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及其优化路径
2023-10-31高馨婷张恩祥郑玉萍韩永伟
■ 乔 琴/高馨婷/雷 硕/孙 勇/张恩祥/郑玉萍/韩永伟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北京 100085;2.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0 引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1],降低碳排放及增加碳汇是“双碳”目标实现的决定因素[2-3]。碳元素通过物理和生物学的复杂结合在生态系统和环境之间不断交换[4],当生态系统固定的二氧化碳超过排放的二氧化碳,该系统就为大气二氧化碳的碳汇,反之则为碳源。当前,增加碳汇主要方式有保护、建设、管理生态系统,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负排放技术[5-6],但由于CCUS等负排放技术仍受选址、政策、成本等诸多因素影响[7],所以增加生态系统碳汇仍是主要的工作方向。然而,目前我国在生态修复、生态系统保护中仍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投入[8],以政府资金为主导意味着财政支出面临较大压力。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探索碳汇权益交易和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生态系统碳汇产品化带来契机。通过将生态碳汇产品化,可助力实现区域“生态碳汇优势+资产→碳汇产品+收益→可持续生计+发展→生态修复+增值”的良性循环[9],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对于提升区域生态碳汇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双重意义[10-12]。
生态碳汇主要存在于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中[13],将生态碳汇产品化就形成了碳汇产品,碳汇产品属于生态产品的一种[14-15],已有关于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与生态固碳直接相关的碳汇交易研究。相关研究主要包括林业碳汇交易、蓝碳碳汇、草碳汇等[16-21]。林业碳汇在全球碳交易市场已经得到广泛认同[22],但是交易规模占碳市场交易的份额较小,缓解气候变化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23]。国际林业碳汇市场的交易机制主要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DM)、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机制(REDD)、森林保护和森林可持续经营增汇机制(REDD+)、国际核证碳减排(VCS-Verra)、黄金标准(GS)等。国内林业碳汇市场早期以参与国际CDM市场为主,2013年后我国政府开始建立核证减排机制(CCER)来发展林业碳汇交易,但均是项目类型的减排认证交易,企业间的交易偏少[24]。除林业碳汇外,其他类别生态系统碳汇交易较少。蓝碳碳汇交易价值潜力巨大[25-26],但当前呈现碎片化特征,交易价格尚难统一。草地碳汇也具有一定的交易可行性[20],但草地碳汇、土壤碳汇交易等尚未开始试点。
二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相关研究。Banerjee等认为,生态产品交易模式可分为直接交易、票据交易、缓解银行交易和双边谈判等[27]。虞慧怡、张林波等、李志萌等提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直接市场交易、生态产业型、产业生态型、生态购买、生态权属交易、生态溢价型、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制度激励等方式[28-30]。
总体而言,关于国内外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研究较为丰富,但是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①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研究主要集中在林业碳汇交易领域,而林业碳汇交易发展缓慢,难以支撑“双碳”目标下的碳增汇需求。②从系统论视角探索生态系统的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研究不多,对影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机理分析偏少。根据以上研究现状,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从系统观念出发,基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选取国内外两个典型案例,剖析影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主要因素,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及优化方向,以期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研究,为我国的碳增汇实践提供参考。
1 重点关注的问题与研究方法
1.1 重点关注的问题
如何从系统观念出发剖析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面临的难题,以及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及优化路径是本文关注的问题。当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障碍[31]。碳汇产品作为生态产品的一种,在监测度量和基础数据获取方面存在较大障碍,碳汇价值核算的共识性不足[32-33],碳汇交易市场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推动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存在难度量、难核算、难交易、难变现等现实问题。从系统观念出发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及优化路径,可以为破解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面临的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1.2 研究思路设计
案例研究法通常适用于对已有现象或正在发生的现象进行解释,这与本文探讨的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适配度较高。马世骏院士于1984年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即我国若干重大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社会体系、经济系统及自然环境相关,形成了社会、经济和自然若干系统相结合的复杂问题[34]。从系统论视角出发,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问题也构成了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影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有社会要素(社会观念、文化等)、经济要素(经济发展、经济制度等)和自然要素(自然禀赋等)三个方面。本文从“社会-经济-自然”三方面提取了与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最相关的六大要素,包括理念要素、自然要素、制度要素、主体要素、资金要素、技术要素。理念要素指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指导思想和理念;自然要素是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依托的自然资源的本底情况;制度要素主要指如何规范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运行环境;主体要素是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主体及如何激发主体参与的内在动力;资金要素主要指如何获取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资金支持;技术要素主要指如何引导科学技术应用到碳汇产品价值转化中。总体而言,推动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面临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政府要完善政策体系,引导碳汇产品的价值转化;二是构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要素的优化配置;三是广泛调动各方力量,提升主体的内在动力(图1)。
图1 案例分析框架
1.3 样本选择
为了保证案例的典型性,本文选择了福建省三明市林业碳汇交易(案例1)和印度尼西亚吉打邦社区碳池(案例2)为样本。选择以上两个案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两个案例均具有典型性,对我国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研究具有较好的启示意义。案例1所在的福建省是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强,为促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开发的“碳票”产品属于全国首创,且取得了良好成效;案例2属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框架下成功实施的“减少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造成的排放”(REDD+)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对我国促进碳汇价值转化具有参考价值。其次,两个案例分别来自国内和国外,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所面临的外部制度环境有明显不同,案例1是由政府主导发起的模式,案例2是由社会组织主导发起的模式,模式的差异便于对二者进行差异化分析和对比,以及从系统论角度对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相关的影响要素进行深入剖析。
在案例资料的搜集中,本文遵循Yin提出的案例研究原则[35],为了规避资料搜集过程中的倾向性和主观性,尽可能多元化资料来源。同时,尽量如实地将期刊文献、政府文件(政府网站、相关报道)和调研相结合,确保资料收集的有效性。
2 案例研究与分析
依据案例的分析框架,首先对两个案例进行单案例研究,并基于单个案例的具体实践,提取影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要素特征。在单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多案例对比研究,对相关要素的共性和差异性进行对比,归纳影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相关要素特征并提出优化思路。
2.1 单案例分析
2.1.1 案例1:福建省三明市林业碳汇交易
福建省三明市位于武夷山脉与戴云山脉之间,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78.73%,是福建省重要林产加工基地和全国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森林固碳总量为3.4亿吨,每年新增固碳量约1170万吨。近年来,三明市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在促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晰林权产权,并推出“林票”制度促进林业规模化运营。三明市主要为集体林权。2003—2005年三明市开展了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权产权,并利用现代技术搭建信息化平台管理林权。此外,三明市探索林权“三权分置”改革,将林业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属集体,当地家庭拥有承包权,经营权则可以流转。林权改革后,为解决当地林农缺乏技术和资金、经营理念相对落后等问题,三明市林业局印发了《三明市林票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通过“林票”制度的创新,带动国有林企与村集体及农户开展合作,提升当地林业经营水平。
二是创新林业碳汇方法学,推行林业“碳票”制度。为了防止林业碳汇“一碳多卖”,2021年3月,三明市推出林业“碳票”制度,为区域林业碳汇交易提供“身份证”,规范林业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1年5月,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碳票”的管理制度。根据传统的林业碳汇方法学,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都不能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而三明市的林业“碳票”宽泛很多,只要权属清晰的林地和林木都可以申请“碳票”,在计量方面以林木生长量增量换算为净固碳量,能更清晰地反映出森林的固碳功能[36]。
三是探索多元化的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方式。从2010年起,三明市在省内率先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目前策划林业碳汇交易项目12个,交易金额达1912万元[37]。除“林票”外,三明市试点的林业碳汇交易项目还包含了国际核证碳减排(VCS)、福建林业碳汇(FFCER)交易等,形成多元化林业碳汇价值转化方式。
四是发展绿色金融,助力林业碳汇产品价值转化。2015年,三明市政府印发了《三明市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林业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在林业金融、绿色信贷、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以及动员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方面全面发力,并成立了以三明市市长为组长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此外,三明市创新林业按揭贷、碳汇贷、林业碳汇质押等金融产品,推动资产流转、提高市场效率。目前,三明市林权贷款余额占福建省一半以上。
通过“林票”和“碳票”实践,促进了当地碳汇交易市场发展。目前三明市林业经营主体超过3000家,包含国企、集体所有制企业、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2018年以来,林业碳汇产品实现交易金额2534万元,惠及1.44万户,约6.06万名村民,每年村集体收入可增加5万元以上,林业碳汇产品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均位列福建省第一。虽然三明市林业碳汇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目前仍存在市场供需双方动力不足,且在碳汇监测、计量等方法学上缺乏全国统一标准等问题,未来仍需继续推动更多场景、更大规模的碳汇产品价值转化。
2.1.2 案例2: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吉打邦碳池项目
“吉打邦社区碳池”项目(Ketapang Community Carbon Pools,简称KCCP)是印度尼西亚管理的“东南亚社区碳池倡议”的一部分,KCCP计划由印度尼西亚非政府组织FFI(Fauna & Flora International,致力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和管理。KCCP计划位于西加里曼丹(West Kalimantan)的吉打邦(Ketapang District),该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但是由于近年来当地居民和企业的破坏性开发,当地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38]。该项目的实施目标一方面是保护濒临灭绝的婆罗洲猩猩等物种的栖息地,另一方面是建立森林碳池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39]。主要做法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取得村庄森林区的管理权,明确社区村庄森林权属。印度尼西亚吉打邦地区的森林属于国家管辖,但是在实践中大多由当地达雅族和马来社区根据习惯法进行管理。要实施社区KCCP碳池项目,FFI团队需要获得村庄森林区的管理权。森林区管理权是经过两个阶段获得的:第一步是获得政府对森林工作区的批准,该过程涉及从地方到国家各级的利益相关者,FFI团队需要和中央、省和区政府就REDD+计划进行一系列对话;第二步是通过州长审批获得森林区管理权,赋予FFI团队在森林区内使用和管理森林资源的权力。
二是引入国际REDD+计划,为实现当地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做出贡献。KCCP实施了“自上而下”的政策,即中央政府接受联合国“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REDD+)计划以取得资金支持[40]。在准备阶段,FFI团队需要寻找潜在的碳汇区域并测量碳汇潜力,申请并获得REDD+许可证等,实施包括森林监测和巡逻等活动,直接或间接减少净碳排放[41]。
三是与利益相关者广泛合作,并获得技术及资金支持。2008年以来,FFI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大学等合作,例如Forest Carbon、资源和保护基金会(PRCF)、印度尼西亚大学和丹戎普拉大学等,获得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在资金方面,KCCP总预算约为600000美元,由大卫和露西尔帕卡德基金会(The David and Lucile Packard Foundation)、澳大利亚援助(AusAid)、气候和土地利用联盟(CLUA)、欧盟(EU)、美国国际开发署猩猩保护服务计划(USAID-OCSP)和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UK-FCO)资助。
四是加强与社区合作,提升社区生计。KCCP计划通过碳融资为森林保护工作获得长期资金,这些资金将用于资助KCCP的活动并支持村民的替代生计。KCCP计划对社区生计的支持体现在社会活动(孤儿院、残疾人、宗教活动)、土地所有者/管理者(农民团体)、卫生服务、森林区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和创收活动培训、妇女活动、森林巡逻、重新造林苗圃、森林区团队)、保护传统文化等方面。
在减贫、社区发展、可持续森林管理、改善治理理念的指引下,KCCP计划成功覆盖了7个村庄,覆盖土地面积为104162公顷,目前已经进行核实并转换为森林区。FFI成功地提高了当地社区对保护红毛猩猩和维持其传统生活方式的认识,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和维护了生物多样性。然而,该项目属于社会组织推进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使KCCP计划实施面临挑战,主要包括政府对森林区管理权审批等方面流程较长且繁琐,当地社区居民的不同利益诉求提高了沟通成本。同时,该项目较难实现持续性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当地需要加强能力建设,培养碳汇产品价值转化的长效机制。
2.2 案例对比分析
2.2.1 案例共性分析
两个案例在碳汇价值转化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碳汇价值转化主要影响要素进行对比发现,这些要素具有显著的共性特征(表1)。理念要素方面,两个案例均注重生态保护与当地居民生计相结合,将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货币化价值。自然要素方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必须要对当地的自然资源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监测,依据自然本底设计科学的方案。制度要素方面,制度的设立要以明确的生态产品产权为基础,同时要依据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目标打破原有的制度桎梏,加强对碳汇产品的产品形态、实现机制等多层面的制度创新,并设立平衡多元主体利益的机制。主体要素方面,均有明确的主导发起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发起,也可以由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发起。主体参与方面,两个案例均广泛调动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资金要素方面,两个案例均拓展了多元化的资金渠道,资金类型主要包括政府资金、市场化资金、社会组织捐赠资金。技术要素方面,两个案例均重视发挥科技力量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作用,引入外部技术实体(大学、企业等)提供技术支持,并积极利用信息技术等工具助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
表1 两个案例相关要素共同点
2.2.2 案例差异性分析
两个案例在区位环境、自然禀赋、外部制度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碳汇价值的实现模式也不同:案例1为政府主导发起的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案例2为社会组织主导发起的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二者在理念、自然、制度、主体、资金和技术六大要素方面也具有差异性(表2)。理念要素方面,案例1为国内案例,主要以“两山”理论为指导;案例2为国外案例,将碳汇价值实现与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相结合。自然要素方面,案例1发挥当地林业资源优势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案例2通过设立生态保护制度来减少破坏性开发行为,同时也增加了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碳汇水平。主体要素方面,案例1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由政府主导,调动企业和当地居民广泛参与,在项目设计与执行上阻力较小;案例2由社会组织发起并主导,需要社会组织“自上而下”协调各层级政府和居民等多方利益关系,在执行中面临较多挑战,导致效率相对偏低。资金要素方面,两个案例表现出较大不同。我国的绿色金融自2016年以来快速发展,已经形成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42]。绿色金融对案例1的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给予了较好的支持,而案例2由社会组织来主导完成,主要利用了社会组织募集的社会捐赠资金和联合国减缓气候变化的REDD+资金。制度要素方面,案例1是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具有良好的制度支持,便于多元化碳汇价值实现模式创新;案例2则缺乏相关的制度支持,需要社会组织牵头与政府及各个利益相关方对话,缺乏制度保障。技术要素方面,案例1通过本地化实践,对碳汇方法学进行了创新;案例2注重和外部科研机构合作,严格依据联合国REDD+技术规程核算区域碳汇水平。
表2 两个案例相关要素差异点
2.3 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的问题及实现模式的优化
2.3.1 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的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看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存在一定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碳汇产品价值转化参与主体的动力不足,供需两不旺盛。由案例分析可知,市场对碳汇产品价值的需求仍以自觉自愿为主,案例1中市场需求主体主要是自愿碳减排的企业或个人,案例2中的资金来源于捐赠资金。由于目前还没有形成对碳汇产品的“刚性需求”,使得需求不旺,同时对供给方的拉动也不足。
二是碳汇交易顶层设计仍不明确,缺乏相应的创新机制和平台。无论是案例1还是案例2中的碳汇交易,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试点的特征,但当前碳汇市场的顶层设计仍不明确,碳汇产品价值转化缺乏相应的平台,如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多主体沟通协作平台等。此外,碳汇产品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体系仍待完善。案例1对当前国内已有的碳汇方法学进行了创新,案例2采用了国际REDD+机制,但是当地政府及社区普遍缺乏对碳汇产品相关的专业认识,碳汇产品MRV体系有待形成统一的标准。
三是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仍受限。目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相对单一,案例1创新了碳汇方法学,拓宽了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但是“碳票”也主要在省内交易。案例2引入了国际资金机制,但是仍缺乏市场化资金机制的支持。此外,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的拓展也与产品创新高度相关,两个案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以碳汇权益交易为主,与生态物质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等生态系统服务协同促进价值实现的渠道偏少。
四是制度建设与政策体系仍不健全。目前,由于碳汇项目产品开发和交易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体系不健全,因此存在一系列较难把控的风险。首先,碳汇产品多在山区,在监测等方面仍存在难题。其次,碳汇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和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对市场交易主体的碳汇产品供需意愿均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资金支持方面,政府对于碳汇的生态补偿政策仍未明确,不利于保障碳汇产品交易。
2.3.2 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优化
综上,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也是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系统,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需要组织、制度及空间上的协同。通常情况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存在一定的障碍(碳汇产品具有公共品特性),需要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发起主导方引导要素的合理配置。通过案例对比分析可知,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是一个多要素驱动作用下的系统,通过对理念、自然、制度、主体、资金、技术六大要素的优化,可以促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优化(图2)。
图2 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优化框架
(1)培育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主体。目前碳汇产品的市场供需不旺,供需主体均缺乏参与动力,未来应加强理念引领,有序推动碳汇产品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扩容。一方面,应在“两山”理念的指导下加大碳汇产品环境教育和环境宣传力度,通过正确的理念引领,使政府、企业及居民认识到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内在动力支撑;另一方面,在“双碳”目标的约束下,中央及地方均应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形成区域碳减排和碳增汇约束指标,引导市场预期,有序推动碳汇产品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扩容。
(2)加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平台建设。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高效运作离不开政府监管与专业化的基础设施支撑,政府应当加强相关平台建设。当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仍处于探索期,可以搭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所需要的各类平台,如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多主体沟通协作平台、碳汇MRV平台等,为碳汇交易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基础设施支撑。技术平台和MRV平台为碳汇交易的量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为定量评估森林、草原、湿地等不同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提供科学依据,也有利于增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预测预警能力。公共服务平台与多主体沟通协作平台可以加强政府、市场主体、社区居民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居民生计的融合发展,推动创新各类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3)拓宽各类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渠道。由案例分析可知,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具有多元化和创新性特征,由于当地居民对碳汇的认识不足,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仍存在区域局限性,碳汇产品与其他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价值实现的渠道还不够。针对目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所面临的障碍,首先,要加强社会对碳中和理念和碳汇产品的认识,增加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相关培训,逐步拓宽价值实现渠道;其次,要打破当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区域限制,联通全国碳汇交易市场,并积极融入全球碳汇交易市场;再次,要针对碳汇产品的特点拓展碳汇产品与其他生态产品协同推进的价值实现渠道。
(4)加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从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推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案例2由社会组织发起,在实施“碳池”计划时缺乏相关制度支持,导致执行效率偏低。因此,应加强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政策研究,逐步形成科学的政策支持体系,保障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未来,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包括产品创新机制、价值转化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等;另一方面,要优化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政策支持,包括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绿色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健全碳汇投融资机制,并确保虽然没有纳入市场交易体系但对碳中和具有实质贡献的碳汇得到应有的价值补偿。
3 结论与展望
本文基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通过对福建省三明市林业碳汇交易和印度尼西亚吉打邦社区碳池项目进行案例对比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有不同模式,不同资源禀赋、制度环境等影响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②碳汇产品价值实现通常存在一定障碍,需要发起主导方引导理念、自然、制度、主体、资金、技术六大要素的合理配置,打破已有的要素约束;③基于以上六大要素的优化,通过理念引领、创新模式、拓宽渠道、优化机制,培育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主体,强化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建设,拓宽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并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可以促进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优化。
本文从系统论视角出发,通过对国内外两个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案例进行研究,剖析了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的主要影响要素和碳汇产品价值转化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并探索提出了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及其优化方向,丰富了碳汇产品价值实现理论研究,对我国开展碳增汇实践具有参考意义。但同时,由于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具有区域性、多元化、创新性的特征,未来可以选取更多的案例进行分析,加大不同案例的对比研究,总结出适用于不同区域的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与优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