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分析
2023-11-04莫引优戴蒲英曾艳梅何彬元刘湘岚
莫引优,戴蒲英,曾艳梅,何彬元,刘湘岚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广西南宁 530011;2.资源县林业局,广西桂林 541400;3.自然资源部北部湾经济区自然资源监测评价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广西南宁 530011)
林下经济主要依托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在林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生态旅游业等多种产业,实现单一种植业向多元化形式发展,可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1]。自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中央一号文件也多次对林下经济做出部署,全国林下经济迅速发展[2]。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计,截至2021 年10 月,全国林下经济基地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约为400 万公顷,林下经济总产值近1 300 亿元。在产业发展的推动下,学者们对林下经济展开大量研究,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林下经济实践内涵[3-5]、理论基础[6-7]、运行机制[8-9]、价值评估[10-11]和发展模式[12-13]等方面,对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发展潜力的研究较少。李爱华等[14]对昆明市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规模进行探析,结果显示昆明市可利用林地面积为290 438.4 hm2,但未针对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对林地利用的要求进行研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年)提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并提出全覆盖、全要素管控的思路。自然资源是发展生态产业的基础,分区管制规则既要求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和生态要素,严禁不合理的开发建设破坏自然资源和景观及污染生态环境,又需考虑人民群众对美丽生态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15]。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应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林地资源是支撑林下经济发展的基础;在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调资源环境约束背景下,统筹各类林地资源,掌握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地资源总量、空间分布情况和潜力规模,可实现林地资源生态与生产功能的双赢,对促进新时期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重点探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下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的规模和潜力,以资源县林地为研究对象,依据资源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和桂林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采用实地调查法、文献研究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利用ArcGIS软件进行数据叠加分析,获得资源县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数据,以期为科学合理布局资源县林下经济产业提供依据,为其他地区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1.1.1 资源县概况
资源县(110°13′~110°54′E,25°48′~26°16′N)位于广西桂林市北部越城岭山脉腹地,全县国土面积为194 101 hm2。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统计,资源县林地面积为161 057.81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2.98%。县域平均海拔800 m,土地肥沃,土层深厚,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水热条件好,植被丰富,有利于多种中草药的生长[16]。全县空气、水和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空气、土壤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水质量符合“Ⅱ类”标准[17];境内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 个国家级地质公园,以及中国面积最大的丹霞地貌景观[18]。丰富的林地、物种和景观资源为资源县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优渥的自然条件。
1.1.2 资源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资源县林下经济产业类型主要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4 类。近年来,资源县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林下经济特别是林下中药材种植得到快速发展。根据资源县2021 年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统计报表,资源县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为55 780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8.74%;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的林地面积分别为20 980、2 800、2 000 和30 000 hm2。根据实地调查,林下种植的农户参与度最高,主要分布在坡度≤25°的林地或林地边缘,以林下中药材种植为主;森林景观利用包括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人家和农业休闲等特色项目,主要有梅溪镇丹霞八角寨景区、资源镇宝鼎瀑布、车田乡车田村石山底旅游景区和两水乡塘洞村李洞屯休闲旅游区等;林下养殖主要特色产业为两水苗族乡“两头黑”猪、资源镇梅花鹿和梅溪镇肉牛等,基本分布在坡度≤35°的林地或林地边缘。2022年4月,资源县入选首批“广西林下经济示范县”。
1.2 数据来源
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中获取资源县林地数据,包括森林类别、林地保护等级、林木起源、林木郁闭度、地形因子(坡度)和土壤因子(土层厚度)。从资源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中获取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国家一级公益林区范围。从广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获取资源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信息,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范围。从资源县2021 年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统计报表中获取林下经济已利用林地面积。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思路
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资源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和林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资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参考《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划定依据,将资源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分为优先利用林地、适度利用林地和禁止利用林地。
在优先利用林地和适度利用林地中,针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对林下种养的管控要求,划定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范围。
分析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规模,扣减资源县2021年林下经济发展林地利用规模,得到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存量规模;计算林地存量规模占全县国土面积的比例,得到不同林下经济类型林地利用潜力。
1.3.2 研究方法
(a)实地调查法。对资源县林下经济基地开展实地调查,主要调查林下经济发展类型、规模、分布和存在问题。通过与基地负责人交流,了解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发展所需的自然条件,为林地利用范围划定提供依据。
(b)文献资料研究法。全面整理国内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范围划定和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发展特点的相关论文、著作等资料,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林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归纳总结资源县林下经济优先利用林地、适度利用林地和禁止利用林地范围及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的林地利用要求,为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范围和林地利用类型划分提供依据。
(c)ArcGIS 空间分析法。采用ArcGIS 软件,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资源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矢量数据,通过空间分析叠加选取的指标数据图层,对资源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数据进行分析。
(d)多因素综合评价法。以划定的优先利用林地和适度利用林地范围为基础,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发展对林地利用的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重点考虑郁闭度、坡度和土层厚度等影响因子,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得到资源县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规模。
2 结果与分析
2.1 林地利用范围
2.1.1 优先利用林地
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可优先利用的林地主要为坡度≤35°的人工商品林地,包括人工起源的经济林、用材林和能源林。优先利用林地面积为73 440.34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5.60%(表1)。
表1 资源县林下经济林地分布Tab.1 Distributions of under-forest economic forest lands in Ziyuan county
2.1.2 适度利用林地
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可适度利用的林地主要包括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广西银竹老山资源冷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和广西资源国家地质公园内的林地、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地、坡度≥36°的人工商品林地及天然林一般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林地。适度利用林地面积为79 159.01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9.15%(表1)。
2.1.3 禁止利用林地
禁止利用林地为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已明确禁止发展任何经营活动的林地[14]。包括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广西银竹老山资源冷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区的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Ⅰ级的林地、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林地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和生物廊道内的林地。禁止利用林地面积为8 458.46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25%。
2.2 林地利用要求
2.2.1 优先利用林地
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可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活动。林下种植建议选择坡度≤25°、郁闭度0.2 ~0.8 或<0.2 和土层厚度≥30 cm 的林地;林下养殖建议选择坡度≤35°、郁闭度≤0.5的林地(表2)。
表2 不同林下经济类型林地要求Tab.2 Requirements of forest lands with different under-forest economic types
2.2.2 适度利用林地
在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广西银竹老山资源冷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及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和广西资源国家地质公园内不能开展林下养殖活动;开展其他类型林下经济时,应遵守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污染坏境及破坏资源、景观和环境质量(表2)。
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地、天然林一般保护区的林地,在不破坏森林植被导致地类改变、不影响生物多样性和整体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可适度发展林下经济。
在坡度≥36°的林地可适度开展林下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林下经济活动。
2.3 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规模
2.3.1 林下种植
根据林地利用范围和林地利用要求,资源县林下种植可优先利用的林地面积为30 140.99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8.71%;可适度利用的林地面积为69 149.58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2.93%(表3)。在适度利用林地内,禁止进行全面林地清理及施用化学肥料和农药,可采用小块或穴状整地方式,避免对林地造成破坏。
2.3.2 林下养殖
郁闭度高的林地不利于林禽、林畜生活采光,可能会导致寄生虫等疾病发生[19]。扣除郁闭度大于0.5 的林地后,林下养殖可优先利用的林地面积为19 452.85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2.08%(表3)。在优先利用林地内,可适度开展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林下养殖活动,但人工种植的幼龄林不适合用于开展林下养殖。扣除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及坡度≥36°林地面积后,林下养殖可适度利用的林地面积为42 294.05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6.26%。在适度利用林地内开展林下养殖时,应注意保护环境,不破坏林木。
2.3.3 林下产品采集
在林木生长健康、资源富集且生长较多野生中草药、野生菌、蕨菜和竹笋等野生植物的优先利用和适度利用林地上,均可开展林下产品采集活动。全县林下产品采集可优先利用的林地面积为73 440.34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5.60%;可适度利用的林地面积为79 159.01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9.15%(表3)。开展林下采集活动时,应科学合理,不能过度采集和破坏原有生态环境,禁止采集保护物种。
2.3.4 森林景观利用
在自然环境优美、资源特色突出的优先利用和适度利用林地上均可开展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森林体验和森林教育等森林景观利用活动[20]。全县森林景观可利用林地面积为152 599.35 hm2,占全县林地面积的94.75%(表3)。在保护优先、不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择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广西资源国家地质公园可利用的功能区,依法依规开展森林景观利用活动。同时,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依托优美自然风光,在森林景观资源丰富的乡村和周边,适度开展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人家和自然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森林生态旅游质量。
2.4 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潜力
全县林下种植可利用林地存量为78 310.57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0.35%(表4)。林下养殖可利用林地存量为58 946.90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0.37%。林下产品采集可利用林地存量为150 599.35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7.59%。森林景观利用可利用林地存量为122 599.35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3.16%。各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存量占比均超过30%,林地利用空间潜力较大,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表4 资源县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潜力Tab.4 Potentials of available utilization forest lands with different under-forest economic types in Ziyuan county
2.5 林下经济空间布局分析
综合当前各乡镇林下经济发展特色和市场区位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合理选择发展模式和发展项目。中部资源镇可侧重发展林下养殖,适度发展森林景观利用;南部中峰镇可侧重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并结合林业生物制药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林下产品采集;北部梅溪镇可重点发展森林景观利用;瓜里乡可重点发展林下种植;西部车田、两水及河口3个乡可重点发展林下种养和特色林产品采集,深挖特色产品价值,侧重高端、小众产品开发。
3 结论与讨论
在满足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林地利用空间分析,得出资源县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范围和不同林下经济类型可利用林地规模,可为各乡镇林下经济发展类型选择和区域林下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通过分析,资源县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面积为152 599.35 hm2(包括优先利用林地和适度利用林地),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8.62%。2021 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为55 780.00 hm2,可利用林地存量为96 819.35 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9.88%,有巨大潜力可被挖掘。
在构建影响因子指标时,本研究仅考虑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对林地坡度、郁闭度和土层厚度的要求。后续应综合考虑树种结构、树龄等因素对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的影响,可更合理地确定林地利用模式和规模。
在进行林下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选择时,本研究仅考虑其是否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等政策方面的因素,因此这两类林下经济的可利用林地规模与全县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规模一致,可利用潜力较高。但现实中,林下产品采集与林下野生植物产品和资源富集度密切相关,森林景观利用与景观资源可开发利用程度、游客可及度密切相关。在进行林下产品采集和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选择时,应结合地域特点综合考虑,才能更科学地分析林地利用规模和潜力。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莫引优负责实地调查、文献检索、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与修改;戴蒲英负责研究计划制定、文献检索和论文修改;曾艳梅负责实地调查和数据收集;何彬元负责论文修改;刘湘岚负责实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