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2023-10-29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天波
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天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促进全省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建设。按照局党组关于调查研究的安排部署,由局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概况
(一)书面调研情况:3 月27 日,印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和〈甘肃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14 个市(州)和局直有关单位对所属地区和单位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截至目前,各市(州)林草局和局直有关单位共反馈调研报告25 份,收集调查问卷320 份。
(二)实地调研情况:5 月23 日至26 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天波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天水市麦积区、甘谷县和定西市漳县、渭源县等2 市4 县区,以及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龙门、百花、党川等3 个国有林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一)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截至2022 年底,全省流转林地476.93 万亩,流转金额达到6.92 亿元,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01.08 亿元,林业合作社增加到3698 个,累计认定登记家庭林场1248 家,已培育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3 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1 家。2022 年全省发展林下种植479.33 万亩、年产值35.93 亿元,发展林下养殖1934万只(头)、利用林地面积116 万亩、年产值21.47 亿元,林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92 个,兴办森林人家、林家乐(农家乐)数量达到2163 户。2022 年全省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766.56 万亩,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64.4 亿元,其中集体林地利用面积641.42 万亩,年产值63.33 亿元,国有林地利用面积125.14 万亩,年产值1.07 亿元。
(二)天水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地365 万亩,累计流转面积66.96 万亩,流转金额993.82 万元,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76.69 万亩,林权抵押贷款2.27 亿元,目前贷款余额1.04 亿元。现有各类经营主体229 个(龙头企业8个、林业合作社215 个,家庭林场6 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 个。2022 年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8.09 亿元。其中,以林果、林药、林菌等为主的林下种植面积46.24 万亩,实现产值5.44 亿元,涉及农户数7.17 万户;以林禽、林畜、林蜂等为主的林下养殖145.45 万(头、只),实现产值2.65 亿元,涉及农户数1.47 万户,发展森林人家(农家乐)538 户。
(三)定西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地面积431.76 万亩,累计流转面积15.69 万亩,流转金额998.94 万元,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9.3885 万亩,2022 年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4340.62 万元。其中,以林果、林药、林草等为主的林下种植面积10.52 万亩,实现产值2281.2 万元,涉及农户数5.19 万户(林果0.1 万亩,产值33 万元;林药1.25 万亩,1020 万元;林菜0.03 万亩,产值20 万元;林草8.98 万亩,产值871.2 万元;林花0.14 万亩,产值37 万元;林苗0.02 万亩,300 万元);以林禽、林畜、林蜂等为主的林下养殖18.06 万(头、只),实现产值2059.42 万元,涉及农户数3.73 万户(林禽16.26 万只,产值1034.9 万元;林畜0.44 万头,产值614.9 万元;林蜂1.32 万箱,产值406.5万元。林特0.039 万只,产值3.12万元)。
(四)小陇山保护中心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小陇山保护中心建成23 个“生态经济示范园区”,已形成林药、林菌、林果、林菜、林苗、林花、林蜂、林禽、林畜、林特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模式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年实现林下经济产值5000 多万元。
三、成效和典型经验
(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2 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省林草局先后编制了《全省林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甘肃省“十三五”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近期,省林草局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通知》,目前正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甘肃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 年)》编制工作。
(二)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天水市目前共有林权交易服务机构8 家,开展林权监管、林地流转、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等服务。庆阳市委、市政府把集体林改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印发了《庆阳市推动林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编制了《小陇山林区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三)产业模式不断丰富。各地各单位不断丰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林下种植增加了林菜、林苗、林花等模式;林下养殖推广到林禽、林畜、林蜂、林特等多种模式;基于农家乐、森林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康养等产业开始萌芽发展。渭源县建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1+N”立体林业经营模式,林下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燕麦等优质牧草0.02 万亩,积极发展森林食疗、药疗等康养项目,全县开展蕨麻猪、梅花鹿特种养殖。
(四)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各级政府的扶持引导和强力推动下,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天水、定西两市已培育建成3 处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定西市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15 家,天水市麦积区盘活林地资源,实现立体发展,在风景区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在林区林缘区乡镇大力发展菌类、中药材、绿化苗木为主的林下种植业,同时,积极引导林农开展林下养蜂等林下养殖业。
(五)示范作用不断显现。2013-2018 年期间,每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000 万元用于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泾川、康县、徽县、成县等8 个县(市)和康县梅园太平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9 个林下经济经营主体被认定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甘谷县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大像山、古坡草原、尖山寺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农家乐、森林人家等森林自然环境,古坡镇瓦泉峪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六)国有林区发展条件不断改善。截止目前,全省230 个国有林场建成了种苗产业面积5774.54 亩,特色林产品基地5664 平方米,维修改善生态旅游基地设施7504 平方米,场外造林260 亩,改建产业路2.28 公里,培育特色苗木259.85 万株,土鸡3.1 万只。通过巩固提升任务实施,不仅改善了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国有林场发展,同时也实现了周边群众就业和增收。
四、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相对不够高。一些地方在植绿、护绿方面重视程度高,用绿方面重视程度低,只重视封山育林,未能有效利用好林草资源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大部分地方注重抓农业产业,而忽视发展空间大、生态效益好的林下经济产业,未能深挖林下经济的发展空间。
(二)规划制度相对不够健全。省级层面,“十四五”期间还未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市县层面,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在产业布局、发展模式、功能定位等方面缺乏因缺乏政策指导和规划引领,导致各地林下经济发展良莠不齐,部分地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开始出现停滞或萎缩现象。
(三)财政资金扶持相对缺乏。相比于农田开发,林下开发的难度大、投入多,更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目前,中央和省上均没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省级层面,仅在2013-2018 年期间,每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00 万元予以扶持,自2019 年停止了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后,各市州都未设立地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四)产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全省林下经济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产业链尚未完全贯通,产业化程度不高。具体表现为各地林下经济产业大多未形成现代林下产业体系,缺乏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龙头企业,三产齐备的基地和企业较少,现有林下经济产品仍以初加工产品为主,深加工率低,产品附加值不高。
(五)科技支撑能力相对较弱。林下经济需要各类科研机构合力攻关提供技术支撑。目前各地科技支撑能力明显不足,缺乏实践经验丰富并兼具科研理论知识的科研人才,先进实用技术在基层推广普及力度不够,林下种植、养殖多沿用传统方式,科学种养技术掌握不足。
(六)品牌培育相对比较薄弱。目前林下经济科技水平有待提高,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不足,成果转化较慢,产品品质良莠不齐,再加之缺乏品牌宣传推广,导致产品市场优势不够明显,品牌效益不够凸显。另外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上相对缓慢,未能将生态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
(七)国有林区产业发展滞后。目前,白龙江和小陇山林区以及兴隆山、太子山、洮河等管护中心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收益外,其余单位基本没有发展林下经济。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产业发展方面缺乏制度约束,因发展产业前期投入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市场风险,加之经费保障相对充足,导致各单位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另外,各级国有林场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起步晚,资金投入不足、产业体量小、基础设施滞后导致其发展缓慢。
五、我省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
(一)林草资源丰富。我省林草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林草湿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以上。特别是白龙江、洮河、小陇山、子午岭、大夏河、西秦岭、康南、祁连山、关山、马衔山等林区森林资源富集,目前林下经济利用面积仅占全省森林面积的10.6%,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产业基础较好。近年,我省林下经济产业总体呈现出群众积极性高涨、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模式灵活多样、生态逐步改善、助农增收明显的良好态势。目前,我省已进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和自身发展势能增强的历史交汇期,迎来“一带一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和政策利好,国家层面也发布了相关文件对放活林地流转政策、落实配套用地政策、加大财税支持等方面作出明确利好规定。
(三)市场前景广阔。随着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对绿色食品和森林康养需求剧增。相比田园产品,林下产品依托于森林环境,更具自然性、生态性和有机性,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能顺应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又能顺应新发展理念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新要求。
(四)社会作用明显。全省林下经济产业效益多方面显现,在推动绿色富省、生态惠民,促进山区林区保就业、惠民生、增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能有效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增加林业附加值,推动国有林区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更能进一步拓展农村产业发展空间,带动农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就业,拓宽群众的就业和增收渠道。
六、调研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在充分利用全省林草资源优势,全面盘活用好林草资源资产,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支持,加大引导力度,可完成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在林下经济利用面积年均增长10%,林下经济产值年均增幅达到16%的情况下,预计2025 年全省林下经济年产值可达100 亿元;在林下经济产值年均增幅达到18%的情况下,预计2025 年全省林下经济年产值可达105 亿元。
七、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着眼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实际和林草资源现状,督促指导各地建立的林下经济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作为林草部门重点工作,强化日常调度管理,同时将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认真统筹谋划,严格督查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划。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上要及时研究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文件,并尽早制定印发《甘肃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 年)》,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划。
(三)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部门设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林下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多环节,积极创新和完善资金扶持,对培育的省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给予资金奖补。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给予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林下经济产业领域,多模式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主体培育。把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壮大林下经济产业的重要抓手,对培育认定的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与林农建立“龙头+农户”“龙头+林(农)场”“龙头+基地”“龙头+合作社”等合作模式,形成产业带动合力。
(五)进一步提升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科技的引擎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加强林下经济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建立林草科研单位与龙头企业的合作机制,建设林下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促进产学研精准对接,以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支撑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积极推动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参照《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通用规则》的相关评价指标,建立林下经济产品生产流通溯源和标准检测体系。加强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培育,明确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定位、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建立品牌联盟,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品牌宣传推介,不断扩大我省林下经济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进一步推动国有林区产业发展。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争取力度,认真谋划一批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加快推动我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的《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在生态受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我省国有林场加大与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推进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