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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南方科技大学之路

2023-10-20张苑吴寿仁

城市观察 2023年5期
关键词:作价许可科技成果

■张苑 吴寿仁

“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把科技成果充分应用到现代化事业中去”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近年来,南科大发展势头迅猛,已成为深圳改革创新发展的缩影。特别在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南科大充分发挥深圳改革先锋的制度优势,创立了一套符合定位、独具特色的成果转化做法,有力支撑深圳高质量发展。本文对于南科大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开展基于公开数据资料的系统化研究,以求揭示其中“奥秘”。

一、从年度报告看南方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

南方科技大学建校以来,长期注重主动对接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效。本文数据主要来自历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公开数据资料。由于《2022 年度报告》数据收录较往年有明显变化,各项排名从前100名提升至前50名,南科大并未有数据收录其中。因此,本文重点根据2018—2021年的年度报告开展分析(表1)。

表1 2017—2020年南方科技大学成果转化成效一览表

在《2021 年度报告》中,南科大以39216.94 万元位居“2020 年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名”的全国第54位,清华大学以321470.56 万元排第1 位;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9445.5万元,在2020年全国高等院校中排名第25位,清华大学以104078.56万元排第1位;奖励个人现金和股份总金额6552.75 万元,排名全国高校第9 位,占同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金额的69.4%,清华大学以62695 万元(占清华同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的60.2%)排第1 位;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9312.5 万元,在2020 年高校院所(含科研院所)中排名全国第16位,占同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金额的98.6%,表明转让、许可金额仅为133 万元,清华大学以80500 万元排第1 位。从中可知,南科大基本上采用作价投资方式。

在《2020年度报告》中,南科大以33368.66万元排“2019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3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 名”高校院所的第7 位,高等院校的第5 位,在地方高校中居首位,暨南大学以43802.3 万元排全国高校第1 位;奖励个人现金和股份总金额23563.14 万元,排名全国高等院校的第3 位,占同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金额的70.6%,中南大学以29809.5 万元排全国高校院所第1 位;以45724.55 万元排在“2019 年高校院所以技术转让(包括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 名”的第49 位,高等院校的第39 位,清华大学以294682.14 万元均排在上述两个榜单的第1位。

在《2019 年度报告》中,南科大以2102 万元排“2018 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3 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名”高等院校的第56位,上科大以83232.16万元列高等院校的第1 位;以奖励个人现金和股份总金额1870 万元,排全国高校院所的第67 位,高等院校的第35 位,占同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金额的89%;以14532 万元排在“2018 年高等院校以技术转让(包括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名”的第86位,清华大学以296894.28万元列该榜单的第1位。

在《2018 年度报告》中,南科大以16332 万元列“2017 年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名”的第14位,列高等院校的第4 位,山东理工大学以52078 万元列第1 位,清华大学以46607.42 万元列第2 位;以奖励个人现金和股份总金额10615.8 万元(占同年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金额的65%),排名全国高校院所的第8位,高等院校的第6位,四川大学以33426.31万元居全国高校首位。

从4 份年度报告来看,南科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4 年来并未出现超过金额1 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但平均合同金额较高。比如,南科大在2016—2017年的10 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金额达4 亿元,平均合同金额达3949.8 万元[1],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南科大以科技成果赋能科技企业的特点。二是以作价投资方式为主,比如,南科大2016—2017 年作价投资的平均合同金额是2766 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作价投资平均合同金额的4 倍;又比如,从南科大公示的科技成果交易情况看,有不少作价投资金额为100 万元左右的转化项目。三是技术转让合同金额占“四技”合同金额的比例很高。如表1 所示,最高为89%,最低为69%,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般为20%左右)。四是个人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占同年转让、许可、作价金额的比例高,都在60%以上。这也说明南科大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的比例比较高。比如,2016 年,南科大股权收入奖励科研人员金额达1.6 亿元,奖励科研人员5 人次,人均奖励金额3207.3 万元;2017 年,科研人员获得股权奖励金额达1.1亿元,奖励科研人员9人次,人均奖励金额达1179.5万元[2];2020年,VR/AR 的Micro-LED 显示技术以作价入股科技初创企业思坦科技,通过学校知识产权出资获得股权的70%奖励了发明人团队,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二、高水平研发为高效的成果转化新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构建源头科技创新,是南科大自2010 年筹建之初就承担的重大使命任务[3]。经过十多年发展历程,南科大的体制之新逐步转化为科研成果之丰盛,为成果转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依法治校与学术自治

作为一所公办大学,南科大在筹建之初就打破常规,从顶层设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入手,寓国际先进理念于中国特色实践之中,努力承担好国家和深圳赋予的双重使命。

南科大在创校初期就明确了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 年由深圳市政府发布,明确了学校采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南科大最高决策机构,规定了学术单位与行政单位间的权责关系,对内外部治理结构分别做了初步安排。经过4年时间酝酿,《南方科技大学章程》于2015年由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过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后正式推出。《南方科技大学章程》坚持办学初期的理事会治理制度以及遵循教授治学和学术自治的管理原则,同时进一步对其人才培养、治理结构、机构运行等方面进行改进、丰富与完善,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

(二)科研组织上实行PI制

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招生方式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南科大开全国先河,推出60%高考成绩+30%自主测试成绩+10%高中学业成绩的“631”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不拘一格选拔优秀高中生,引起广泛关注。

在人事管理方面,南科大率先探索国外采用的教师终身聘期制、准终身聘期制和固定聘期制在我国的实践模式,不断优化“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全员聘用制度,对教师考核评估、晋升和退出机制体系进行了前沿探索。

在科研制度方面,南科大致力于促进跨学校、跨学科交流合作,建立并完善了独立课题组PI 制,搭建了开放式科研体系和交叉研究平台;健全利益分配机制,不断优化教授、企业、学校三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合理分配;探索技术转移市场化运作模式和体制机制,组建专业的技术转移队伍,专门设置了技术转移中心作为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于一体的机构,是学校内设一级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学校知识产权工作,指导落实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

(三)生师比不到8

南科大现有在校生1.03 万人,共有8 个二级学院33 个系(院)、中心。2022 年2 月,南科大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截至2022 年10 月,南科大已签约引进教师1363 人,包括院士59 人(全职院士43 人),国际会士57 人,连续六年获深圳“人才伯乐奖”第一名,生师比约为7.5∶1,远超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生师比要求(18∶1),接近美国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水平(6∶1);2022 年全年,南科大教师发表学术论文6515 篇,其中SCI 论文4845 篇,在Cell、Science、Nature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19篇(其中13 篇一作/通讯作者单位);2022 年南科大最新自然指数FC 值为287.33,在中国大学自然指数排行榜中排名第12位,在世界大学自然指数排行榜中排名第25位。

三、扎根并服务深圳是南科大成果转化的鲜明导向

南科大的建立寄托着深圳高等教育的理想,其快速发展也离不开深圳全方位的支持,而从南科大科技成果转化公示信息看,都是在深圳本地转化。多年来,南科大充分发挥“敢闯敢试”的深圳精神,巩固放大制度优势,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服务国家、深圳的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式产学研体系,不断将其与城市的联系推向纵深。

(一)充分发挥深圳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先行优势

2020 年5 月,《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由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重磅推出。深圳牢牢把握这一重大机遇,仅用短短3个月,就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率先全国明确“应当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的法律地位”。《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深科技创新〔2021〕155 号)于2021 年6 月出台,进一步细化赋权流程、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同时选取37 家单位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南科大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先后制定了《南方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等9 项具体管理办法,积极试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创新举措。2021 年起,南科大明确先赋权后转化,明确建立校长办公会、科研工作委员会两级审批程序,明确产学研相关事宜由科研副校长分管,在校长办公会的授权下,由科研工作委员会审议决策产学研相关事宜,项目实行分类审批原则,并确定相关规定。比如,明确了学校30%、人员40%、后续科研经费30%的转让、许可转化科技成果净收益的分配比例;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获得原则上不超过75%股权奖励的作价投资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规定等。

(二)不断提升服务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能级

多年来,南科大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大学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深度互动的新模式。在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南科大聚焦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全面融入深圳11 区(含新区、合作区)的科技与产业发展,并构建了一套适配深圳创新链条的产学研和技术转移体系。针对龙头企业,南科大与其建立高黏度、全方位深度合作关系,已与华为、腾讯等本地龙头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总体协议;针对专精特新成长型企业,南科大与其共同研发构建创新技术壁垒,帮助“小巨人”企业“借道”南科大,深挖技术“护城河”;针对科技初创企业,南科大为其提供科研资源,助力快速发展;针对未来3~5 年的细分技术领域发展趋势,南科大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的典型模式,由企业与学校共同规划布局,并由企业研发部门与学校科研团队“混编”,打破传统的先各自单独研发、再交流对接的模式,联合进行技术攻关。通过深度横向合作,学校与科技企业共同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新生态。从近期的南科大科技成果赋权公示来看,大部分项目直接落地深圳转化(表2)。截至2022 年3 月,南科大横向合同数量近900 项,总金额10.4 亿元,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65 家,2021 年单一企业最高合作总金额超过4700万元,有力支持了深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表2 南科大近期部分科技成果赋权公示项目

四、构筑成果转化生态圈是南科大成果转化的特色做法

近年来,南科大通过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立足于服务人才的理念,构建了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赋能体系。

(一)能力建设上注重提升知识产权的综合服务能级

在知识产权源头管理上,聚焦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布局”是指结合所属产业、市场和法律等因素,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最终形成对该科研成果有利格局的专利组合[4]。南科大通过“专利布局”,实现绕开技术路障、为竞争对手进入该领域设置技术路障、构建更为严密的技术壁垒、削弱竞争对手基础专利的价值等。在成果项目筛选上,南科大通过在专利申请前查新检索、商业可行性评估等方式严控低质专利申请,围绕重大产业方向及学校优势学科,在近40 个重点细分技术领域主动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工程。通过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小型尽调”,并邀请创投机构进行路演,在项目早期阶段加速技术迭代和商业化落地进程,学校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科技成果源头保护生态。在服务能力上,技术转移中心秉承专业化搭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的理念,聘用全球技术转移专业人才,中心员工全部拥有理工科硕士以上学位,50%拥有理工科博士学位,100%拥有企业研发工作经验。技术转移中心已有2 名员工获得国际注册技术转移专家资质(RTTP,全球仅600 余人)证书,员工还有高级技术经理人、专利代理人资格、法律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专业资质,可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二)生态体系建设注重链接外部力量

一方面,南科大充分发挥律师、无形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专业优势,提供专业的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图1),高标准建设概念验证中心,该中心已被纳入2023 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项目。另一方面,南科大技术转移中心加快畅通学界—产业界—创投界资源流动,构建更广阔的创新资源朋友圈。近年来,南科大先后与国有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保持紧密的联系,共同探索尝试金融资本赋能助力产学研融合发展,并通过与各类创投资本全面深入合作,共享共赢,共同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天使创投生态。

图1 南科大技术转移服务全链条

综上所述,高水平研发、扎根并服务深圳、构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三者集于一体,是南科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特色,也是其在高校中名列前茅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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