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不是负心郎
2012-09-22郭灿金
幸福·悦读 2012年5期
在后人的心目里,陈世美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幸负心的男人。
陈世美的形象是通过传统戏剧《铡美案》而广为人知的。在该剧中,陈世美欺君罔上,抛父弃母,杀妻灭子,最终为正义的化身包拯所正法,永远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
然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另外一番样子。据《均州志·进士篇》和《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又名陈年谷、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十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康熙帝赏识,升为贵州省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奔者众多,陈世美难于应付,乃嘱总管家一律谢绝。有两个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昔日与陈世美一同进京赴考之时,曾以钱物助陈,没想遭到了陈世美管家的回绝,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弃妻儿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陈世美的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
相传,清末河南剧团在均州演出此戏时,陈世美的第八代传人组织家族众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使演出被迫停止。据说,现在当地仍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包拯和陈世美相差了几个朝代,让包公铡陈世美,可以说是“关公战秦琼”。同时,这也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那就是利用文艺作品发泄自己心头的积忿,利用文艺作品打击他人。而后人也跟着责骂陈世美,岂不冤煞!
摘自《郭灿金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