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记录幼儿行为表现的方法探析
2023-11-2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翡翠幼儿园刘玲玲王晓华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翡翠幼儿园 刘玲玲 王晓华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围绕儿童发展评价指出:“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这一要求,强调儿童发展评价必须在自然观察的基础上,在现实生活情景中的评价,重视真实情境中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真评价,因此,真实收集记录幼儿的行为表现则是做好幼儿发展评价的基础。
基于真实自然的活动情境中收集记录幼儿行为表现
真实的情境是指幼儿日常的、稳定的生活与活动场所。对幼儿而言,实施一日教育活动的幼儿园、日常生活的家庭,以及他们参与社会生活与活动的场所才是真实的情境;幼儿与熟悉的照料者、同伴(包括教师、家长及小朋友等)长期接触、互动,才能显现出自身最真实的行为表现。在活动中教师或其他成人要尽量避免对幼儿不必要的指导和干预,排除人为的介入和影响,尽量保证幼儿能够自主活动并展示自己的实际情况。
1.在自然动态的生活活动中记录幼儿行为表现
生活活动是幼儿园活动中实施最频繁、所占时间最多的教育活动,是收集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卫生和文明习惯、情绪情感等表现的重要真实情境。基于生活活动进行幼儿发展评价时,采用自然观察法收集幼儿的行为表现,教师不能流露出刻意紧盯某位幼儿的行为,以免对观察对象形成心理暗示“老师今天非常关注我”,从而引发幼儿的“表演性行为”,造成幼儿的不自然表现或失真表现。但是在最轻松的、自然的生活活动的真实状态中,幼儿的很多表现是动态非预期的,教师可灵活捕捉最恰当的信息收集时机和对象,不露痕迹地收集幼儿的行为表现。如此追随幼儿的动态,收集记录其行为表现,还能够提高信息收集记录的效率。
2.在真实情景的运动场域下记录幼儿行为表现
幼儿在园有室内外的运动时间,教师可通过观察收集幼儿的运动兴趣、平衡能力、动作的协调灵敏、力量和耐力、自我意识、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行为表现,积累评价信息,进行价值判断。
在运动活动中收集幼儿发展评价表现时,教师应尽量不干扰幼儿的活动,尊重幼儿运动内容和情境的选择,保证幼儿的运动安全,在确保幼儿基本的运动量和获得应有的动作发展的基础上,收集幼儿的行为表现。切不可为收集幼儿行为表现而对幼儿身体动作做枯燥测试,或者随意干预幼儿参与的运动内容及运动方式。同时,教师需要借助更多的现代技术手段,如手机拍照、摄像或录音等方式快速便捷地记录幼儿稍纵即逝的动态表现。
3.在个别化学习与集体学习活动中记录幼儿行为表现
幼儿的学习活动可分为集体学习活动和个别化学习活动。个别化学习活动收集幼儿目标行为表现时,教师要多使用自然观察法收集现场的信息,注意保持活动的真实情境及幼儿活动的自然状态,关注到幼儿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但不要影响幼儿与同伴的互动。在此过程中,当教师需要了解幼儿操作、探索、体验背后的想法和观点时,教师可通过适时、适度、自然地插入与评价内容有关的、短暂的提问,收集和了解幼儿更真实的表现,这样也使个别化学习活动组织实施情境真实化,不影响和干扰幼儿原有的个别化学习活动时间及表现,确保收集到幼儿更客观的真实表现。
集体学习活动中收集幼儿行为表现时,教师要做到面向全体幼儿,确保活动目标的达成,保证每一个幼儿在集体教学活动中享受平等参与活动的权利和机会,不能因为收集信息而只与评价对象频繁互动,忽略其他幼儿。在集体学习活动中收集个体幼儿的信息时可使用录像法——将录像设备置于合适的隐蔽位置拍摄(如固定在钢琴架上),让幼儿不受录像设备的影响,尽量处于真实的集体教学实施的自然状态中。在集体活动结束后的自由活动、个别化学习、区角活动等时间,教师可与评价对象进行谈话交流及让评价对象表达表现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其想法、观点和能力等,收集补录行为表现。
4.在自由自主、愉悦创设的游戏中记录幼儿行为表现
基于游戏活动的真实情境,教师可以收集幼儿的语言倾听与表达、人际交往、社会适应、创造与表现、文明习惯等方面的行为并进行价值判断。
由于游戏活动是幼儿自主、自由、自发的活动,幼儿在游戏中的表现是丰富的、多变的,为保证幼儿游戏活动实施的真实情境,教师要尊重幼儿游戏的意愿,不能因为收集评价信息而干预和介入幼儿的游戏。教师在不干扰幼儿自主游戏的前提下,运用观察法,在幼儿游戏的自然状态下收集记录丰富的幼儿行为表现。
由于在游戏活动中幼儿可以自由选择游戏内容,三五成群结伴,分散在不同的活动区域,使观察的范围较广,信息收集难以聚焦,为提高观察和收集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要提前规划评价内容并根据评价内容来事先有所侧重地选择观察的区域,明确信息收集的重点方位,以便有针对性地收集幼儿的行为表现。
基于多元评价主体共同收集记录幼儿的行为表现
多元评价主体为教师、家长、同伴,以及幼儿自身。在评价中,坚持以教师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专业性,基于各种教育活动实施的真实情境,思考和运用合理、有效的简易记录方法,收集记录幼儿目标行为表现,如观察法、谈话法、作品分析法、档案袋法等。此外,教师还要引导家长在家庭或社会环境共同收集信息,为教师对幼儿发展进行真实评价提供园外的依据。同时,幼儿发展评价还需要让幼儿作为评价主体参与评价过程,提供对自身或他人的评价,这样让幼儿参与对自己或他人的发展评价也能激发其对自身表现的改进。
为确保评价的真实性,教师事先做好家长的培训工作,帮助家长围绕评价内容,运用观察法、谈话法等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客观地收集幼儿园外日常生活的实际表现,并通过填写教师设计的问卷,记录幼儿的相关行为表现。其中,问卷要附选项填写的说明,让家长在写问卷时同步了解不同答案所代表的幼儿表现对应的等级水平,方便家长作出合理客观的选择。如,评价幼儿一周内每天睡眠时间是否充足情况,教师问卷设计可以涉及幼儿姓名、一周内每天几点入睡、早晨几点起床,以及相关评价等级水平和睡眠情况描述。
运用科学合理的工具客观记录幼儿的行为表现
为真正达到客观真实的要求,教师运用记录工具记载所收集到的评价信息时,也要尽量做到客观。为此,教师在记录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记录的“准”
记录的“准”是指教师要做到围绕评价目的和内容客观如实地记录幼儿的表现,特别是围绕观察目的、谈话目的和内容如实记录幼儿的表现,以排除教师自身价值取向和观念带来的记录主观性与随意性。如,教师收集记录幼儿“愿意与他人讨论问题,敢在众人面前说话”的情况,但是在记录的时候没有聚焦于评价目的,没有聚焦于讨论和说话频次,以及幼儿说话时的情绪状态,而是在表述上洋洋洒洒记录了幼儿与他人对话的详细内容。
2.记录的“真”
记录的“真”是指教师在围绕评价目的和内容进行记录时,要如实记录幼儿的行为表现,不作任何主观上的解释和判断。幼儿行为表现包括幼儿的语言、声音、动作、表情、持续时间等,而非教师主观解释和判断的幼儿行为表现,如生闷气、来园紧张、离园开心等,这都是带有教师个人主观色彩的解释和描述。如,“晨晨不情愿地……”“婳婳来园活动总是很高兴”“豆豆注意力不够集中”“珂珂始终十分专注地……”——这些文字描述都带有教师个人主观色彩的判断,真实的记录是具体且直接地描述体现晨晨“不情愿”,婳婳“很高兴”,豆豆注意力“不集中”,珂珂“专注”等特点的语言、表情、动作和持续时间等。
3.记录的“细”
记录的“细”是指教师围绕评价目的和内容记录幼儿的实际表现时,应围绕重点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完整记录,可涵盖幼儿的身体动作、语言、表情、情绪、频次和时间、关键事件、操作的物品与结果等全方位的细节表现,确保记录的客观性。
轶事记录能较具体、直接、全面地描述和记录幼儿的行为表现(见表1)。其中,观察记录是教师结合观察情境,根据观察目的与内容,选择幼儿相应的语言、动作、表情等行为表现进行描述性的文字记录,同时时可以辅以幼儿的照片、录像、录音及作品等作为评价证据,特别是有关幼儿艺术领域及科学领城发展的一些评价内容,除了有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幼儿的表现外,在分析评价时需要辅以幼儿创作的作品、幼儿的活动记录等。如,收集记录大班幼儿“能感知物体的形体结构特征,并运用绘画、拼搭等方式表现该物体的造型”的行为表现,在轶事记录中“作品呈现与说明”一栏,教师要将幼儿的作品照片作为证据在表中进行保存,这样可以做到收集记录信息和分析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及客观性。
4.记录的“精”
记录的“精”是指教师记录的幼儿表现要能够突出评价重点。具体而言,记录时教师对自身的教育活动组织实施的行为与操作的描述不宜过多,对活动情境的描述点到为止,排除和过滤非评价对象的表现,要多聚焦评价对象的行为表现的描述。在幼儿发展评价中,幼儿行为表现有清晰的内涵和范围时,教师可使用检核等级记录(见表2)对幼儿的行为表现进行现场直接记录判断,这会大大提高教师在幼儿发展评价中收集记录信息的效率。如,在中班生活活动的午餐环节,教师运用观察法察看幼儿吃饭时使用筷子的熟练程度及小肌肉动作的协调能力的相关表现后,运用检核等级评定的方式分层次记录幼儿使用筷子的熟练程度,并将观察到的幼儿表现以轶事记录的方式填写在表格中,同时辅以直观的照片,这样便可提供等级评定的证据,为分析评价给予佐证。
表1.轶事记录表
表2.检核等级记录表(中班)
综上所述,幼儿发展评价需要教师不断克服自身兴趣、价值观等造成的主现判断,真实收集记录儿行为表现,这是幼儿发展评价第一步。为体现儿童发展评价的真实性,分析评价幼儿的实际表现、判断幼儿的表现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避免主观性。教师除了对自己收集的幼儿表现信息进行客观评价外,还需要将多元评价主体收集记录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在综合各评价主体收集的信息基础上,再完整地、客观公正地进行幼儿行为表现的判断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