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保险:如何治愈P2P之伤,治理能力之殇?
2023-11-01林晓耕
林晓耕
2017年踩雷P2P履约险,导致公司持续亏损,被国资新股东注资解救后的长安保险似乎并未及时吸取教训,增强公司治理和风控能力,三年多时间后的今天又再度陷入困境。也许,新管理班子上任后,彻底改变经营管理模式,公司可能才不会重蹈覆辙。
在谷底挣扎攀爬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保险”)再度跌入谷底:偿付能力充足率严重不达标、风险评级为最末等的“D 级”。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长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0.3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20.72%。而这两项指标的“及格线”分别为50%和100%。
在2022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中,长安保险被评定为D类,为最末等。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中,“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下降至D类,主要原因是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导致核心资本及内源性资本占比低,可资本化风险评分低。”
近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发布公告稱,决定将长安保险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A-,评级展望维持负面。
负面缠身的长安保险如何才能走出困境?
谷底攀爬并不容易
历史上,长安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曾经跌到过负数。
2017年下半年之后,长安保险由于信保业务遭遇挫折,使得偿付能力不足。2018年二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6.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3%;而到了三季度,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跌至-41.50%。
此后,长安保险偿付能力更是一路向下。2019年一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2.65%;二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跌至-222.27%。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标准为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标准为100%、风险综合评级达标标准为B类以上,三个指标同时达标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项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将被采取监管谈话、“董监高”限薪、限制向股东分红等监管措施。
2018年12月以及2019年5月,银保监会先后对长安保险采取停止接受部分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高管限薪、强制增资扩股等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2019年1月,银保监会对长安保险下发监管函,责令其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随后,银保监会再次向其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在已采取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两项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公司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的薪酬(税前)应在2018年度实际支付薪酬金额(税前)基础上进行下调,下调幅度不得低于20%。
● 国资新股东“补血”
几乎已处于“休克”状态的长安保险,在新股东的增资补血下,偿付能力重新回到监管标准之上。
2019年4月2日,长安保险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长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从目前的162154万元增至325154万元。
此次参与增资的两个股东分别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蚌埠高投”)。其中国厚资产认购103000万元,增资后股权占比31.68%,蚌埠高投认购60000万元,增资后股权占比18.45%。
增资后,长安保险的股东从14家增至16家,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投分别成为长安保险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原来的14家股东持股比例被相应稀释。
长安保险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于2019年8月获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增资完成后,公司实际资本大幅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到有效提升,并已满足法定监管要求。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9年三季度,长安保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6.98%和83.49%,刚好过了“达标线”。
2019年11月18日,银保监官网发布公告称,正式解除因长安保险偿付能力不足而对其采取的包括停止接受部分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这意味着,长安保险长达十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终于解除,经营发展已全面恢复正常。
但银保监会表示,长安保险在解除监管措施后,应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牢固树立偿付能力底线思维,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加强偿付能力动态管理,做好预测分析和资本规划,健全资本补充机制,确保偿付能力持续充足。
踩雷P2P是偶然还是必然?
将长安保险推入泥淖、快速吞噬其资本金的“罪魁祸首”,是公司涉足的P2P履约险。踩雷P2P履约险导致公司巨额亏损。
根据其历年年报,2017年至2022年,长安保险净利润分别为-1.95亿元、-18.33亿元、-0.58亿元、-1.31亿元、-1.13亿元和-2.98亿元,短短六年的时间累计亏损近28亿元(图表1)。
踩雷P2P履约险,让公司陷入亏损境地难以自拔。而吃了“大亏”的长安保险似乎并未及时吸取教训,增强公司治理和风控。
2020年12月1日,银保监会对长安保险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违法行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长安责任连续12个月的月末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均超过上季度末净资产10倍,公司未按照监管规定为超出部分办理再保险。
银保监会披露,期间长安责任新起期承保信保业务17229笔,保费收入613.57万元,保险金额49万多元。承保时,公司未为上述融资类新起期承保业务办理再保险,仅按照2018年6月签订的再保合约为非融资类业务办理了成数溢额再保险。
银保监会认为,长安责任的行为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共计35万元。
有专家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对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模式和定位仍不清晰。如果单纯把该业务做成快速赚钱的工具,很容易导致赔付率飙升或由盈转亏。
● 再陷泥淖
根据年报,长安保险风险综合评级下降至D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治理得分偏低”。也许,这也是仅仅过去3年,长安保险再度陷入困境的深层原因。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长安保险的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勉强达到监管要求,但两项指标在第四季度大幅下降。公司给出的原因是,“主要由于承保亏损以及投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核心资本大幅下降所致;综合评级下降是核心资本及内源性资本占比低,公司可资本化风险评分低以及公司治理得分偏低影响”。
长安保险对部分历史存量投资资产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包括信中利独角兽项目、北大方正信托计划,投资损失金额合计4505.7万元,超过报告期末净资产总额的5%。
受此影响,公司综合投资收益率同比下降至0.27%,投资收益率为0.08%。同时2022年长安保险累计净资产收益率-96.16%,总资产收益率-4.60%;综合成本率112.01%,其中综合费用率39.19%,综合赔付率72.82%。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在评估报告中表示,长安保险偿付能力充足水平大幅下降且远低于监管要求,同时增资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长安保险存在很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如何“自救”?
长安保险目前的两大股东均为国资。国厚资产是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公布,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国内首批获得地方AMC牌照的五家公司之一。蚌埠高投成立于2003年7月,属于安徽省蚌埠市承担地方建设特殊职能的国有独资企业。
两家国资股东曾对公司寄以厚望。在长安保险2019年中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厚资产董事长李厚文(目前担任长安保险副董事长)对于下阶段长安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展望,“第一是要快,要做到反应快、动作快,集中精力快速发展超越行业;第二是要大,未来争取在3-5年内,实现保费规模过百亿、总资产过百亿‘双百目标,在更高的层面上谋划长远发展;第三是要强,扎实稳健发展,不仅要把业务做大,更要把业务做强,避免陷入规模越大、失血越多的两难局面。”
2022年,公司保险业务收入36.20亿元,总资产72.50亿元,离“双百”目标尚有不小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公司再度面临资本严重不足的局面,首先需要补充资本,特别是核心资本。除了股东增资以及引入新的战略股东之外,公司还需要积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资本消耗大的业务,增加资本消耗小的业务。
据悉,长安保险也制定了增资扩股的相关计划。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2023年一季度公司经营基本面稳定,但随着偿付能力不足,后续经营战略风险日趋增大,须在二季度内完成增资,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如今,二季度已过,据透露,长安保险增资扩股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期经相关决策审批流程后,国有战略投资者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有效解决该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不过,原股东增资补血的可能性有多大,目前尚是未知数,毕竟截至2022年末,其第一大股东国厚资产已经将其持有的长安保险31.68%的股权全部质押;同期末,长安保险17.09%的股权处于冻结状态,治理稳定性需持续关注。
而且,“外援”输血的同时,长安保险内部也需积极调整改变现状。有资深业内专家表示,从调整产品结构角度来说,长安保险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产品结构,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增加销售额和盈利能力。在加强风险管理方面,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控和控制,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对长安保险来说,也许管理层“换血”是提升治理能力和风控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
● 三年两次换帅
2020年3月,经历了P2P履约险风波,完成了增资扩股和迁移注册地的长安保险聘任了安徽保险名将张子良为总裁。
如今,再次陷入偿付能力困境的长安保险又调整了人事安排。2023年7月17日,長安保险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刘昆为公司临时负责人,张子良不再担任总裁职务。
对于刘昆来说,这并不是他首次“牵手”长安保险。简历显示,出生于1977年的刘昆在保险业履职多年,曾任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董事、总经理,还曾就职于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长安保险。根据长安保险此前公布的偿付能力报告,刘昆曾担任该公司副总裁。
2022年末,刘昆再次回到“老东家”出任董事,现在成为了临时负责人。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刘昆有丰富的保险业务拓展及企业管理经验。长安保险做出相关调整,是由于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综合考虑年龄等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刘昆与现在临时履行董事长职责的副董事长李厚文都是“75后”,接班完成后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将更加年轻化。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表示,从业经验丰富的“75后”掌控保险公司可能会带来更多新的发展理念与新的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