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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大观(之十一)

2023-12-01张亦辉

文学港 2023年11期
关键词:贾琏曹雪芹宝玉

张亦辉

71.二二三二

我想专门谈一谈第六十六回的回目,顺便讨论一下《红楼梦》的版本问题。版本的考证与争论,一直是红学的热点问题,但我讨论版本的角度与目的,与红学没什么干系。

我们都知道,人文版百二十回《红楼梦》,主要是依据庚辰本校注而成的。在基于脂评本的各种抄本中,庚辰本相对完整(更早的甲戌本和己卯本都太残缺),抄定的年代大约在公元一七六一年即乾隆二十六年以后,而据传是高鹗续成的百二十回程甲本与程乙本(合称程本),则是在公元一七九一年即乾隆五十六年辛亥和公元一七九二年即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先后以木活字排印行世的,此后一百多年,流行的就是这个百二十回的程本,这个版本的前八十回抄本,应该参考了庚辰本(两者相距三十年左右)。人文版以庚辰本为底本,底本若干处缺文均依据其他脂本(如甲戌本和己卯本)或程本补齐,由此可见,人文版也近于程本。

第六十五回的回目,庚辰本、程本和人文版均是“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而后来印行的戚蓼生序本(原本早于程本,且与程本有诸多不同之处,有人认为此本更近于曹雪芹创作的文本,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所引的就是戚本),则是“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

回目的不同,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此回行文与内容的不同,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判断与取舍?

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情况下,我读到了聂绀弩先生的一篇文章《论俞平伯对<红楼梦>的“辨伪存真”》,其中就谈到了第六十五回的回目问题。聂先生认为,戚本的回目显然比我们读到的人文版(即庚辰本与程本,聂先生把程本叫做高本,因是高鹗所续)的回目更对仗工稳,但如果依据戚本(从回目到行文),曹雪芹就把尤三姐写成了一个风骚放浪的“淫奔女”,而高本(人文版)的尤三姐则完全是另一种人,出身微贱,却出污泥而不染,是一个泼辣叛逆的刚烈女性。从文本内涵、叙事逻辑与效果以及人物塑造多样化等角度出发,聂先生宁可接受有所窜改的高本(俞平伯所说的“伪”)的回目与行文,而放弃似乎更近于原作(俞平伯所说的“真”)的戚本的回目与行文。

我深以为然。

据说高鹗为了让后四十回的续作与前八十回契合统一,不惜改动了前八十回的行文字句。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样的改动?高鹗此举让我想起金圣叹倒改《水浒传》(改动原文使之符合他自己的想法与批注),也让我想起郭象注《庄子》。据传有个和尚见到郭象的《庄子注》,认为这不是郭象注庄子,而是庄子注郭象。意思是说,郭象的注释,已经和庄子有所出入,虽因循原文,不脱离庄子藩篱,但已经隐然有自鸣其说的态势了,故和尚说郭象这是假借注释庄子,实则阐发自己的理论。今人张远山近年潜心研读《庄子》,一边痛批郭象篡改庄子偷梁换柱是一个文化阴谋,一边立志修复庄子,最后好像“改正”了几十个字,并自称恢复了《庄子》本来的样子。先不说郭象有没有故意篡改,张远山自己的修复靠不靠得住,他的观点与意图就值得商榷;博尔赫斯说过,优秀的经典经得起任何糟糕的翻译的糟蹋,伟大如《庄子》者,岂能被几个字所扭曲摧折?

在某种程度上说,今人所读的古代经典,在注疏整理刻印传播的过程中,都会发生误差与磨损,难免会有所修饰变化,讨论版本的优劣和真伪,常常是一个虚假命题,至少意义不大。

既然原本遗失,既然真本不存,那么,哪个语言更加精准,哪个情节更加合乎情理,我们就倾向于哪个,以它为解读对象。这样做既不会损坏原作,也不存在版权争夺。把这样的版本归功于原作者,注释者续补者自然不以为意,后世的读者如把它当成原作,对补本或续本的作者来说,反倒是求之不得的事。

在某种意义上,一切后续的版本,均源出作者,一切后出的补本,都可以看成是作者与时间的合作的产物。只要对我们有价值,完全可以接受和认可。

有点像外国文学研究,文本细读的时候也存在不同译本的问题,并进而质疑,我们分析解读的到底是外国作家的小说还是中文译者的译文?当然,你可以直接用外语原文作为引文,但这样的做法一定会拒绝一般的读者;而只要你引用的是译文,正确的做法一定是比较不同的译本,选其语言语感更佳者作为细读对象并分析之。我一直觉得,参考“比较文学”这个概念,我们其实应该建构“比较翻译”,专门用来比较不同译本的优劣,并选出最佳者,以供学者研究和读者欣赏。

我是到校图书馆借阅今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安妮·埃尔诺的代表作《悠悠岁月》时,偶然在路过的书架上看到聂绀驽的著作,里边有他研读《红楼梦》的几篇文章,就顺便一起借了回来。我的《红楼梦》随笔去年底完成,眼下为了在《文学港》连载发表重新作了一些修改润色,这个时候读到聂绀驽的文章,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尤其是他对《红楼梦》一些人物(宝钗、袭人、王夫人等)的看法,与我的观点不约而同高度契合,这不禁让我又喜又忧,喜的是仿佛遇到了知音一般,忧的是真怕读者误以为我的见解是对聂先生的模仿。另外,我也非常认同聂先生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与大多数学者对后四十回的否定态度(或者相反,像白先勇那样认为后四十回超过了前八十回)不同,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体现了曹雪芹的创作构想,并存有部分原稿文字,自有其研究的价值。我本来一直认同张爱玲《红楼梦魇》对后四十回的观点(“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现在我觉得张爱玲还是有些文人的偏激,而聂先生的见解无疑更为平正合理,我的长篇随笔本来只谈前八十回,正是看到了聂先生的文章之后,我准备补写一篇后四十回的随笔。

我想,这就是读与写之间的相激互动关系。

现在,让我们回到第六十六回的回目。

说实话,每次看到第六十六回回目“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心里就会强迫症似的感到些微的遗憾。禁不住想,柳湘莲如果叫柳三郎该多好,就凑成了二二三三的完美对称。

为什么柳湘莲偏偏是柳二郎呢?小说里并没有任何具体交待或说明。正如《水浒传》里到处是三郎或三娘,如拼命三郎石秀,宋三郎宋江,张三郎张文远,还有扈三娘等。《红楼梦》里则几乎都是二郎和二爷:贾琏是贾二爷,宝玉是宝二爷,贾芸是芸二爷,宝玉路遇的女孩叫二丫,连醉金刚都叫倪二,所以柳湘莲也就只能是柳二郎。我们发现,这些人之所以叫二郎或三郎,并不完全是排行所致,不一定说得出什么原由,它有可能与作家的特殊经历或记忆有关,也可能是一种写作命名方面的偏好与习惯,真正的原因,则是未知数。

在撰写这个回目时,曹雪芹(或别的续写者)一定也纠结过,甚至作过思想斗争,那就是到底要不要让柳湘莲改称为柳三郎?

曹雪芹之所以没有这么改,之所以放弃二二三三的完全对称,也许是因为那样做会显得别扭,一部《红楼》,就没有一个叫三郎或三爷的人,为了对偶,硬搞出一个柳三郎来,无疑有些刻意与做作。因此,曹雪芹宁愿在文字上在对称上留一点遗憾或瑕疵,换来的是更真实更自然的效果。古人所说的“不以辞害意”,曹雪芹一定是认同并躬行的。

另外我想,即便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也明白完美只是一种理想,不可过分奢求,况且过犹不及,强掰硬拗,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留一点遗憾,存一份无奈,或许反倒会构成一种缺陷之美或率真之美。所谓顺其自然,所谓顺势而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记得契诃夫在谈到托尔斯泰的中篇《谢尔盖神父》时,也说过大意如此的话:只要是人类的创造物,就不可能像上帝创世那样完美无瑕,有瑕疵和缺憾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设若曹雪芹能听到契诃夫的话,他一定会点头颔首的吧。

72.二马同槽

贾琏偷娶尤二姐,从此,尤氏母女三人就住进了离宁荣街二里远的小花枝巷的新房里。贾琏一有空儿就来到这里与尤二姐相会取乐。

这一天,贾琏骑马来到新房,下人却告诉他贾珍已经在西院里。

贾琏的小童隆儿去拴马,发现里边已经有一匹马,知道那是贾珍的坐骑。小童拴好马就到厨下,与贾珍的小童一起喝酒取乐。隆儿刚端起酒杯,忽听马棚内闹将起来:

原来二马同槽,不能相容,互相蹶踢起来。

曹雪芹只是不经意似的写了一个再小不过的日常细节,里边却蕴藏着四两拨千斤般的反讽力量与批判锋芒。

是啊,二马尚不肯同槽,父子却可以聚麀,兄弟却可以共女。人类,有时候真不如动物更知羞耻干净自重呢。

73.偶然与巧合

没有偶然,叙事便没有波澜,没有起伏,某种意义上,没有偶然就没有故事。就像一池清水,平时镜面也似,只有掉进一块偶然的石头,才会出现浪花与涟漪。但若偶然太多或太集中,就难免会有巧合的色彩和人为的痕迹,导致戏剧性过强,容易减弱艺术的真实性。

《红楼梦》是散淡文本,不依赖外在的戏剧性,很少用偶然性制造结构性的故事。唯有在演绎尤三姐悲剧的第六十六回,忽然冒出一个又一个偶然性事件或细节,过多的偶然性转化为巧合与戏剧性,使得这一回读起来很像是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与整个文本的叙事风格有些扦格与龃龉(这里边当然有可能与版本讹误有关)。另外,这或许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曹雪芹并非不擅长悬念的设置与故事的构建,非不能也,乃不好也。

先是贾琏在私娶尤二姐之后,正想方设法要把“刺大扎手的玫瑰花儿”尤三姐聘个人家,不料尤三姐早已心中有人,非他不嫁,此人正是苦打过薛蟠躲往外地的柳湘莲。为了表示自己只嫁柳湘莲的决心,尤三姐当着贾琏的面,把一根玉簪击作两段。可贾琏问了许多人,都说不知柳湘莲躲到哪里去了。就在这当口,第一个偶然出现了:贾琏毫无预兆地要出差平安州,来回得半个月工夫。

第二个偶然发生在平安州大道上,贾琏晓行夜住,渴饮饥餐,到第三天:

顶头来了一群驮子,内中一伙,主仆十来骑马,走的近来一看,不是别人,竟是薛蟠和柳湘莲。

“顶头”(不就是偶然或忽然吗)在大道上遇到这两个人,贾琏深为奇怪,读者也奇怪得紧,那柳湘莲不是打了薛蟠躲在外地吗,怎么竟与薛蟠在一起了呢?这可以算偶然后的偶然,正是贾琏偶然出差,才会偶然遇见两人不是么?

大家入酒店歇下,喝酒叙谈时,透露了第三个偶然,这个偶然可谓偶然中的偶然,它导致了薛蟠与柳湘莲的相遇。原来是薛蟠路上遭劫,恰遇柳湘莲相救,于是二人不打不相识,还因此结拜了兄弟。

席间,薛蟠还与贾琏说起,前面岔口,柳湘莲就要分路往南二百里去找他姑妈,“去望候望候”,等薛蟠回京安置好之后,准备给柳湘莲寻一所宅子,寻一门好亲事。贾琏一听,正中下怀,遂把小姨子尤三姐介绍给了柳湘莲。

事情发展到这儿,我们觉得这已经不是偶然性,而是过度巧合了。

后面的剧情我们都很熟悉,柳湘莲把传代之宝鸳鸯剑交给贾琏,作为他与尤三姐的“定礼”(曹雪芹这样描述尤三姐眼里的鸳鸯剑“冷飕飕,明亮亮,如两痕秋水一般”,这股子萧杀之气,无疑为后面作了铺垫)。等柳湘莲回到京中,从宝玉嘴里得知了尤氏姐妹的故事,断然悔婚,并说出了那番只有“冷二郎”才能说出的话来:

“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

然后,柳湘莲马上去新房找贾琏,借口姑妈已经替他定下婚事,坚决要求索回鸳鸯剑。里间的尤三姐听闻此言,知柳湘莲从贾府中得了消息,嫌她淫奔无耻不屑为妻,英烈的尤三姐遂自杀明志:

一听贾琏要同他出去,连忙摘下剑来,将一股雌锋隐在肘内,出来便说:“你们不必出去再议,还你的定礼。”一面泪如雨下,左手将剑并鞘送与湘莲,右手回肘只往项上一横。

顿时玉山倾倒,芳灵渺冥。把自刎写得如此英姿飒爽干净利落,曹雪芹真乃太史公再世。

那柳湘莲这才明白尤三姐是如此“刚烈贤妻”,反伏尸大哭。

最后,柳湘莲用雄剑斩去头上的烦恼青丝,随一个跏腿道士一去不回。

这一路下来,真乃偶然叠出,巧合不断,悬念迭起,剧情兜转,大喜大悲,跌宕起伏,震撼人心,仿若《罗密欧与朱丽叶》,恰似古希腊之悲剧。一方面,固然可以让我们见识曹雪芹的结构布局能力与别样的叙事手段,但另一方面,尤氏姐妹的悲剧毕竟不是贾府的内生故事,而是外部嫁接进去的,所以难免会留下一些巧合的戏剧性与焊接的痕迹。

74.恨与狠

刚烈的尤三姐一死,尤二姐就成了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并很快走向了吞金自杀的悲剧性结局:

想毕,拃挣起来,打开箱子,找出一块生金,也不知多重,恨命含泪便吞入口中,几次狠命直脖,方咽了下去。

一个恨字,一个狠字,曹雪芹用两个字就写尽了尤二姐之死的惨状。

从刎颈到吞金,曹雪芹为尤氏两姐妹的悲剧画上了终结的句号。

尤氏姐妹的悲剧,把贾府从混乱之地推向了罪孽之地,尤氏姐妹就像PH 试纸,测出了贾府里的罪恶指数与污秽程度。

比如贾琏贾珍贾蓉等人荒淫无耻大逆不道的程度。

比如凤姐两面三刀的歹毒程度。她嫌尤二姐入大观园时的花言巧语,以及在尤氏与贾蓉面前死缠滥打般地撒泼,把她那心狠手辣的表演人格推向了极致。而让善姐折磨尤二姐、利用秋桐“借剑杀人”、请庸医胡君荣害死尤二姐肚子里的孩子、偷拿尤二姐箱柜里的梯己等,则把她的狠毒与贪婪写到了尽头。

比如秋桐的泼妇、妒妇、毒妇的蠢坏刁恶程度。为后面的夏金桂作了铺垫与引子。

比如宝钗的冷血程度。具体细节就是薛姨妈讲述了尤三姐自杀柳湘莲出家的悲惨消息后,宝钗的无情态度与冷漠反应,与金钏儿之死时的态度与反应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比如贾母的冷酷不仁程度。细节就是她不允许尤二姐进家庙,命“乱葬地上埋了完事”。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能对外人与弱者如此狠毒如此作恶如此置之死地而后快,也就能自相残杀,对家里人自己人下狠手下毒手(比如邢夫人对凤姐的“恶绝”、比如王夫人对晴雯的毒虐,还有种种勾心斗角与内讧使坏等等)。贾府能发生尤氏姐妹这样的悲剧,从一个侧面说明,它的由盛而衰朽坏崩塌并非偶然是势在必然,只是迟早的事情。

75.从桃花诗到柳絮词

第七十回的叙事又回到了大观园,回到了宝玉与姊妹们的日常生活。看到晴雯、麝月与芳官几个膈肢顽闹,听到院子里又回响起久违的笑声,给人一种悲剧的暴风刮过之后,伏倒的禾苗们在阳光下重新抬起头来的感觉。

黛玉闲来无事,写了一首充满哀音的古风《桃花行》,估计黛玉的内心,依然落有尤氏姐妹的悲剧阴影。要知道,尤二姐被凤姐秋桐折磨时,除了平儿关心安慰施以援手,黛玉也是少数几个表示悯恤之人。

在姊妹们传看黛玉的诗歌时,大家提起诗社之事,不觉间已经一年多没起过社了。遂让黛玉为社主,改“海棠社”为“桃花社”,准备在明日三月初二重新起社。

不料次日是探春寿日,只能先庆祝生日。诗社改至初五。

这个时候,贾政的书信又不早不晚到了,说是六七月间回京,搞得宝玉忙着读书写字补作业。

接着,偏近日王子腾之女许为人妻,择于五月初十过门,凤姐忙着张罗,姊妹们也被请去闲乐。

宝玉自此之后就临时抱佛脚,每日补读写字,连姊妹也都来帮他写字充数。

在这种情况下,诗社便不起了。

诗社不断被阻滞与延宕,虽有诸多杂事俗务与客观原因,但我总觉得,曹雪芹这样写也一定有他的“主观考虑”。就像阿多诺所说的那样:“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残忍的”,曹雪芹之所以让诗社三番五次被打断,之所以迟迟没让起社,应该也有类似的顾虑与想法,尤氏姐妹的悲剧之后,写诗是不对景的,是不像的。

再后来,贾政又因海啸查看赈济等事,推迟到冬底方回。宝玉这才把一颗悬着的心重新放回了肚子。

到了柳花飘舞的暮春之际,因为湘云写了一首关于柳絮的小令《如梦令》,姊妹们才重又张罗起诗社的事。不过这回子大家做的不是诗而是柳絮词。

词者,诗之余也。曹雪芹是否以此为喻,暗示着大观园的诗与诗社都已经是强弩之末,已经只剩余绪矣?

果不其然,这起诗社后来被一只飞来的大蝴蝶风筝半地里给打断了,大家就改去放风筝放晦气去了,诗歌活动就这样不了了之地结束了。

76.五彩绣香囊

贾母的丫头傻大姐溜进大观园玩的时候,在山石背后捡到了那个五彩绣香囊。这个小小的偶然性,却触发了一场早有征兆的地震——抄检大观园。

如果说这之前南方甄家被抄家有如敲响了丧钟,那么抄检大观园,差不多就像是在自掘坟墓。敏锐的探春当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探春并没有危言耸听,这次抄检事件,颠覆了大观园的乌托邦性质,使它沦为藏污纳垢之地。

我们略过抄检大观园的过程,单看贾府三姊妹在抄检时的不同表现。

探春当然是最气愤不过并挺身斥责的那个人,她的言行,我们是完全能想象到的。即便是她打王善保家的那个耳光,虽有应激的成份,也基本符合她一直以来的个性与行事风格。

迎春的表现就是没有表现。在此前的“懦小姐不问累金凤”情节里,迎春那“二木头”(兴儿语)、“有气的死人”(宝钗语)般的懦弱个性已经表露无遗。

让人大吃一惊的倒是惜春,她的表现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在抄检现场,她的丫鬟入画被查出一包金银锞子来,惜春竟然没有丝毫为入画分辩的意思,而是直接对凤姐说:

“你要打她,好歹带她出去打罢,我听不惯的。”

凤姐的意思是事情还没搞清楚,需核对一下再说(入画说这些金银锞子是贾珍送给她哥的,暂放在她这儿),惜春反过来催促道:

“嫂子若饶她,我也不依。”

惜春的冷漠自私与无情无义,让人悚然一惊!忠心耿耿侍候她多年的入画,仿佛不是她的贴身丫鬟,而是她的敌人。我们原来一直觉得,惜春年少任性,孤介怪僻(送宫花时与姑子玩并说出那样的话),却没想到四小姐会冷血无情到这个地步。

而嫂子尤氏稍后去看望和安慰这个小姑子时,惜春的表现更让人大跌眼镜,惊诧到惊悚。

尤氏好意劝惜春,入画从小儿就服侍她,让她好歹留着入画。惜春不仅没有领尤氏的情或看她的面,反而直接回怼,说出来的话简直就像一记又一记的窝心脚。

气得尤氏直说她是一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

每次读到惜春那些既孩子气又毒如蛇蝎的话语,就会本能地怀疑古人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就会想起戈尔丁的长篇《蝇王》,想起孩子身上的与生俱来般的恶的基因。

曹雪芹笔下的惜春,让人刮目相看的惜春,血管里仿佛掺杂着冰碴子的惜春,简直就像平地一声雷,就像耸然拱起的一座人性小冰山。掩卷回味,不得不惊叹曹雪芹的笔力之雄健奇瑰。小说已经写了一多半,叙事已经如此久远漫长,曹雪芹却依然能够幡然刷新人物的形象与个性!

77.人参或活的隐喻

贾府这个“公司”,早已发生财务危机。

凤姐、探春包括黛玉等人早已经有过预感与预言:“出的多进的少”,“必致后手不接”,贾府已“只剩一个空壳子”。

先是银根短缺。宁府贾敬去世的第六十四回,小管家俞禄向贾珍领棚杠孝布并请杠人青衣所使的欠银“六百零十两”,贾珍东拼西凑愣是不够,最后还是贾琏救了急(他的动机是趁机去寻尤二姐)。

荣府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到了第七十二回,凤姐已经开始变卖“后楼上现有些没要紧的大铜锡家伙四五箱子”(“弄了三百银子”)、金自鸣钟(“卖了五百六十两银子”),还押了两个金项圈。饶是这样,银子还是不够用,贾琏居然想出了这样的馊主意:让鸳鸯偷运一箱贾母的金银家伙,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

接着就是日用货物的短缺,七十五回尤氏留在贾母处吃饭,添饭的人居然端给她“一碗下人的米饭”,鸳鸯的解释是:

“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儿富馀也不能的。”

到了第七十七回,为了配凤姐的“调金养荣丸”(这个名字几乎是对贾府危机的反讽,实际上,已经调不了金养不了荣),需要上等人参二两,王夫人让人翻箱倒柜地找,却只找到“几枝只有簪挺粗细的”和“一大包须末”。

后来好不容易在贾母处找出一大包“手指头粗细的”,但却:

然已成了朽糟烂木,也无性力的了。

人参是让人恢复元气与体力的贵重药品,是这个世界的精髓,而成了朽糟烂木的人参,快成灰的人参,无性力的人参,简直就是只剩空壳的贾府的最好隐喻,就是保罗·利科所说的“活的隐喻”。

78.一步一回头

司棋因偷会姑舅兄弟,被赶出大观园,赶出荣府。先前,金钏儿也是这样被赶出去的。

我们来比较一下曹雪芹的不同安排与叙述。

金钏儿被撵走的时候,并没有叙述撵赶的具体过程,后面的跳井自杀,才显得格外突兀和悲惨。

而司棋被赶后并没有自杀,所以,曹雪芹就把她被赶出荣府的整个过程写得一步一回头,可怜复可悯。

设若司棋能够未卜先知,贾府其实很快就树倒猢狲散了,她也就不用这么难过,不用如此悲伤了罢。

79.辣手摧花

晴雯被污辱毒虐,赶出荣府,旋即奔赴黄泉。对晴雯的惨状,宝玉用了这样一个比喻:

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

浓缩为四个字就是:辣手摧花。

晴雯到底犯了什么罪呢,需要被这样惩罚与摧残?

直接检举者王善保家的罪证是:

“那丫头杖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王夫人的判据是:

“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

“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

“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

而凤姐的旁证则是:

“若论这些丫头,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论举止言语,他原有些轻薄。”

我们发现,去掉那些形容贬损之语,剩下来的“实锤”罪证竟然是:“生得好”“像林妹妹”“像病西施”以及“能说惯道”和“轻狂样子”!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却原来,在威权者眼里,在独断的道德家眼里,美,就是原罪!

更可怕的还在于,在这个淫威的宗族的法庭里,检查官、证人、法官与陪审团居然是同一伙人,甚至可以是同一个人,没有辩方律师,被告也绝无自我辩解的权利与机会。

曹雪芹通过叙事告诉我们,在传统的宗法社会,在宗族大家庭里,固然会有热闹、温馨与欢乐(“坐在一处挤着”),但绝对也有超乎想象的冷酷与黑暗,这黑暗可以轻而易举地吞噬你的心灵与性命,独裁的家长与主人们随时可以高举起道德的斧子,把你砍得血肉模糊甚至身首分离,这大概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吃人”两字的深刻所指。

如果在一个平等正常的法庭,如果能让宝玉出席作证,他一定会说晴雯是海棠,是芙蓉,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孩!

连风流恣情的灯姑娘儿都可以作证,晴雯与宝玉“各不相扰”。

最终,贞洁如玉美好如玉的晴雯,宁折不弯的晴雯,这个丫鬟版的黛玉,却以淫浪之罪,被宗族法庭判了死刑。

这样的法庭,离解散还会远吗?

80.女人是水做的吗?

第八十回的叙事围绕着妒妇夏金桂展开。

宝玉也听说了夏金桂泼闹的事,他见过她本人后很是费解:

“举止形容也不怪厉,一般是鲜花嫩柳,与众姊妹不差上下的人,焉得这等样情性,可为奇之至极。”

宝玉宅心仁厚,又像神瑛侍者一样不谙世事,他其实并没搞清夏金桂的真面目:

骄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

只要看看她如何欺负虐待可怜的香菱,就可知这是个何等样的妒妇毒妇,是一个远超宝玉想象的人间妖孽。

但听闻夏金桂这个人物与她的妒毒之事,毕竟让宝玉甚感纳闷。

其实,宝玉的疑惑或困惑并非始自今日,早前就已经有过。比如他目睹司棋被赶走的现场,看到那几个凶狠地推拉司棋的婆子媳妇时,就曾这样感叹:

“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

当时,守园的婆子就取笑宝玉:

“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笑道:“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

有意思的是,因有人过来传话打断,曹雪芹并没有让婆子们说出这个“请问”。一部《红楼》,出现过不少这样的倏然中断与不了了之,就像电影胶片突然熔断,形成了一个个文本的小灰洞。

但我们不妨试着代替婆子们“请问”宝玉:

真的是因为嫁人之后女孩才变坏的吗?像秋桐、夏金桂这样的女人,做女儿的时候会好到哪里去呢?

像告密者袭人、冷血的惜春这样的女孩,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像黛玉、晴雯、二丫这样的女孩,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呢?

女孩真的都是水做的吗?

经历了夏金桂等种种事件之后,相信宝玉会反思并痛惜这个一厢情愿的持守了半生的想法与看法。

女孩是水做的,这是宝玉在人世间最核心最要紧的价值观与生命信念,正是这个信念,支撑起了大观园这个女儿国乌托邦,让神瑛侍者在尘世有了退避隐居之地与心灵呼吸之地。

可以想象,整部《红楼梦》虽未完结,但随着晴雯等几个水做的女孩渐次离开,随着宝玉的生命信念慢慢丧失与倒塌,随着大观园人去园空变得荒芜(宝钗搬走了,迎春嫁人了,丫鬟被赶走了),随着贾府的财务危机与人事危机的不断爆发,那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叙事终点,已然在不远处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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