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铡美案》题材及声腔流变考论
2023-10-20孙红瑀
孙红瑀
(济南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铡美案》一剧自诞生之后,传播甚广,妇孺皆知,陈世美几乎成为负心男子的代名词。①如张庚《〈秦香莲〉的人民性——在第一届戏曲演员讲习会上的专题报告》(《张庚文录》第2 卷,湖南文艺出版社,2003 年,第136-154 页),黄文虎《对“秦香莲”人民性的商榷》(《戏剧报》1957 年第2 期,第18-20 页),朱卓群《不要混淆人民性和封建性的政治界限——再评张庚同志“忠孝节义有人民性”的论点》(《戏剧报》1960 年第5 期,第32-36 页)。尽管后两文与张文在忠孝节义与人民性的问题上,观点有差异,但这些文章无一例外都认为陈世美是负面形象。但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部分学者对陈世美进行原型考证,认为其人为官清廉,颇有政绩,剧中的陈世美形象乃是戏曲艺人故意丑化,②舒义顺《历史与历史剧》一文(《当代戏剧》1983 年第5 期,第61 页)认为陈世美为明湖广均州(今湖北丹江口市)人,该剧系乡里和同窗丑化。阎志和《〈铡美案〉与陈世美》(《当代戏剧》1985 年第8 期,第63-64 页)亦有与舒文相似看法。于是传统的“负心说”又广受质疑。此后虽有学者在著作中予以零星说明,但由于并非专文讨论,故传播不广。③谭正璧《古本稀见小说汇考》的《龙图公案》条、涂秀红《元明小说戏曲关系研究》的《明代包公传奇与包公小说》、黄仕忠《清车王府藏戏曲全编》的《铡美案》条等,都指出《铡美案》与《百家公案》有关系。近年因媒体传播高度发达,童德伦《陈年谷秘史》所谓陈世美原型为陈年谷的说法,经《探索发现》《陕西戏曲广播》等节目的传播推广,众多秦腔公众号对其转载传播,于是变成了“冤案说”占据主流。实则《铡美案》一剧,系世代累积型作品,其演变过程颇为复杂,所涉人物也并无具体指向。今为之详做考索,陈述于后。
一、《百家公案》之《秦氏还魂配世美》
童德伦在《陈年谷秘史》一书后记叙述陈世美原型时称:
历史上无陈世美其人,但有陈年谷(陈熟美)其人。戏剧中的陈世美是遭人痛恨的,而历史上或民间传说中的陈年谷却是一名清官。……作者倾数十年心血,创作而成这部长篇小说,目的在于还历史本来面目。[1]502
该书并附有《陈年谷第十代传人致童德伦的信》:
陈年谷,字丰之,号熟美。……因为清代陈年谷“京控”胜诉,曾有刑部行文在均州禁演《铡美案》,陈剧是攻讦陈年谷的戏。[1]496
可见不论是童德伦,还是陈年谷后人,都认为《铡美案》中陈世美的原型为陈年谷。
康熙《均州志》卷二《人物·甲科》栏确实有关于陈年谷的记载:“顺治乙未(1655 年),官至江西驿盐道”④党居易《均州志》,中国基本古籍库收康熙十二年(1673 年)刻本,24a。。光绪十年(1884 年)本《续辑均州志》卷十的记载更为详细:陈年谷为顺治八年(1651 年)顺天乡试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 年)中进士。⑤马云龙、汤炳堃编《续辑均州志》,国家图书馆藏光绪十年(1884 年)版,卷十2a-4a。另据雍正十年(1732 年)本《江西通志》卷四十八《秩官》条,陈年谷任驿盐道是在康熙十年(1671 年),康熙十二年(1673 年)为胡在恪接任,⑥谢旻等修《江西通志》,国家图书馆藏雍正十年(1732 年)版,卷四十八9b。知其康熙十二年尚在世。
但是陈世美形象早在万历刊本《包龙图判百家公案》第二十六回《秦氏还魂配世美》中就已经出现。故事情节大致为:钧州秀才陈世美,娶妻秦氏,上京赶考,状元及第。秦氏进京觅夫,陈世美不仅不认,反遣骠骑将军赵伯纯杀死秦氏。后秦氏复活,告至包拯处。陈世美被发往辽东充军,赵伯纯亦被遣云南充军。
《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今存有三个明刊本。
1.《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日本名古屋蓬左文库有藏。卷末牌记题“万历甲午岁朱氏与耕堂梓行”,甲午即万历二十二年(1594 年)。《古本小说集成》第二辑第16 册据此本影印。
2.《新镌全像包孝肃公百家公案演义》,韩国汉城大学奎章阁有藏。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 年)万卷楼写刻本。⑦据石雷考证,序署丁酉为万历丁酉,见石昌渝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白话卷)》,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年,第9-10 页。《韩国藏中国稀见珍本小说》第四卷有校录。
3.《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系与耕堂翻刻本。阿英旧藏,今藏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阿英《明刊〈包公传〉内容述略》一文有述,仅存上册。
据石雷考证,以上刻本皆非该书初刻本,因为第三十回“在叙及阿杨时有双行小字注:‘阿杨:第二十八回公案已判死罪处决了,此段公案系在先一起,乃是包待制为濠州守时事’也”[2]10,而以上刻本阿杨事皆在第七十七回,所以在此之前应存在另一个版本。又,杨绪容《<百家公案>研究》称:“《百家公案》的成书年代当在万历十五年(1587 年)及其前后。”[3]28
尽管《百家公案》的形成时间今人有争议,但即便以万历十五年(1587 年)计,这也是这一故事成型的时间下限。《百家公案》中已经有陈世美其人,则康熙十二年(1673 年)尚在世的陈年谷被视为“陈世美原型”,应是后人再度附会而来,所以童氏的考证是不能成立的。另据《百家公案》,陈氏籍贯为河南钧州,而非湖广均州。
二、《花部农谭》著录之《赛琵琶》
焦循(1763—1820 年)酷爱花部,在《花部农谭》中记录当时盛演的剧目,《赛琵琶》即在其中:“花部中有剧名《赛琵琶》,余最喜之。为陈世美弃妻事”[4]230。这则著录虽然学者多有引用,但由于焦循没有提及声腔剧种及剧本,故而地方戏研究者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焦循所叙情节,简言之为:陈世美别家应试,高中后被招赘为郡马。秦香莲在家勤侍舅姑,公婆亡故后,秦氏携子入京,闯宫被拒,乃弹琵琶乞食。事为王丞相查知,假借陈府上寿之际,携秦香莲以弹词倾诉衷肠,而世美不相认。王丞相遂于黑夜携秦氏至郡马府,世美虽心有所动,仍不相认,命门官赶出,并遣人夤夜刺杀秦氏母子,幸店家事先侦知,并纵秦氏出走。秦氏至三官庙自缢,为三官菩萨所救,且授以兵法。时西夏用兵,母子因军功显贵。王丞相以世美杀妻事劾之,上命秦香莲相决,秦氏尽数世美罪恶。[4]230-231
以焦氏所著录的剧情与《百家公案》相较,二者差异主要见表1:
表1
据程毅中、杨绪容、高敏等人的研究,《百家公案》并非一人作品,该书取材广泛,小说、戏曲、词话、史料、传说等皆有涉猎,其中大多回目都能找到出处。然陈世美、秦香莲题材的小说,在此之前未见记载。而该题材的戏曲在明代也未见著录。不过,从前引小说、戏曲的著录时间来看,小说出现得更早一些。
另外,《赛琵琶》中的主要角色王丞相在《百家公案》中尚未出现,仅从侧面表现:“翰林院有一个侍讲老爷,极好弹唱”[5]77,而据赵云耕《王延龄人物原型考》一文:
明代杨家将故事中,并无王延龄这一人物。逮至明嘉靖、万历间,评书中首次提到北宋“王丞相”,特别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 年)朱仁斋与耕堂刊本《包公案之百家公案》,此时王锡爵恰好任职武英殿、建极殿大学士,似有赞美王锡爵的意思。[6]36
评书小说中第一次出现“王丞相”,是明万历年间安遇时《包公案之百家公案》一书中。[6]28
王丞相影射王锡爵的说法,尚有待确考。该文梳理王延龄这一人物时,认为其首次出现在《百家公案》中。今查《百家公案》共出现五次“王丞相”,但都是有姓无名,可见这一人物形象尚比较模糊,直到焦循著录的《赛琵琶》中,依然以“王丞相”称之,而未称其名。另一方面,道光初年,石派说书演说此一故事,已经明确称其“王延龄”。[6]36则其定型为王延龄的时间,当在清代嘉道年间。
从焦循的著录来看,虽然戏曲《赛琵琶》对《百家公案》的主要人物、故事情节有所承袭,但二者的主旨差别较大。《百家公案》中,陈为翰林编修,并未停妻再婚,之所以不认妻子,是他与同僚宴饮,“羞脸难藏”;《赛琵琶》中,陈为郡马,喜新厌旧,抛弃糟糠之妻。
三、《赛琵琶》与《琵琶记》
《赛琵琶》之所以有这种全新的处理,与《琵琶记》的传播有很大关系。从剧名就可以看出,《赛琵琶》争锋的对象是《琵琶记》。因而从逻辑层面讲,《赛琵琶》的创作上限,是在《琵琶记》被广泛关注之后。⑧这一说法,黄仕忠《婚变、道德与文学——负心婚变母题研究》早有提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年,第191-197 页。
《琵琶记》有一个变迁及经典化的过程。《琵琶记》虽然产生于元末明初,但在民间快速传播是在明成化至嘉靖时期。⑨需要对这个观点作一调整的是,近年随着学者对善本图书的调查深入,徽派刻工所刻之书不断被发现。据《徽州刻书史长编》,成化十八年(1482 年),王充、仇以忠参刻过《程氏贻范集》三十卷;正德二年(1507 年),仇寿、仇以忠、仇以才参刻《篁墩程先生文粹》九十三卷。所以所谓“元本”的刊刻时间,在没有确切资料的情况下,暂定为成、弘、正三朝。何良俊(1506—1573 年)《四友斋丛说》云:
金元人呼北戏为杂剧,南戏为戏文。近代人杂剧以王实甫之《西厢记》,戏文以高则成之《琵琶记》为绝唱,大不然。[7]337
与何良俊所述现象对应的是,这一时期产生了诸多《琵琶记》刊本。河间长君《刻重校琵琶记序》称:
好事者竞相私锓……尝于南都,偶得国初写本及续得诸家锓本,凡四十余种(写本、京本、吴本、浙本、闽本)。[8]10-11
从“京、吴、浙、闽”来看,至少流传过四个刊本系统。
关于《琵琶记》版本及流传情况,黄仕忠《<琵琶记>研究》中的《版本篇》《比较篇》有详细论述,认为陆抄本底本比较接近原貌,并据上卷卷末所载刻工姓名“王充、仇寿、以忠、以才”,认为“陆抄本之底本也当刊于弘治年间(1488—1505 年)”[9]171。
此后,《琵琶记》刻本进一步增多,至嘉靖三十七年(1558 年)时,仅河间长君一人所知见者,便有不同地区的40 多个版本。明朝开国后不到200 年,就有40 余种刻本涌现,一方面说明观众对这些剧本有较大需求,另一方面也加速了《琵琶记》的传播。
《琵琶记》被上层文人圈接受,则与该剧的广泛传播有关。正嘉之前,占据曲坛主导地位的是北曲,受南曲整体地位影响,《琵琶记》的地位亦不高。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七引顿仁语称:
老顿云:“南曲中如‘雨歇梅天’,《吕蒙正》内‘红妆艳质’,《王祥》内‘夏日炎炎’,《杀狗》内‘千红百翠’,此等谓之慢词,教坊不隶琵琶筝色,乃歌章色所肄习者。南京教坊歌章色久无人,此曲都不传矣。”
南九宫原不入调,间有之,只是小令。苟大套数,既无定则可依,而以意弹出,如何得是?[7]342
引文中何良俊所说四种,据其后文“皆上弦索”,可知为入律者。
结合这两条材料来看,传统南曲大多数是不入律的,即便偶有入律者也多为小令。⑩此处所谓不合律,即不符合北曲的演奏体系及规范,这正是时人以北曲为正观念的体现。因而顿仁自己虽能演出《琵琶记》,但对这种技艺评价不高:
余令老顿教《伯喈》一二曲,渠云:“《伯喈》曲,某都唱得,但此等皆是后人依腔按字打将出来。正如善吹笛管者,听人唱曲,依腔吹出,谓之唱调。然不按谱,终不入律,况弦索九宫之曲?”[7]342
顿仁对于《琵琶记》依然以“终不入律”视之,那么可以推测,《琵琶记》在此时是不入教坊的。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亦认为《拜月亭》“高出于《琵琶记》远甚”[7]342,⑪何良俊如此评论,则说明《琵琶记》在此时由于快速传播,已进入了文人视域。。《四友斋丛说》,现存最早的版本为隆庆三年(1569年)本。
嘉靖三十七年(1558 年),玉峰河间长君所撰《刻重校琵琶记序》,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说法:
陶宗仪言:金时有董生《西厢记》,最为绝唱,然皆北音,可以比之丝管,而不可以南音歌之。独高则诚所著此记,虽云专用南音,而移之北音,亦罕称乖调。[8]8-9
尽管这一时期北曲的地位已急剧下降,但是河间长君之序仍然认为《琵琶记》即便用北曲歌之也无不可,其潜台词则是以北曲来抬高《琵琶记》,这正反映了当时尚存的以北曲为正的戏剧观念。
嘉靖之后,《琵琶记》在南曲中的地位提升,除了其自身价值及获得广泛的民间接受外,主要得力于王世贞的高度评价。王世贞(1526—1590 年)称:“元朗谓胜《琵琶》,则大谬也!”[10]34他从多个方面肯定《琵琶记》:
则成(诚)所以冠绝诸剧者,不唯其琢句之工、使事之美而已,其体贴人情,委曲必尽;描写物态,仿佛如生。问答之际,了不见扭造:所以佳耳。[10]33
王氏之说与何良俊相对,则其亦出自隆庆三年(1569 年)之后。
大量刊本的出现和文人层面的论争说明,成、弘、正、嘉时《琵琶记》地位在不断提高。尽管还有一部分文人如何良俊等,受传统曲学观念的影响,依然对其评价不高,但是这种第一、第二的定位以及大量传本的出现,本身反映的就是文人对《琵琶记》的持续关注和观众对该作品的喜欢。
综合《琵琶记》经典化的历程和《百家公案》的成书时间,《赛琵琶》出现的上限应是隆万时期。至于《赛琵琶》对《琵琶记》故事情节、编写方式等方面的因袭,前人已有叙述,兹不赘述。⑫从《赛琵琶》后半部分情节来看,该剧还受过《孟日红葵花记》的影响,见黄仕忠《婚变、道德与文学——负心婚变母题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175 页。
四、焦循著录《赛琵琶》的声腔归属
焦循《花部农谭》著录《赛琵琶》,以“花部”称之:“梨园共尚吴音。‘花部’者,其曲文俚质,共称为‘乱弹’者也,乃余独好之”[4]225。因只有情节著录而没有剧本存在,《赛琵琶》的声腔归属很难断定。
关于“乱弹”声腔,早在焦循之前,《扬州画舫录》(刊于1795 年)卷五《新城北录》便有提及:
两淮盐务例蓄花、雅两部以备大戏。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统谓之乱弹。[11]107
可知当时除昆曲之外的各种声腔,都称为花部。
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从焦氏《花部农谭》本身考察:
花部原本于元剧……由来久矣。自西蜀魏三儿倡为淫哇鄙谑之词,市井中如樊八、郝天秀之辈,转相效法,染及乡隅。近年渐反于旧。余特喜之,每携老妇、幼孙,乘驾小舟,沿湖观阅。[4]225
焦氏虽然没有提及声腔,但是根据他的说法,花部自魏长生(1749-1802 年)入扬州后,当地人樊八、郝天秀学习他的演法,于是波及乡村,近年逐渐回归魏长生之前的演出。
魏长生至扬州时间,《扬州画舫录》云:“年四十来郡城投江鹤亭”[11]132。焦循《里堂诗集》卷六《哀魏三》诗云:
丁未、戊申间,余识其面于扬州市中,年已三十余。壬戌春,余入都,魏仍在,与诸伶伍,年五十三……未一月顿没。[12]498
可知魏长生至扬州,时在乾隆丁未(1787 年)。
早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 年),乾隆皇帝于扬州设局禁戏,并派两淮巡盐御史伊龄阿严查。伊在奏折中称:
臣奴才更有请者,查江南苏、扬地方昆班为仕宦之家所重,至于乡村镇市以及上江、安庆等处,每多乱弹,系出自上江之石牌地方,名曰石牌腔。[13]77
据此可知扬州乡村等地之前盛行的戏曲为石牌腔。这正合《扬州画舫录》“安庆有以二簧调来者”[11]130之说。
据张志峰《秦腔相关声腔辨析——兼论二簧腔与秦腔之渊源》一文,魏长生演出的声腔是以乱弹腔为主的秦腔,这种新型乱弹腔是在梆子腔和昆山腔基础上改进而来,以胡琴为主要伴奏。石牌腔系乱弹腔的一种,以笛乐为主要伴奏。[14]133-148
事实上,焦循对魏长生的不满,主要在其“淫哇鄙谑之词”上,而非在声腔上(声腔上二者相近),结合其前文来看,这一意思更加明显:
花部原本于杂剧,其事多忠孝节义,足以动人;其词直质,虽妇孺亦能解;其音慷慨,血气为之动荡。郭外各村,于二八月间,递相演唱。[4]225
此句后接对魏长生的批评,则“近年渐反于旧”是对魏演出题材的感叹,而非声腔本身。
据拙文《明清梆子腔源流研究》引魏荔彤《怀舫诗别集》,梆子腔早在康熙时已传入扬州。[15]230然依焦循此处的语气,似不能追溯如此之久,因而其所看剧目,应为乱弹腔之二簧腔。又据焦氏《花部农谭》自序,该书作于嘉庆己卯(1819 年),此时正徽部兴盛、秦腔低落之时期。
五、从《赛琵琶》到《铡美案》的声腔变迁
如果焦氏著录二簧腔《赛琵琶》为该题材最早的戏曲演出,那么新的戏曲矛盾会随之而生。从现存京师道光以来报班文书看,二簧腔经常与昆腔一起演出,起初二簧艺人多依附昆班,二者并无争胜的必要,而且二簧腔在这一时期也不具有争胜的实力。
在明清戏曲史上,与昆腔争胜的主要有两个时期:一为晚明的昆弋之争,二为清代中期的昆梆之争。
据叶明生《政和四平戏<陈世美>与清传奇<赛琵琶>渊源述考——兼议<赛琵琶>之声腔归属》一文,四平腔存有光绪六年(1880 年)张香国抄本。[16]100-117从其中著录情节来看,《陈世美》与《赛琵琶》基本相同。
此本就《陈世美》标名来看,有早期南戏的特点,⑬早期南戏皆以人名命名,如《蔡伯喈》《苏秦》《王十朋》等。且叶氏引文有齐言滚词存在:
(净唱)幼年苦难言,曾记助读在寒窗。磨穿铁砚,坐破寒毡,才得移步到如今。(白)常言道:(唱)身在帝王边,如羊伴虎眠。有朝龙心怒,无处可容身。[16]112
据笔者统计,这种曲中滚大量出现在晚明弋阳腔系统的戏曲中。至乾隆时期,《缀白裘》所收梆子腔、高腔还有少量遗留,但呈逐渐消失之势。[15]215-276
四平戏《陈世美》共二十四出,应非出自明代。因为据胡忌《从<钵中莲>传奇看“花雅同本”的演出》的研究,二十多出的传奇出现在康熙时期。[17]63-74另外,传奇固有体制,第一出副末开场介绍剧情时,要念长短句的曲子。而四平戏《陈世美》则为齐言唱词:
(付末唱)宋古能士陈世美,占育金枝不认妻。带子寻夫有烈女,放生自缢神自知。曲直难堕包公判,善恶分明会尤期。(白)登台者陈世美,见妻相量。(下)[16]104
该剧正文唱词亦有大量齐言句:
(生科,白,叹)(唱)不好了!只因金殿一语错,连累骨肉丧残生!(白)香莲妻,东哥,英妹儿!(唱)非是为父良心丧,官场结(击)掌罪非轻,害你母子三条命,为父不忘超度心!(叹)妻呀![16]108
虽然从所引来看,有些地方为长短句,但是已经失去了曲牌名,这与以曲牌为主夹滚的弋阳诸腔绝不相类。相反,这些特点皆符合笔者《明清梆子腔源流研究》所总结的乾隆时期梆子腔两大特点:唱词为曲牌兼诗赞混合,唱词中间夹杂大量滚词。四平腔此剧极有可能据梆子腔改编而来。如果从梆子腔程式来看,上引诗赞体唱词“不好了”为叫头,亦名挂号,以此起板。“香莲妻,东哥,英妹儿”则为三哭头滚白。
梆子腔该剧,早在嘉庆十二年(1807 年)甘肃省靖远县老君庙铁钟上有铸目,题“铡美案”⑭《甘肃省靖远县老君庙铁钟上的秦腔剧目》,原件已毁,1956 年抄本现藏中国秦腔博物馆。。同治三年(1864 年)本《都门纪略》中,双顺和班“一声雷”下有“《铡美案》包公”。[18]922梆子腔剧目的这种前后相承,从目录学角度正说明梆子腔演出该题材早于焦循著录。虽然老君庙铁钟仅著录了剧目,现无早期梆子腔剧本存在,但是从题目的“铡”字看,这个剧本不同于焦循著录本。
据笔者考察,焦循著录本与川剧清末演出本相近。傅斯年图书馆藏有三个版本:《陈世美别家》,卧龙桥文明书社本,索书号:Ch01—004;《香莲闯宫》,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邛州双发堂刊本,索书号:Ch05—040;《琅琊府大审世美》,光绪八年(1882 年)泸州三星堂刊本,索书号:Ch01—005。版心皆题“三官堂”,可知此剧别名《三官堂》。以上三种,《俗文学丛刊》第104 辑俱有影印,均为“审世美”,而无“铡”之情节。
尽管梆子腔《铡美案》著录较早(1807 年),焦循著录二簧腔次之(1819 年),但是从陈世美题材戏曲与小说和《琵琶记》的关系来看,《铡美案》应该较《赛琵琶》后出。
另外,虽然笔者推定焦循著录本为早期二簧调剧本,但在同治三年(1864 年)本《都门纪略》中,嵩祝成班《奎官》条有“《铡美案》包文正”的记载。[18]921嵩祝成班为昆腔班社,该班昆曲、二簧兼演,昆曲并无《铡美案》一剧,因而奎官演出应为二簧。
《故宫珍本丛刊》第677 册也有《铡美案总本》,包括《过府》《前三对》《后三对》三场折戏,卷端题“刘春”,正文有“西皮摇板”[19]205、“西皮正板”[19]206,应为皮黄名伶刘永春演出本。所以,从二簧本身来看,也是《铡美案》逐渐取代《赛琵琶》。
事实上,据张志峰《秦腔相关声腔辨析——兼论二簧腔与秦腔之渊源》及笔者《明清梆子腔源流研究》,二簧腔系乱弹腔流传至安徽本土化后的声腔。如果前文推定四平腔底本为初始之梆子底本成立,那么此处声腔变化也在情理之中。即在新型西路秦腔(梆子腔兼乱弹腔)流传至安徽后,《赛琵琶》逐渐被本土化为二簧调。而在秦腔发源地之一的甘肃,又对此剧进行了二次改编(改编工作或在陕西完成)。改编本最大的变化就是改赵伯纯杀庙为韩琦杀庙,《故宫珍本丛刊》第677 册影印刘春主演皮黄本《铡美案总本》、早稻田大学藏聚魁堂本《十二红》(1862—1921 年)、盖陕西(1856—1929 年)演出梆子腔《杀庙》都是如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