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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服务对策研究

2023-10-22赵苗苗刘晟源

河南科技 2023年17期
关键词:科创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刘 健 赵苗苗 刘晟源

(1.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事务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0;2.河南农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0)

0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放眼未来、顺应大势,将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支持科技创新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抓手,而要想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新时代科技、人才、创新战略的实施,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集成融合、产业数字化应用潜能迸发释放、新模式新业态全面变革的情况下,本身既需要数字化赋能,加快金融科技发展,开发更多符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同时也需要借助数字技术深入到更多创新型场景,推动资金与技术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创新科创金融服务模式,是厚植发展优势、把握发展主动权和竞争优先权,占领制高点、赢得未来制胜之道的关键举措。

1 河南省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河南省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数字化转型战略,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创新科创金融服务模式,在主体、产品、平台建设上取得较大成效,逐步实现从服务于有形资产的投资与生产、重视财务报表和有形资产抵押,向主要服务于无形资产投资与生产、重视人才与技术的大转变。

1.1 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是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

目前,学术界和业界对科创金融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但从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的融合发展角度来看,科创金融包括为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时也包括金融业不断通过科技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的经济水平。国内外已有大量实践证明了这一理论内涵的有效性[1]。此概念的兴起,是在经济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的情况下,由科创企业特点与现代金融服务模式极其不匹配造成的。

从科创型企业来看,行业特性、企业特征、价值属性决定导致其与传统企业有着显著差异。一是行业分布上以新兴产业为主,科创企业广泛分布于高精尖产业。二是企业运营上以无形资产为主。科创型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具有高技术、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和轻资产“四高一轻”的特点,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成长性和长期竞争力等因素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三是企业价值判断以人为主。一般企业的价值分析主要基于数据报表、资产设备等,更看重“物”。科创企业主要基于无形资产的分布,估值更看重“人”。四是企业成长波动大。科创型企业平均生命周期约三年,三年之后仅有三分之一的企业能存活。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科创金融存在“三难”问题,即难以理解技术、难以估值、难以管理。首先,金融机构难以理解科创企业所涉及的众多行业和复杂专业性的项目和业务,这些企业通常是知识密集型企业,处于各行业的前沿,其技术发展和市场应用可能离现实较远。其次,金融机构难以判定科创企业的价值[1]。科创型企业多是中小企业,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银行无法掌握企业经营、财务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同时,在科创企业的信用评价、知识产权评价、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更难对企业运营情况予以评判。最后,科创金融难以管理。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主要依靠现金流和抵押担保。然而,科创企业通常是典型的轻资产企业,其主要资产为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缺乏土地、房产、机器厂房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

尽管科创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但银行对于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能力不足,而且外部的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流转等方面也不够完备,这就导致了估值难、质押登记难和处置难等问题的存在。这些问题使得传统的信贷模式难以适应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2]。对企业融资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不够,对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投放存在畏难情绪。

科创型企业的金融需求与目前金融供给之间的不平衡,亟须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要求金融机构从对财务数据依赖的“硬指标”,转向关注人、团队、研究成果、成长甚至企业文化这些“软指标”。要实现这种转型,在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利用数字技术推进科创型企业金融服务技术赋能、价值赋能、重构赋能及赋能叠加成为必然选择。

1.2 河南省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服务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之间的矛盾,河南省紧抓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顺应金融转型趋势,明确数字赋能金融服务主体,加快建设数字与金融集聚发展核心区,搭建科创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模式,基本形成了数字赋能科创型金融服务模式的四梁八柱,为科创金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2.1 建设智能政策性科创银行。围绕推进数字金融服务主体建设,河南省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郑州银行确定为政策性科创金融服务机构。郑州银行之所以能够凸显为科创金融服务机构,主要在于近年来聚焦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抓“数字中国”国家战略机遇,以“高质量发展的价值领先银行”为战略愿景,借力金融科技,嵌入产业场景,聚焦产业数字金融,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凝心聚力积极布局科创金融,推进云物流、云交易、云融资、云商、云服务“五朵云”建设,全省首推“科技人才贷”“认股权贷”“高企e 贷”等金融产品,打造科创金融服务新模式。

1.2.2 建设集数字经济与投资基金于一体的科创金融集聚核心区。围绕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河南省将中原龙子湖智慧岛明确为河南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及先导区,同时在智慧岛上推动全省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集聚区建设。随着智慧岛和基金岛双岛合一的发展,河南省明确将中原龙子湖智慧岛进一步定位为“三空间二平台一示范”,即初创企业、科创团队的集聚空间,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的集聚空间,科创人才的集聚空间,贯通政、金、科、产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产业的撮合平台,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的示范区。

1.2.3 加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力度。数字化转型是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的重要一环,是中小银行适应数字化发展和实现业务全面转型的内生动力。近年来,河南省城商行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中原银行提出以金融科技和业务创新为驱动,建设了数据开放运营平台、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治理管理平台、数据整合平台、实时数据平台、企业级机器学习平台、一站式分析平台、数据开发平台、数据服务平台九大基础平台,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郑州银行聚焦产业数字金融,以建设产融结合新生态为目标,按照“场景化思维拓客户、平台化思维优产品、数字化思维强风控、生态化思维促交易”的经营理念,建设“五朵云”互联网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流程端到端综合解决方案。

1.2.4 建设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以探索开发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新模式新产品、搞活壮大知识产权市场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投入运行。依托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过100 亿元,位居中部六省第一。同时,以促进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深度融合为目标的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上线,从聚集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和政策法规等信息入手。重点是提供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并促进金融机构和创投机构之间的投融资信息对接,同时提供结果查询服务,建立健全资源集聚、交流互动、高效对接的运营模式,实现全线上企业融资需求发布、对接、统计分析等工作[3]。

1.2.5 构建科创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鉴于科创企业在初创阶段,通常处于亏损状态,无法通过银行传统授信审批模式获得融资,河南省通过设立科技风投引导基金、补助、担保等方式建立投、保、贷、补四位一体的政策链条。一是设立风投引导基金。针对早中期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资金供给少的实际,河南省整合预算资金,设立了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郑洛新自主创新区成立了三支科技创新类政府投资基金,分别是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二是设立补助补贴制度。设立科技信贷准备金,对银行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积极研究河南省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根据试点地区年度绩效情况给予后补助的支持模式。三是推进科技担保。成立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创新型业务模式、构建产品创新体系,不断设计推出线上化、批量化业务产品,累计服务企业超过6 000家,初步构建科创担保模式。

2 河南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河南省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有一定进展,但总体来看数字化程度不高,数字赋能科创金融片段化创新多、整体性创新少,工具化创新多、体制性创新少,既懂科创数据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稀缺,难以形成合力。

2.1 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较慢

针对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河南省地方金融机构在推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鉴于数字赋能科创金融对技术应用的先进性,覆盖面非常广,比如需要同步搭建涵盖云人工智能、计算、区块链、量子算力、生物识别技术等新一代信息的庞大体系,同时要同步推进金融机构和科创企业两方面建设。

对于金融机构自身来说,需要搭建产业数字金融的业务体系、数字授信体系、数字智能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的监测体系,打造涵盖客户准入、专属评级和授信模型、外部风险评估和经营管理系统在内的“风控武器”。同时,创新传统评审体系,按照“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思路打造一支既懂行业又懂金融的客户经理队伍。

对于金融机构服务的科创企业来说,金融机构需要将系统嵌入到科创企业的应用场景当中,但在对科创型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产品销售情况等因素不了解、不理解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很难嵌入产业生态当中。因此,河南省数字科创金融服务在金融机构自身数字能力建设不足的情况下,很难短时期有快速进展。

2.2 产业数字金融发展较慢

数字赋能科创金融实质上是产业数字金融,是一种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这需要金融服务嵌入到场景中、嵌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去,打造产业数字生态圈。目前,河南数字化转型战略已被写入“十大战略”,科创企业有意愿融入数字化。在进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一是数据化阶段需要对前一阶段沉淀出的数据进行可视化处理并建立数据指标体系,但科创企业大都成立时间短、数据量不足;二是智能化阶段需要企业与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实现智能化,但大部分科创企业数字化基础薄弱,信息系统覆盖率较低,难以凭借自身力量有效实现数字化转型,导致数字化设备难以对接,技术应用能力不足,数字化人才建设能力不足;三是新兴数字技术的运用、员工的数字化培训等都是企业难以承担的成本开支,导致企业融资压力骤增。

2.3 缺少“知产”变“资产”的数字服务体系

科创企业的主要资产是无形资产。既然是资产,就需要有一套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和处置机制。目前,因缺少专业化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评估难、处置难等方面问题突出。同时,河南省在“知产”变可质押资产方面缺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损失补偿机制、质押物处置机制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旦知识产权质押物出现问题,金融机构不知如何处理质押物,这极大影响金融机构开展科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2.4 科创服务平台未与金融机构系统连通

尽管河南省目前拥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河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上可实现专利许可查询、网上交易等功能,但对金融机构来说,平台未与金融机构系统连接,导致知识产权成果获取的及时性、认识、评估都不够,风险防控难度相比传统企业大大增加,制约了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

2.5 数字供应链金融发展缓慢

通过数据增强生态,构建符合其运营特性的数字用户资产。为此,河南省明确提出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抵质押业务。但因金融科技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科技方面,河南的金融机构发展相对缓慢,尚未建立金融、科技和产业三者的有机结合,无法实现金融供应链中的“人、货、场”合一,从而无法建立起高水平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4]。

3 河南省构建数字赋能科创金融体系的对策

针对河南省数字赋能科创金融,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数字化转型战略,以推进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深度融合为目标,以推动金融与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四链融合”为重点,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以数据为主要生产资料,以科技为核心生产工具,以平台生态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一种服务体系,打造具有科技、普惠、共享的科创金融新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创新高地建设。

3.1 明确数字赋能科创金融的发展方向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和数字化转型战略,以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科创企业能力为目标,紧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机遇,以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为切入点,以推动数字技术从“支撑使能”向“价值赋能”变革为重点,制定河南省数字赋能科创金融方案,明确发展方向、发展重点、政策支持等,推进现代金融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挥出“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作用,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3.2 推进产业数字金融的发展

顺应产业金融正加快向场景化、生态化、线上化和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依托科技创新产业生态,以产业生态协作体系中的商贸流、物流、服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数字信息为基础,运用现代数字科学技术,为产业生态提供综合数字化金融服务。对于数字化基础薄弱的科创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助其搭建整套数字化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嵌入产业数字金融的相关产品和能力,实现企业数字化能力逐步完善和提升,提高金融服务。对于数字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推动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系统直联,在双方连接起来、数据通过保密措施或脱密措施处理后,推动企业生态数据直接进入金融机构的金融建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3.3 打造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

围绕利用数字技术破解知识产权价值认定难、信息不对称及质押流程复杂等制约知识产权融资的关键堵点,以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评价评估为核心,以企业经营状况为保障,以提高金融机构充分了解无形资产价值为重点,整合银行、担保、保险等相关金融机构,依托河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在线评估。通过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打通数据壁垒、智能合约等特性,搭建信息化、合约化、标准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融资企业、金融产品、金融机构、业务流程上链,实现知识产权大数据进行自动化审批,打通知识产权与金融机构通道,构建综合性、一站式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融资效率,助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3.4 推动“知产”变“资产”

针对科创企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的特点,以推动企业数据资产变现为重点,推动构建基于无形资产的数字用户资产,有效评估企业未来价值,实现前瞻决策、运营管控。一是加快推进数字供应链金融发展。围绕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融资等环节,以融促产、产融结合,建设供应链系统性、数字化金融科技,及时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结算、财务管理等综合服务需求,全面提升供应链各方价值。二是建设数字资产表。围绕完善金融机构所需数据,从多个角度来评估科创企业的数字化核心资产,即数字用户资产,这些角度包括活跃用户数量、单用户价值基数、用户参数、规模参数和行业参数等。为了更准确地评估科创企业的价值,可以创新开发多维度的科创企业评估模型,包括创业团队、订单质量和主要财务指标等。

3.5 健全数字金融服务措施

以健全数字知识产权评估、分担、处置机制为重点,完善融资支持和市场服务机制。在融资政策支持上,针对线上、批量的政策科创担保机构,进一步实施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机制、质押贷款尽职履责免责等措施[5]。

在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上,借鉴美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经验,以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撮合等方面完善的产业链为重点,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相关专业机构咨询服务,推动知识产权相对准确估值,通过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进入金融机构从事质押贷款评估工作,提高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在知识产权数字化平台上,建立知识产权的成交价格和信息发布机制,作为创业投资估值参考。建立面向产业、多维度评判、规范易行、可供推广的科技成果评价方法,对其技术先进性、适用性、成熟度、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围绕专利价值的公允评估方法进行探索性研究,解决专利前期质押阶段估值与后期质物处置误差较大等问题。在知识产权处置机制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和可行模式;建立知识交易平台,推动违约质押物进平台拍卖交易,丰富知识产权处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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