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发展困境与出路
2023-10-23薛翠云
□文/薛翠云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江苏·南京)
[提要]目前,我国社会企业发展存在着政策、法律、社会关注度、竞争能力与监管等五个方面的困境,国家、行业、社会以及社会企业自身应从相关方面着手,促进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企业概述
政府和市场无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而非营利组织作用同样有限,更多社会企业的出现是在弱势群体各种需求被忽视的情况下互助互利的现实反映。社会企业创造了一种新的公益创新模式,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满足社会需求以及提供就业岗位,其超越传统公益慈善组织的运营方式对经济、社会具有重要贡献。
“社会企业”概念最早源于英国,因各国发展程度不同,尚未形成统一概念。中国社会企业认定平台(CSECC)对中国社会企业的认定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首要目标且不漂移、以符合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方式创新性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同时成果是清晰的、可测量的”。
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社会企业的研究起步较晚。1994年中国社科院杜晓山首次引进格莱珉银行模式,在河北省易县成立了我国当代意义上第一个社会企业——“农村扶贫经济合作社”。2004年,北大刘纪同第一次引入“社会企业”概念,国内开始相关探讨。
2007年,《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专刊出版,首次以出版物形式对社会企业进行全面介绍。2008年,公益组织孵化器(NPI)受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委托,在中国社会企业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社会企业调查报告》。2009年,中国社会企业项目启动,2016年3月项目结束。
随着社会企业的发展,与之相关的第三方平台与机构不断涌现。2014年,中国社会企业论坛成立,2018年5月更名为北京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北京社启社会组织建设促进中心。2017年,该论坛推出中国社会企业奖。2022年1月,《社会企业蓝皮书: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研究报告(No.1)》发布。
同时,社会企业产生的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2011年,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发文鼓励社会企业发展,于2017年开展相关试点。2017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出台首个专门培育社会企业的政策《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
社会企业的发展,除了政策支持,同样迫切需要法律地位的认可,由此逐步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企业的认定。其认定历程大致经过了1.0到2.0时代的过渡。2015年,中国慈展会开始了中国首个民间性、行业性的社会企业认定。同年,佛山市顺德区成为国内最早开展社会企业认定的地区,此后深圳、成都、北京纷纷推出相关认定政策。2020年9月,社会企业认定调整为常态化认定。从2015~2020年这五年的探索称为社会企业认定1.0时代。2020年,社会企业认定平台(CSECC)与其他专业机构推出社会企业认定的四维标准,称之为2.0时代。大体来看,中国社会企业认定有两大体系,一是中国慈展会开创的行业认定范畴的社会企业认定;二是地方政府的社会企业认定。
目前,国内社会企业研究仍处于新兴阶段,但在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中,体系逐渐完善,形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福利企业等多种类型的社会企业。同时,社会企业在养老、扶贫、支持弱势群体等领域取得了较好成效,社会组织、平台机构和地方政策等不断推动着社会企业的发展。尽管如此,兼具公益和商业双重价值的社会企业仍面临着多方挑战。
二、社会企业发展困境
(一)政策支持不足。我国自主成立的社会企业大多规模小、资源匮乏,由于缺乏政府信任与支持,加之行政审批规章等诸多限制,登记主体与管理主体存在割裂现象,社会企业发展受限于我国政治体制和政策限制。通过梳理有关明确针对社会企业的政策,可以发现社会企业目前多是以四川成都为代表的少数地方性的政策支持,国家层面尚未制定社会企业发展的总体政策法规、章程等。(表1)
(二)法律地位模糊。由于我国社会企业发展时间较短,其在法律方面缺乏统一认可,使得目前我国社会企业的合法性危机成为其发展的最大障碍。首先,我国尚未形成有关社会企业的认证机制以及运行与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其商业性活动规定也较为模糊。其次,社会企业的双重属性使其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难以界定。再次,以社会价值为最终导向的社会企业行业缺乏清晰透明的财务管理机制,其股权分配、权力、责任的划定仍然处于真空地带。
(三)社会关注较低。第一,当前主流媒体对社会企业的报道较少,大众的知晓度不高,兼具公益与商业的社会企业所进行的商业化运作常使公众对其保持较高的警惕与怀疑。第二,一些企业借着公众的知识盲区,以公益为名进行炒作的流量变现。第三,基层工作人员对社会企业的内涵与外延常常不能准确认识与把握,造成社会企业无法有效参与基层治理与提供公共服务。第四,行业间尚未达成信息公开的一致意见,信息的不透明使得大众与社会企业间形成认知壁垒。
(四)竞争能力不强。根据中国慈展会数据,2015~2019年我国已认证的社会企业成立时长在1~6年间的占比超一半,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企业成立时间较短,仍处于发展早期,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一是社会企业面临资金短缺与融资困难,初创期启动资金不足,运营期贷款受阻,而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基金会倾向于传统的教育、扶贫和自然灾害领域。二是非营利组织转型常面临各种问题,市场竞争能力弱,失败风险较大。三是自我造血能力不足,社会企业参与公共服务的手段和方法有待创新,核心竞争力缺乏,对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的依赖较强。四是人才吸引力不高,社会企业内部兼具社会使命感和较强专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短缺,薪酬吸引力不强,体系化的员工培训不足。
(五)有效监管缺乏。市场的逐利行为具有短视特点,因而社会企业的商业化运作容易出现脱轨现象,需要警惕以公益之名收割商业利润的欺骗行为以及过度追逐利润发生彻底的“使命漂移”危险。当前,政府与外界的监管呈现社会价值约束的真空地带,其社会价值的有效实现完全依靠企业自觉与核心成员的自我监督,当自我约束机制缺失,社会使命不断消失于商业运作之中,结果与初心只会背道而驰。
三、社会企业出路探寻
(一)国家层面
1、完善法律体系。法律在社会发展中享有一定话语权,社会企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法律认可。一是尽快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出台相应的法律条例、规范措施等,保障其法律地位,确保其“合法性”身份。二是逐步建立社会企业登记制度,明确社会企业认证标准,规范社会企业注册形式,制定有关社会企业的登记管理规定,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2、加强政策支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因而,政府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有效支持。一是设立专门机构,积极解决行业问题,如英国专门设立的公民社会办公室负责社会企业的政策制定及宣传等。二是给予政策优惠支持,目前社会企业因形式各异,政府对其财政支持力度有限且侧重不同,政府可根据社会企业的认证级别,给予不同的优惠福利政策。三是鼓励社会企业创业,健全孵化机制,鼓励有关平台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企业孵化。
3、拓宽融资渠道。初创期的社会企业大多入不敷出,政府应在社会企业认证基础上,帮助其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社会企业因其使命的公益性特点,融资模式应更注重社会效益的产出,例如社会影响力投资和公益创投。政府可以帮助其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发展融资能力;同时,不断建设、完善具有包容性的金融发展监管制度,助力社会企业快速发展。
4、培养优秀人才。社会企业的发展需要培育具有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大量人才。一是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政府可与各大高校、机构及社会企业开展系列合作,开发相应课程,建立跨学科、多领域、全覆盖的人才学科培养体系;二是积极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政府可从物质和精神方面给予优惠,树立社会企业家标杆,吸引多领域人才投身社会企业,如英国的“社会企业援助计划”;三是针对性地对公益组织和企业家进行培训,培育优秀领导人才,增强其社会意识,使其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或向社会企业转型。
5、有效监督管理。一是推动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促进社会企业行业发展;二是多方共同商议、设立监管标准,完善奖惩机制,规范社会企业的股权分配、融资渠道等;三是政府应适当地简政放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企联盟的自主治理与监管能力;四是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企业监督,善于识别社会企业身份。
(二)行业层面。一是社会企业彼此间应加强互动交流,通过建立论坛和社群自主解决行业问题,同时社会企业家互相分享运行经验,相互成长,共同进步;二是建立行业间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行业规范性治理;三是行业间营造健康、良好、自由、宽松的经营氛围,推动社会企业快速发展。
(三)社会层面。众所周知,公益难做,立足公益却掺杂商业,使得社会企业运营难度与价值远超普通工商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稍有不慎必然会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审视与质疑。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大众对社会企业主动认识与了解,增强公众认同感,充分发挥大众舆论的监督作用,警惕一些企业打着公益的名声牟取暴利;另一方面社会企业以善为基本遵循,社会需要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积极发扬社会企业家精神。
(四)自身层面
1、完善自我监督机制。社会企业发展除了需要政府、行业、大众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之外,更需要社会企业自身建立有效的内部自我监督机制。当公益与商业相互融合时,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灰色地带,一个社会企业如何确定、平衡好边界问题,考验着社会企业家们责任与义务的担当能力。一是社会企业自身应始终秉持解决社会问题的初心使命,积极遵循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可持续经营与发展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增强自身的身份认同与价值认同,明确权利与义务,增强组织内部稳定性。
2、提高自我创新能力。社会企业的商业化经营,创新是其立足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社会企业应结合自身优势和环境资源,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制定合乎发展的商业计划,不断创新商业模式,积极与政府、公益组织、民营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开展合作,交流经验,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信息时代,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加强商业模式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社会企业的应用与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升值产品与人力资本,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3、增强内部人员素养。一方面社会企业家要保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公益意识,保持初心使命,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创新,带领社会企业昂扬发展;另一方面完善专业化团队建设,实行薪酬激励,吸引高素质人才;构建合理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使命感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培训,对培训效果给予考核,奖惩结合,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工作能力,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综上,社会企业的兴起和本土化实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企业满足新时代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尝试。社会企业可以有两种产生原因,一是自身为谋求社会利益即追求公益目标,选择商业模式或手段成立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是一以贯之的;二是成立之初即为企业,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通过价值反思,转型成为社会企业,是中间切换式的。后者在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大背景下,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社会企业在实现社会价值、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利用商业化的运营模式,不仅能为非营利组织、公益组织等提供创新性的发展思路,也可为工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借鉴。因而,政府、社会和社会企业自身积极解决社会企业面临的发展问题,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