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活教育”三原则
2023-11-05李文送
李文送
攀登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活教育”思想之高山,我不仅看见了“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的教学观,还窥见其基于儿童心理学和教学实践经验所提出的17条教学原则之育人意蕴。漫步其中,思考其理,有3条原则让我感悟至深。
第一,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为什么陈鹤琴先生要把这条教学原则列为第一原则?其中蕴含了哪些教育哲理?传递着怎样的教学思想?他说:“‘做’这个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经验的,都要靠‘做’的。”顿时,我茅塞顿开——教育是“做”的哲学,教学是“做”的学问,教研是“做”的学术,教师是“做”的学人,儿童是“做”的学生……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工作者可以教导、引导或辅导学生,但绝不能代替学生。只有当学生去做时,才能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才能得到直接的经验,才能知道做事的困难,从而认识事物之性质和特征。这一过程就是真学习,就是活体验,就是慧成长。这与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新课标所倡导的“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等教学理念一脉相通。
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弘扬“做”的行动精神及生命气象。在某种意义上,生活本质上就是行为主体“做”的总和,有怎样的“做”就有怎样的生活。诚然,“做”的大厦,既要“思”的构设与向往,也要“能”的支撑与构建,还要“慧”的铸造与实现。“教学做合一”的旨趣就是通过教、学、做的有机统一,致力于提升学生真实的生活能力,丰富学生的生活体验和生活智慧,使其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活人慧者,从而提升生命品质和生活质量。
第二,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或许是因为具有共通性,当读到这条教学原则时,我很自然就联想到战国时期著名水利专家李冰治理都江堰的思路和策略。同样的道理,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教育工作者与其堵之,不如导之。换言之,校长和教师是学生生命成长的“引路人”,而不是“封路者”,要多用积极鼓励的方式督促学生的学习及行为养成,而非用消极的制裁来禁止他们这样不行或那样不行,因为这往往会适得其反。积极的鼓励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我能行”的心理暗示和自我激励,从而促进他们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各种潜能的发挥,进而明晰成长的方向和可为的地方。
如何发挥好积极鼓励的作用、避免消极的制裁?基于陈鹤琴先生的观点,教育工作者不要禁止学生乱丢垃圾,而要鼓励他们把垃圾丢到垃圾桶里;不要禁止学生在墙上或桌上乱涂乱画,而要鼓励他们把墙壁或桌子擦干净;不要禁止学生在教室里高声说话,而要鼓励他们学会在公共场所轻声讲话。让学生逐渐养成把垃圾丢进垃圾桶的习惯,懂得把墙壁或桌子擦干净,学会轻声细语。我认为,当机体形成了“正”的免疫系统,就能抵御“负”的病原体的攻击;当宽厚了“正”的臂膀,就能经受“负”的风雨的袭击;当产生了“正”的色彩,就能中和“负”的色光。
第三,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道理不难理解,因为文本教材是相对固定的、死的,而不是变化的、活的,学生是活生生的、变化的,且学无止境,大自然、大社会有着“活知识的宝库”之称,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教材。如果把学生比作鱼儿,那么大自然、大社会就是能让鱼儿畅游的活水。
对从事中学生物教育的我来说,在日常教学中,我常常把自然中的生命现象,特别是学生身边的生物资源和生活中的社会性议题等引入课堂,让学生从中找到所学教材内容与校园生活、社会生活甚至大自然的真实生命现象的连接,为其学以致用创造最大可能。例如,在教授“植物的营养器官和生殖器官”时,我常常组织学生以校园植物或校外植物为观察和研究对象,甚至制作成植物标本……每当这个时候,学生都兴致勃勃,参与热情高涨,且常常提出许多新问题,收获不少小惊喜。
陈鹤琴先生曾說:“亲爱的教师,大自然是我们最好的教师。大自然充满了活教材,大自然是我们的教科书,我们要张开眼睛去仔细看看,要伸出两手去缜密研究。”在我看来,把教材打开,就是把教育工作者教学育人的格局和视野打开,就是把学生生命成长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打开。
(来源:中国教师报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