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古代婚嫁
2023-10-16张晓悟乔梁
张晓悟 乔梁
婚嫁礼俗由来已久,在先秦时期即已确立并被后代所延续。媒妁之言是古代婚嫁的重要特征,传统婚礼有专用之物与用词。
婚嫁即结婚嫁娶,通过婚嫁行为,确定配偶关系。“聘、娶、婚”是婚嫁的重要形式和内涵,这种传统婚姻程序,萌芽于商代,确立于西周早期,在春秋末期及戰国以后渐趋成熟,以后各朝代大多沿袭。
婚嫁六礼
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曾命刘歆制定婚仪,诏令天下婚嫁须行纳聘之礼。此后,从议婚到订婚过程中的六礼便成为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并影响到当代婚嫁礼俗。
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纳采:男方父母托媒人向女方议亲。
问名: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父母请媒人进一步问询女方姓名、生辰八字等。
纳吉:男方家了解女方姓名、生辰后,请人占卜,合配者男方父母向女方父母回“字号”,商婚。
纳征:占卜得吉兆后通知女方家,以钱物为聘礼订婚。
请期:确定举行过门仪式的日期,男方家约定吉日后交女方,女方家必推辞,如此往复三次,始定婚期。
亲迎:迎亲前夕,男方父母为儿子设“渐老宴”,儿子坐在尊位。女方也设宴,并聚堂屋唱乡歌,谓之“歌堂”,次日出嫁。
纳征在六礼中作用最大,虽是六礼中的一道程序,却是决定婚姻是否达成的标志。纳征之礼完成,婚姻就算达成,男女双方都不能悔婚。男方若悔婚,则不能索回聘礼;女方若悔婚,则必须将聘礼退回男方。纳征是诚信的象征,代表着男女双方对婚嫁的承诺与责任。
作为婚嫁传统的六礼,在各个朝代、各个地方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如唐代,敦煌地区将婚嫁归纳为通婚、成礼两大阶段,原来传统的六礼制度中纳采、问名、纳征合并进行,淡化纳吉、请期。到了宋代,六礼就变成纳采、纳征、亲迎三礼了,这些都反映在敦煌石窟壁画婚嫁图上。随着佛教世俗化,从盛唐到北宋,在敦煌石窟壁画中出现了不少婚嫁图,如敦煌石窟第445窟的一幅壁画描绘了婚礼仪式的场景:新郎在宾相的陪同下,骑马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新人拜堂成礼,共入洞房。婚礼中最欢快的场面是在新郎与新娘成礼之际进行乐舞助兴,丝竹、笙管齐奏,舞者翩翩起舞。起舞者是一名红衣垂髫童子,对面是六人乐队伴奏,有吹箫、吹笙及持拍板和击鼓者。新郎、新娘拜堂,在帷帐内的花毯上行拜礼,从此成为礼法意义上的夫妻。
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妁二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媒,谋也,谋和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综合来看就是通过考察、斟酌让两个人缔结婚姻,谋合到一个家庭中。媒妁包含了两个过程,即先了解男女双方的情况,然后对双方进行撮合。
媒妁起源于西周时期,至今已有近3000年。《诗经》中有诗记录媒妁:“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诗经·豳风·伐柯》),“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诗经·卫风·氓》)。媒妁在古代的婚嫁中起到重要作用,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可能完成婚事。
媒人并不限于女性,据古典文献学者阴法鲁先生考证,在早期的婚嫁中媒人是由家族里辈分较高的人来担任,一般情况下媒人是受男方父母的委托,帮助适龄的青年男女说合婚事,通两家之好。婚后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媒人也能起到居中调停的作用。明代以来媒人多由女性担任,才逐渐有了媒婆的说法。
古代的媒妁分为两种,即官媒和私媒。官媒最早出现于西周时期,实际上相当于现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负责统计和管理适龄青年的婚配问题。《周礼·地官·司徒》中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私媒的出现要略早于官媒,且在魏晋之后出现职业化趋向,媒人勤于往来,说合婚姻,并收取一定的谢媒财物。
媒妁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古代婚嫁必须遵循“父母之命”。古代适龄青年男女很难有见面接触的机会,难以相互了解。父母若要为儿女找到合适的婚嫁对象,就需要第三方来引见和说合,这也许就是媒妁产生的原因之一。
媒人在古代婚嫁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古代婚嫁讲究“三书六礼”,聘书、礼书、迎书谓之三书,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谓之六礼,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媒人的参与,没有媒人是无法完成这一整套婚嫁流程的。
媒妁形成之后先是因应一种礼法的要求,到了唐代成为必需的法律条件。《唐律疏议·名例律》和《唐律疏议·户婚律》中对媒妁制度进行了规范,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未成者,各减已成五等。媒人,各减首罪二等”。用律令的形式规定婚嫁必须要有媒人,嫁娶违律媒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能有效地减少非法婚姻的出现,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婚庆用品服务
到了清代,操办婚嫁礼仪的服务行业有了较大发展。如当时的北京出现了专为婚嫁服务的喜轿铺,以租赁婚嫁喜庆用品为主,男方定礼用的鹅笼、酒海、鱼池,女方发奁用的寿杠、栏杆桌,男方迎娶新娘用的喜轿、金灯、执事等一应俱全,并代雇轿夫、执事夫、鼓手等。喜轿铺还兼营与婚嫁礼仪相关的席棚业,为婚礼提供一条龙式的服务项目。
迎娶是男女大婚的正日子,礼节风俗颇多。一般的人家多雇用喜轿铺的花轿,花轿既是婚嫁礼仪的需要,也是迎亲的交通工具。用花轿的主要意义在于表示被娶的新娘是初嫁,是“明媒正娶”。“大姑娘坐轿子—头一回”,新娘坐花轿去开启新的生活。作为被迎娶的新娘来说,这是一种应该享受的礼遇。
民间办喜事为取吉利,须选择所谓“黄道吉日”,即俗话说的“好日子”。所以喜轿铺要看历书,“大吉大利”的日子多,买卖就多。
大型的婚礼,轿子是红绿三乘:一乘红轿,由新娘坐;两乘绿轿,由年长体面的娶亲妇人和送亲妇人乘坐。前面的执事有:一队开道锣,一队弯脖号,一队大号,一对伞,一队扇,一队大镜,一队二镜,一队筛镜,一队令箭,一对金瓜,一对钺斧,一队朝天蹬,还有四个吹喇叭的、八个打大鼓的。红轿子的轿围是红绸子的,各式执事用具的颜色红绿相间,光亮鲜明。轿夫和执事人等身着绿嫁衣,头戴插羽毛的黑毡帽。婚礼气氛喜庆热烈且显排场。
“紫房子”是我国社会新旧交替时期的婚庆机构,由郁炽昌1934年创立于北京。那个时代兴“文明”结婚,郁炽昌以紫色为主装潢門面,店名定为“紫房子”,店容、店名两者相称,令人耳目一新。郁炽昌从上海采办了大批西式结婚礼服、礼仪用品招徕顾客,生意兴隆。新式的“文明”结婚是清末以来新派人物效仿欧美礼节而倡导的新礼俗、新事物。新派人物采取“文明”结婚礼仪,决不将旧的礼仪掺在里边;老派人物采取传统的旧婚礼,也决不把“文明”结婚的某些形式和内容吸收过来。新旧婚礼可谓泾渭分明,各不相扰。
婚礼用物与用词
合卺杯:是婚礼中新人共饮合欢酒的专用杯子。“卺”字,原指结婚用的觚,作酒器用。“合卺”为旧时男女结婚的代称。现藏于故宫博物院的一款合卺杯,高8.2厘米,最宽处13厘米,用新疆和田产玉料制作,呈青色,配清乾隆时制作的紫檀木座。杯上雕镂有螭、凤,并刻有“万寿”二字,这些都是只有帝后方许使用的纹饰和用语。因此,此合卺杯很可能是明嘉靖或万历皇帝与后妃大婚时的用器。
鹅笼:状如一个六棱形的圆筒,上面盖以圆锥形的笼盖。主家将用胭脂染红的鹅装在里面,每笼装一只。有用一只的,有用一对的,还有用两对的。主家用几只,喜轿辅就要出几架鹅笼。这个风俗是由古代“奠雁”之礼转化而来的,后来以鹅代雁,也免去“奠雁”的仪式。
酒海:由于要与鹅笼并排而列,酒海与鹅笼相似,亦为圆形笼状。一抬至多抬不等,每抬装酒一坛。
什盒:长三尺,宽一尺。每一架什盒为一抬,每一什盒为四层,可放两件礼品。根据主家所订,有用两抬、四抬、八抬、十六抬,甚至更多抬,但都是双数。
寿杠:是红漆木杠,两头有金饰,用来抬大型顶箱、立柜、硬木架几案、多宝格之类家具。
栏杆桌:此桌为长方形,圆腿,四面以红布帘(讲究的用红绣片)围上,桌面四周镶有荷花栏杆,金漆雕花,十分美观。通常由二人抬,桌上放置金银首饰、座钟挂表、掸瓶、帽镜、茶具、化妆品、日用品、烟具、四季衣服和鞋袜等物。
上盖头:出嫁女开脸后,举行“上头戴髻”的加冠礼。女家在正厅中放一扁平竹篓,然后让女儿面向外坐在一把专用的椅子上,这象征女方即将离开娘家。女家先请一个儿女双全的“好命人”给新娘梳好头,插上象征女子成年的发簪,再穿上绣有凤龙图案的彩饰衣冠,象征吉祥富贵。
安床:男家选择好时辰(有的选在迎新前一天),安放好新人用的床铺(有的女家派人到男家共同铺房),称为“安床”。屋内需打扫干净,一切用品都是新的,大门和房门贴上结婚对联,门楣上还要挂一块长条红布,上面绣有吉祥词语。
夫妻好合是婚嫁礼俗的核心诉求,表达着人们对美好婚姻生活的期盼与祝福。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人们对婚嫁的美好希冀不变,良好的婚嫁礼俗仍会延续。
张晓悟,供职于文物出版社;乔梁,就读于四川大学考古文博学院。