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及做法
2023-10-25赵家礼方乔文雷洪梅顾绍锋王天宇刘有能
赵家礼,方乔文,雷洪梅,顾绍锋,王天宇,刘有能
(1.富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富源 655500; 2.富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 富源 655500; 3.富源县竹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云南 富源 655509)
1 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概念及推行背景
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的具有独立生产服务能力的兽医社会化组织和机构,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为养殖场(户)、畜牧兽医公共机构等提供有偿服务,包括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1]。
富源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是内地进入云南的交通要道,素有“入滇第一关”“滇黔锁钥”之称,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和国家级品种大河乌猪原产地,总面积3251km2,辖9镇1乡2街道160个村(居)委会1724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83万人[2]。近几年来,在富源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多项惠农政策的扶持下,以国家级品种大河乌猪为主的畜牧业得到迅猛发展,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2022年末,全县出栏肉猪170.06万头、肉牛8.46万头、肉羊34.14万只、肉禽272.15万羽,肉类总产达17.1万t、禽蛋产量0.36万t,畜牧业产值59.7亿元。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双重影响下,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日趋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生态化转变。目前,富源县基层畜牧兽医机构存在着人员不足、技术薄弱、服务手段差,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员收入低、年龄老化、队伍青黄不接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专业性强、技术过硬、有凝聚力、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兽医社会化服务队伍来弥补不足。
2 动物防疫合作社的组建方式
2018年10月以来,富源县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曲靖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富源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动员全县12个乡(镇、街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由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牵头指导,以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为基础,吸纳乡村畜牧兽医员、畜禽养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合作社成员,注册成立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辖区内畜禽免疫、生猪保险、无害化处理、畜禽品种改良、饲料销售、动物检疫、车辆洗消、监测采样等辅助性兽医社会化服务。合作社办公地点设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畜牧办内的仓库、诊疗室、冰箱等动物防疫设施设备提供给合作社使用,召开社员大会,通过《合作社章程》、社员管理制度、经营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盈余分配制度、议事规则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并明确各自职责,从专业会计公司聘请会计管理合作社财务,乡(镇)畜牧办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常年参与指导合作社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但不领取任何报酬。截至2021年底,全县12个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全部通过了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考核验收,每个合作社均兑现了5万元的补助,同时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各合作社签订兽医社会化服务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中央、省、市每年安排的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基层农技推广补助经费按规定拨付给合作社,以推进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3 合作社提供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
3.1 畜禽免疫等服务
按主管部门要求负责完成辖区内所有散养户畜禽疫苗注射、纸质免疫档案登记、免疫信息手机APP录入上传、疫苗保存、疫苗空瓶及废弃物回收等。根据与规模养殖场签订服务协议组建免疫小分队在采取隔离、洗消等生物安生措施后进入规模养殖场内实施免疫、阉割、驱虫、消毒、免疫档案建立、“先打后补”申报等。
3.2 动物疫病监测及畜产品检测采样
协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畜禽免疫抗体、病原学监测、动物疫病净化、动物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工作; 协助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畜产品兽药残留、违禁投入品抽检采样工作。与规模养殖场签订服务协议,帮助规模养殖场完成畜禽免疫抗体、病原学监测、动物疫病净化等采样送检工作。
3.3 动物协检服务
协助官方兽医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如到现场进行畜禽临床检查、免疫档案资料核实、佩戴耳标(标识)、洗消等辅助性工作。
3.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协助乡(镇、街道)畜牧办做好病死畜禽现场查验及无害化处理记录工作。协助畜禽养殖场(户、小区)做好病死畜禽尸体收集、转运,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等。按照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签订的协议,收集病死畜禽提供给处理厂,保证原料来源。
3.5 法律宣传和动物疫情排查
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参与畜禽生产统计、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等。
3.6 生猪保险工作
按主管部门要求负责完成辖区内畜禽政策性保险费收缴、能繁母猪耳标佩戴等业务工作。 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病死畜禽现场查验、理赔等事务。
3.7 其他服务
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品种改良、兽药、饲料、疫病诊疗、畜禽阉割、断尾断喙、兽用器械、畜牧养殖及兽医技术培训、推广等服务。
4 兽医社会化服务取得的成效
4.1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模式得到了根本性改变
多年来,村级动物防疫员均是由乡(镇)畜牧办直接聘用管理,难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保险及养老金等问题。通过合作社方式运作,可解除村级动物防疫员与畜牧部门的雇佣关系,有效避免因无政策规定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而带来的诸多矛盾。同时以合作社的形式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工作,提高了其社会地位及群众认可度,动物疫病防控手段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也得到了增强和提升。
4.2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式得到了彻底转变
结合“321”动物防疫新技术推广,以乡(镇)为单位,合作社将村级防疫员分成3~5人为一组的集中免疫小分队,统一着装,统一收费,由乡(镇)挂片人员带队,村委会干部带路,逐村逐户进行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切实提高了畜禽的免疫密度和质量。同时,规范建立纸质免疫档案和免疫信息化电子档案,实现了动物防疫长期以来由村防疫员一个人走村串户防疫向由动物防疫合作社“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方式转变,调动了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免疫质量明显提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见表1。
表1 富源县2019—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统计表
4.3 村防疫员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随着畜禽存栏量和防疫病种的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量也不断增大,而工资待遇严重偏低,青壮年防疫员多选择外出务工,而60~70岁的老防疫员又不想退出,造成了村级防疫员队伍老龄化、青黄不接等状况日益突出[3]。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部分年龄偏大或工作积极性不高且业务技能差的防疫员选择自动退出,重新吸纳年青有能力的人员,通过技术培训,整体结构得到了优化,人员素质有很大提高。
4.4 拓展有偿服务,壮大合作社实力,增加社员收入
2018年前,村级动物防疫员人均年收入不超6000元,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后,由于不断拓展创收渠道增加收入来源,全县12个合作社有7个纯收入超20万元,加之每月300元的财政补助,村防疫员人均年收入均超13600元。见表2。
表2 富源县XX镇动物防疫合作社2019—2021年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4.5 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长期以来,富源县畜禽多以散养为主,防疫注射基本由政府主导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完成,广大畜禽养殖业主对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未能有效履行强制免疫义务。随着现代化畜禽养殖的快速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需求标准越来越高,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让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承担更多技术性工作,既可以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质量,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主体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4.6 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工作压力得到了减轻
长期以来,农村畜禽免疫工作都是由乡(镇)畜牧办来组织实施,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大部分乡(镇)只有2~3名技术干部,既要组织开展畜禽免疫工作,又要承担动物检疫、指导生产、项目实施、技术推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生产安全监管等烦琐任务。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后,畜禽免疫、技术咨询服务、动物产地及屠宰协检等辅助性工作就可签订服务协议交由合作社牵头完成,乡(镇)畜牧办只对合作社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让乡(镇)畜牧办有更多精力做好其他业务和管理。
4.7 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乡(镇)动物防疫合作社通过组织开展畜禽免疫,加强养殖技术指导,减少畜禽发病死亡,降低养殖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据统计,2022年全县猪、牛、羊、鸡死亡率分别比2021年下降0.21、0.15、0.36、0.45个百分点,直接减少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同时,建立乡(镇)动物防疫合作社后,畜牧兽医服务得到加强,减少了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的有效供给,由于动物疫情次数减少,畜禽死亡数量下降,减少了社会不良影响,促进了社会和谐。
5 兽医社会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5.1 动物防疫合作社发展壮大乏力
合作社成员多为原村级动物防疫员,几乎没有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缺乏高素质管理人员或团队,组织能力不强,对合作社发展没有远景规划和前瞻性考虑,加之各级政府扶持政策和补助经费不到位,合作社整体实力难以提升,有的停留在成立之初的水平,有个别合作社出现倒退甚至散伙的可能。
5.2 合作社成员待遇仍偏低,队伍稳定艰难
村级动物防疫员收入虽然说相比合作社成立之初有较大提高,但其工作量与工资待遇相比严重偏低,特别是有技能的青壮年防疫员多选择外出务工,造成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日益突显。中央、省、市安排的动物防疫经费到了县级难以全额保障到位,防疫员的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和劳动风险与利益收入不匹配。加之畜牧兽医工作又脏又累,社会地位又低,很难吸引青壮年专业技术人才加入,队伍稳定难。
5.3 合作社有偿服务业务拓展难,增收也难
随着畜禽养殖业现代化发展,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都有了自己的服务团队,他们也能提供较好的兽医社会化服务,而动物防疫合作社成员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实力弱、管理粗放松散,要想从众多强者饭碗中分到一杯羹真是不易。何况有部分成员在加入合作社前从事动物诊疗服务和兽药饲料销售就有较高收入,但加入合作社以后,由合作社统一运作,成本增高,致使个人收入反而减少,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前思后想后选择退出。
6 建议
6.1 政策引导,多方支持
各级政府要研究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有效举措,用好中央、省、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等现行财政支持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公益性兽医社会化服务事项交由动物防疫合作社承接完成;对于经营性兽医服务,可采取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方式扶持,并在贷款、税收、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1]。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引导、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工作地位,帮助解决其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动物防疫合作社良性发展。
6.2 拓宽业务范围,增加服务收入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有偿服务机制,除了畜禽阉割、动物诊疗、动物检疫报检信息服务、代收生猪保险、畜禽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销售、品种改良等常规服务增加收入外,要指导合作社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引导合作社以技术、人力资源等入股,与养殖户、兽药饲料生产厂家等实力强的企业联合经营,增加收入,保证合作社能正常运行并持续发展壮大。
6.3 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要积极争取机会组织动物防疫合作社成员(特别是合作社管理层)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不断开阔视野,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经营管理、责任心强、热爱兽医事业的动物防疫队伍。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动物防疫员、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经营、屠宰加工、畜禽贩运等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实操技能、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4 规范机制,加强监管
业务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动物防疫合作社考核办法》,明确公益性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权利义务、服务费用支付期限、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标准,及时考核兑现服务费用。同时,加强对动物防疫合作社监管,指导完善《合作社章程》和内部决策机制,做到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分配公平,以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合理、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