药。这类药材富含油脂,味甘质润,药性平和,主人脾、大肠经,能润滑大肠,使大便软化易于排出,具有缓泻作用,个别药物兼能滋养补虚。适用于年老津枯、产后血虚、热病伤津及失血等所致的肠燥便秘。有些药材兼有利水、润肺功效,可用于治疗水肿、小便不利、肺燥咳嗽等症状。
使用泻下药材的注意事项
使用作用较强的泻下药材时,应注意奏效即止,切勿过量使用,以免损伤正气。如火麻仁食人量过大,可引起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四肢麻木、烦躁不安、精神错乱、昏迷、瞳孔散大等;番泻叶剂量使用过大,可有恶心、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番泻叶还含有黄酮类衍生物,对大脑皮质有兴奋作用,可致短暂的脑功能异常,癫痫患者及其易感者慎用。生大黄内服可能发生恶心、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停药后这些症状可缓解。芦荟使用时可引起局部接触性皮炎,并有一定的肾毒性。芒硝口服剂量过大,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虚脱。年老体弱、脾胃虚弱者使用这类药材要慎重,妇女胎前、产后及月经期应禁用。
使用这类药材的禁忌证
攻下药材大都性寒,凡外感风寒者使用这类药材要当心,以防风寒感冒加重,如大黄、芦荟、番泻叶;肾阳虚衰等证使用性寒泻下药材,能加重虚寒症状,如四肢冰冷、畏寒、容易外感等,不宜单味使用,如芦荟、番泻叶、芒硝、大黄。
火麻仁性滑利,具有缓泻作用,慢性肠炎、腹泻者忌用;内伤生冷、脾胃虚寒、胃炎、溃疡病,慎用郁李仁、芦荟、芒硝、大黄等,尤其是芦荟可强烈刺激大肠;溃疡、慢性胃炎及胃肠出血者要禁用番泻叶;松子在脾虚时用,可导致便溏,湿痰者禁用。
大黄、芒硝、芦荟、番泻叶泻下攻积作用强大,易伤人体正气,久病体弱者慎用。凡脾胃虚寒、便溏腹泻的患者忌单味药或超量服用。
麻疹患者不应使用性寒攻下药材如芦荟、大黄,以免麻疹不透。
阳痿、精关不固、阴茎疲软、早泄,无精或少精者要慎用。肾虚患者为虚寒性体质,使用这类药材能加重肾虚虚寒证,如大黄、火麻仁、芒硝等。
子宮脱垂患者忌用芒硝、大黄。大黄可加重盆腔充血,故妇女经期及盆腔炎患者禁用;孕妇、先兆流产者要慎用芦荟、郁李仁、芒硝、大黄、番泻叶。芦荟还能使腹腔、盆腔和肠黏膜充血,盆腔炎、肾炎、结肠炎、痛经、痢疾、痔疮、便血者要忌用。孕妇、月经期女性、哺乳期女性忌用郁李仁、芦荟、番泻叶。
期前收缩患者慎用芒硝;记忆力减退者慎用大黄、芒硝。老年痴呆、帕金森病患者忌用大黄、芒硝;小儿智力低下者要慎用或禁用大黄、芒硝类药材,以免病情或症状加重。郁李仁有镇静作用,老人和婴幼儿不宜长期服用。
缺铁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患者忌用大黄、芒硝;胃癌、直肠癌患者忌用芒硝;骨质疏松患者忌用芒硝、大黄;佝偻病患者忌用大黄、芒硝;慢性苯中毒患者忌用芒硝、大黄。
芦荟提取物对心脏有抑制作用,心功能不全等心脏病患者不宜服用芦荟;动脉粥样硬化者不宜大量长期使用郁李仁;火麻仁不宜用于青光眼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