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FS未来规制进路探寻
——基于相关裁判文书的分析
2023-10-19王晓丽
□王晓丽 严 驰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 430070]
一、IPFS理论检视和风险探赜
(一)IPFS的理论检视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被赋予了资产属性,数据的安全性、隐私性、处理速度、存储空间等越发受到重视。客观上来说,如今的信息化社会进程还处于初级阶段,人们更希望从数据“独享”中榨取价值而不愿意轻易地“共享”。这也引发了“数据孤岛”①问题的出现,阻碍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从国家层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1]。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但是数字化在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潜在的数据泄露风险[2]。为破解“数据孤岛”,实现分散数据的安全互联、共享,星际文件系统(Inter Planetary File System,IPFS)应运而生。IPFS最早诞生于2014年,其愿景是匹配未来数字世界发展的需求,实现互联网应用层协议标准的迭代,提高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效率。从技术层面上说,IPFS是一种致力于取代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的新型网络传输协议,在融合了Git、BitTORrent、SFS等多种成熟技术的基础上,试图将所有具有相同文件系统的计算设备连接在一起[3],通过点对点(P2P)模型持久且分布式地存储和共享数据资料。IPFS通过将文件分割成小块并给予用户一个独一无二的哈希值来实现文件的分布式存储、隐私保护与迅速定位。IPFS和HTTP的区别在于HTTP是一个基于中心服务商的请求响应式协议,由服务商搭建超大规模的服务器集群供用户使用。IPFS则希望通过激励机制发动全球用户形成星罗棋布的节点,共享频带宽度和存储空间。区块链是目前唯一能有效解决数据信任、数据治理、隐私保护问题的技术手段。2017年8月,Filecoin项目白皮书正式发布。Filecoin是运行在IPFS上的激励层,也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存储网络,通过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如FIL币来鼓励节点参与数据的存储和检索,保证网络有效运转。从应用架构来说,Filecoin分布式存储和云存储(Cloud Storage)差异不大,但Filecoin在服务速度、安全性和去中心化上更胜一筹。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向世界宣告了以用户阅读和获取信息为主的Web1.0时代到来。21世纪初期的Web2.0时代在此前信息中心化的基础上,加入了更多的用户自主创作内容和网络互动。如今随着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应用和普及,一个崭新的Web3.0时代正初具雏形。2021年12月,前美国货币审计署署长布莱恩·布鲁克斯(Brian Brooks)在国会演讲时提出Web3.0的重要性,并将其定义为用户可以拥有产权的互联网[4]。Web3.0的本质在于深度参与、生命体验和体现网民参与价值[5],已经被多个国家的政府所接受和认可。IPFS和Filecoin去中心化存储、无法篡改、信息加密的特点比HTTP更契合Web3.0时代“去中心化”的发展方向,极具发展潜力和应用前景。区块链技术的本质即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是未来区块链发展与落地不可或缺的一环,IPFS和区块链的结合应用不仅弥补了区块链存储效率低、成本高的缺陷,还实现了跨链的协同配合[6]。目前世界各国政府、企业、个人等都逐渐开始采用IPFS来进行数据存储,IPFS和Filecoin也成为了无数区块链项目的基础设施。如谷歌浏览器就支持内置IPFS组件,以太坊已经实现了IPFS网络的全面接入,国内互联网巨头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也纷纷开始布局分布式存储技术。
(二)IPFS的风险探赜
2018年12月“新基建”概念提出至今[7],它的内涵仍在不断丰富、完善之中。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正式把“建设数据中心”纳入新基建的范围[8]。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为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而不支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IPFS的激励层Filecoin是和比特币全然不同的工作证明,无需耗费海量的电力资源,只需提供存储空间和宽带即可,理论上政策合规风险较小。《通知》同时指出,应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相关产业,引导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发展。从国家、政府层面来说,IPFS不仅未受到政策限制,还得到了优化发展。我国的数据要素资源分布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和数据要素跨域流通问题,总体呈现出“东强西弱”的局面[9]。2022年2月,“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IPFS和Filecoin作为构建新兴国家算力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大力支持和推动。2020年10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区块链技术应用白皮书(2020)—内容审核篇》中详细介绍了分布式存储技术的特点。2021年5月,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支持和推广分布式数据操作系统,加快网络互联互通,提升算力服务水平,促进数据有序流通,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IPFS正处于发展的风口上,行业生态欣欣向荣。然而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IPFS的潜在问题也逐渐开始暴露。
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中心分布式存储联合实验室研究指出,如今的IPFS行业存在五方面的风险。一是合规风险,应警惕打着“IPFS”“Filecoin”名义的非法商业行为;二是资金风险,分布式储存作为专业性较强的新兴产业,对非专业人士而言存在投资本金亏损的风险;三是数据无监管风险,如今缺乏行之有效的数据过滤方式,存在数据监管上的缺位;四是技术风险,在获取Filecoin激励奖励研究风生水起的同时,数据存储技术却进展缓慢;五是生态应用风险,IPFS的生态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配套设施和成熟度较高的HTTP相去甚远[10]。从法律层面来说,IPFS作为数据存储领域的新兴事物,此前对IPFS的法律规制尚处于一片蓝海。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的落地施行,标志着我国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应用正式步入了法治化轨道。《数据安全法》在为分布式存储的数据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的同时,也为运营企业的数据管理提供了新的行为准则,从法律角度引领了IPFS领域的规范化变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未经管理部许可或违反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均视为“非法集资”。随着去中心化数据存储市场热度的一路攀升,IPFS相关案件甚嚣尘上。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打着“IPFS”“Filecoin”旗号的企业,在宣传推广时只突出数据存储增值、受益的未来预期,忽略了投资风险告知。久而久之不仅会影响到IPFS和Filecoin项目的市场环境和可信度,还容易进而演变成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如今关于IPFS和Filecoin的研究多集中于具体应用领域,如数据存储[11]、密封拍卖[12]、音乐共享[13]、隐私保护[14]、教育资源[15]等,对其法律风险研究较少。文章拟在对IPFS相关裁判文书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总结IPFS案件的共有特征,固本浚源,探赜索隐,从多角度提出IPFS未来规制体系的构建路径。
二、IPFS相关案件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以“IPFS”“Filecoin”“星际文件系统”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相关案件,可以得到从2018年10月起至2022年12月止的相关裁判文书共67份。在剔除了重复以及和主题关联性不大的裁判文书后,最终选取了43份裁判文书为本文的分析样本②,经过归纳、统计形成表1~5。
表1 IPFS相关案件的裁判年份
通过分析表1“ IPFS相关案件的裁判年份”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2018~2022年IPFS相关案件呈“M”型分布,2019年和2021年我国发生的IPFS相关案件较多,分别占比34.9%和37.2%。在全球疫情加剧的局面下,数字经济逐渐成长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作为区块链底层基础架构的IPFS迅速成为热点话题。IPFS项目在国内的遍地开花给了有心之人可乘之机,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也随之增多。
从表2“IPFS相关案件的审级”中,我们可以看出IPFS相关案件中大多数是初审案件,占比83.7%。终审案件占比14.0%,其中大部分在二审仍维持原判决、裁定,只有在“汪浥与何建军、母仙灵合同纠纷案”③中撤销了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上诉人汪浥的诉讼请求。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经过一审、二审后服判息诉的占绝大多数,二审后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比例极低[16],IPFS相关案件中再审案件也仅有1例④。
表2 IPFS相关案件的审级
结合表3“ IPFS相关案件的类型”、表4“IPFS相关案件的案由”来看,我们可以发现现阶段IPFS相关的案件以民事案件为主,只有极少数涉及行政违法或上升至刑事犯罪层面。IPFS相关案件中民事案件占比高达93.0%,民事案件中主要是合同相关纠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比近半。具体情形包括被告无法提供约定的IPFS产品和技术服务、原告委托被告购买IPFS矿机却未交付、原被告在Filecoin挖矿收益计算方式有分歧、原告不满IPFS挖矿收益分配而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等。除合同纠纷外第二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6.3%,具体情形包括因投资IPFS产生的借款、因IPFS投资失败产生的欠款、名义为借钱实为IPFS业务行为等。为数不多的行政案件中公司因涉嫌利用IPFS名义进行传销活动而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采取了冻结资金的措施⑤。唯一的刑事案件涉及合同诈骗罪,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意图购买IPFS矿机的被害人数额巨大的财物⑥。
表3 IPFS相关案件的类型
从表5“IPFS相关案件裁判法院所在省份”中,我们可以发现IPFS相关案件呈现出“多点开花”的特征,其中河南省和广东省在IPFS相关案件中出现较为频繁,两者占比之和超过五成。其中河南省是IPFS案件的最高案发区域,案件占比37.2%。广东省次之,案件占比14.0%。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的IPFS相关案件集中发生在2019年和2020年,其中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以被告方或案外人的形式多次出现。
表5 IPFS相关案件裁判法院所在省份
结合表1~5反映的信息和裁判文书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2019年和2021年是IPFS在中国发展的两段高峰期。在2018年5月成功召开第一届IPFS大会实现真正地去中心化存储后,2018年下半年IPFS的概念开始被引入中国并随着第一批矿机商的包装推广实现了大范围传播。相关案件中的涉案公司如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星引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谦科技有限公司等均是2018年下半年成立的。2019年2月,Filecoin项目代码在正式全球范围内开源。随后,IPFS宣布和以太坊达成合作,并于2019年底上线了Filecoin测试网。2019年是IPFS发展历程中关键的一年,也正是此时IPFS在国内的关注度达到了第一个高峰。2020年10月全网有效算力突破1EB后,IPFS网络规模、矿工数量呈现出指数级地增长,2021年9月全网有效算力已突破10EB。此时是IPFS发展的第二个高峰。至于2020年IPFS相关案件数量的暂时下滑,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此前IPFS项目的频繁暴雷使投资者有了警惕之心,更多地保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受全球疫情的影响,经济形势下行,投资者缺乏充沛的资金来源。2021年9月《通知》发布后,法院在之后的案件裁判中更倾向于把利用IPFS矿机挖取虚拟货币的行为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这也进而导致了2022年IPFS相关案件数量明显减少。
2. IPFS相关案件案情较为简单但涉案金额较大。IPFS 案件中以合同相关的民事案件为主,虽然IPFS相关民事案件中案由较为多样,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等,但是究其本质仍是IPFS矿机买卖、挖矿收益分配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不存在太大的理论争议。而且IPFS 相关案件中初审审结比例较高,上诉案件较少,二审改判的案件只有一例。唯一的IPFS相关再审案件中,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的理由也是因为案件已涉及刑事,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此外,由于IPFS矿机的单价较高,普遍在上万元左右一台,被害人购买数量又多,因此,总体涉案金额较大。因为涉案金额涉及价格实时变动的以太币、Filecoin币等,无法得出精确数额,故文中并未对其详细列明。经粗略统计涉案金额从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其中不乏涉案金额过百万的大案,如陕西省发生的两起IPFS相关案件中,涉案金额分别为441.6万元和211.2万元⑦。
3. IPFS相关案件在特定时间段内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当事人集中发生。特定时间段的产生原因上文已有提及,在此不再赘述。特定区域的产生则和特定的当事人关系密切。IPFS相关案件中,数家科技公司的名字高频出现。如深圳星际超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是陕西省发生的三起IPFS合同纠纷中的原告,广州市星引力科技有限公司也两次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成为被告。出现频次最高的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是十余起案件中的被告或案外人,河南省法院作出裁判的IPFS相关民事案件中只有一起未提及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发起人在2018年至2019年间先是以低成本、高回报的营销策划向数千名投资者高价出售了近三十万台“蜗牛星际服务器”矿机,再通过其实际控制下的AT数字资产交易所随意操控名为“CAI”的虚拟货币价格涨跌,最后卷款逃往境外。2022年6月13日,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河南链翔科技有限公司已因涉嫌集资诈骗而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总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上述提到的数家科技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深圳市、广州市和郑州市,河南省和广东省作为全国人口前三的大省,省内大型城市拥有的优质社会公共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盆地聚集效应”之下大量的流动人员也带来了高案发的现象[17]。
三、IPFS未来发展何去何从
如今IPFS项目通过多家企业与机构的支持已实现了发展初期的小目标,成为了现有互联网系统的一部分。其最终目标是打造更快速、更安全、更开放的下一代互联网,把全球的计算设备连接到一个可以永久保存的数据文件存储系统中,补充乃至超越HTTP。区块链技术作为实现经济数字化的重要手段正在蓬勃生长,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事件也日益增多,像IPFS投资挖矿这类设计精妙的新型骗局变得越发难以防范。IPFS和Filecoin作为新兴事物,国内管理经验匮乏,IPFS市场上“假矿机遍地,资金盘横行”,踏踏实实研究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的正规企业发展反而受到了限制。虽然国家层面的IPFS专门管理制度早已初具雏形,2019年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的中国通信工业协会(CCIA)就已经成立了MESH+IPFS专业委员会。但是矿机商天花乱坠的营销话术,加上IPFS项目本身自带“史上最强首次币发行(ICO)项目”的光环,还有红杉资本等八大全球顶级风投机构背书,不明就里的大众很难抵挡其诱惑。今后投资者应具备与时俱进的投资认知,在充分了解IPFS和Filecoin项目、研读过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经过谨慎地考量再决定是否入手。
事物的发展总是在曲折中前进的,对新事物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今后应破除IPFS的过度“神化”和“妖魔化”。时任总理李克强提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18],数字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对相关案件判罚的公平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守门人”(Gatekeeper)的概念最早由科特·卢因提出[19],在我国,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权威和人民司法权益的“守门人”,需要秉持“守门人”的责任感,在实践中采取包容审慎的立场,在避免科技风险和鼓励科技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从具体案件的角度来说,相关法院以Filecoin属于虚拟货币为由就对其“一刀切”全盘否定的做法就过于简单粗暴,不利于IPFS行业的发展。2021年前的IPFS相关案件中,法院基本认同双方当事人间IPFS矿机买卖合同的效力,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案件作出了依法裁判。2021年9月《通知》发布后得到了法院的积极响应,2022年的多份裁判文书中都可以明显看出法院积极响应国家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态度。如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认为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其生产、交易环节蕴含着多重风险,为挖币而购买矿机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合同无效⑧。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则认为Filecoin币并非合法介质,投资、购买、转让Filecoin币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代币发行融资行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未经批准非法的融资行为,属于被国家取缔和查处范围。因此,Filecoin币的交易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⑨。Filecoin和比特币的共识机制全然不同。比特币采用的是最为主流的工作量证明(PoW)机制,获得比特币的数量和算力、挖矿时间、电脑性能成正比。比特币矿场的专业性要求不高,但是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资源。Filecoin采用的则是时空证明(PoST)机制,矿工获得的区块奖励和其提供的存储空间和带宽资源成正比。Filecoin矿机耗能较低,但是需要安放于专业的数据机房中。IPFS和Filecoin的组合本质上是为了使用加密经济激励措施鼓励用户加入分布式系统网络建设中,增加全球IPFS节点数量,使更多的数据能够持久化存储。FIL币是实现数据存储、检索功能使用者和资源提供者IPFS矿工沟通的中间产品。这样一方面能够解决当前中心化存储的弊端,另一方面可以响应Web3.0时代的号召,使生活更加高效、便捷。此前国家发布的针对虚拟货币的相关政策,主要是打击高能耗的比特币挖矿和非法交易行为。比起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IPFS和Filecoin的能源利用效率更高,更具实际落地应用价值。今后法官在案件裁判时需要提高科技意识,把IPFS和Filecoin想要实现的目标以及如何更好地实现该目标纳入考量,进一步探索如何在不同场景下区分Filecoin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避免伤及无辜。
时代的发展会带来新事物的更替,但是其过程肯定是循序渐进的。从存储应用需求角度来看,全面铺开IPFS的应用并无必要,保持如今以HTTP为主、IPFS与HTTP共存的局面更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对个人用户而言,移动硬盘、网络云盘服务足以覆盖绝大部分的生活、办公使用场景,真正地去中心化存储需求并不是太大的需求。对企业用户而言,数字经济和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并无不同,企业追求的始终是新科技手段及运用下的投资经营利润最大化[20]。小型企业试错成本过高,费时费力将大量数据上传存储到IPFS节点不如静观其变,享受经过时间检验的成熟数据服务体系。至于大型企业,本就是数据中心化的最大受益者,又何谈“去中心化”?从国家层面来说,IPFS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效率低,在投资前需谨慎考虑。2021年7月召开的IPFS生态链大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IPFS将在“新基建”“东数西算”的背景下迎来发展新机遇[21]。“东数西算”是国家为了改变东西部算力资源供需不均衡的现状推出的重点工程,是“十四五”规划时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不可否认IPFS项目有其积极的一面,若能真正落地应用会和“东数西算”工程形成很好的协同配合。但是,IPFS矿机核心配置包括中央处理器、图形处理器、随机存取存储器、固态硬盘和机械硬盘,根据Filecoin官网的推荐配置一套下来价格不菲。IPFS和Filecoin应用落地还需要建立大量分布式存储节点如互联网数据中心(IDC),IDC机房的运行环境需保持恒温、恒湿,不断电、不断网,如果出现问题要能及时修复故障保证数据安全,其建造、运行、维护各环节的成本居高不下。IDC重资产、长周期的属性更适合已经发展较为稳定的行业,不宜贸然在IPFS行业中大面积铺设。如今敢于重金投入IDC建设的第三方企业中只有阿里巴巴、腾讯、中国移动等资金雄厚的行业头部企业,大部分企业仍处于观望态度。IPFS项目的诞生是为了解决传统互联网数据安全性低、传输速度慢、存储成本高、不能永久保存的缺点,如今以上问题仍积重难返,IPFS项目在理论层面停滞不前。虽然有大量权威机构和巨头公司为其背书,但IPFS始终没有大规模落地应用的实例。与此同时,由于IPFS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体系化,实践中IPFS相关案件频繁发生,阻碍了IPFS行业的进一步发展。IPFS行业应稳中求进,先寻求构建完备的规制体系,再进一步探索应用发展的可能。
四、IPFS规制体系的构建路径
从上述分析可知,构建IPFS未来发展中的规制进路绝非易事。我国有学者指出技术发展过快会出现“异步困境”问题,使既有的社会规范无力约束新兴的技术行为[22]。鉴于我国在区块链相关产业发展和实践方面的现行立法还远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规制路径,现实中和区块链有关的新技术往往和风险伴生或融合出现。面向未来,应从政府、企业、公民的角度出发,多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探索IPFS规制体系构建的现实路径。
(一)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密切关注行业发展
和传统案件不同,IPFS相关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花样繁多的名目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对政府的传统监管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大规模数据浪潮的推动下,传统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正在加速。如今数据已然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新要素。一个地区在数据流通和价值转化中所处的位置和发挥的作用是决定其发展潜力的关键因素[23]。从政府角度来说,应加强IPFS行业重点对象监管。推动企业合法化、行业标准化、市场多元化、管理科学化。基于前文的分析可知,IPFS相关案件的发生主要在特定时间段内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当事人集中发生且涉案金额较大,给众多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因此,政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应突出工作重点,以涉案金额为认定标准,以司法机关系统收集的信息为基础,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对此前存在过IPFS相关纠纷的涉案企业实施严格的事前监管措施,适当提高抽查频次,依法依规开展宣传警示工作。相关纠纷发生后也要持续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来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如上文所述,IPFS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目前由于国家政策的缩紧,多家大型IPFS矿商纷纷离场,FIL币价格持续下跌,IPFS行业正处于发展的低潮期。但是,现在还无法断言IPFS能否东山再起。“东数西算”国家战略的实施希望通过在西部地区建设多个算力中心为东部地区提供算力服务,为了实现多算力中心分布式协同计算,算力中心间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数据传输和调度[24],数据的存储安全、传输安全是当前面临的主要技术挑战。从技术角度来说,IPFS去中心化存储的特点确实有其投资价值。与此同时,“新基建”建设的持续推进给新兴数字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方向[25],IPFS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结合可能会产生全新的发展动力。技术的进步是不会停止的,在面对可能发生的负面效应时,政府有责任通过预防或限制科技风险的方式对民众提供保护[26]。今后从政府角度应保持对IPFS行业发展的密切关注,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合规管理意识,探索技术研发创新
行之有效的合规计划是西方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方式。合规的“规”含义较为丰富,包括法律法规、商业行为守则、企业伦理规范、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等[27],文章着重强调法律法规层面的合规。IPFS相关案件的发生和特定的企业关系密切,当下国内大部分IPFS相关企业的合规意识薄弱,影响到IPFS行业的整体认可度。如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要求,经营IPFS相关业务的网络科技公司作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28]。根据《管理规定》第11条的要求,相关公司还需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填报服务信息,履行备案管理义务。可是现实中切实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屈指可数。如今国内市场上充斥着IPFS的负面信息,IPFS矿商的频繁爆雷让IPFS项目处于污名化的风险之中,亟须建立IPFS企业的合规管理意识。企业应时刻关注IPFS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结合业务发展方向开展自查工作,尽快制定相应的合规制度和专门的合规机构,为IPFS安全发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2021年4月,CCIA分布式存储办公室指出相关企业不得违规宣传发布假借“IPFS”“Filecion”名义的投资理财产品。数据分布式存储技术的研发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具有周期长、投入高、风险大的特点。IPFS相关案件中的大部分企业名义上是提供分布式存储服务,却只是低劣的模仿、复制,连出售的矿机本身都只是“徒有其表”的低价组装机或残次品,甚至无需插电都可以运行,完全无法满足挖矿的技术需求。上述企业通过把技术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技术服务公司,宣传招商销售矿机、抽取提成牟利,其本质上属于销售公司。由于市场上从事外包技术服务的公司数量有限,往往同时服务于多家销售公司。如果其中任何一家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数据存储服务器的日常运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企业技术自主研发机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曲中应有之义。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核心[29],也代表着IPFS行业的未来。数字时代技术更新步伐日益提速,想要不被时代的洪流淹没,企业应抛弃销售属性,回归技术本质,探索自主研发技术。具体来说,IPFS企业可以从集群架构、数据中心部署、分布式存储、大规模集群运维等技术入手,探索如今区块链技术和IPFS结合下存在的系统性能、数据寻址、数据安全性、数据一致性等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30],塑造发展新形态。
(三)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抵制投机炒作行为
2018年8月,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31],提醒公众注意以“虚拟货币”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2021年2月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把虚拟货币列为了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的最新司法解释中也明确指出,以虚拟币交易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行的法律与政策框架已经为IPFS市场勾勒出大致的合法性边界,尽到了风险提示的义务。公民自身也应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违法行为辨别能力建设,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目前发生的IPFS相关案件案情较为简单,尽管案由种类五花八门,究其本质仍是IPFS矿机买卖、挖矿收益分配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实践中的IPFS矿机骗局外表并不精妙,内在却深谙中国民间社会运行法则的陷阱,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惑,以熟人关系链为基础向外辐射,结合区块链、加密货币的噱头,给大量不明就里的投资者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
从公民角度来说,当看到“一机多挖”“快速回本”等夸大其词的宣传时,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被宣传的高回报、高收益冲昏了头脑。如前文所述,一台矿机不可能既挖FIL币,又挖比特币、以太坊等热门虚拟货币,两者在底层逻辑和技术结构截然不同。而且Filecoin的产出模型是随时间线性递减的,产出的FIL币每天减少,“快速回本”只是一个虚假的承诺。IPFS项目不仅要高配置的矿机和专业的机房作为硬件,还需要配套的团队来运行维护,公民可以以此为依据,通过实地调研来判断IPFS矿商是否具备投资前景。IPFS和当下大热的非同质化代币(NFT)有不少相似之处,理论层面两者都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投机炒作的风险[32]。IPFS的挖矿产出FIL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在算法逻辑上的积累,虽然勾勒出了未来分布式存储的美好愿景,但离实际落地应用还遥遥无期,现阶段不具备太高的投资价值。IPFS相关案件往往涉案金额较大,利用IPFS投机炒作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一些IPFS矿商为逃避监管部门打击,会采取将服务器设置于境外、频繁更换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等隐蔽手段,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虽然实践案件中相关合同纠纷转化为诈骗犯罪或金融犯罪的情形较少,但是在多份民事裁定书中当事人以出现了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官方、市场及国家政策性重大变化因素为由,请求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互相返还财产时,都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而驳回,最终可能会导致巨额投资“竹篮打水一场空”。为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公民应从自身做起,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跟风、不炒作、不盲从。
五、结语
互联网正处于一场去中心化的革命中,比特币、以太坊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了去中心化方案的可行性,我们将要迎接的是一个更为便捷、智能、万物互联的时代。数据分布式存储是在如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引领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基础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IPFS项目以革命性的技术理念解决了数据存储、数据流通、数据安全上的痛点,比传统的HTTP协议效率更高、存储更安全、隐私性更强,高度契合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预想未来其将大放异彩。弗朗西斯·培根在《新工具》(Novum Organum)中提出“走在正确道路上的跛足者更胜过误入歧途的跑者”[33]。如今IPFS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应谨慎应对发展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协调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引导科技向善。文章通过对IPFS相关案件特点的归纳分析,提出今后应从政府、企业、公民的角度出发,多管齐下探索IPFS未来规制体系的建构。具体来说,从政府角度应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密切关注行业发展;从企业角度应强化合规管理意识,探索技术研发创新;从公民角度应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抵制投机炒作行为。严厉打击假借“IPFS”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关于IPFS的探索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进行。
注释
① “数据孤岛”指数据被分割、储存在不同主体或部门手中,成为一个个单独数据集,无法实现互联互通、相互分享和整合利用,近似于海面上一座座相互孤立、无法沟通的小岛。
② 本文选取的43份裁判文书仅指2023年1月1日前刊登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件,不包括该时间点后更新的案件。
③ (2021)沪01民终14128号汪浥与何建军、母仙灵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④ (2019)豫0191民再41号李英洁与人张大伟、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⑤ (2019)豫1326行初68号江西正舵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宜月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卫宏、周腊梅、廖云坚、蔡瑾、干文俊、江仕奇、彭文江、杜雪平、熊金纯、陈明芬、金荷芳、何淑君、吴振义不服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一审行政裁定书,(2020)豫13行终49号江西正舵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宜月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周腊梅、蔡瑾、干文俊、姜仕奇、熊金纯、何淑君不服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冻结财产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
⑥ (2019)粤0306刑初1934号陈晓峰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⑦ (2021)陕0112民初50094号深圳星际超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与董慧丽、张永林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2民初50102号民事裁定书深圳星际超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与孙洪平、张永林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⑧ (2022)湘0211民初1644号宁敏与湖南锦尚通达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⑨ (2022)鲁0283民初779号李伟娜与王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