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国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影响研究
2023-11-01叶子繁
□ 叶子繁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是我国“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必要环节。“农业强国”建设是产出效益、科技创新等多维度的综合体系,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不仅体现了农业领域科技创新,还提升了我国农业产出效益。在这一背景下,大型智能农机装备、智能监测终端等先进农机的研发推广能有效推动农业的提效降本。近年来数字普惠金融在我国快速普及,并对农村地区发展持续赋能,以金融活水有效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惠及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带动农民创收致富。
农业科技进步作为农业生产率提升的关键驱动,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先进农机的研发推广对实现我国“农业强国”有战略重要性。传统农业劳动力短缺、低效的问题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大型智能农机装备的使用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效率,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机可以替代人力进行土地开垦和收割,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此外,智能监测终端的应用也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精准性和效益,无人机、传感器和自动控制系统等智能技术可以监测农田土壤、气象信息,实现精确施肥、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惠及农户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首先,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农民可以便捷地获得贷款、保险和支付等金融服务,扩大了农户的融资渠道和机会,解决了传统金融服务无法覆盖农村地区的问题,农民可以利用这些金融服务来购买大型智能农机装备、应用智能监测终端,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效率。其次,数字金融技术提高了农业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有助力农业科技的应用推广。最后,数字普惠金融还通过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和金融教育,帮助农户更好地应对农业风险,鼓励农户投资于农业科技改进。
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推动并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型智能农机装备和智能监测终端的应用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数字普惠金融则为农民提供了更广泛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本文将重点探讨数字普惠金融与农业科技进步之间的促进关系,分析其对农业经济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文献回顾
党的二十大指出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和装备是实现战略的重要支撑。面对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国内农业资源的约束和国际市场的巨大挑战,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但目前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正面临着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脱节、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现实困境,如何用好金融活水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摆脱前述困境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命题。
近40年来,农业技术进步是我国农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在未来的农业供给侧改革中,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同样需要农业技术进步(黄季焜,2018)。农业技术进步将会直接推动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并且这一效应在我国的东部地区更加明显(尹雷和沈毅,2014),并进一步带动农民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的增长(陆文聪和余新平,2013)。当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推广资金不足、社会资金吸引力不足的问题(姚爱梅,2020),在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满足合作社实体建设的金融需求与农户在引入新品种、新技术时的资金借贷需求,是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保障(孔祥智和楼栋,2012)。现有文献多基于构建农业生产函数,基于农业投入和农业产出测算出农业科技进步(陶群山和胡浩,2011;陆文聪和余新平,2013)。
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与金融体系的支撑密不可分。由于农村地区业务收益较低,在缺乏政策引导下商业银行会选择将网点机构撤出乡村地区(谭燕芝等,2014),农村金融机构为逐利会把资金更多地转移到获利更大的非农领域,导致农业领域金融资金严重不足(黄寿峰,2016),提高了农业从业人员的借款门槛,使得农业从业人员在借款条件上被农村金融所排斥,导致农村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短缺(黄红光等,2018)。新兴的数字金融填补了传统金融的空白,服务传统金融没有服务到的地区和群体,农户是否使用数字金融依赖于其对传统金融的使用(郭峰和王瑶佩,2020)。其中,数字金融整体水平的提升增加了农村消费性正规信贷需求概率,同时减少了农村生产性正规信贷需求概率,但减少正规性信贷需求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晰(傅秋子和黄益平,2018)。
北京大学提出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从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和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等三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主要通过电子账户数体现;数字金融使用深度主要从支付、信贷等金融服务类型,实际使用总量、人均使用活跃度等使用情况指标体现;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主要从服务的低成本和低门槛优势来体现,具体包括移动支付笔数占总支付笔数比例,如消费贷和小微企业贷利率、免押金支付笔数占总支付笔数比例(郭峰等,2020)。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增加信贷可得性,进而缓解居民贫困(周利等,2021),该作用机制主要通过数字支付渠道来实现,并且对农村地区的提升效应尤为显著(杨波等,2020),实现从微观机制上激发农户、农村的活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现代化建设。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科技进步的直接影响
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扩大了农民和农业从业者接触和使用先进农业科技的机会。传统金融在乡村地区存在的金融排斥将对农户的信贷获取造成限制(黄红光等,2018),金融服务缺失将会对农户应用先进农机造成负面影响。此外,农户或受限于教育程度、交通不畅等因素面临着信息滞后的问题,无法及时获取先进农业科技的信息。数字普惠金融的普及将在乡村地区有效填补传统金融的缺位,同时农民可以通过数字金融平台获取与农业科技相关的信息,从客观和主观上加强了农户应用先进农机的积极性。
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推动了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应用。通过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便利的信贷服务以及农产品溯源和市场连接等功能,数字金融为农民和农业从业者提供了更好的工具和支持,促进了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应用。首先,农户可以通过数字支付更容易地购买农业科技产品、支付农业服务费用等,快捷的支付方式为农业科技创新应用提供了更广泛的市场。其次,农户可以通过数字金融平台方便地申请贷款,获取资金用于先进农机的购置,信贷服务的便利高效促进了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应用。最后,数字金融技术可以帮助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追踪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并提供市场连接服务,将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供应链各方连接,促进农产品销售流通,激发农户应用先进农机的动力(焦青霞和刘岳泽,2022)。
普惠金融的数字化主要体现了其低成本、低门槛的服务优势,但其仍面临数字鸿沟、信任和安全问题等挑战。一方面,数字化的普惠金融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和移动应用等方式提供金融服务,减少传统金融机构运营成本进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通过简化申请流程、减少纸质文件等要求,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另一方面,出于数字化依赖于电子设备和互联网连接、农户可能对在线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个人信息保护感到担忧、老龄化农户可能难以接受数字化的金融服务等原因(谭燕芝等,2014),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不足的地区或存在数字鸿沟问题。
综上所述,数字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对于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具有积极影响。数字金融的广泛覆盖、深度服务能帮助农村地区克服了传统金融排斥和信息滞后的问题,扩大了农民接触和使用先进农业科技的机会,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为此,本文提出假设:
H1:数字普惠金融将会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二)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农户贷款对农业科技进步的间接影响
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提供更广泛的农业贷款机会,帮助农户获得资金支持(周利等,2021)。传统金融机构在乡村地区的覆盖较少,农民在购置先进农机时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由于农业风险较高、收入不稳定等因素,传统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需求往往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郭峰和王瑶佩,2020)。数字金融的广泛覆盖可以克服地域限制,使得更多农户能够便捷地获得贷款,从而推动先进农机的应用在农村地区的推广。
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提供更多的贷款选择和创新产品。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流程繁琐、时间长,并且要求较高的抵押品和担保条件,这使得许多农户难以获得贷款支持。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字化的流程和技术平台,可以实现在线申请、快速审批和迅速放款。此外,数字普惠金融还提供了一些创新的贷款产品,如小额信用贷款、农业生产周转贷款等,更好地满足满足农户购置先进农机的资金需求(傅秋子和黄益平,2018),推动先进农机的应用推广。
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降低农户贷款的成本和门槛。在成本上,传统金融机构通常需要农户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在线平台和移动应用等方式提供贷款服务,降低了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农户的交通费用(郭峰等,2020)。在门槛上,传统金融机构通常对贷款申请人提出较高的要求,而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使用大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减少对于抵押物和担保人的依赖。
综上所述,数字普惠金融通过覆盖更多农户、深入服务农户的金融需求,对农户的贷款获取具有积极作用。数字普惠金融提供广泛贷款机会,克服了传统金融机构在乡村地区的覆盖不足问题,帮助农户获得资金支持,促进先进农机在农村地区推广。此外,数字普惠金融还通过提供更多的贷款选择和创新产品,简化的贷款流程和快速的审批放款,满足了农户购置先进农机的资金需求。最后,数字普惠金融还降低了农户贷款的成本和门槛,通过在线平台和移动应用提供贷款服务,减少了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农户的交通费用,并采用大数据风险评估降低了对抵押物和担保人的依赖。为此,本文提出假设:
H2:数字普惠金融将会通过农户贷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四、研究设计
(一)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农业科技进步(Tech)。本文参考陶群山和胡浩(2011)、江艳军和黄英(2019)的做法,采用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法,通过构建农业生产函数对各省农业科技进步率进行测算。
其中,Yt为各农业生产总值,k1为农业耕地面积(本文选用粮食总播种面积),k2为农业劳动力人数(本文选用第一产业就业人数),k3为农业机械总动力,k4为农业化肥施用折吨量,At为农业科技进步率,β1、β2、β3、β4分别为耕地面积、农业劳动力人数、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用化肥对农业产出的贡献率,其中可得农业科技进步率公式如下:
本文基于以下方程并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确定βi的取值:
再基于βi估计值得出各省的农业科技进步率(Tech)。
2.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DFIIC)。本文直接采用各省层面的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衡量省内普惠金融的发展。为进一步探究数字普惠金融的哪一个层面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本文还选用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一级细分指标(郭峰等,2020)。
3.参考肖干和徐鲲(2012)、焦青霞和刘岳泽(2022),本文还选用了以下控制变量:(1)经济发展水平(PerGDP),采用地区人均GDP衡量。(2)财政支农(Gov),用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与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比值度量。(3)城镇化率(Urban),采用城镇常驻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衡量。(4)地区人力资本(Human),使用各省份人均受教育年限衡量,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小学学历人口数×6+初中学历人口数×9+高中学历人口数×12+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口数×16)÷6岁以上人口数。
(二)模型设定
本文采用以下模型检验假设是否成立:
其中,Xit代表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PerGDP)、财政支农(Gov)、城镇化率(Urban)、地区人力资本(Human)。同时,基于以下模型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细分指标如何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进行检验:
其中,Zit代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一级细分指标,包括覆盖广度(Cov)、使用深度(Dep)、数字化程度(Dig)。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农业科技进步的测算中已经控制了省份和年度的双向固定效应,因此本文对上述模型均采用随机效应模型。为了确保模型的准确性,本文进行了豪斯曼检验和BP检验,检验p值分别为0.3188和0.0000,拒绝了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和混合模型的假设,采用随机效应模型是适当的。
(三)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以2011-2020年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为样本。对于农业科技进步的测算,数据来源于CSMAR、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统计年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控制变量均来源于CSMAR。为了直观考察变量的各项特征,挖掘其蕴含的内在规律,以便下文更好地开展实证研究,先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
从表1中农业科技进步(Tech)的均值和标准差来看,农业科技进步率在各样本的取值存在较大差异,各省的农业科技进步情况存在快慢的区别。从数字普惠金融(DFIIC)、覆盖广度(Cov)、使用深度(Dep)、数字化程度(Dig)的均值和标准差来看,样本的取值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表明各省份的数字金融整体发展状况、具体发展情况均存在较大差异。这为本文后续的实证检验提供了很好的数据基础。同时,本文按照东部沿海、中部内陆和西部边远地区对农业科技进步率、数字普惠金融进行分年度统计,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农业科技进步率在时间维度和地区维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下,各地区的农业科技进步率都呈现逐年增加的总体趋势,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科技进步整体更快。随着智能手机的覆盖率越来越广,支付宝、微信为代表的移动支付加速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各家银行也加大金融科技的投入,我国各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进程也不断提升,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好于中部内陆和西部边远地区。
表2 分地区统计
从图1可以初步判断,农业科技进步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但是否为因果效应及存在怎样的中间传导机制将在后文进一步检验。
图1 Tech和DFIIC散点图
四、实证结果
(一)基准回归分析
表3的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DFIIC)、覆盖广度(Cov)、使用深度(Dep)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上正显著,而数字化程度(Dig)的回归系数相对接近于0且不显著,支持前文的理论分析,并且从一级细分指标看,支持了数字化金融主要通过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促进地区农业科技进步,但是数字化程度并不会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结果支持本文的假说H1。
表3 基准回归分析
(二)稳健性分析
1.内生性检验
由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和农业科技进步之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如农业科技的迅速进步将带动农村地区的迅速发展,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经济条件。这种情况下将会导致模型无法正确识别数字普惠金融与农业科技进步间的因果关系,为弱化这一情况本文参考了易行健和周利(2018),通过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滞后项和一阶差分项的乘积作为工具变量,运用工具变量法进行估计。工具变量分析的检验结果表明,Anderson LM-statistic为75.625表明不存在识别不足,Cragg-Donald Wald F值为104.184表明不属于弱工具变量。表4显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科技进步的积极作用仍然显著,证明本文的结论稳健。
表4 内生性检验
2.更换时间区间
2013年,受益于推出的“扫一扫”功能,支付宝移动支付业务开始快速崛起,并对中国的支付方式和消费习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支付宝的兴起为其他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的模式,成为了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的开端。为此,参考庄旭东和王仁曾(2021),本文仅保留2013-2020年的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表5显示,数字普惠金融(DFIIC)、覆盖广度(Cov)、使用深度(Dep)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上正显著,证明前文结论稳健。
表5 更换时间区间
(三)路径分析
基于前述基准回归,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实现农业科技进步,本文选取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这一关键对象,通过观察农户贷款如何作为作用渠道实现本文结论。本文构建指标农户平均贷款(Loan),用地区农户贷款余额/地区乡村人口数来衡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CSMAR等。表6显示,数字普惠金融(DFIIC)与覆盖广度(Cov)、使用深度(Dep)、数字化程度(Dig)的交乘项回归系数均为负显著,说明在农户平均贷款更低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更显著,表明数字普惠金融不仅仅是传统金融的替代,有效缓解乡村地区的金融排斥,并且通过促进农户贷款进而从微观层面上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这支持了本文假说H2。
表6 路径检验
(四)异质性检验
对我国这样一个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来说,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农业科技进步的促进效应是否同样具有地区差异呢?本文参考易行健和周利(2018),将总样本划分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内陆地区以及西部边远地区1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市);中部内陆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边远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12个省、市、区)三个子样本并分别进行回归。
表7的结果显示,仅东部沿海地区的样本数字普惠金融(DFIIC)的回归系数显著,而在中部内陆、西部边缘地区前述效应不显著。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更明显,而在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则不太明显。这一现象可以归因于以下原因。
表7 异质性检验
第一,东部沿海地区相对于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东部沿海地区在经济发展上更为先进,有着较高的产业集聚度和技术创新能力,这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基础。同时,东部沿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覆盖更广,数字金融服务的普及程度较高,这为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普及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
第二,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的农业生产环境和产业结构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差异。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生产更多以大规模、现代化的农业企业为主导,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和应用程度较高。而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的农业生产以小农户为主,经济规模相对较小,科技应用的需求和能力相对较低。这种差异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在东部沿海地区的推动效果更为明显,而在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的作用相对有限。
第三,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面临的经济发展、教育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这些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人口流动性较小,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的覆盖范围有限。同时,教育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的不足也限制了农户对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了解和应用能力,进而影响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推动效果。
由此,为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在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的推广应用,需要加强相关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农户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数字普惠金融在这些地区的普及程度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效果。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农业科技作为农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对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积极作用,从覆盖广度、使用深度的维度具体解释了数字化为普惠金融的重要赋能,并从农户信贷的视角强调了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基于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认为数字普惠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将覆盖更广阔的农村地区,并深化数字信贷、支付结算等金融应用的服务功能,缓解农户在农村地区面临的金融排斥、帮助农户获取资金,最终实现推动农业科技的进步。由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的不同,其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推动效应在东部沿海地区更为明显,在中部内陆和西部边远地区的发展推广有待加强。本文的结果为政府、银行和农户均提供了重要启示。
第一,政府应加大对数字普惠金融在农业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农户的信贷覆盖,特别是在中部内陆地区和西部边远地区。同时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和引导,建立政策和资金支持机制,鼓励农户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二,银行应进一步加强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以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农户的特殊需求设计定制化的贷款产品,提供更灵活、便捷的贷款服务。
第三,乡镇政府、金融机构应提高农户对数字普惠金融的认知和理解,加强金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更好地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方面的潜力,并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获取资金支持。
数字普惠金融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银行和农户应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的深入发展应用,助力实现农业科技进步、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为我国的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