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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的价值意涵与实现路径

2023-11-07

中国远程教育 2023年10期
关键词:公众价值社区

□ 陈 岩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谁来振兴乡村”和“怎样振兴乡村”日渐成为学术界普遍关注的议题。实践表明,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人力资本的素质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提出全新要求,教育以及由此衍生的人力资本培养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动力(罗春娜&李胜会,2020)。回溯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发展历史,20 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将人作为乡村建设和改造的核心,提出“农村建设就是造人”的教育主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社区教育相继在扫除青壮年文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以及服务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方拥军& 陈乃林, 2018)。20 世纪90 年代,我国农村社区教育逐步发展,2000 年步入试验探索阶段。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中强调,“结合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供给水平”(教育部,2016),深刻诠释了农村社区教育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社会化内涵。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确定了农村社区教育在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服务农村教育发展中的应然价值。纵观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历史变迁,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没有改变(杨海华等, 2019)。在“国家宏观”和“群体需要”的双重追求下,农村社区教育始终承担着协调教育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促进人的生命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共同实现的使命(汪国新&项秉健,2019)。为此,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的价值意涵,建构价值实现路径,成为寻找新时代农村社区教育价值使命的策略选择。

二、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一)理论基础

20 世纪90 年代,美国学者马克·穆尔(Mark Moore)基于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批判性反思提出公共价值的概念,认为公共价值是经过公民自愿选择、根据真实偏好的价值集合,也是公民通过切实的公共政策与服务获得的一种效用(Moore,1995,p.30)。凯利等(Kelly,et al.,2002,p.4)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公共价值的三个关键要素:一是服务的价值,公平公正地为公民直接提供服务本身就是传递公共价值;二是结果与产出的价值,政府与其他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最终面对社会和公众产出的价值;三是信任与合法性,信任处于政府与公众关系的核心,充分的信任能够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同时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上述关键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公共管理者探究并回应公众真实期望指出了价值思考的方向。

与此同时,作为公共行政学科范式的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得以勃兴。奥弗林(O’Flynn,2007)认为,与传统公共行政范式相比,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不仅重新界定了民主与效率的关系,并且全面审视了效率、责任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更加追求多元化的公共价值产出和多元责任体系的建构。围绕“如何找到公共价值,即公民认为的价值”这一关键问题,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强调,在追求公共价值的过程中需要构建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实践价值整合框架,借助“谋求价值、运作能力、合法性与支持”三者间的平衡来实现“创造公共价值”的核心思想(Moore,2021)。而因公众偏好是公共价值的中心,公众参与,特别是公众就公共事务决策的深层次参与显得尤为重要。在基本主张方面,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关注集体偏好、重视政治的作用并且建立开放、灵活的公共服务递送机制,积极倡导在多元利益主体协商基础上通过网络化治理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二)文献回顾

1.乡村振兴中的价值研究

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涉及乡村振兴中的价值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价值取向。例如,有研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以内在性增值为目标的乡村价值建设成为填补乡村价值洼地的有效选择(罗自刚,2018)。王丽等(2022)指出,乡村振兴战略旨在重塑以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意识为内核的乡村公共价值,构建以提升农民主体性为关键的策略体系,从而实现新时代乡村社会公共价值的充分聚合。二是价值内涵。有研究认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在实现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之间的平衡,这不仅关乎发展,更是关乎公平正义的价值问题(王琴&郭锐,2022)。也有研究侧重于乡村振兴中的公共价值,提出“乡村公共价值是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与结果带给参与者的效用及效用增加”(刘雪梅,2021)。三是价值实现路径。有研究明确,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肯定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的行动价值(王进文,2020)。目前已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和社会公益组织协同的乡村公共价值创造模式(郑广怀&赵培浩,2022),且将公平摆在乡村价值创造的突出位置。

2.农村社区教育的价值取向研究

当前,对农村社区教育价值取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价值定位、价值失灵和发展趋势等方面。邵晓枫(2016)指出,农村社区教育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有助于提高欠发达地区居民的素质。我国农村教育始终缺乏一条切实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道路(苏刚&曲铁华,2014)。整体来看,农村社区教育供给面临“不均等”“不充分”“非包容”等价值掣肘,农村社区教育偏重教育工具价值、忽视教育本体价值的问题长期存在。农村社区教育徘徊于“离农”与“为农”两种价值取向之间,抑或在强烈的“城本主义”下脱离农村的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全盘复制城市社区教育目标、内容及评价体系,抑或完全以“农本主义”为中心,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并陷入狭隘的农村视野(田夏彪&张琼,2010)。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农村社区教育“公平且有质量”,农村社区教育需要从单纯注重工具性价值转为注重生命性价值,立足农村社区发展的需求、乡村振兴的系列政策与乡村传统文化基础(杨智& 潘军, 2018),健全办学体制,重构育人要素,与乡村社会、乡村经济走向共生共荣的“融合式”发展(李鹏,2022)。

综上,既有文献肯定了乡村振兴中创造公共价值的重要性,尤其肯定了“让农民真正成为主体”的现实意义,其中不乏对乡村振兴中农村社区教育价值取向的描述。但现有研究或限于宏观政策环境下阐释公共价值理念,或限于依托政策背景对农村社区教育进行框架审视,未能进一步厘清农村社区教育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价值关联。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理解和把握农村社区教育的公共价值追求?结合公共价值意涵,农村社区教育的内在秩序与外部表现形式将进行怎样适应性的改变?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以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围绕“何为公共价值、如何创造公共价值”的价值分析主线,明晰乡村振兴中农村社区教育的公共价值意涵并提出价值实现路径。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的价值意涵

厘清农村社区教育的价值意涵,尤其是公共价值构成维度,对于深入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社区教育的内在价值关联不无裨益。本文结合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中公共价值的三个关键要素展开具体分析。

(一)服务的价值

社区教育兼具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和价值追求。根据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农村社区教育公平公正地为农村社区居民直接提供服务传递公共价值,而农村社区教育本身也成为公共价值输出的渠道和载体。

1.农村社区教育供给的公平性

2018 年9 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从战略高度明确了教育公平在乡村振兴中所处的关键地位。尽管已有社区教育政策不同程度地强调“社区教育普惠性”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性,但从社区教育供给实践看,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政策法规保障和经费投入不足、社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进一步加剧了社区教育发展的不公平,并集中反映在城乡之间与地区之间(马丽华,2019)。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化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分析农村社区教育供给的公平性,既是社会公平正义在教育体系中的价值观照,也符合教育公平的整体价值取向。公平性代表着乡村振兴中农村社区教育能否以教育公平为根本目标,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公平、差异性公平和补偿性公平(褚宏启,2014)。具体而言,一是农村社区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实验区与非实验区之间在教育经费、基础设施、师资保障等方面达成基本一致的条件和水平,使城乡居民享有社区教育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基本相当。二是农村公众享有社区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同时,需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不仅保证其享有教育过程的平等,还要保证他们在接受社区教育后获得高质量生活的机会更加平等(熊春文&陈辉,2011)。

2.农村社区教育供给的精准性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强调,“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受到农村区位、常住人口和既有产业等资源因素影响,不同类别村庄的乡村振兴潜力和发展潜能差异化明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乡村居住人口50,979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数的36.11%,乡村老年人口比重显著上升(国家统计局,2021)。普查数据包括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男女比例、年龄层比例和受教育程度等在内的农村人口特征因素,既呈现了城镇化和经济集聚的趋势性变化,也对未来乡村振兴的精准施策提出更高要求。当前,我国各地社区教育内容趋同,活动雷同,“千校一面”的同质化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社区教育供需不匹配,教育决策主体科学把握乡村差异性和个性化的能力与水平存在典型短板。

提高农村社区教育供给的精准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精准聚集乡村人力资本,从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视角识别并整合不同乡村、不同社会群体生存和生活的社区教育需求(杜育红& 杨小敏,2018),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管理、生产、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和农村留守人口过程中,及时有效回应受教育者的异质性偏好,分类供给,精准施教。另一方面,精准对应“乡村五大振兴”中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拓展农村社区教育的功能。农村社区教育不应局限于面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简单地谋得一席之地,要从农村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全局出发,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合理性、有效性,在提高农村人口的公民素质和追求幸福生活的“可行能力”上精准发力。

(二)结果或产出的价值

根据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农村社区教育的结果可以理解为政府与其他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农村社区教育公共服务,最终面对社会与公众产出的价值。尽管它与服务的价值存在交叉重叠,但不可否认,结果中依然包含具备独立影响意义的价值内涵。

1.农村社区教育主体的协同性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各项政策、设施、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持续向乡村汇集,公共服务不断向乡村覆盖(仲崇建&乔丽荣,2021)。政府发动社会多方力量,通过协同赋能突破资源约束,促使资源积聚并且优化配置,不仅保障了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任务的落地,也激发了多元主体协同创新的活力。相较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治理环境的复杂性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差异性更加突出,农村社区教育以政府单中心治理为主的传统模式弊端日益显现。尽管诸多社会力量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农村社区教育治理中,但多为象征性、偶发性参与,且利益相关者有效参与不足,主体互动多限于表面化(张胜军& 陈方,2020)。协同性是消解农村社区教育主体结构性矛盾的新思路。增强农村社区教育主体协同性,即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农村公众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围绕农村社区教育目标,需要克服各自固有缺陷建立有效协商机制,通过准确判断公众社区教育偏好促进农村社区教育整体增效(唐任伍&赵国钦,2012)。一方面,协同性意味着农村社区教育多元主体目标诉求与目标追求的统一。在价值整合中寻求共同的乡村公共价值,在协同合作中注重利益诉求的变化以及利益分享模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孔祥利&夏金梅,2019)。另一方面,协同性意味着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机制壁垒,构建起多元主体优势和能力适配的协同机制。通过多元主体间的分工合作、信息共享和精准对接,合理配置真正适用的农村社区教育资源,促进资源产生最大效用。

2.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系统性

系统性为乡村振兴背景下探讨农村社区教育发展提供了话语基础。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整合人才、资源、战略等系统要素,实现“三农”多领域多角度的全面振兴。从系统性角度观察,社区教育本身就是一个涵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面向社区内从幼儿到老年的大教育系统,具备社会服务、促进终身学习理念的系统功能。事实表明,受到传统惯性和教育迟滞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村社区教育仍存在高消耗、低收益、低层次问题,相关部门对农村社区教育发展普遍缺乏战略性规划。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系统性思考对于破解上述问题提供了启示。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阶段性战略目标,需要整体考量农村社区教育在乡村振兴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方面产生的综合效益,特别是对当地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和民生所做的贡献(杜幼文,2012)。在行动策略上,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应各有侧重、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在宏观层面,农村社区教育要借助乡村振兴战略走出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弱势地位,摆脱边缘化生存的局面(张胜军, 2019),真正实现“有为”又“有位”;在中观层面,农村社区教育要实现系统功能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动态协同,增强农村社区教育体系中知识、人才、文化、制度要素的有效供给;在微观层面,要将农村社区教育的多元价值功能体现在社区教育项目、活动和内容设计中,切实促进农村社区教育认同度与品质效益的提升。

(三)信任与合法性的价值

根据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信任与合法性是公共价值的核心。政府只有充分考虑公众需求,符合公众价值预期,才能避免或消除“合法性危机”。这就要求农村社区教育主体特别是政府部门积极探寻并回应公众期望,使其获得满足感。

1.农村社区教育回应的有效性

政府行为符合公众意见的程度和对公众意见的持续回应体现了现代政治系统的基本特征。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府回应性看,乡村集中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乡村振兴战略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对长期以来我国“三农”问题中公共价值缺失困境的回应。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社区教育政策满足农村公众尤其是特定群体需要和偏好的程度依旧不高,公众对农村社区教育项目认同度较低,农村社区教育回应能力与水平亟待提升。农村社区教育回应的有效性具有如下表征:一是回应战略发展目标的有效性。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要求,乡村振兴战略将分阶段逐步实现。为此,农村社区教育需要根据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目标,在具体时段内准确回应乡村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紧迫性问题,如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人才结构失衡、人才素质偏低等乡村人才发展问题,及时确定与之相符的社区教育内容体系。二是回应教育需求的有效性。在培养农村人才、实现产业兴旺、推进乡村治理、促进乡风文明、营造优美环境等方面,农村社区教育既要整合农村公众的显性学习需求,也要结合潜在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前瞻性地进行项目开发,引导式创造新的社区教育需求。同时,还要充分了解农村公众个体的兴趣偏好、知识缺陷和能力缺陷等,提供适应个体全面发展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

2.农村社区教育中农民的主体性

“谁来振兴乡村”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起点(刘碧&王国敏,2019)。2018 年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农民的主体性意味着农民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和应发挥的主体作用,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展现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内在能动性,这与社区教育本质所强调的“公众对教育拥有决定权并为创造社区教育负有责任”(吴遵民,2003)形成深度的内在契合。因自身利益表达渠道有限,农村公众难以真正参与到社区教育的顶层设计规划中,“观望者”与“表面参与者”的角色限定造成农村公众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不足。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实践符合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主体性需要进一步明确。一是厘清新时代农民的主体角色定位。农民要从农村社区教育的受益者转变为兼具思想和行动的建设者,破除依赖政策的“等要靠”思想,明确自身主人翁地位,从寻求外在力量支持到激发内生参与动力,在农村社区教育推动乡村振兴中增强自主性和自觉性。二是需要通过引导农村公众有序参与农村社区教育的决策、实施和评估等环节,使其公平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与政府部门在农村社区教育发展中共担责任、共享成果。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的价值实现路径

如上所述,乡村振兴战略赋予农村社区教育新的价值内涵,为其提供了明确的价值指向。结合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中“创造公共价值”的核心思想,仍需在认知农村社区教育价值意涵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公共价值创建公共政策或公共服务目标,在服务供给中落实公共价值,在服务递送中评价公共价值(韩兆柱&翟文康,2016)。

(一)融合发展,完善城乡统筹的农村社区教育顶层设计

1.推动城乡社区教育政策的价值整合

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对传统政府责任做出新的诠释。作为战略管理者,政府的责任不是简单延续组织的存在,而是根据组织内外部环境变化运用公共政策适应性地改变组织的职能和行为,不断发现、定义和创造公共价值(尹文嘉,2009)。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农村社区教育体现出更加全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性。通过社区教育政策顶层设计,重点放在整合城乡居民在社区教育利益分配中获得的价值,包括在发展权利和发展机会、教育资源配置、发展水平认定中获得的价值。具体而言,一是以城带乡,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协调发展。瞄准当前农村社区教育政策盲点,调整经济社会结构和发展带来的城乡社区教育支撑梯级差(李婷&彭小飞,2018),制定推动城乡社区教育均衡发展的行动策略。将社区教育空间布局、机构设置、教育资源配置等因素通盘纳入城乡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衔接城乡社区教育政策中组织与管理、内容与形式、特色与创新等政策要素,保障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农村社区教育需求的实现。二是增强城乡社区教育政策对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的回应性。充分考虑农村社区教育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关联性、协同性,聚焦服务“乡村五大振兴”过程中农村社区教育呈现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着力点。同时,处理好城乡社区教育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政策的连贯性,发挥政策合力作用,引导资源要素更多流向农村,协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加强城乡社区教育资源的价值共享

公共价值管理理论突出了政治的重要性。作为一种有效的协调机制,政治创建了公共价值的分配方法,将不同利益主体聚集起来完成共同目标,其中就包括不同层次与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价值共享(何艳玲, 2009)。加强城乡社区教育资源的价值共享,一方面,要强调优势资源的聚合性。突破行政层级和部门职能壁垒,以城市中综合实力强的社区学院为龙头,联合资源贫乏的农村社区教育网点组建社区教育集团(或社区教育联盟),整合共享优势资源以达到“以强带弱、以城带乡”的效果。同时,农村社区教育机构需要主动与地方高校、职业院校联手,引入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并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农村社区教育,促进包括城乡联合办学、轮岗交流和信息共享在内的城乡社区结对共建。另一方面,要强调资金投入的长效性。在政策制定中加强政府资金投入保障,保证农村社区教育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经济增长的速度,增强农村社区教育项目专项预算经费的使用效果。此外,提高农村社区教育项目化运作中的动员能力,切实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的农村社区教育资金支持机制(官华&杨钋,2019),明确划分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经费分担比例、分担方式与分担责任。

(二)多元合作,构建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基础

1.调整优化农村社区教育治理结构

公共价值理论倡导公共服务供给通过“去中心与分权”实现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多中心合作共治。其中,“去中心”意味着打破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单一主体的格局,而“分权”则表明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共同合作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每一个供给主体都享有平等的权利(韩兆柱& 郭红霞,2017)。农村社区教育在乡村振兴中承担着“育人、助农、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使命,构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公众多元参与的农村社区教育治理结构有利于助推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一方面,整合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已有治理模式的优势,包括集中组织型模式、自治活动型模式、辐射型模式、带动型模式和公益—回馈型模式的优势(侯怀银&原左晔,2022),厘清政府、群团组织、各级各类学院、乡镇企业,特别是农村公众作为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和有效实践路径,根据乡村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适切的模式或模式组合。另一方面,优化农村社区教育治理的制度结构。完善农村社区教育核心制度,如农村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资源共建共享制度、课程开发制度、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和质量评价制度等。除此之外,加强包括农村人口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养老制度等在内的外围制度建设(张胜军&孙建波,2021),通过系列制度安排,明确不同治理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加强治理主体间协同,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共享和优势互补。

2.提高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能力

网络化治理是与公共价值管理最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网络化治理指政府、私营部门、志愿者和公众为实现公共价值,凭借民主协商机制建立的一种资源依赖、共享回报、共担风险的平等合作关系。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能力主要表现在建构与管理网络、引导公众参与和吸纳社会资源三个方面。具体而言,一方面,增进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的目标达成能力。基于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村社区教育政策体系,使其在促进农村社区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个体终身学习的需求。另一方面,增进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的适应能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农村社区教育治理问题的多样化、动态化(黄承伟,2021),因此需要网络化治理各主体不断调整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提供新的制度安排并保证制度的连贯性,使农村社区教育能够在不断变化的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农民需求中做出快速而准确的回应。此外,增进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的网络维护能力。乡村振兴中产生了一批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农村社区教育品牌项目,需要深入挖掘总结项目的本土特色,并建立权责清晰的农村社区教育品牌经营管理体系和农村社区教育品牌质量监控体系。

(三)精准递送,增强农村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效能

1.拓展农村社区教育中的公众参与渠道

公共价值管理理论认为,公众偏好是公共价值的中心,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有利于精准递送公共服务并增强公共服务的供给效能。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引导农村公众有序参与社区教育是为其合理赋权,使其拥有发展的选择权、参与决策权和受益权的民主过程。拓展农村社区教育中公众的参与渠道,一方面,培育农村社会组织,积累社区教育的社会资本。农村社会组织在精准识别农村公众偏好、整合与表达社区需求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农村区域发展阶段特征和公众需求结构,可以从重点培育、鼓励发展和外部引进三个实践维度分类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注重持续培育农村社区自组织,提高自组织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农村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的效能。鼓励农村社区治理中的精英骨干,如村两委成员、新乡贤等在农村社区教育中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共识会议、愿景工作坊、协商小组、合作意向交流、地方性共识等方式平等介入社区教育项目开发、营销推广和质量评价环节,并适当参与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研讨,使学习偏好得以交流表达。积极引导农村公众将在社区教育中所学的社区治理知识技能及时有效地转化到农村治理实践中,成为农村社区发展中的积极公民。

2.提高农村社区教育绩效评价的合理性

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强调了在公共价值系统中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的必要性,并提出沿着价值链测量评估绩效,即公共资产通过系列政策、项目和活动可转换为具有公共性的价值结果(韩兆柱&翟文康,2016)。如前所述,乡村振兴中农村社区教育被赋予多维公共价值内涵,为验证并增强农村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效能,需要构建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绩效评价体系并持续提高体系的合理性。具体而言,一方面,以创造公共价值作为评估目标。将回应农村公众社区教育偏好、获得公众信任、维护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化治理机制建设以及提高农村社区教育满意度、服务产出等作为新时期农村社区教育绩效评价的主要目标,将关注农村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和服务传递系统建设作为关键目标。另一方面,突出评价指标的问题导向和发展功能。在评价指标内容选择上,既要充分反映新时代农村公众的实际生活和实际需要,还要从农村实际社区教育情境出发,发现可能存在的农村社区教育问题,根据公众需求满足程度评价农村社区教育的供给效能。在评价指标功能定位上,淡化以政府为主的结果鉴定行为,突出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农民问题的诊断和社区教育方向研判。此外,重视对评价结论的消化和吸收。通过制度将评价结论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奖惩直接联系起来,真正实现农村社区教育政策过程的权责利的统一。

五、结语

尽管农村社区教育已在乡村振兴中彰显出独有的价值内涵,但从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既有实践看,仍需在公共价值管理理论指导下提炼形成本土化经验,总结出乡村振兴中可适易行的农村社区教育价值实践模式。此外,在未来的研究中以下问题有待进一步思考:如何将公共价值与农村社区教育政策工具结合,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做出行之有效的系列制度安排?如何将公共价值与大数据技术结合,使之更加精准识别农村公众的集合偏好,递送更具灵活边界的社区教育服务?如何开展公共价值的共同生产,让农村公众真正参与到农村社区教育价值生产中,使其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追求、创造他们所向往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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