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的新疆实践
2023-10-26唐伟立罗禄宝
唐伟立 罗禄宝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委员会党校,阿拉尔 843300)
2022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强调,“要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1]“五个全方位嵌入”(1)“五个全方位嵌入”: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五个嵌入,即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逐步由空间互嵌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互嵌,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是推动新疆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同繁荣发展的需要,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而空间互嵌是其首要任务,是形成民族互嵌格局的重要维度和基础。近年来,新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层次多角度推动形成各民族空间互嵌格局,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是顺应时代发展构建民族互嵌格局的基础工程
(一)各民族空间互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2]这种“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更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向非传统聚居区流动;另一方面,不少汉族人口向少数民族地区流动。这种“双向大流动”为各民族间的交往提供了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基础,带来了促进民族互嵌的机遇。顺应这种形势,深入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社会基础。
(二)各民族空间互嵌是形成“五个全方位嵌入”的基础工程
在空间理论视域下,空间是社会的产物,即“人们居住和日常生活嵌入之所,是实现功能性活动的场所,是客观存在的真实场域……几户邻里,一个社区,都属于……空间”[3]。空间互嵌是各民族在“客观存在的真实场域”中交往交流交融最直观、最深入、最持久的形式,是推动形成文化互嵌、经济互嵌、社会互嵌和心理互嵌的多维度命运共同体的“功能性活动的场所”,是其前置条件和基础工程,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
二、新疆各地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的实践经验
(一)通过城镇化规划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
1.加强政策引导,吸引农村各族人口向城镇集中,为空间互嵌创造条件。近年来,新疆相继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3-2020年)》《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实践层面,通过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等举措,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吸引农村各族人口流向城镇,城镇人口大幅度提升。新疆各城镇均为多民族共同生活空间,各民族农业转移人口广泛分布在工厂车间、物业家政、建筑工程、干果经营、餐饮、商超、物流等领域,混合居住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可以说,其市民化的过程,同时也是空间互嵌的过程。
2.坚持宏观调控和利益导向,鼓励形成各民族互嵌式居住格局。近年来,新疆各地在新建商品住宅或安置住房时,明确互嵌式比例要求;或通过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房价优惠等措施,鼓励形成互嵌式居住环境。比如,博乐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原则,实现棚户区改造及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交易和管理。
3.坚持公共福利导向,不断增强互嵌式居住的吸引力。在人口向城镇会集的过程中,新疆各地通过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公共服务质量,引导不同民族群众在城镇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比如,2016年底,哈密市出台《推进嵌入式居住工作方案》,提出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合理配置和布局学校、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居住小区的建筑设计,在造型、户型等方面应充分考虑各民族居住习惯和实际需求,努力营造具有特色、相互融合的各民族生活空间布局。
(二)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程中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
1.在脱贫攻坚历史伟业中,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新疆各地通过富民安居工程、危旧房改造以及整体新建村落等措施,促进了各民族的空间互嵌。比如,2014年以来,和田地区建成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和田县和谐新村、洛浦县和融新村等民汉混合居住的“互嵌式”社区。
2.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程中,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近年来,新疆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美丽家园、美好生活的追求,吸引城镇人口向农村流动,促进了各民族空间互嵌。
(三)推动互嵌式示范社区建设,树立空间互嵌样板
1.以政策法规为依据,加强选树打造互嵌式示范社区。2021年3月,自治区出台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将新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成果,用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发展城镇互嵌式社区,建设互嵌式乡村,促进各民族交流互动、融合发展、共事共乐。”这对于构建“互嵌式社区”“互嵌式乡村”,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以党建为引领,打造互嵌式示范小区。阿瓦提县锦绣社区共有1 200余户,共计3 000余人,有维吾尔、汉、回、柯尔克孜等7个民族,维吾尔族占7成。该社区以党建为引领,党员干部常态化入户走访,使大家的事全民都参与,有效凝聚了民心。通过打造党群连心亭、民族团结风车长廊,配套民族团结创业基地、爱心超市、民族团结展厅等,稳步推进各民族空间、经济等“五个嵌入”。
3.以村规民约和民族团结公约为共识,打造互嵌式示范村镇。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库尔玛乡红光村距县城56公里,北与部队农场接壤,南与45团毗邻,西与巴楚县色力布亚镇隔河相望。现有村民5 000余人,汉、维吾尔等9个民族。该村把印刻在人们内心深处多年的“规矩”写出来,制定《民族团结公约》:“重大节日互相往来,婚丧嫁娶互相参与,风俗习惯互相尊重,急难困苦互相帮助,先进文化技术互相学习。”各族群众形成了民族团结的大家庭。
4.以社会力量为纽带,构建社区邻里互嵌式互助网络,打造互嵌式示范村(社区)。喀什市“家有好邻”民族团结嵌入式社区服务项目是较为典型的案例。近年来,喀什花园A区、团结小区、荒地乡1村等村(社区),以组合结亲、农民夜校等服务为切入点,发挥深喀社工站和阿凡提社工中心等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调动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构建社区邻里互助网络。目前,“邻里情”“邻里帮”“邻里和”“邻里乐”已成为居民们的日常生活状态,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三、对进一步推进新疆各民族空间互嵌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夯实各民族空间互嵌的思想基础
实现新疆各民族空间互嵌乃至“五个全方位嵌入”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发挥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众号等新疆各级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发挥好各级党校、学校、夜校的阵地作用,发挥好社区(村)文化墙、宣传栏的载体作用,持续向各族群众讲清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讲清楚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良好社会舆论。
(二)积极推动立法,将推动形成各民族互嵌格局进一步体现到国家法律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
近年来,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和各民族“五个全方位嵌入”已成为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共识,自治区层面也出台了一批诸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构建多民族互嵌格局提供了一定依据。但在作为治国重器的国家法律层面,尚未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包括一部分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居民区和城镇”。这一说法似有歧义。民族自治地方不是某个民族的私有属地,是属于全体中国公民的行政区域。建议从国家层面修订《民族区域自治法》,将“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及“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写进该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三)加强政府主导,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优化空间互嵌的平台载体
一方面,应把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作为新疆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不遗余力引导各族人口向城镇集中。要认真落实《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统筹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人口密度和空间结构,培育乌鲁木齐都市圈、构建北疆城市带、打造南疆城市群,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做大做强各民族空间互嵌的主阵地。要坚持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和新建商品住宅用地审查时,统筹考虑各民族“区域互嵌”和小区内“居住互嵌”要求。要优化落户条件,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鼓励农村各族群众向城镇集中。要进一步抓住其他省市产业转移机遇,出台更为优惠的政策,鼓励内地群众到新疆特别是南疆投资兴业、定居生活;鼓励内地在疆流动人口,比如春来冬走的建筑工、夏秋季节收购干鲜果蔬、棉花红枣的商人等,在新疆定居,成为常住人口、当地人口,与各族群众生活互嵌。
另一方面,也应把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创造条件吸引各族人口向农村流动。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容村貌治理,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新疆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充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元素的和美乡村。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推进全疆特别是南疆农村水、电、路、气、暖、网、厕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把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庭院打造形成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菜(花)园的功能布局,让农村环境和农村生活更有吸引力。同时,畅通人才下乡渠道,引导城市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外出人才返乡返村创业,吸引各族人口向农村流动、在农村生活,支持各族群众在农技互学、生产互助的基础上,共同兴办家庭农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利益驱动,不断增强各民族空间互嵌的动力
利益驱动是促进各族群众空间互嵌和互嵌式发展的关键举措。要科学布局各类学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场所、商业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尊重当地风俗的同时,更要突出各民族共享共有理念,增强互嵌式居住吸引力。鼓励在建普通商品房时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综合运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公产房等公共资源,引导不同民族的住房保障对象在同一小区同栋楼同单元互嵌式混合居住。通过采取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构建互嵌式居住环境;采取减免房产交易税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居民按照互嵌式居住要求进行二手住房交易。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把宣传教育、保障权益、完善服务作为工作着力点,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融入社区。
(五)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把推动各民族空间互嵌落实落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疆工作,关键是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4]要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推动形成民族互嵌格局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统筹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推动民族互嵌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调研、同考核、两促进。要坚持党建引领,把推动各民族空间互嵌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融入各级党委直至基层社区(村)党组织各项工作之中,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同步构建各民族互嵌格局。
在新疆,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要着眼长远久久为功。在新时代,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
四、结束语
本文在查阅文献资料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经验介绍和具体案例等形式对新疆各地推进空间互嵌的实践进行了总结,并结合实际探索进一步提出新疆各民族空间互嵌的对策建议。新疆作为我国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空间互嵌实践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新疆积极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的新型社区建设,通过构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促进了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各民族空间互嵌的新疆实践,有助于落实我国民族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区域优势,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