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县:探索“寨管家”构建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2023-10-19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权属不清、资金不足、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管护不到位、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是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共性难点。针对这一问题,贵州省湄潭农村改革试验区在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改革试点中,推行“寨管家”看护模式,通过明确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主体责任、资金来源、监管考核机制,实现了建管养的有效衔接,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转、持续发挥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划定管护范围。在以行政村为治理基本单元的基础上,加强改革创新,综合考虑历史沿革、地理相邻、利益相关等因素,按照便于组织、管理、服务的原则,因地制宜将村民组细分为一个或多个“寨子”作为治理网格,每个“寨子”设立“寨管家”,每个网格人数300~600 人不等。同步推动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每个“寨子”党员达到3 人的即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组长由是党员的“寨管家”担任。“寨子”区域内的村组道路桥梁、河塘沟渠、小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村寨垃圾处理设施、村寨公厕、污水处理、绿化亮化、村寨活动场所、村寨内路灯、文化体育场地、休闲广场、农村客运候车亭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寨管家”管护范围。目前,全县已将农村1008 个村民组划分为1275 个寨子,列入“寨管家”管护范围。
(二)确定管护人员。注重发扬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优良传统,每个“寨子”采取“3+N”模式设置“寨管家”。“3”是指镇党委指派1 名党员干部担任“指导员”,村党支部选派1 名党员干部担任“包保员”,各寨从有资历威望、群众认可度高的能人寨老,特别是党员中推选1 名寨长担任“管理员”;“N”是指多名具体“管事员”,从县有关部门聘请的路管员、巡河员、护林员、警务助理员、管水员以及村寨聘请的卫生保洁员等人员中推选产生,或新聘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护队伍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如寨长兼任护路员、保洁员兼任护林员或多人共同担任保洁员。目前,湄潭县共推选出“寨管家”成员5643 名,其中寨长1275 名、管事员4368 名,属于党员的有3160 名。
(三)明确管护责任。“寨管家”的工作责任为“三管三护三讲”(即管水管路管环境卫生、护林护寨护生态安全、讲情讲理讲政策法治),使农村生活垃圾、饮水设施、村寨道路、森林防火、河流污染、邻里纠纷、治安违法行为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具体事情随时有人管,促进乡村治理延伸下沉。各镇与寨长、“寨管家”成员签订项目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项目内容、管护标准、质量要求、时间进度、工作职责、奖惩措施等,做到细化量化清楚、分工明晰。同时,通过建立“寨管家”与群众融合联动、举办“寨管家”主题活动、开展“寨管家”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育管护队伍,加强对“寨管家”队伍的指导,增强管护人员责任心。
(四)制定管护标准。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城管执法、住建、文化旅游等部门分别制定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管护定额及标准,各村围绕村庄道路、河流沟渠、公共绿地、村庄树木、村容村貌、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垃圾收运、污水处理等,建立具体管理、养护、维修和保洁制度,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筹集管护经费。在整合公益性岗位财政性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按照全县每个户籍人口不少于9元预算安排450 万元,同时各村可通过集体出资、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经费,解决“寨管家”成员劳务费及误工补贴、考评奖励金和活动经费等来源问题。财政资金设置专项账户,规范支付程序,主要用于管护人员报酬、公共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运行维护等,由相关部门和镇村据实核算及申请使用。明确各管护项目的基本报酬和考核奖励标准,基本报酬为总管护报酬的70%,按月发放;考核奖励部分到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对项目管护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的“寨管家”另行适当奖励。
(六)开展监管考评。镇纪委牵头对项目管护、工程维护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及时发现并解决管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进行监督,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制定“寨管家”考评办法,依据管护标准按月对各设施与管护责任人进行检查考评,建立考评台账。考评结果与管护报酬发放相挂钩,达到管护标准的足额兑付管护报酬,未达到管护标准的视考评结果按比例扣除管护报酬或重新选聘管护人员。通过设置“一人多岗”提高“寨管家”报酬,部分寨长(原村民组长)工作补贴由原来的2000 多元/年,提高至5000~10000 元/年。
二、主要成效
(一)统筹了人力资源。统筹整合县级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安监和公安等各个部门在乡村设置的生态护林员、水管员、护路员、警务助理员、安全员等公益性岗位的人力资源,不断壮大“寨管家”队伍,发挥“1+5>6”的聚变效应。同时,充分利用相应岗位的财政性补贴资金,解决“寨管家”成员劳务或误工补贴来源,较大提升了工作积极性。
(二)落实了长效机制。探索落实了农村基础设施“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即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通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机构和人员,确保每个管护项目有相应的管护标准,配备责任心强、精干高效的管护人员,落实可持续、稳定的管护经费来源,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绝大多数村寨做到村内道路路面干净,道路两侧及村内公共环境无散落垃圾、无大面积积水、无杂草横生、无乱堆乱放,村内无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强化了村民自治。坚持群众的事情商量着办,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各村制定了改善人居环境治理村规民约,签订了“三包”协议。村委会与所有常住户都签订了“三包”协议,按照“权属归谁、由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户庭院里外、房前屋后和承包土地区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四)服务了人民群众。“寨管家”将便民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群众有需求直接找“寨管家”。西河镇匡家寨村民匡元庆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子女不在身边,外出办事一直行动不便,“寨管家”经常帮他到镇里取低保金、领残疾人辅助工具等,匡元庆对“寨管家”赞不绝口,并积极参与到村寨卫生清扫等义务劳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