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谋的经世史
2023-10-28常利兵
常利兵
在十八世纪中国的地方精英中,无论是为官还是治学,陈宏谋(1696—1771)都堪称一代楷模。据史书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陈宏谋进士及第,三年后任吏部郎中,之后外任地方官达三十余年,遍及十二个省,历任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在为官期间,他不仅重视民间人心风俗之得失,而且在吏治上措施甚严,政绩卓著。此外,陈宏谋著述颇丰,流传于世的有《纲鉴正史约》《课士直解》《甲子纪元》《大学衍义辑要》《培远堂文集》《三通序目》《培远堂文录》《湖南通志》等书。当然,不断为后人称赞和广泛传习的,无疑是由《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所辑成的《五种遗规》,其中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内容,即是探讨传统儒家思想与社会构造的典范之作。
从社会史、思想史、文化史的角度综合性地对陈宏谋进行的人物史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历史学家罗威廉所著的《救世——陈宏谋与十八世纪中国的精英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一书。作者在其书中以“做人”“生财”和“经世”三大部分作为建构陈宏谋一生的问题脉络,并通过十二章节的具体篇幅全面详实地考察了他从为官到做人、从经世到治家等诸多方面的理学思想与实践意涵。例如,作者在讨论陈宏谋关于社会角色一节的内容时指出,在日常生活中,礼节是社会角色进行相互交往的基本要求,陈宏谋遵循历史传统将“非礼”和“非分”均视为不道德行为。一些特别重要的礼仪,如收养典礼、婚礼、葬礼等,是传统社会礼节的核心,因为它们标志着某个特定的人进入或退出某个特定的身份,正是礼将人与人之间非常平凡的施礼行为和个人修饰、举止中的一些好的具体行为结合在一起。
所以,陈宏谋认为,儿童必须反复练习吃、喝、坐、卧等的正確礼仪姿势,妻子必须学习处理家庭日常活动的礼仪程序。而“礼节”这个表达一般礼貌的常规用语则意味着“以正确的仪礼方式忠实履行一个人被赋予的社会角色”。于是,通过持之以恒地按照礼的要求履行一个社会角色的职责,这个信仰体系的每个成员不断地重申与重新创造着宇宙中的、政治上的和文明社会中的种种秩序。很显然,作者对陈宏谋“礼治”思想的强调,阐释了中国传统社会何以可能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