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小田变大田”改革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承包土地权益
2023-10-19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已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2019 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以入选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革,实现农村土地“集碎为整”。通过改革,全区66196 户农户的36.22 万亩承包地,由原先的19.75 万块合并成4.08 万块,新增高产田4.2 万亩以上,土地流转率由60%提高到78.6%,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有力促进了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正确对待土地权属之“变”,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承包权不变、经营权互换的方式,实现“小田变大田”,让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迎刃而解。
发挥村集体主导作用。要求村干部正确理解促进村集体增收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保证田块合并后,农户的承包土地权益不受损、经营面积不减少、经营收益有提升,以赢得农民群众对改革试验的支持和拥护。通过政策讲解会、业务培训会和意见征集座谈会等形式,打消村组干部怕引起秩序混乱、怕改革失败担责的顾虑,坚定村级党组织为民改革的决心。逐步构建完善调查摸底、科学规划、拟定方案、组织实施、完善总结等实施路径。
稳定农户承包权。镇村干部带领党员和村民代表入户宣传,承诺不改变土地承包政策、保障农户承包土地权益,给农民吃下“定心丸”。积极运用土地确权成果,将二轮土地承包田块分布图与改革后的田块现状图一起上墙公布,打消农民担心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找不回自己承包地的顾虑,依法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放活土地经营权。“小田变大田”后,农户只需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再由村集体帮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给大户种植,既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又提高了农民的土地租金收入,还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二、科学应对生产主体之“变”,优化土地生产条件
通过改革前的入户调查摸底,核对承包土地确权信息,征求农民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坚持田块基础信息、农户诉求回应、种植意愿选择、合并方案认可、合并田块四至“五个确认”,围绕“小户”“大户”都能种好田的目标,科学设计“自种区”“预留区”“流转区”,实现农户从业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
尊重农民种植意愿。让愿意继续种田的农户在靠家、靠路、靠河的位置选择一整块田种植,形成相对集中的“自种区”。“自种区”田块合并整理费用由财政兜底,利用在田作物成熟换茬之际,村集体统一组织实施田块互换整合,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增加农民参与改革的成本。
减轻离田农民后顾之忧。安排一定面积的示范保障田块作为“预留区”,短租给大户经营,既示范引导小农户采用现代化方式种田,又为进城入镇生活的农户回村种植经营预留了保障空间。
提升土地流转效率。不愿继续种田的农民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流转,形成“多户一田”的“流转区”,供家庭农场承租经营,改变了以往“夹花田”和偏僻小田块流转难、租金低的现状,帮助流转意愿强烈的农户顺利实现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加快适应经营方式之“变”,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小田变大田”后,全区农村耕地减少了80%的田块,集中连片的土地为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创造了条件,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加强农业科技物质装备。统筹多方资金,优先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区域,集中配套道路、桥梁、沟渠、闸站等生产设施,让农机进得去、粮食运得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块田调并为大块田,并根据农机装备的作业半径,科学设定了50 米宽、200~400 米长的大条田,让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有效提高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益,也让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的先进技术装备得以充分运用,农业生产力显著提高。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继续种地的农户,在“自种区”种一整块田,每亩地节约的农机作业、农田灌溉、劳动力等成本超过200 元。流转区的土地主要流向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改革中,38.2%的农户选择自种,64%的新增流转土地流向家庭农场,全区新增家庭农场121 家。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村集体围绕农业生产中“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的事,主动服务,兴办粮食烘干房、仓库、农机库等附属(配套)设施,既解决单个自种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无配套设施的问题,也获得了稳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