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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2023-11-07张天慧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23年20期
关键词:互联网+残疾人体育

张天慧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1、引言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2023 年中国残疾人的总人数大约有2600 万,比2010 年增长了20%的人口数额。由此可见,残疾人是我国人民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体育是促进残疾人健康以及残疾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既强化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要求,更是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指南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为残疾人体育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便利,也对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缓解了残疾人健身需求与社会体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相比普通人,互联网的发展对残疾人具有更大的赋能价值。残疾人体育随着时代发展趋势逐步创新升级,残疾人体育事业受到国家的支持与重视,必将开阔残疾人体育的研究新领域。如今,互联网+体育,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文化等进入了人民的视野,拓展了社会精神文化生活。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转型升级也因“互联网+”的出现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2、“互联网+”助力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的研究意义和优势

2.1、增强服务能力

大多数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认为,服务仅满足残疾者主动提出的需求即可,这种局限性严重影响了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的开展和完善。应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挖掘潜在需求,建立残疾人需求倾向的算法模型预测残疾人体育活动中想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再推送给从事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人员,大大提高了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主动挖掘残疾人群体对体育服务的显隐性需求,将互联网思维与公共体育服务紧密结合。

2.2、丰富服务资源

“互联网+”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交互性特点,疏通了政府、社会组织和残联等资源分享路径,在康体医疗、互动社交、体育赛事等方面均可实现资源共享,为残疾人公共体育高质量服务提供资源保障。由于残疾者的生理性障碍,与服务人员进行沟通是费时费力的,互联网技术可以优化体育服务平台功能界面,使残疾人更加便捷地输入需求指令,如可以借助表情符号或简单字母的方法输入自己的服务需求指令,使其更加高效、便捷。“互联网+”还为同类型残疾者建立社交“广场”,让残疾者在其分享体育经验,组织线下同城约赛,找寻共同体育爱好的残疾友人,这种互动方式不仅有利于残疾者的身体健康,也可促使残疾者的心情愉悦,实现心理满足。

2.3、简化服务流程

运用互联网技术收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可控问题和用户满意度数据,从而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流程的跟踪与监管,不再强调由政府至市、县、乡的逐步审批,将提供残疾人体育服务所需时限尽可能地缩短,更倾向于体育服务质量的反馈与提升。因此,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高效的远程服务,不仅简化残疾人体育服务流程,还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以此达到互联网服务需求受理和多方面资源供给的快节奏无缝衔接。

3、基于“互联网+”构建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解决“如何做”的问题,是回答供给主体怎样开展服务,并对服务的始与终提供资源保障的运行机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服务能力的提升、服务资源的互通共享、服务流程的高效便捷,对完善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规范残疾人体育组织建设乃至对体育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成是贯通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供给—保障—反馈的全过程,是一个彼此衔接、互为支撑的关联整体。基于此,本文将从需求、供给、保障、反馈四个层次来探讨“互联网+”对其体系的创新构建,以及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3.1、需求体系

了解残疾人的体育需求是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必须前提。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体现在残疾人进行体育活动与体育场地设施、健身指导、获取体育信息等需求的矛盾。互联网具有共享性,可收集体育场地位置IP,将体育场馆开放信息以及提供的体育资源实时同步至云平台,供残疾者随时浏览。运用网络大数据技术,掌握体育活动行为数据,计算出动态化残疾人用户需求画像,使政府或社会组织及时满足残疾者的体育需求。信息的收集要按照一数一源、应采尽采、及时更新、权威公布的准则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全面。残疾人口呈现“连续集中,相对分散”的分布特征,体育需求也呈现分散性的特点,为体育服务的供给带来了诸多不便,在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平台上建立专门与残疾人交流的模块,并将不同需求和类型的残疾人用户进行分组,分别开设最为匹配的体育课程。如针对失明残疾者,开设提升运动平衡能力的锻炼内容,并请专业人士提供一对一的辅助指导,对于肢体残疾者,设计相应的运动处方,提高身体体质健康水平。政策法规、赛事资讯、运动知识和智能运动装备等信息,都可实时公布于此模块主页,使需求者快速捕捉所需信息,激发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为他们科学运动、增强体质提供信息保障。

3.2、供给体系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即为公民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过程。必须打破政府垄断式管理的供给模式,发挥市场、社会以及个人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协同参与作用,形成政府为主导,其他主体共同参与的整体性治理局面。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政府已进入网络治理时代,治理社会和提供公共服务要具备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所依赖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也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协作支持,使残疾人体育信息和资源在供需之间实现快速传递与反馈。在供给内容上可以根据不同残疾类型用户,打造智能化体育健身辅助设备和BMI 计算系统,达到健身运动数字信息化,如利用“互联网+”的智慧残联系统在网上确认身份后,系统可自动显示出既往使用过的辅具和医院推出的新型辅具,申请人可自由选择或咨询医生的意见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辅具。对于部分特殊残疾人应提供租用或免费发放辅具的福利,对不同体育需求的残疾人进行“个性化”辅具的设计,及时把体育活动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互联网平台,以便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体质健康分析,给出合理的体育锻炼意见。

3.3、保障体系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提高残疾人的健康生活质量,就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对互联网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人员投入、技术投入、资金投入等,在政策与制度保障上对互联网残疾人体育服务方面进行倾斜,给予更多保护与支持。政府拥有高效的筹资与资金拨款能力,同时调动社会组织、非盈利组织、私人组织的积极性,结合我国的科技优势,协调科研机构研发或购进实用型、多元化的体育辅助电子设备和器材。向在大数据运营方面杰出的企业如阿里云、腾讯、亚马逊等建交合作伙伴,一同建构和维护“互联网+”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政府和残联也应通过完善制度保障和评估机制,培育和指导残疾人社会组织,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与监督评估机制,并保障“互联网+”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顺畅运行。互联网技术的介入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广泛关注残疾人体育事业,为其落实保障制度等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4、反馈体系

开发公共服务需要重视公众体验,公众的反馈可有效改进服务质量。“互联网+”背景下,应借助信息智能化技术,推进信息无障碍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权利,促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多方供给信息归纳整合,推进“信息化共享”,落实信息保障。依托互联网市场监管网络系统,呈现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新格局。互联网具有实时信息互动优势,通过建立互联网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渠道登录入口如微博、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实时收集归纳不同类型残疾人体育需求,及时捕捉问题,落实高效快速的反馈机制,有利于体育服务的后续优化,提高服务透明度,促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使体育服务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呈现在残疾人面前。残疾者群体、社会组织和体育社团需呈现全民监督和参与的新格局,发现和指控政府及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行为,群众要发挥监督与反馈作用,确保残疾者的体育诉求可以得到解决,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透明度。当上级部门对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决策进行选题和对接时,基于互联网的扁平化决策结构,残疾者群体、相关体育企业等利益诉求和外部信息将通过网络和数据中心传达给决策单位,形成更大范围的决策参与,听取更多的群众反馈,因此各级之间不再是金字塔式的层级架构,而是更深入残疾人群体的扁平化决策结构,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4、“互联网+”背景下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策略

4.1、构建多元一体化残疾人体育服务网络平台,满足个性需求

互联网时代以其平等性、便利性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生产的需求打开了新的大门。建设残疾人体育服务平台初期,应注重“云”平台的建立及“客户端”的完善,提高互联网数据计算能力,扩充记忆储存空间,另一方面完善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为主要工具。在终端设备中开通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页面或其他手机APP 等数据库对接入口,开发多种体育服务模块,如体育培训、体育场地查询、赛事发布、残疾人体育商品交易等,并通过残疾人用户的实名制认证,根据其年龄、性别、残疾类型和程度推送最为匹配的体育活动信息,制定科学的运动处方。同时形成线上体育社交圈,以私信或群聊方式的交流渠道,鼓励残疾群体线下开展体育锻炼,交友互动。由平台或残联等组织开展合作,创新残疾人体育活动内容与形式,打造趣味性的精品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同时,应注重“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的开发、运行等工作,如可通过短视频展示残联的日常工作、残疾人奥运冠军故事,向普通网友展示平时看不到的残疾人工作生活。利用互联网对特殊群体的体育文化进行有效传播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更好地拓展体育精神风貌的影响范围。

4.2、打造“互联网+群众”协同治理新模式,实现多方监管

长期以来,政府是我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如今,政府的角色发生了转变,职能从管理转换为以服务为导向的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应在此基础上,突出非政府主体的监管作用,并加大资金投入比重,以保证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公正性和均等化。“政府主导”的垄断治理已不能够满足当前复杂的公共服务现状,构建数据共享、资源开放的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依托政府的优势资源,消除唯一供给主体的弊端,搭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合作创新模式。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应在政府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平等对话,来建立起社会、公益组织、体育市场等多元主体资源的协作关系,促进“互联网+政务”建设的开放性整合与共享,促进数据公开和政府透明,深入群众,落实“以人为本”核心。同时需建立多方主体参与的监管机制,公众行为及其产生的数据可为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公众对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可以保证服务公平性与合理性。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关心残疾人体育权利,帮助残疾人树立参与者、受益者和监督者的多重身份意识,开办网上办事渠道,积极发挥监督反馈作用,使得公共体育服务供需链形成完整闭环,缩小残疾人面对的“数字鸿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4.3、落实残疾人体育服务资源保障,推动资金循环

目前,国家财政对残疾人群众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严重短缺,更倾向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事业。应筹集企业、公益社会组织等多渠道的资金,落实法制保障,确保集资经费的合理安排和使用,解决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供不应求的矛盾。同时残联部门、企业与高校需构建合作机制,协力培养更多的互联网技术人才,让其充分了解互联网市场、残疾人用户,体育行业动向等为公共体育服务的推进提供支持,打造高素质技能型的专业化团队,为“互联网+”融入公共体育服务、开发体育软件等提供保障与支持。高校和体育机构可以在大数据平台上发布闲置的体育场地器材、运动健康信息等公共资源情况,并利用微信公众号、APP 等向市民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服务信息,让闲置的体育场馆资源得以物尽其用。同时,第三方购买引入互联网技术支持,建设专业化的体育服务产业链条。模仿当今普通商品垂直电商的成功模式,引进残疾人体育优质商品,如通过半导体芯片、无线射频系统等方式研发的运动手表、手环或专业的传感器,记录残疾者在体育活动时的心率、消耗热量、时长等数据,结合数据为残疾人提供更安全、专业的运动指导,还能在体质评估、处方制定、赛事预测等方面挖掘出更大的价值。借此举办公益残疾人体育互联网商品推介会,将所得收益再投入到残疾人体育事业,以此形成互动衔接。资金渠道的循环互通不仅促进了残健交流,又帮助残疾人享受到互联网发展带来的红利。

5、结语

“互联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研究与实现,帮助残疾人跨越科技鸿沟,弥补全民健身缺乏针对性的不足,借助“互联网+”助推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其优势表现为增强服务能力,丰富服务资源,简化服务流程等,缓解了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社会体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提出推进一体化网络平台、探索协同治理新模式、落实残疾人体育资源保障等策略,扩大了“互联网+体育”生态圈,激发残疾人群众的体育热情,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从而加速实现全民健身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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