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为运动之城注入法治动力
2023-10-18李梦怡
李梦怡
温州拥有“全国游泳之乡”“全国武术之乡”等体育“金名片”。
2023年5月26日,《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温州打造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标杆城市和“运动之城”注入了强大法治“源动力”。
软硬兼施,破解现实之难
近几年,温州体育事业迅速发展,“温马”、龙舟等赛事的群众参与度越来越高。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健身场地设施分布不均、利用不充分、管理职责不清等矛盾依然突出。
如何有效破解现实难题?条例提供了清晰方向。
条例设创制性条款,规定“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可以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合并编制”,从制度层面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
为全民健身配套设施建设“再加码”。条例明确人员较为密集的全民健身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器)等应急救护器具设备,做好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工作。
提升硬件的同时,优化软环境。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持续构建适合各年龄段、不同群體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推进棋类、游泳、羽毛球等优势体育项目,组织、推广具有温州特色的全民系列赛等品牌赛事。
固化实践经验,彰显温州特色
作为全国唯一的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城市,温州打造中国体育改革“温州模式”,率全国之先推出的“百姓健身房”,成为体育惠民的城市品牌。
条例提炼、固化温州经验,以法治护航社会力量办体育,保障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例如,设“社会力量参与”专章,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本内容及其支持、保障机制,从而激活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全民健身产业发展动能。同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进入村居(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民健身指导”。
此外,条例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定了基层体育委员内容,明确“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可以选聘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群众基础较好、热爱全民健身事业的人员担任基层体育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