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实践与探索
2023-11-21郑鑫
郑鑫
(北京商贸学校,北京 100162)
随着《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和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提出了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校园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校园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做到权责统一
校园安全管理部门的核心职责包括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在现行安全体制下,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未专门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而是让其他部门兼任安全工作,或者虽然内部设立了安全部门,但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兼职其他工作。这种情况导致校园内部缺乏广泛的安全意识,隐患整改力度不够,学校内部对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缺乏明确认知。因此,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监督整改不力。此外,安全部门本身也可能因为精力分散而导致安全意识淡薄。
可以预见,在校园日常教学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势必会存在安全事故。然而,在此时,如果学校安全监管部门无法实现权责统一和职责清晰,就很难在事故预防阶段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也难以在事故发生阶段有效地进行控制,甚至会在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阶段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有限,但责任却是无限的。与此相反,其他职能部门理论上接受监管,但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其职能远远超出了安全监管部门的范围,又不专门负责安全工作,难以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责任边界不明晰
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为在现行安全体制下,类似于安全稳定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等各种领导小组层出不穷。学校虽然成立了足够多、分类明晰的安全小组,但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小组成员极易出现只知有小组,不知成员有谁、具体负责什么的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全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开展,流于形式,与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相关的工作变得“形式多于实质”,日常的安全工作开展成效不大。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三全育人”的要求。同样,安全工作也应贯穿校园工作的全过程,融入学校的管理体系中。不论是在校园的师生,还是不在校园的师生,他们都与校园安全管理紧密相关,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不可脱离校园安全管理的范畴。因此,学校有必要明确校园中各个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校园内各个角落的安全责任人、师生及学生家长应承担的安全义务,以及安全管理部门应具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和安全责任。
(三)相关方监管不完善
学校要发展,就不可避免地需要与社会接轨。发包承包、第三方人员劳务派遣、租赁等相关方介入学校的安全生产中,发挥好相关方自身的主体作用,对维护好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态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现行体制下,学校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管已经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并符合当前的安全技术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相关方无法满足学校提出的安全要求,是否可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在学校开展活动呢?
显然,如果相关方无法满足要求,学校就不应该允许其进入校园开展活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最终的结果往往需要灵活处理。
(四)校园基础设备设施老化严重
部分学校建校时间长,存在着鲜明时代特征的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硬件设施老化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管网泄漏、飞线横生且纵横交错、安防设备陈旧等。如果学校对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不及时,将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新设备将逐渐替代老旧设备。对于因硬件设施老化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必须进行充分的巡查,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五)学生个性化趋势逐渐增多
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思想转变较快,导致离婚率逐年升高。为了降低离婚率,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中提出了离婚冷静期政策。这意味着单亲家庭的学生逐年增多,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变得尤为重要。这也带来了一系列家庭因素引发的学生心理问题,对人性化管理和法治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现行的校园安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六)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
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离不开相应的奖惩措施。当前,各级领导屡次提出必须建立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奖惩措施,将其作为有效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学校未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制考核,也从未制订行之有效的单位内部奖惩措施。
二、借鉴北京某高校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经验[1]
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学校加强顶层设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校长、党委书记以及分管安全的领导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经过研讨,学校应建立校园内部的监管部门,以确保权责统一、职责清晰。监管部门将专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校园安全,协调处理各类安全管理问题。学校必须清晰界定部门层级和岗位层级的安全工作内容,整合学校资源并明确划分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必须以校领导为核心,赋予学校内部的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管的权利,使他们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此外,学校不同职能部门的分工不同,承担的安全风险也各异,因此,对于不同层级和职能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管理的侧重点和方法应有所不同。学校必须量化和规范地明确校园内每个部门的分工和具体工作,以实现对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的结构化分级管理。
I类:校长责任制下,作为学校法人的校长、学校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以及从事安全工作的安全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学校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II类:分管教学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校领导、校内中层干部及其所管辖的教职工,根据《安全生产法》中“责任到人”的要求承担自己工作范畴内的安全责任。
III类:其他校领导及教职工作为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Ⅳ类:在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的相关方,进入学校从事业务沟通、洽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
高中语文教学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效利用古诗文佳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情怀。如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李白的“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王昌龄的“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苏轼的“秋雨晴时泪不晴”;秦观的“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白居易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柳永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王维的“每逢佳节倍思亲”等等,传唱至今,历久弥新。
V类:在校生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基础上,时刻关注同学的身心健康,对在学习、生活中有障碍的同学提供正确积极的安全引导。
人员管控是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与核心,以上五类人员必须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重视。以上五类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分工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有所区别。学校需要摸排核查校园各类人员,从思想认识及关键岗位等方面区分出重点人员,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良性开展的条件设计
(一)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
学校内部的安全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相应的安全制度。学校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个人岗位职责,科学规范地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编制成册,定期或不定期修订并增补,以确保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安全制度汇编的过程中,学校应召开安全研讨会,分析工作人员各自的权责范围,以厘清安全底线,保证安全工作不会相互冲突,不会留下死角。
(二)相关方安全评审与监督检查
安全工作只有“零和一百”,要么事故发生,要么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相关方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学校首先要检查其资质,一般审查其营业执照、经营承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的合法性及有效期。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学校还需要审查入校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接种疫苗,是否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等。
对于施工单位、食堂经营等相关方,学校除了审查其资质外,还要严格审查现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证书,以及他们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的配置情况。此外,学校还要检查进校人员是否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他们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2]。
对于高风险作业活动,学校应当组织重点类相关方进行专项安全性评审工作,包括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以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经过评审后,双方需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计划、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都流程清晰、过程可控。
(三)研究制定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标准
在安全发展观的指导下,学校必须确保安全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增加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安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努力实现对人员安全、物控、技防工作的统一管理,以提高安全教育事业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功能和管理水平。
“三防”建设离不开校园安全专项经费的支持。以消防安全工作为例,学校应每年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定期进行电气消防检查、避雷针检测以及特殊设备检查。此外,学校需要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于学生宿舍内未配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情况,学校应该配备点式火灾报警检测器,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这些服务机构每月都需要提供维保记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应急预案制定结合演练开展到位[3]
应急处置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核心之一,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学校要不断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制订周密、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学校需要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实际演练,并通过验证演练效果来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以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妥善处置。
应急处置的效果与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密切相关。在预案的制订过程中,学校必须充分重视细节,制订学校层级的应急预案、部门层级的应急预案以及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这些预案必须明确“出了事,由谁负责做什么”的具体细节,而不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只有这样,责任才能得以切实落实,从而提高安防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安全教育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校应该通过传统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包括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防诈骗、防盗窃等内容,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将安全教育视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召开安全主题班会,举办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这些活动有助于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
在互联网和家庭因素的影响下,学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心理问题。因此,安全教育还应以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作为最终目标。教师应以学生在校园和未来可能面临的安全问题为切入点,给他们讲授校规校纪、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安全技能,以帮助他们保护自己,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性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和逃生能力,从而避免生命和财产受到侵害[4]。
(六)校园安全管理引入“留痕机制”
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制度、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以及相关安全规定执行存在偏差等问题,学校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深入研究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在这方面,留痕机制显得尤为关键。留痕机制在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助于记录下事故的过程和相关信息,以便进行事后分析和改进。留痕机制还可以培养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换句话说,留痕机制也是一种保护安全管理人员的措施,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减少潜在的风险和责任。
(七)绩效评定及改进
根据年度考核要求,校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进行责任制考核。根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学校可以对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检验,然后进行考核和奖励。对于那些未能履行工作职责且出现重大失误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学校应予以其相应的处罚。
四、结束语
学校通过构建权责统一、职责清晰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管理安全风险因素,加大关注和检查的力度。学校需要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