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丢失的外卖买单
2023-11-11杨晓晖
杨晓晖
近年来,外卖行业飞速发展,有些外卖员采取无接触送餐送货方式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由顾客前往自取。不少顾客在取餐过程中发现,东西不是被偷了,就是被人误拿了。谁来为丢失的外卖买单?
海口的陈女士在某外卖平台上购买了一个小蛋糕。大约40分钟后,陈女士接到外卖员的电话,外卖员让陈女士到指定地点取餐。不料,等陈女士到达指定地点时,蛋糕竟然“不翼而飞”了。
“也不知道是别人拿错了,还是被人偷了。”陈女士十分沮丧。由于金额较小,陈女士只好自认倒霉,就此作罢。
海南某高校学生王超(化名)称,自己也有过被别人拿错外卖的经历。此前,外卖由外卖员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交付成功,完成交易。但学校的管理制度规定,外卖不能直接送到宿舍楼,只能放在学校门口,由学生们自行取餐。一旦到了午餐、晚餐这样的“高峰期”,拿错外卖的概率就更高了。
“‘高峰期’点外卖的人多,加上无人看管,更容易导致外卖丢失。”王超说。
外卖“不翼而飞”,谁来为它买单?是外卖员、商家、顾客,还是平台?
某外卖平台的商家认为,在商家正常出餐、骑手已把餐取走的情况下,外卖要是丢了,不需要商家负责。
外卖员小林(化名)称,自己在送餐时,经常会放在顾客的指定地点,先拍照,再打电话通知顾客前往自取。“如果不拍照,外卖丢了就说不清楚了。”小林说,“外卖若是丢了,可向平台申请赔付。”至于是由骑手赔,还是由平台赔,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春霞表示,买受人(下订单人)與卖方(平台商家)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了电子合同,交付方式采用的是外卖员外送到宅的运输方式。
这种情况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当买受人并未告知外卖员或商家可将外卖放于货架处时,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受人的签收时间应为交付时间,若买卖双方无特别约定,以将货物交付给买受人作为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外卖员如果擅自将外卖放在货架上,或者其他地点导致外卖失窃,商家或外卖员则可能要对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林春霞说。
第二种情形,外卖员将外卖根据约定时间送到了约定的自提点,并且已经通知了顾客前去自提,在这时,货物已经完成了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那么,外卖丢失的风险就要由顾客承担了。
“当然,外卖如果被人偷了,可以选择报警。” 林春霞说。大部分外卖品虽说价值不高,但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恶意偷盗他人财物,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摘自《法治时报》)(责任编辑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