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审思:问题、成因、对策
——基于全国部分高校辅导员的调查
2023-10-26黄友生
黄友生
(安徽师范大学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是指高校辅导员在工作中感受个体职业追求和价值实现的精神满足状态。包括在获得感基础上形成的满足感、成就感基础上形成的荣誉感、使命感基础上形成的意义感三个层次的内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高低,不仅是其个人的主观心理体验,更事关辅导员自身的职业生活状态和生存质量,直接影响着高校学生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新时代十年来,伴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奋斗幸福观”重要论述的提出,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问题也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以“高校辅导员幸福”为主题,在中国知网(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国家图书馆网页中进行检索,截至2022年12月,搜索到相关期刊论文191篇、学位论文15篇、会议文章3篇、相关图书1种。这些成果多是从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角度,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外部影响因素和提升路径进行的研究;少部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内在影响因素进行的探析;还有的是个别研究者对某一地区或某一类型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进行的调查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对于如何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却鲜有通过系统的实证和辅导员职业幸福感内生机理分析,对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成因和对策进行的研究。调研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了解和分析内外部原因,探寻有针对性的策略来提升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对于新时代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高校思政工作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1 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存在的问题
为了解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笔者编制了《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调查问卷》,面向全国95所高校的500余名在职辅导员(其中“双一流”高校占比9.84%,“省属本科”高校占比60.24%,“独立学院”占比5.31%,“高职院校”占比24.61%),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发放网络调查问卷510份,回收有效问卷506份。调查问卷由39个封闭式问题和1个开放式问题组成,从受访者基本情况、工作现状、职业发展、职业体验等方面来了解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从调研结果看,当前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总体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1 部分高校辅导员职业获得感较低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获得感主要有物质获得感和精神获得感两个方面。从调研数据来看(表1),在物质获得感方面,近七成的辅导员都表示对福利待遇不够满意。在精神获得感方面,五成以上的辅导员认为工作能感受到充实和经常会有成功的体验,但是只有三成认为工作可以带来愉悦感。由此可以看出,辅导员的物质获得感和精神获得感皆与其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压力不成正比,辅导员职业获得感较低。
1.2 部分高校辅导员职业荣誉感较弱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荣誉感与成就感、领导同事认可、受表彰奖励和归属感等密切相关。从调研数据看(表2),受访辅导员对于上述相关问题的积极正向评价都不高,特别是有七成受访者表示常常感到“低人一等”,这说明部分高校辅导员职业荣誉感不强。
表2 高校辅导员职业荣誉感相关维度值
1.3 部分高校辅导员职业意义感不足
工作的意义感源于自我价值实现、喜爱并乐于长期从事某一项工作以及组织和领导的重视等方面。从调研数据看(表3),50%以上的受访者工作意义感不强,甚至有80%的受访者表示“有机会会转离辅导员岗位”。
表3 高校辅导员职业意义感相关维度值
2 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缺失的原因
“高校辅导员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1]辅导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在人民更加追求幸福感的新时代背景下,努力提升和增强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就成了一种必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高校辅导员自我认知存在偏差、职业能力有待提升、工作界限不清晰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缺失。
2.1 认知不合理拆解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高校辅导员的自我认知将直接决定其工作的专注度。一方面,大部分的高校辅导员都能认识到自身工作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参与问卷调查的人群中,有44.72%“非常赞同”“辅导员的工作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很重要”;有53.15%的人“非常赞同”“辅导员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辅导员工作意义重大”。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辅导员在择业时,对辅导员工作及其职责缺乏合理认知。在选择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原因中,仅有28.74%的人是因为“热爱辅导员工作”;真正入职后,部分辅导员当初择业时的“懵懂”与满心欢喜,很快就与现实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衍生的挫败感使得其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更遑论体验工作带来的幸福了。
辅导员队伍学历绝大多数是本科或硕士研究生,职称多数为初级和中级,这与博士学历和高级职称居多的专业教师悬殊较大。同时,辅导员大多承担着学校和院系各部门大量的琐碎事务性工作,久而久之,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刻板的错误认知:辅导员就是跑腿打杂的,“人人都能做辅导员”,这就造成了对辅导员工作的不理解甚至轻视,甚至连部分辅导员的亲属、朋友都认为辅导员只是一种“被边缘化”的工作,不是真正的教师。凡此种种,使得部分辅导员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失望并产生自卑心理,甚至羞于承认自己的工作。此外,多数辅导员又常常受累于繁杂的应急性事务,工作缺乏连续性和整体性,工作业绩难以获得肯定。长此以往,使得辅导员对自身工作认同感不高,无法体验辅导员职业所带来的获得感,最终导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些问题无疑最终都拆解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2.2 能力不匹配消解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高校辅导员“作为学生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能已经从最初的学生‘政治领路人’向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角色转变”[2]。这就意味着对辅导员自身的能力要求较高。然而,由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提升却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高。高校辅导员的首要职责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因此,辅导员要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尤其是要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和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辅导员并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的学科背景,在工作中也没有很好地重视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二是业务能力不足。《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了辅导员的九大工作职责,围绕这九大工作职责,辅导员需要结合学生实际开展各项工作。现实需要决定了辅导员要“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然而,多数高校辅导员工作时间不长、工作经验不足,加之平时工作较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进修、深造和接受系统业务培训,导致很多辅导员都存在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人生阅历不够。高校辅导员队伍整体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年龄偏小,而且很多都是刚刚毕业,缺乏必要的社会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难以很好地承担对正处于青春期和迷茫期的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辅导员的能力与学生成长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必然会导致辅导员缺乏职业成就感和荣誉感,进而消解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2.3 职责不明晰分解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对辅导员职责有明确的界定。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却是“上面千条线、中间一根针、下面几百人”,导致辅导员职责不清,整天疲于应付诸多本职以外的工作,无法聚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一“主业”,自然就无从体味辅导员职业的幸福感。一者,很多人认为“只要与学生有关的工作都是辅导员的工作”,这就导致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被无限放大,增加了辅导员的工作负担。二者,辅导员队伍整体呈现年轻化趋势,事务性工作上手快,因此,高校辅导员,尤其是年轻的辅导员,往往很快成为所在单位事务性工作“骨干”,有的辅导员常常是“身兼数职”,分身乏术。再者,部分高校辅导员配备不足,多数高校师生比远高于1:200的规定比例,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工作量也随之大幅增加,造成辅导员时常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5+2”“白加黑”是多数辅导员工作的常态。调查中,在对“我常常因为被安排从事辅导员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而感到苦恼”的问题上,选择“非常赞同”的人数占比达28.98%,选择“赞同”的人数占比45.43%,只有1.77%的人选择“不赞同”。这些情况会导致辅导员在工作中无法体验到职业意义感,进而极大地消解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3 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对策
“高校是传播党和国家意识形态、思想观念、价值体系的前沿阵地,肩负着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重任。”[3]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强弱决定了辅导员的工作质量,进而影响了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提升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已刻不容缓。从增强高校辅导员对职业幸福感的理性认知、提升高校辅导员创造职业幸福感的能力、加大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外在支持力度三方面入手,能有效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
3.1 增强高校辅导员对职业幸福感的理性认知
一个人的职业幸福感与他对职业的认知密切相关。不同的辅导员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职业幸福的体验有较大差异。因此,要想获得职业幸福感,首先需要提升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理性认知。一些人认为“辅导员是高校中的边缘和弱势群体,职业认同感较弱、疏离感较强,因此转岗、跳槽现象频发,队伍的稳定性较差,最终能够坚守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最前线的人较少”[4],究其本质,还是在于辅导员对自身的职业认知出现了偏差,这其实是职业不自信的一种表现。要想打破这种不自信,就要从更高和更深的层次去正确认知辅导员及其工作的特殊性。其一,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的根本在于立德树人。对于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如何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是关系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问题。而辅导员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接触时间最长、关系最为紧密的师长和朋友,辅导员的言行将会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辅导员能认知到“培养人”这个职业意义,当工作取得成效时就会带来强烈的幸福感。其二,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特质源于不可替代。诚然,作为辅导员,其工作内容和方式不同于专业教师,无法像专业教师那样在课堂上为学生教授专业知识。但是,辅导员的不可替代便是在于其承担了大量专业教师无法替代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是陪伴学生时间最长、与学生接触频率最多、对学生身心发展状况最为了解、最受学生信赖和欢迎的人,是当之无愧的青年学生的知心人、热心人和引路人,这是辅导员职业的最大幸福和最高职业自信。
3.2 提升高校辅导员创造职业幸福感的能力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需要能较好地掌握获取幸福的能力和方法。辅导员工作是极具创造性的育人工作。对辅导员来说,职业幸福的高低也取决于自身创造幸福的能力的大小。因此,不断提升创造幸福的能力就显得极为重要和紧迫。第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一方面,辅导员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最具潜力、最具创造力、思维最为活跃的青年大学生,要想切实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工作,需要充分把握学生的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通过全方位自我学习和培训,不断拓宽视野,获得专业发展能力和岗位胜任力,激发投身学生工作的热情”[5]。如此,才能在不断更新自身的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业务能力,从而以工作胜任力提升职业幸福感。第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持续改进工作方法。辅导员工作对象是学生,而每个学生因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兴趣爱好等各有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辅导员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熟悉和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特点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运用恰当的策略和方法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掌握和善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不断尝试和采用新技术、新理念和新方法,努力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课内课外同发力的网络思政工作育人模式。第三,润物细无声,要注意讲究工作艺术。一方面,要重视语言沟通艺术,在与学生谈心谈话和日常交流的过程中,要注意修炼和提升自身的语言表达艺术,善于循循善诱、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照顾学生的情绪;要用好管理艺术,应有意识地探索和提升班级管理方法,通过多维度的班级管理模式、重点培养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不断改进管理艺术和水平,强化班级凝聚力、向心力;要注意师生相处艺术,应当注意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掌握分寸,做到有礼有节、不踩红线,如此,才能更好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3 加大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外在支持力度
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不仅取决于辅导员的内在合理认知与能动性创造,也依赖于外在条件的支持。“个人幸福的条件离不开社会条件,一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程度固然有赖于个人自身的努力,但在客观上受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6]
外在的支持包含很多方面,高校支持是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最大的影响因素之一。针对高校辅导员,党和国家已经出台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如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辅导员的职责(九大职责)、身份(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发展(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和职业能力标准(初、中、高三个职级)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受制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高校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效果尚不够理想,从而导致很多高校辅导员职责不清,进而出现身份不明确和发展受限等现实困境,极大地分解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所在高校良好的政策的执行效果能够直接增进辅导员福祉。“高校作为政策执行的责任主体,要设法把各方动力聚拢起来并转化为领导者的决策动力,强化辅导员的育人主责,给辅导员减负。”[7]这也是提升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最直接、最稳定、最有效的外部支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